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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县指纹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国库工资统发、社保养老金发放、民政低保金发放、民政优抚对象优抚金发放工作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参照外地管理经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积极深化财政管理体制、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城乡低保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运行的高效、准确和安全性,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指纹采集的时间及范围 自2009年10月1日起,至2010年9月30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采集。凡是纳入财政
2、国库工资统发、社保养老金发放、民政低保金发放、民政优抚对象优抚金发放范围的人员,均属于采集对象,要按照本方案的规定,采集和建立指纹信息管理档案。 三、指纹采集的形式 采集形式主要分为固定采集和移动采集两种。 (一)固定采集。固定采集是指被采集单位事先通知采集对象,在指定的时间、地点接受指纹采集。 (二)移动采集。移动采集是指对因身体有病卧床不起等特殊原因,不能到指定地点采集指纹的人员,由工作人员进行入户采集指纹。 四、指纹采集的步骤 指纹采集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及准备阶段(2009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广泛宣传指纹采集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各乡镇、各部门充分认识到实行指纹鉴
3、别管理是数字高科技技术在财政资金管理中应用的需要,是确保财政统发资金安全性的需要。 将财政国库工资统发、社保养老金发放、民政低保金发放、民政优抚对象优抚金发放人员的基础信息,从财政、社保、民政部门信息库中导出,由指纹开发单位导入采集对象的基本信息,建立指纹信息采集数据库。 (二)采集阶段(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月20日) 指纹采集分县直单位采集、乡镇采集、补充采集三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县直单位采集(2009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6个工作组共同对县直财政国库工资统发人员指纹信息进行采集。县指纹采集办要提前制定日程表,明确每个工作组负责采集的单位和时间。 第二步:乡镇采集(2
4、009年11月11日至2010年1月10日)。6个工作组负责全县21个乡镇的指纹采集工作(包括财政国库工资统发、社保养老金发放、民政低保金发放、民政优抚对象优抚金发放人员),每个乡镇的采集时间为15天。县指纹采集办要提前制定日程表,明确每个工作组负责采集的乡镇和时间。 第三步:补充采集( 2010年1月11日至1月20日)。6个工作组对全县需补充采集人员的信息进行采集。县指纹采集办要提前制定日程表,明确每个工作组负责采集的单位(乡镇)和时间。 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组织采集对象,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提前做好采集工作准备,配合县6个指纹采集工作组核对身份,确保准确无误后,录入相关的信息,并用计算
5、机进行指纹采集。 各乡镇采集对象在采集前,要出示身份证和加盖有村委会、乡镇政府公章的证明,方可进行指纹信息采集。采集信息结束后,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以及采集工作组的负责人要签字(盖章)。 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采取“边采集、边公示”的方式,将指纹信息采集情况在本辖区或本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县指纹采集办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三)建立指纹信息系统阶段(2010年1月21至1月31日)。由指纹开发单位会同县财政局、社保局、民政局等单位建立指纹信息管理系统。五、工作职责 各乡镇:各乡镇采集时间为15个工作日,由乡镇提前7天通知本辖区的采集对象按照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做好采集
6、工作准备;对外出人员,要提前一个月通知采集对象回辖区进行指纹信息采集;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进行指纹采集的,须经村委会、乡(镇)政府批准,并报县指纹采集工作办公室备案,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并缓发或停发相关资金;负责提前通知移动采集对象做好采集准备,并陪同指纹采集工作组进行上门采集;负责本辖区采集对象的审核把关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采集对象出具采集证明,证明须加盖村委会及乡(镇)政府公章。 县财政局:负责县指纹采集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对全县指纹采集工作进行统筹安排,明确县里6个工作组每一个阶段所负责采集的单位(乡镇)和时间 ,并提前1周将各个工作组的采集时间通知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单位,确保各乡镇、各
7、单位及时做好准备工作;负责第二组指纹采集工作,并派专人参加其他五个工作组的指纹采集工作;负责通知县直采集对象所在单位做好采集工作准备;负责配合县指纹采集工作组做好财政国库工资统发范围人员的指纹采集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第五组、六组指纹采集工作,并派专人参加其他四个工作组的指纹采集工作;负责配合县指纹采集工作组做好民政低保金发放、民政优抚对象优抚金发放范围人员的指纹采集工作。 县社保局:负责第三组指纹采集工作,并派专人参加其他五个工作组的指纹采集工作;负责配合县指纹采集工作组做好社保养老金发放范围人员的指纹采集工作。 县监察局:负责第一组指纹采集工作,并派专人参加其他五个工作组及指纹采集办的工作
8、;对在指纹采集工作中违犯党纪、政纪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纪予以严厉查处。 县审计局:负责第四组指纹采集工作,并派专人参加指纹采集办的工作。 县检察院:对在指纹采集工作中渎职、失职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纪予以严厉查处;派专人参加指纹采集办的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指纹采集工作的治安秩序;负责对在指纹采集工作中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指纹开发单位:负责具体操作指纹信息采集工作;负责指纹采集工作中的技术培训、技术指导;负责提前导入采集对象的基本信息;负责建立指纹信息数据库,并对指纹采集工作中所掌握的信息予以保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指纹采集管理工作政策性
9、强、涉及范围广,必须强化组织领导。为此,县里成立了指纹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6个工作组,负责全县指纹信息采集统筹协调和采集工作。各乡镇也要及时成立工作机构,配合县里6个工作组做好指纹信息采集的各项工作。 (二)严肃纪律。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指纹采集工作,不准在指纹采集工作中收取任何费用,对采集工作中弄虚作假、乱收费的单位或个人,县纪检监察、检察院等单位要及时介入,依法依纪予以严肃查处;对组织不力、秩序混乱的单位和个人,县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三)加强培训。在采集工作之前,县里将组织指纹开发单位对工作人员进行技术要领培训,确保采集的准确性。各乡镇也要明确一名副科级干部为辖区采集工作责任人,具体负责本辖区指纹采集工作,并对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动员和培训,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工作质量。 (四)强化督查。县督查局要对各乡镇的指纹采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采集工作组织好、进展快、成效好的单位,要予以通报表扬;对在采集工作中组织不力、进展缓慢、问题突出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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