2011年保代培训记录(第二期)(上海)(共3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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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2011年第二期(上海)保荐代表人培训纪要培训要点:1、资本市场十二五规划之一为大力发展债券市场,证监会今年重点增加债券融资规模。主要举措包括:简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对于九大限制性行业,如钢铁、水泥等,资金不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就不征求发改委意见;基本不关注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主要关注现金流量;不需要保代签字,项目责任人签字就行;不出反馈意见,发审会一般只问询几分钟;债券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40%,净资产可以是合并的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总净资产;中期票据如距离到期日1、2年的,可以不包括在累计债券余额中。今年对债券融资推行分类监管,大力发展公司债券,绿色通道。部分反应
2、快的保荐机构已经迅速上报了公司债项目,并很快核准。各投行可大力发展公司债券业务。平均从受理到核准只要1个月,在几个债券市场中最短。融资总成本和短期融资券相比高不了多少,且资金长用,融资成本低于中期票据和贷款。2、配股、公司债券、对战略投资者定向增发(锁定3年)这3 种再融资方式对募集资金用途无限制,可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只要资金不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钢铁、水泥等九大受限制行业也可采用这些方式再融资,不需征求发改委意见。房地产由于调控,目前仍需征求发改委意见。3、关于股份支付。拟上市公司采用新增发行、大股东转让等方式实施股权激励的,将可能实施股份支付相关准则。目前会里已经要求已经申
3、报的企业上报股权激励相关情况(见附件关于股份支付的补充上报内容)。由于本次培训未明确股份支付如何实施,还再摸底过程中,本人建议拟做股权激励的拟上市公司最好等待明确意见后再实施,以免影响申报条件。4、今年保荐人考试在8月28日进行。第一部分 领导讲话2011年6月23日 发行部副主任陆文山 一、发行态势 宏观环境发生巨大变化。资本市场成立20周年,小市场已发展成大市场,从粗放式向精耕细作方式发展。 二、理念发生变化 放松管制、加强监管、进一步市场化,追求行业自律、法律责任追究,监管理念和思路发生重大变化。 三、宏观机遇和挑战国务院确定扩大直接融资比重作为经济金融的主要目标规划之一。投行如何应对发
4、行市场的变化:大投行概念,股权和固定收益一体化;完整的品牌意识、团队意识;承销能力。发行方面,市场化是必然,进一步完善定价机制。第二部分 业务培训提醒:以下部分内容最好结合培训书面资料阅读。IPO审核的主要法律问题(6月23日 发行部审核一处处长杨文辉) 一、主要法律依据除了跟发行上市特别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外,还应特别关注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行业政策等。提醒注意的方面:1、 产业政策需以发改委2011 年新版本为依据,不能继续用2007年版本。2、 外商投资产业政策可能要调整。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是限制类、淘汰类。4、 目前业务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要调查,有限制的,要揭示。 二、
5、基本发行条件以下针对发行条件的规定,强调一些经常出现的问题和事项: (一)主体资格1、产权转移要尽早完成申报前完成商标专利等有关产权转移手续。2、股权要求除关注股权稳定性和清晰度之外,还重点关注其规范性。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从业人员持股的申报前要清理;股权清理要规范,不能代持。 (二)独立性 独立性存在瑕疵申报前解决,规范运行一段时间后再申报。资产完整方面强调整体上市,房产使用权不行,正常情况下土地房产所有权应放进来。 (三)规范运行董监高的任职资格:除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之外,要关注是否符合资格,是否受到过证券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包括公开处分等。 (四)募集资金运用 应根据发行定价情况及发行规模
6、合理预计的募集资金额来选择确定的募投项目,不要随意安排不必要的项目,因为这是一个涉及发行条件的东西,一定要慎重。 三、几个具体问题 (一)整体上市 整体上市是基本的政策要求,目的在于避免同业竞争、减少规范关联交易、从源头上避免未来可能产生的问题。但从审核来看,有走回头路的倾向。发现的问题包括:1、同业竞争为解释不构成同业竞争,从行业细分、技术细分等角度进行解释。建议行业划分不能过细;销售区域、产品、客户等存在差异不能说明不存在同业竞争;设备、工艺流程、技术通用性等相似的应该整体上市。、关联交易尽可能减少关联交易,必要的后勤可以放在上市公司,有利于持续经营;新引进战略投资者如存在交易要关注是否公
7、允、是否持续。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实际控制人的亲属同行业经营问题:直系亲属必须进行整合,其他亲戚的业务之前跟发行人的业务是一体化经营后分家的也应进行整合,若业务关系特别紧密(如配套等)也应进行整合,若亲戚关系不紧密、业务关系不紧密、各方面都独立运作(包括商标等)的可考虑不纳入发行主体;亲属范围界定上不能单纯从准则规定,姻亲的也要关注。(二)董事、高管的重大变化1、发行条件:经营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比性,没有量化指标2、考虑因素:变动原因、相关人员的岗位和作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等3、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重点关注企业合并时的影响。(三)董监高的诚信问题1、董监高的竞业禁止新公司法实施之后不再完全
8、禁止,关键是要报告和履行相应程序。不能有利益冲突,不能把相关联的业务转让给董监高,关键是要看其对公司的影响,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董监高及其亲属都不能跟发行人共同投资办企业,审核的重点在于防止利益冲突和利润转移。(四)公司治理结构1、要求健全、有效2、特殊行业要符合行业监管部门的要求(特别是银行业)3、关注章程中对公司治理的安排4、引进的新股东在公司治理中有特殊要求的,要符合上市公司有关公司治理的要求(有冲突要求在申报前解除)以及基本原则(比如股东平等原则)(五)重大违法行为1、关注罚款以上的行政处罚,要结合处罚机关的认定、具体情况以及对发行人的影响等综合判断。2、关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重大
9、违法行为,主板虽无强制要求,但亦须重点关注。、关于刑罚不仅关注36个月内的(要更严格),从严掌握但没有具体标准。关键要从诚信经营的角度考虑,还要考虑犯罪行为的性质、内容、与发行人的紧密度(例如属于职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等)、主观意识、刑期长短等。一般来说,让没有污点的企业先上市,有污点的要等,改过自新的可能给机会。(六)环保问题 1、环保部门的意见不能代替保荐人的尽职调查; 2、附整改条件的环保部门核查意见要关注其落实情况; (七)关联交易非关联化 1、详细披露、详细核查 2、核查内容:非关联化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受让主体的身份,对发行人独立性、完整性等的影响,非关联化后持续交易情况,是否
10、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3、不要仅仅为拼凑发行条件进行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安排 (八)合伙企业作为股东问题 1、合伙企业可以视为1个股东,但不能用合伙企业来规避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问题,若合伙企业是实际控制人,则要统计全部普通合伙人。 2、关注合伙企业背后的利益安排3、对合伙企业披露的信息以及合伙企业的历史沿革和最近3年的主要情况进行核查,合伙企业入股发行人的相关交易存在疑问的,不论持股的多少和身份的不同,均应进行详细、全面核查。最高法院关于合法代持的司法解释承认了代持行为的合法性,但应关注和核查代持行为的属性(比如是否借贷)。 (九)出资不规范 1、考察因素:重大违法行为、金额与比例、其他股东与债权
11、人的意见、主管部门意见。2、关注控股股东为应对行业要求或经营需要(如参与招标业务的门槛要求等)故意的出资不实行为,比较严重,应从企业家诚信经营的角度进行判断。3、无重大不利影响,有解决措施。 (十)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1、出发点:报告期内股权相对稳定,这两年各界认定原则基本一致,详见1号适用意见;2、股份代持:原则上不把单纯的代持行为作为认定实际控制人的依据,单纯的主导和控制企业经营也不能作为依据,要提供其他客观充分的证据综合判断,但首先要基于股权等权利基础来判断;3、如果治理规范、股权稳定,不需要一定确定一致行动人,或找几个人做实际控制人,按照股权比例锁定51%以上即可。 (十一)股权转让与突
12、击入股1、国有股权转让和集体企业转让的不规范行为要取得省级国资委、省政府的确认,核查范围要涵盖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2、关于突击入股:举报比较多,要谨慎对待 (十二)资产、业务等涉及上市公司问题 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经是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关注其是否曾经受到处罚、是否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及公众投资者利益。 (十三)诉讼与仲裁 1、发行人:较大影响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影响 3、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重大影响,刑事诉讼 诉讼或仲裁本身并不一定影响发行条件,关键是要及时、如实披露,特别是对申报后新增的诉讼和仲裁也要持续关注,否则很容易触发发行条件。 (十四)信息披露 1、概
13、览中没必要大写特写公司的竞争优势、荣誉奖项等 2、风险因素要言之有物,有针对性,不要将对策写出来3、业务与技术、募投、发展目标中内容要特别助于去广告化要求;4、对公司的行业地位、数据不强求数据,关键是引用要客观、权威、真实;5、有关主要客户的内容要与其他章节披露的公司前几大客户相对应,不要贴金; 6、重大合同的披露要有统一的标准,关键要看其约束力和对发行人的影响,比如重要的意向书和备忘录等要有风险揭示; 7、预测性信息的披露要有依据、要谨慎,要揭示风险;8、要关注和核查募投项目的效益。(十五)特殊行业上市 对扑克、枣、理发美容等行业目前比较关注,应从以下方面判断:行业监管体系是否成熟;经营模式
14、是否成熟;行业有无技术标准或规范标准,是否引起消费者投诉;募集资金是否有合理用途;社会公众的接受程度,如殡葬;是否违背社会工艺,如烟草;大吃大喝等不良消费的要多加考虑;经营模式是否规范,如从事医药回扣等灰色行为。持续督导有关问题 (4月14日 上交所王绍斌 ) 一、持续督导的范围 包括IPO、再融资、并购重组、恢复上市、股权分置改革 二、有关法律法规 主要包括:保荐管理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办法、财务顾问办法、交易所上市规则、上交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深交所有关规定等。 建议大家要学习和关注最低层次的规定、备忘录、通知等;要关注市场案例的共性而不是特性(不要攀比特性)。 三、持续督导的期限
15、(略) 四、持续督导文件的提交期限(略) 五、持续督导的内容 1、规范运作存在的问题较多,特别是董监高减持超比例2、信息披露 对保代是难点,因为是实践性问题,也是体制问题 3、公司及股东承诺 包括: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产整合、股份限售期、业绩、股权激励等 4、募集资金使用及变更见2008年6月16日发布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5、关于保荐办法第72条“较大”,上交所给与确定,详见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审阅表六、额外提示1、首发的招股书和章程要注意,不要照抄格式留隐患。2、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33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
16、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 以长航油运为例,说明在非公开发行情况下,可能存在利润分配方案无法适用于定向发行股份的可能(需进一步研究)。3、公司债券有特殊条款的需要提前与交易所沟通,如回售等需要准备交易系统。4、纪律处分包括公开谴责和内部批评,内部批评也影响再融资。5、二级市场有波动,影响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停牌前20日变动超过20%就认为是异动。IPO财务会计相关规定(6月23日 发行部审核二处处长 常军胜) 一、前言 1、3月中旬的已经有上会的,以前没有积压,3月底10 多天报了170 多家,目前进度有点慢。积
17、压的主要是有问题的,如资产不完整,直系亲属如兄弟姐妹的也要收进来,需要整改。 2、今年对业绩将重点关注。去年环境好,依然有60 家业绩下滑。2011年经济环境差,要考虑业绩下滑的社会影响。 3、尽管存在问题,但主流趋势依然向好,审核工作总体上平稳有序,取得三个方面的突破: (1)发行节奏市场化。(2)审核时间大幅压缩。(3)审核理念共享二、提示的几个问题内控将成为审核重点。今后IPO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情况会成为审核的重点,主要是因为今后内控指引将在上市公司全部施行。随着会计师事务所的吸收合并,其话语权将逐步增加,未来会要求会计师对发行人内控出具审计报告(而不仅仅是鉴证报告),发行人的成本也
18、会增加。分立。要求整体改制,分立要求满3年。 三、会计专题研究 (一)玩具制造企业动漫影视作品投资会计处理相关问题 (二)企业合并1、问题和背景问题:同一控制下资产收购是否可以按评估值入帐? 背景:(1)3号适用意见的主要目的在于鼓励整体上市,避免同业竞争。(2)IPO管理办法第9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按帐面净资产折股可连续计算经营业绩的规定,其前提是要求公司主要经营性资产的计量基础在报告期内应保持不变。(3)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定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帐面价值计量,不应改变计量基础。2、结论据此,结论如下:(1)如果重组进入公司的资产形成一项业务,则符合企业
19、合并的定义,应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原则处理,即不得评估调帐,应按帐面值处理。举例:某企业2008年9月和11月分别购入同一控制下设备、厂房和土地使用权,但按评估值入帐的会计处理即属错误。该案例核心提示要点在于:()其目的在于回避股权收购;(2)尽管交易行为是购买资产,但已形成业务合并。(2)若以评估值作为交易价格,则正确的会计处理因该为:A、应以原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依据;B、评估值与账面值的差额应冲减所有者权益,首先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时冲减留存收益。C、单独购买资产的交易但未形成业务的,可以按评估值入帐。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要防止捆绑上市,支持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合并,20%以下
20、的不影响,20-50%运行1 年,50-100%运行2年,100%以上运行3年。 (三)企业分立1、背景和问题(1)背景某客运公司在业务拓展中会建客运站(带有一定的公益性),当地政府给了该公司一块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作为投资建设客运站的补偿,考虑到目前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企业拟将房地产业务以分立的方式予以剥离(某仓储企业基于大致相同背景开发商业地产)。(2)问题分立后的公司经营业绩是否依然可以连续计算?2、结论企业分立可能导致主营业务发生变化,影响发行条件。原来认为分立后应运行3年,现在正在考虑放宽条件的环境是否成熟。主要考虑两点:(1)分立是否导致主营业务发生变化。普遍认为很难说没有变化。(2
21、)分立也要追溯调整,涉及剥离报表编制的问题。资产、收入等很好分割,但费用分割的合理性不好判断(即使按照收入的比例进行分割),可能无法真实反映公司的盈利能力。因此,整体而言,在目前社会诚信度普遍不高的条件下,建议不要通过分立的方式进行处理,可以通过资产处置的方式将非主营业务剥离(比如出售股权或者资产等方式)。对于国务院豁免的企业可以例外,但中小企业一定要持谨慎态度。目前证监会也在呼吁房地产作为伴随业务的公司上市打开口子的问题,但还没有结论。 (四)几个关注点 1、关于会计核算的真实性,相对于成本费用而言,更为关注收入方面的问题,建议: (1)经营多项业务的公司,应分部披露不同业务的客户情况;(2
22、)对于连锁经营等行业的公司(经销商较多,比较分散),绝对不应仅仅关注其前5名客户,可以利用信息系统等方式在尽职调查时对80%以上的客户进行调研;(3)如果客户比较集中则需要对主要客户进行实地考察,重点关注是否公司与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定价是否公允,交易的变化是否合理等等,归根结底关注是否存在虚假销售。2、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更虽然制定会计政策的权利在公司的董事会,但要掌握和遵循以下原则:(1)不能随意变更,容易导致操纵利润的嫌疑;(2)变更的应可以证明会计政策更趋谨慎,不能利用会计政策的变更操纵利润;(3)申报期内不要出现无法证明自己更趋谨慎的变更;(4)还要参考同行业的会计政策标准。
23、3、小诉讼简要披露,大诉讼详细披露。新股发行制度改革(2011年6月23日 发行部综合处处长李明) 一、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阶段和问题 自2009年6月改革至今,已采取了八项措施,但分歧仍然较大,以前认为统得过死,现在又认为放纵过渡。今年4月8日召开了大范围的研讨会,但未形成太多共识。第一阶段:2009年6月2010年10月主要措施包括:(1)完善询价和申购的报价约束机制;(2)将网上网下申购参与对象分开;(3)网上单个申购帐户设定上限;(4)加强新股认购风险提示。第二阶段:2010年10月至今主要措施包括:(1)加大定价者的责任;(2)扩大参与询价的机构范围;(3)增强定价的信息透明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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