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粮食质量监管工作总结(共2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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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2016年粮食质量监管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继续以保障粮油质量安全为重点,进一步明确任务、突出重点,以务实负责的态度,以法制宣传、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集中整治为手段,扎实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加强了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及运输环节的质量监管工作,突出抓好学生营养餐粮油、平价销售点粮油质量的监督检查,着力加强粮油质检体系建设,积极完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确保了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现将2016年全市粮食质量监管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监管职责情况 (一)粮油质量安全地方负责制落实情况 在全市粮食工作会议上,市人民政府副
2、市长邬永飞要求全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加强粮食质量监管为核心,继续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全力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为保证粮食食品安全尤其是做好职责内的原粮质量与卫生安全监管工作,市粮食局从“保安全、维稳定、构和谐、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周密安排年度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切实加强粮食法制、科普知识宣传,保证各项工作有重点、有计划地顺利推进,确保了全市未发生一起原粮质量卫生安全事故。同时,要求各县、区粮食局按
3、照食品安全地方负责制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监管职责,结合县、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工作部署,加强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粮食的质量监管,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全程监管和制度建设等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协调小组,明确机构、岗位、人员、要求、责任,进一步细化、明确分管领导、职能股室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和岗位责任人的监管责任,切实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岗、到人,确保问题可倒查、责任可追究,坚决纠正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细化和分解任务,堵塞监管漏洞,以“分责、知责、履责、问责”为主要内容,建立粮油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形成粮油质量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的监管格局。 (二)粮油经营者
4、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在粮食收购环节,严格做好粮食收购许可资格的年审工作,监督粮食收购者认真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储备粮收储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时对收购粮食进行检验,对杂质、水分进行整理;在粮食储存环节,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粮食质量档案,严格执行出入库粮食质量检验制度,合理施放储粮化学药剂,定期开展粮情检查;在政策性粮食供应环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不定期开展巡查监督,要求相关企业认真遵守军供粮油质量保障责任书的各项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的品种、等级进行供应。 (三)建立健全粮食质量监管制度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文件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1
5、00号)、云南省粮食局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云粮法规发20161号),全面推进全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进程,根据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文件的意见(昭政发201654号)要求,结合昭通粮食工作实际,制定了昭通市粮食局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昭市粮201611号)、2016年昭通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昭市粮201638号)和昭通市2016年粮食质量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四)对收购、储存环节及政策性粮食购销环节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的监管工作情况 1、加强粮食收购入库环节的质量监管 一是组织开展粮食收购资格年度审查和定期核查。严格粮食收购
6、准入门槛,督促粮食收购者完善收购粮食的软、硬件条件,严把粮食收购质量关。二是组织开展收购环节粮食质量监督检查。在原粮质量方面,结合我市粮食收购时节,以收购粮食质量为重点,督促粮食收购者尤其是各级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质量标准、仓储技术规范、设置收购原始记录、建立收购粮食质量档案和经营台账,定期报送粮食收购的基本数据;在粮食收购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收购粮食的品种、质量标准、计价单位和收购价格等内容;及时对收购粮食进行检验,对杂质、水分进行整理;对不同收获年度、不同等级的粮食进行单收、单放,对发生霉变和病虫害的粮食进行单独存放。在原粮卫生方面,认真检查粮食收购者是否将粮食与可能
7、对粮食产生污染的有害物品(如农药、化肥、洗涤剂等)进行混存,从粮食流通源头上保障粮食卫生安全。同时,指导粮食收购者对储粮仓库、储粮设施、检验条件等进行功能提升和改进,改善储粮条件,提高储粮品质。 2、切实做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为切实掌握我市粮食库存情况,确保粮食库存真实、质量良好,保证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我市按期组织完成了2016年粮食库存检查的自查及市级复查工作。为确保库存检查工作的有序进行,市粮食局及时成立了以局长陈波为组长的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与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和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省级通知精神,安排部署具体任务,研究制定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要求,
8、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市级复查工作,抽调相关科室业务骨干组成市级复查工作组。在复查阶段,市级复查工作组抽查粮食比例占全市纳入检查范围库存粮食数量的%,复查工作涉及2个企业的16个实际承储库点。全市检查期间,共邀请人大代表17名、政协委员21名、相关部门人员23名进行监督,其中,昭阳区邀请了区第五纪工委领导和2名政协委员进行监督。经过县、区粮食局督导企业自查和市级抽查,认定库存粮食数量真实、账实相符,库贷吻合,政策性补贴资金基本到位,使用合理,无挤占、挪用现象。经过入仓感官判定,粮食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各地进行了整改落实。 3、加强执行粮食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的监督检查
9、 重点检查粮食收购、储存企业及其他粮食经营者是否按照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对出入库粮食进行质量检验,同时检查出入库粮食是否有粮食质量检验报告随货同行。对每批次粮食质量检验报告的有效性(质量检验报告在3个月的有效期内)、相符性(报告内容与对应实物的品种、等级等性质要相符)、完整性等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同时,督促企业认真做好每批次粮食的出库登记备案工作,明确记录出库粮食的流向及品种、等级等相关指标情况,为粮食质量追溯工作奠定基础。 4、加强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粮食食品安全综合检查 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和中高考等重大活动期间,主动牵头协调食药监、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拉网式的粮油食品安
10、全专项检查。检查工作以保障粮油质量安全为重点,以粮食储存、出库、加工、销售和消费环节为主线,以督促经营者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索取粮食质量检验报告等为手段,以粮油仓储、加工、经营企业和旅游景点、农家乐、施工工地食堂、学校食堂等消费集中场所为重点范围,突出检查粮油购销、保管、消费过程中是否存在销售或使用受化学污染以及已发生陈化、霉变、虫害等变质粮油的行为。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查处经营者在粮油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5、加强政策性粮食供应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9月7日,彝良县连续发生两次5级以上地震后,昭通市粮食局党组按照市委、市政府彝良县“907”地震紧急工作会议的
11、安排部署,快速反应,积极行动,立即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迅速展开抗震救灾粮食应急供应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及救灾部队的口粮供应。要求彝良县粮食局组织抓好粮油运输过程中的卫生监管和储存过程中的质量监管,督促政策性粮油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采购和供应的政策性粮油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等级要求,采购环节要向供应商索取有效的粮食质检报告。粮食出入库必须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如无法准确判断粮食质量状况,应立即通知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现场抽样检测。检查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粮油要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不得继续供应,已经发出的,要及时追回并查找原因。同时,要求彝良县粮食局组织军粮代供
12、点及时、主动与抗震救灾部队联系对接,按照部队对粮油数量、质量、等级和运送的要求,进一步简化供应手续和供应程序,采取先供应后结算、将POS机带到救灾部队驻扎点现场刷卡等灵活多样的供应方式尽可能方便部队购粮,不得出现迟供、拒供和断供的现象,全力做好军粮供应保障工作。 6、加强库存粮油保管情况的监督检查 储备粮是各级政府实施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物质基础,为保证库存粮食的质量安全,市、县(区)粮食局严格督促国有粮食企业落实储备粮定期抽检制度和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对每批次出库原粮做到100%抽样送检;督促企业定期对各仓粮食的粮温、粮情进行检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严防粮食出现虫害、霉变等质量隐患;切实加
13、强储粮化学药剂在购进、保管、领取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工作,指导国有粮食企业尽量使用自然通风、绿色储粮等手段,减少药物熏蒸的数量和频率,延缓粮食品质变化;加强库区和储粮仓内卫生环境整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运输技术规范,不使用煤炭、化肥等受污染车辆和包装物进行运输和包装,并采取遮盖、防潮等措施与外界物理隔绝,严防运输过程中的二次污染;督促国有粮食企业完善粮食质量档案,严格执行储备粮购进索取、销售出具粮食质量检验报告制度。 7、加强学生营养餐粮油供应情况调研及质量安全监管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关系国家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和提高国民身体素质长远规划,广受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新闻媒体的舆论
14、监督,作为全国试点地区之一,我市11个县区全部纳入试点范围,更凸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昭通的倾斜支持和高度重视。计划启动以来,市粮食局高度关注并积极履行自身职责,市粮食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领粮食、教育部门相关人员在半年内2次深入县区调研学生营养餐粮油供应工作,调研报告的成果受到了省政府高峰副省长、市政府刘建华市长等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亲笔批示。在调研的基础上,市粮食局拟定并报请市政府出台了学生营养餐粮油供应的指导意见,采取严格的供应资质认定和统一的集中采供方式供应学生营养餐粮油。同时,组织各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加强供应商库存粮油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定期对粮油质量状况进行检查,协调相关部门严厉查处掺杂
15、使假、短斤少两等违法违规行为,并采取现场教授、印制储粮知识手册等方式指导学校做好科学储粮工作。对发现供应商有违反指导意见有关规定的情况,属于粮食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要求及时处置,职责范围外的及时移交有管理权限的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情节轻微或未造成较大损害事实的,应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或造成较大损害事实的,应及时通报有关部门,严格执行供应商资格退出机制,终止其供应资格,并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市粮食局报告;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相关行政、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8、指导消费环节科学储粮 主动联合卫生等部门指导消费环节对象科学储存成品粮油,特别是指导全市各级各学校食堂加强粮油储存管理,对粮油实行单间堆放保管
16、、离地上架储存,严禁将粮食及食用植物油与洗涤剂、杀虫剂等可能污染粮油的物品混存,避免出现粮油霉变和受污染的情况,凡是霉变和受污染的粮油坚决不得食用。 9、加强粮食运输过程中的卫生监管 检查经营者尤其是学生营养餐粮油供应商在粮食运输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粮食运输技术规范,不得使用运输煤炭、矿石、化肥等有可能污染粮食的运输工具进行运输,水泥袋、化肥袋等二次回收的包装材料不能用于粮食包装,重点督促水富、彝良、镇雄等化工、矿产资源大县加大检查力度,确保粮食运输工具及包装物的清洁卫生。指导运输车辆车主或货主对货仓采取密闭措施,防止雨水渗漏导致粮食发生霉变,隔绝运输过程中的外界污染源。 10、加强粮油
17、平价销售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粮油平价销售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市粮食局要求各县、区粮食局切实做好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粮油保供稳价工作落实到位。不定期对各销售点进行巡查,重点检查粮油平价销售点是否按略低于市场的价格敞开供应,有无挂牌不供、限供、超价供应、调换品种、私自提价等情况,确保各销售点销售工作规范有序,粮油质量符合标准,粮油价格保持平稳。因市场行情上涨确需提价的,平价销售点应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提价请示报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立即调查核实市场价格的实际情况,经核实审批后方可提价,且提价后的价格仍保持略低于市场价格的水平。指导和督促平价销售点索取粮油质量检验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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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粮食 质量 监管 工作总结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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