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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固定资产贷款放款操作指引一、 概述(一)定义1.固定资产贷款是指我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其新建、扩建、改造、开发、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本外币贷款,范围是指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含)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此处固定资产贷款不包括房地产开发贷款。2.固定资产项目包括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 (1) 基本建设项目,是指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有关工作,不含用于开发、建造向市场销售、出租等用途的房地产项目。 (2) 技术改造项目,是指对现有企、事业单位原有生产设施进行技术改造(包括固定资产更新
2、)以及相应配套设施等工程建设和有关工作。 3. 项目融资,是指具有如下特征的固定资产贷款:(1)贷款用途通常是用于建造一个或一组大型生产装置、基础设施或其他项目(包括在建或扩建项目)。(2)借款人通常是为建设、经营该项目或为该项目融资而专门组建的企事业法人,包括主要从事该项目建设、经营或融资的既有企事业法人。(3)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依赖该项目产生的销售收入、补贴收入或其他收入,一般不具备其他还款来源。 (二)期限固贷资产贷款期限较长,一般为1-5年,原则上最长不超过10年。(三)审批权限1.支行审批权限(1)单笔低风险业务: 全额本行存单质押、全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或以全额保证金担保的贷款。 (2
3、)额度内业务: 贷款具体用途(包括支付对象、金额)在授信或项目审批时已得到批准的,比如以贷款偿还银行到期融资、贷款重组、借款人将我行贷款借予第三人、偿还其他往来借款以及其他在授信或项目审批时用途应得到批准的贷款。采取自主支付方式的贷款。 2.分行审批权限:对单一客户授信权限内,可审批三年期以内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贷款及10亿元以内、十年期以内项目融资审批授权。 3.总行权限:开发贷、土地储备贷款、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及非分行权限的项目融资、一律上报总行。 (四)“三个办法一个指引”重要规定1.须执行受托支付的情况对向同一受益人支付单笔金额超过500万元,或向同一受益人支付单笔贷款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
4、%且大于5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支付,应采用受托支付方式。固贷自主支付总金额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10%。注意:固贷受托支付起始金额按照孰小原则判断,即500万元人民币与总投资5%(且大于50万元人民币)两者中较小者即为受托支付起始金额。2.受托支付时限要求原则上,采用受托支付方式的贷款资金应当在发放当天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手。确因客观原因在贷款发放当天不能将贷款资金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手的,应在下一个工作日完成受托支付。3.贷款用途申报及审批(1)符合下列条件的贷款使用,由经办支行长(或分管行长)审批确认后,直接送放款中心办理放款手续,其他情况,经支行长签批同意后,报分行授信审批部有权审
5、批人审批:贷款具体用途(包括支付对象、金额)在项目审批时已经得到批准的。如以贷还贷、贷款重组、借新还旧、以及其他在项目审批时用途应得到批准的贷款。采取自主支付方式的。(2)贷款用途经审批后需要调整的,应按照原审批流程重新报批。原由授信部审批同意的须报授信部变更【包括贷款具体用途(包括支付对象、金额)在项目审批时已经得到批准的】;全额自主支付的贷款其支付对象、支付金额、贷款用途发生变更,由支行自行审批;支付方式发生变更的一律报授信部批准。二、业务流程(一) 调查审批1.客户经理主动营销或客户提出业务申请,填写业务申请书。2.支行进行贷前调查、收集整理客户基础资料、评定客户信用等级。3.支行通过一
6、事通中信用风险管理系统的授信审批系统模块撰写信贷业务报告并提交授信部审批。(二)审定合同1.贷款业务终审完成后,客户经理提交授信审批意见落实和执行情况审核意见表,根据审批意见,明确已落实情况和贷后落实执行方案,经网点负责人、一级支行风险经理及一级支行行长或分管行长同意后提交分行信贷管理部,并通过分行信贷合同管理系统(标准版本格式化合同或法律部已审定并上挂合同系统的非格式化合同)或邮件形式(法律部已审定但并未上挂合同系统的非格式化合同)填写合同并提交至放款人员处。2.放款员对业务操作要点书面提示后报放款中心室经理、分管副总审核后,据此审定合同。放款员审定完合同后通过合同系统或邮件形式发送给风险经
7、理。3.客户经理拿到经风险经理印制并在封底加盖印制人员私章的合同,由合同各方签字盖章。(三)准备资料客户经理和核保人员(需要集中核保的业务)收集放款资料(资料明细见第三部分资料审核要点),在信用风险管理系统中授信执行模块进行额度登记或合同登记。(四)放款操作1.客户经理提交放款资料,支行风险经理审核放款资料并在信用风险管理系统中授信执行模块对额度或合同进行复核。如果实际需要集中核保的业务,还须在系统中进行集中核保。2.放款资料提交放款中心,放款员审核资料放款资料和系统信息,在系统中对额度或合同进行生效。3. 放款员在CMIS系统发出交易通知操作,支行会计确认交易。额度内提款和单笔固定资产贷款非
8、首次提款不需要进行客户评级和提交授信审批意见落实和执行情况审核意见表。分行放款中心近期将启用信用风险管理系统合同文本制作功能,操作流程与现有流程存在不同,调整为:客户经理在新系统发起额度/合同登记制作合同额度/合同复核打印合同签订合同、收集资料额度/合同实物资料复核额度/合同生效。三、资料审核要点(一)固定资产贷款额度1.内部审批资料(1)尽职调查报告:包括授信调查报告和复议报告,应由主办客户经理在调查报告上亲笔签名。(2)各级信贷审批及复议意见:包括终审意见及各次复议意见。(3)法律审批意见:法律意见包含附件的需将附件一并打印。2.借款人法律文本及授权文件(1)业务申请书:招商银行授信额度申
9、请书,主要内容应填写完整,签署日期应早于合同签署日期。(2)主合同:授信协议及补充协议(根据业务需要提供),具体填写及审核内容参见放款作业指引合同制作和填写规范(额度及单笔流贷、固贷合同部分)。注意:非线装或散页合同需盖银企双方公章或逐页签字;主合同签订时间不早于审批意见终审时间,不晚于补充协议签订时间;合同签订时间不晚于验印时间;修改合同不可以直接拆装换页;额度内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到期日不超过授信期限。(3)法人代表证明书:签发日期应不晚于业务申请书签署日期,有效期限不早于法人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如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跨额度之间不允许共用法人代表证明书。(4)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可跨额度共用。(
10、5)法人授权委托书:根据业务需要提供。法人签字处应由法人代表亲笔签名,不可以印模代替;不可转授权;需核印公章;签发日期不早于法人代表证明书签发日期,有效日期不晚于法人代表证明书有效日期,且被授权人签署法律性文书的签署日期应在法人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内;授权范围必须明确,所办理的业务须包涵在授权范围;跨额度之间不允许共用法人授权委托书。对于经常叙做低风险业务的企业,可按年出具针对低风险业务的专项授权书,授权权限写明针对同类低风险业务。(6)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根据业务需要提供,可跨额度共用。(7)印模授权书:根据业务需要提供。启用日期不早于法人代表证明书签发日期;需由法人代表亲笔签名;需核印公章;可
11、跨额度共用。(8)公司内部决议:参见放款作业指引信贷业务资料收集及整理操作指引及其附件2公司内部决策文件拟定。注意:多页的董决需加盖骑缝章;决议内容包含授权签字的(被授权人非法人),需有法人代表表决同意并签字,且核印公章;股东大会决议需参会董事和会议召集人签字并附上股东签到表;通讯表决方式传签的决议需收集签署页原件。(9)签字样本:可跨额度共用,接受复印件,但需要银行双人核印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10)面签/集中核保:参见集中核保相关文件。注意:各类合同需面签;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印模授权书需面签;决议内容包含授权签字的(被授权人非法人)需面签;同意抵押申明需面签;承诺函等法律性文件需面签;担保
12、人(包括抵、质押人)为自然人的,在“担保人法人代表“处填写核保信息。3.借款人企业背景资料参见放款作业指引信贷业务资料收集及整理操作指引。注意:工商查册信息避免跨额度共用,应提供距建额度时两个月以内的最新查册信息。4.其他资料(1)章程对财务指标有特别要求的需根据章程要求提供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并由公司出具相应的声明。(2)审批意见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含有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的业务,各类担保资料审核要点参见关于担保方面的放款操作指引。(二)单笔固定资产贷款1.内部审批资料除需提供尽职调查报告、各级信贷审批及复议意见、法律审批意见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1)固定资产贷款使用申请审批表,按如
13、下要求填写:受托支付受托支付须完整填写合同编号(指借款人和支付对象之间签订的背景商务合同)、收款人(指支付对象)、款项用途(应写明具体用途,不得简单描述为资金周转)、金额(指支付金额,而非背景商务合同总金额;填写时注意单位为万元,并在金额前添加币种符号)。全额受托支付的,自主支付“金额”一栏划去,受托支付金额总和不少于本次贷款金额;受托支付与自主支付相结合的,自主支付“金额”一栏须填写具体,受托支付和自主支付金额总和不少于本次贷款金额。受托支付起始金额必须明确填写,并与提款申请书填写一致。由一级支行行长或分管行长签字,并选择“同意意见”或“其他意见”,选择“其他意见”的须具体明确。也可由客户经
14、理填写完整后上挂审批系统审批,详见下述。通过两种方式报授信部审核:a纸质审批表经支行审批后交审贷官,审贷官在审核背景商务合同后明确是否同意支行所申报支付明细及受托支付起始金额,如有其他要求,一并填写;b纸质审批表填写完整后由支行上挂审批系统,经审贷官审核后在终审意见中一并明确支付方式、支付对象、支付金额和受托支付起始金额。全额自主支付全额自主支付在自主支付“金额”一栏填写自主支付金额(即本次贷款金额),填写时注意单位为万元,并在金额前添加币种符号。受托支付栏全部划去。无论本次提款金额是否达到受托支付标准,受托支付起始金额需明确填写,并与提款申请书填写一致。全额自主支付由一级支行行长或分管行长批
15、准,可通过纸质签署意见,也可以通过将各要素填写完整的审批表上挂审批系统审批,终审意见须明确全额自主支付。(2)贷款专户开立回执:由经办会计、会计主管双人盖私章确认,并加盖会计专用章。申请免开专户的需提供免开立专户审批表。(3)各类行内审批表:如放款审批表、利率审批表。2.贷款用途资料(1)提款申请书,按如下要求填写:编号。提款申请书的编号要与借款合同编号保持一致,如果是一个借款合同项下凭借据多次提款,则与业务申请书编号保持一致,以-01号、-02号等加以区别。 明细表。采取自主支付的,至少应提交用款计划或清单。受托支付需将收款人名称、币种金额(按照支付金额填写)、款项用途(需有明确用途,不得描
16、述为资金周转等)、商务合同编号填全。 对于有确切支付对象的自主支付,应该对明细表中所有要素予以完整填写;如暂无确切支付对象的,收款人名称和商务合同编号不必填写,但须对币种金额、款项用途予以明确。 企业自附附件的,可在明细表处填写“详见附件”,附件和提款申请书之间盖骑缝章,附件须包括明细表中要素。受托支付起始金额。无论本次提款金额是否达到受托支付标准,受托支付起始金额需明确填写。固定资产贷款受托支付起始金额为500万元或项目总投资5%且大于50万元。如支行另有更严格受托支付标准,可按照支行要求受托支付起始金额填写。(2)用款背景资料采取受托支付的,应提供款项用途的详细证明资料,如商务合同(施工合
17、同、设备订购合同等)、货物单据、付款文件(如监理报告)、被置换融资的证明材料(原借款合同、借据、放款凭证等,放完款后收集置换融资的转账凭证)。与每一个交易对手所签订的合同金额应能覆盖支付给该交易对手的贷款金额。(3)项目贷款所需要收集的项目资料该部分资料尽可能收集,主要包括:四证(具体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具备甲级工程咨询资质的咨询机构出具有明确意见);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环境保护部门分别出具的关于城市规划、项目用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其他文件(如资源利用、安全生产、投资管理等方面的
18、批文或核准文件);项目工程用款计划;项目资本金已落实的证明文件、其他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及其落实情况证明;与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有关的合同文件,可包括总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特许经营权协议、销售协议、经营管理合同等;拟争取政府补助、转贷、贴息项目的,需提供符合相关证明文件。 房地产开发贷款及有关房地产建设贷款:必须提供“四证”,项目资本金已落实的证明文件。项目贷款:必须提供如下资料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按照规定取得批准立项批文或按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核准立项文件;环保部门对环保影响的审批文件;国土及房产管理部门的用地(厂址)批文;如果涉及新增土建、
19、厂房等,须取得土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项目总投资中,企业自筹资本比例符合规定的证明文件。特种行业:必须提供特许经营许可证。3. 借款人法律文本及授权文件参见本文第三部分审核要点中的第一部分固定资产贷款额度。主要区别有以下三点:(1)业务申请书:固定资产贷款无固定版本业务申请书,可由企业自行提供,或根据我行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申请书修改相应内容。(2)主合同: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具体填写及审核内容参见放款作业指引合同制作和填写规范(额度及单笔流贷、固贷合同部分)。单笔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可分笔提款,但各笔提款到到期日均不得超过合同中的贷款期限。(3)借据:借据填写勿
20、忘币种;账户一栏填写专户账号(该客户开立专户)或结算账号(申请免开专户获批);利率一栏填写务必与借款合同描述严格一致,如人民币浮动利率贷款的利率务必表述为“以定价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月/年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准利率”,浮动利率不得填写具体数字;期限一栏和借款日到期日之间须保持一致,即放款日和到期日对年对月对日,则期限填写具体年,如放款日2010年10月10日,到期日2011年10月10日,期限填写“壹年”;放款日和到期日对月对日,期限填写具体月,如放款日2010年10月10日,到期日2011年7月10日,期限填写“玖个月”;放款日和到期日不对日,期限算头不算尾填写具体天,如放
21、款日2010年10月10日,到期日2011年10月7日,期限填写“叁佰陆拾贰天”。4.借款人企业背景资料参见放款作业指引信贷业务资料收集及整理操作指引。注意:工商查册信息避免跨额度共用,应提供距建额度时两个月以内的最新工商查册信息。5.其他资料(1)章程对财务指标有特别要求的需根据章程要求提供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2)审批意见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含有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的业务,各类担保资料审核要点参见关于担保方面的放款操作指引。(三)额度内固定资产贷款或单笔固贷非首次提款参见本文第三部分审核要点中的第二部分单笔固定资产贷款。主要区别有以下两点:1.额度内提款调查报告:对于以下两类情况,客
22、户经理在上报额度内提款调查报告时将落实情况一并写入报告,由授信部审批核实。额度审批意见要求放款前需落实但在建额度时未落实事项;单笔贷款要求分次提款落实的条件,例如核实四证齐备、资本金到位、取得各项批文等要求。 2.不需提供公司内部决议和签字样本,不需集中核保,但需面签声明,授权性文件及借款人背景资料可共用建额资料,但需在非现场信贷监控系统中查看共用资料是否仍有效。四、系统操作要点(一)额度登记及合同登记步骤1.固定资产贷款额度:客户经理进行额度登记支行风险经理进行额度复核核保人员进行协议核保登记(如果业务需要集中核保)分行放款人员进行额度生效客户经理发起额度内提用申请提用申请获有权人批准客户经
23、理进行合同登记支行风险经理进行合同复核分行放款人员进行合同生效。2单笔固定资产贷款:审批意见终批发布后系统自动建立虚拟的单笔单批额度,呈未生效状态。客户经理直接发起额度内提用申请提用申请获有权人批准客户经理进行合同登记支行风险经理进行合同复核核保人员进行合同核保登记(如果业务需要集中核保,单笔单批业务集中核保只在第一次合同复核后做,再次提款不需要做)分行放款人员进行合同生效,此时额度同时生效。(二)系统操作的重点提示1.关于业务投向的选择对于“固定资产项目”、“项目投向”“和“相关项目信息”的填写,按照实际贷款用途、投向和相关信息填写。园区、开发区的贷款,根据园区建设阶段划分品种、投向。2.关
24、于计划还款“还款方式”中“计划还款”功能已上线,该功能可以满足业务中不定期、不等额的还款需求,且结息方式更加灵活,可以选择按月、按季和单笔结息的方式。该计划还款功能仅适用于分期还本匹配扣息,不能适用分期仅还本不还息,即不能支持只还本、利息暂挂。具体可参见分行信贷管理部网站上的新系统操作指引计划还款业务操作说明3、关于“是否引入已生效合同”的选择发起额度内提用申请时,系统会弹出小窗口提示“是否引入已生效合同”。如果该额度项下已有一个生效状态的借款合同,本次提款为该借款合同项下的提款,那么此时“是否引入已生效合同”需要选择“是”。如果系统中没有已生效的借款合同,或本次提用不属于系统中已生效借款合同
25、项下的提款,那么“是否引入已生效合同”需要选择“否”。五、常见问题(一)“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方面问题1通过审批系统上挂审批表的方式批准贷款用途且包含受托支付方式的,如上挂的审批表要素填写不完整,且终审意见对支付方式、支付对象、支付金额未予以明确的,一律由授信部补签书面意见。2.通过审批系统上挂审批表的方式批准贷款用途且终审意见已明确全额自主支付的,可接受上挂的审批表要素填写不完整情况,但应尽量避免。3.以贷还贷情况,提款申请书和审批表中收款人应填写借款人名称。4.对于以贷还贷情况,按行内制度要求提供原借款合同、借款借据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放完款后收集置换贷款的转账凭证。5.我行为牵头行的银团贷
26、款,须提供“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规定的新版提款申请书、申请审批表及合同,如法律文本是单独议定的,须报法律部审定,若议定的法律文本无受托支付等监管内容,须与借款人签署经法律部审定的流贷/固贷补充协议。6.我行为参与行的行外银团贷款及受让贷款,如牵头行或转让行无法提供”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要求的提款申请书、固定资产贷款使用申请审批表及用款证明资料,可接受。 7.我行为参与行的行内银团贷款,应要求对方行提供“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规定的新版提款申请书、申请审批表及合同,合同中应包含受托支付等监管内容。(二)其他资料方面问题1.合同签署栏填写错误:(1)合同签署双方颠倒签署位置,在对方签署栏错误签字盖章;(2
27、)法人错误在自然人签署栏签字盖章或自然人错误在法人签署栏签字;(3)应单方签署的合同有其他法人或自然人错误签字盖章。客户经理在与客户签署合同前,应引导客户在正确位置签署,避免合同出现瑕疵。2.已办理完登记、见证转递手续的主从合同仍留空未填写完整。为避免出现“阴阳合同”的情况,我们要求在办理登记、见证转递手续前,所有份数的主从合同必须填写完整、一致。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签发时间晚于法人授权书签发时间。4.公司内部决议在表决程序、决议内容上常常出现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类:(1)决议内容未区分“贷款”、“授信额度”等区别;(2)担保决议明确保证期限,却与担保合同中保证期限描述不一致,建议担保决议不要对
28、保证期限进行明确;(3)个别股东会成员误在董决上签字或个别董事会成员误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4)参会人数或表决人数未达到章程要求;(5)应为股东决议,却出具股东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或类似情况等;(6)标题为董事会决议,决议内容由股东签署,或标题为股东会决议,决议内容由董事签署。(7)同一人公司决议中签字与合同中签字不一致;(8)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未出具公告;(9)经见证转递的公司决议为复印件。5.企业背景资料未年检或经营期限、营业执照有效期不覆盖授信期限。主要原因:(1)某些业务报批或准备放款时间太长,原先收集的背景资料年检记录过期;(2)客户经理在贷前调查阶段未注意核实客户背景资料;(3)老
29、客户放款前,客户经理未在非现场核查系统中核对背景资料的有效性。6.项目贷款批复文件或相关证件收集不齐,支行应在贷款申报环节收集项目文件。7.借据填写错误。如浮动利率贷款在利率处填写具体数字;对于不能对年对月对日的贷款,贷款期限处填写“年”,导致借据上放款日与到期日之间期限与“贷款期限”不一致。(三)系统操作常见问题1.系统中额度到期日登记有误。目前,我行在签署纸质合同时,如审批意见给予的授信期限为整年或整月,授信期限的到期日是在对日的基础上填写的。但由于额度的最后一天不允许发生业务,因此在新系统中做额度登记时,额度的到期日需在纸质合同基础上调减一天(注意:起始日不作变动),但单笔业务和额度内业
30、务的合同到期日不需要调减。2.额度登记时“是否走额度提用流程”选择错误。一般情况下,固定资产贷款的提款需要逐笔审批,因此在做额度登记时,或单笔单批业务做授信方案时,要把“是否走额度提用流程”选择为是。3.提用中要素有误,需要重新发起提用。客户经理在发起额度提用时,如该申请没有提交,客户经理可以对提用方案进行更改和调整,一旦提交审批,不能再进行撤回、修改或删除。如果在CIMS放款时发现提用要素错误,那么必须先中断已生效的合同,然后做提用失效后再重新发起提用。 4.发起合同登记时,找不到对应的提用,但查询审批系统发现该提用已经审批通过。如出现这种情况,需要核实在做提用申请时,是否已经引入了已生效的
31、合同。如引入了已生效的合同,由于一笔提用只能关联一个合同,因此本次合同登记无法找到该笔提用,此时必须重新发起提用。6.选择结息方式有误。单笔结息是指需由会计手工处理的结息方式,采用此种结息方式的业务,计息日为非会计指定的每月/季的20日。在对选择等额或等本还款方式时,新系统会自动匹配结息方式为单笔结息,系统会根据月供还款日来判断结息方式是否需会计手工处理还是系统自动扣划,也就是说如果月供还款日为每月20日,系统会自动跟随还款日扣划利息,如果非20日,则需会计手工处理。 附件1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附件2提款申请书附件3固定资产贷款使用申请审批表附件1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编号:本合同为编号 的授信协议项
32、下具体合同(本条适用的,在中打“”)。贷款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负责人: 借款人: (以下称“乙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应乙方申请,向其提供固定资产贷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内容如下:第一部分 贷款基本条件 第1条 贷款种类 此项贷款为 。第2条 贷款币种和金额 币(大写) 元整。第3条 贷款用途此项贷款只能用于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项目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总投资额为: 万元,其中乙方或乙方的股东方自筹资金为 万元;向各类金融机构融资 万元。第4条 贷款期限 为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此期限内,乙
33、方可以分期提款和还款,每笔提款的起止日期以相应的借款借据确定的日期和期限为准,最后一期提款时确定的期限不得超出贷款期限。 第5条 贷款利率与利息5.1 利率:5.1.1 此项贷款采用(以下二者择一,打“”选择):固定利率 浮动利率5.1.2 合同期内利率的确定:发放人民币贷款的,以定价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个月/ 年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下浮(二者择一,打“”选择) %。发放外币贷款的,以定价日当日或前1个工作日或前2个工作日与贷款同币种的 个月/ 天(二者择一,打“”选择) 为基准利率,加/减(二者择一,打“”选择) 个基本点(BPs)。具体以定价日当日,还是定价
34、日前1或2个工作日为利率确定日,由甲方参照国际惯例确定。 定价日指用于确定贷款期或浮动周期内基准利率的参照日。此项贷款采用固定利率的,定价日为贷款实际发放日;此项贷款采用浮动利率的,定价日的确定按照第5.1.3条规定执行。前款所约定的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下浮 % ”(下称浮动比例),或“加/减 (基本点)”(下称基本点),系指本协议签署之时确定的浮动比例和/或基本点,甲方有权结合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化、国内信贷市场价格的变化或甲方自身信贷政策的变化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调整该等浮动比例和/或基本点。一旦甲方决定调整,应提前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该等调整自甲方通知乙方后发生效力,乙方新提取的相关贷款
35、,以及乙方在通知生效前已提取、尚未归还的贷款的具体浮动比例和/或基本点按照甲方通知中确定的执行,基准利率和浮动周期仍按本协议规定执行。5.1.3 此项贷款如采用浮动利率,以 月/ 天为浮动周期进行浮动,每一浮动周期内所适用的基准利率按照第5.1.2条的规定进行确定。贷款实际发放日为第一个浮动周期的定价日,此后每一浮动周期的第一日为该浮动周期的定价日。 5.1.4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对其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部分,从改变用途之日起,改按在原利率基础上加收 %计息。 5.1.5 乙方未按期偿还贷款的,对其未偿还部分从逾期之日起改按在原利率基础上加收 %计息。 原利率系指贷款到期日(含提前到期
36、日)前(如为浮动利率,则为贷款到期日(含提前到期日)前最后一个浮动周期)适用的利率。 如贷款同时发生逾期和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的情况,按上述规定中较高者计息。5.1.6 贷款期间,若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的规定,则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5.2 计息:贷款利息从贷款入乙方账户之日起按实际放款额和实际占用天数计算,每 计息一次,计息日为每 的 日。日利率的换算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国际惯例执行。5.3 付息:乙方须于每一计息日当日付息,甲方可以从乙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乙方未按时付息,甲方有权按同期贷款利率就未付利息加收复息。5.4 贷款期间,若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的规定,
37、则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第二部分 贷款先决条件第6条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否则甲方没有义务向借款人发放本合同项下任何款项: 6.1 甲方已收妥下列文件: 6.1.1 经乙方加盖公章证明为真实、合法、有效的乙方章程、营业执照及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成员签字样本副本或复印件; 6.1.2 经加盖公章证明为真实、合法、有效的,由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乙方验资报告副本或复印件; 6.1.3 经乙方加盖公章证明为真实、合法、有效的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1.4 乙方有权机构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且经法定人数的成员表决通过的,真实、合法、有
38、效的关于同意向甲方申请本合同项下贷款并接受甲方要求的各项贷款条件的决议正本; 6.1.5 如果使用本合同项下贷款的项目根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或要求需要报批,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国家有关部门真实有效的审批文件正本; 6.1.6 如果存在第三方担保,经该担保人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证明为真实、合法、有效的章程,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成员签字样本,以及该担保人有权机构做出的,真实、合法、有效的,关于同意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提供担保的决议。 6.2 如果存在抵押/质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应当办理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已经妥善办理,有关产权证明文件、登记证明文件等的正本已交给甲方收存。 6.3 如果甲
39、方要求就抵押物办理保险,以甲方为第一受益人的保险手续已办妥且保险单正本已交给甲方收存。 6.4 本合同及本合同各项附属担保合同均已有效签妥。 6.5 乙方已按照甲方要求在甲方开立了结算账户。 6.6 乙方已按照甲方要求支付了本合同项下贷款手续费。6.7 乙方已满足国家有关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和甲方就具体贷款所涉及项目对项目资本金所提出的下列特别要求: 6.8 在本合同项下贷款用于房地产开发时,还应满足以下条件:6.8.1 乙方已取得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或具有承担贷款项目开发建设的资格,并符合甲方所规定的特别资质要求;6.8.2 计划利用本合同项下贷款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已纳入国
40、家或地方建设开发计划,其立项或备案文件合法、完整、真实、有效;6.8.3 计划利用本合同项下贷款建设的房地产项目至少已取得合法有效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6.8.4 计划利用本合同项下贷款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占用的土地权属清晰。6.9 乙方已向甲方提交甲方要求的,与项目有关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材料。6.10 6.11 6.12 第7条 贷款先决条件系为保障甲方权益所设,甲方有权单方面降低对贷款先决条件的要求。 第三部分 用款与还款第8条 分期提款 8.1 乙方可在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月内(提款期)分 期提取本合同项下贷款,甲方不受理乙方超过提款期的
41、提款申请。8.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开立专门用于贷款发放和对外支付的账户(项目专项账户),如开立项目专项账户,则本合同项下所有贷款资金的发放和对外支付都必须通过该账户办理。8.3 乙方要求提款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其提款要求: 8.3.1 乙方应甲方要求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8.3.2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声明与保证真实、合法、有效;8.3.3当乙方申请提款时计划向同一受益人支付的单笔贷款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500万元(或等值外币),或向同一受益人支付的单笔贷款金额大于等于本合同第3条规定的项目总投资的5%,且大于等于人民币50万元(或等值外币)时,乙方必须按甲方
42、的时限要求向甲方提交相关交易资料,委托甲方代为进行贷款资金的对外支付(即贷款人受托支付);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甲方根据乙方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乙方交易对手。 8.3.4 每次提款前,乙方应保证与提款金额相匹配的同比例(该比例按照本合同第3条的规定确定)资本金已经足额到位; 8.3.5 在提款前本合同项下固定资产项目实际进度应与已投资额相匹配;8.3.6 没有发生本合同项下第19条规定的违约事件。 8.4 乙方提款时,应向甲方提交提款申请书、借款借据、以及甲方根据自主支付、受托支付的不同要求而要求乙方提交的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提款申请。受托支付时乙方提
43、交的贷款资金的用途证明文件,在内容、格式上应符合如下要求: 。 8.5 甲方收到提款申请书和贷款资金用途证明文件后,经审核同意放款的,具体每笔提款的实际发放日、期限、金额等事项在借款借据上进行记载。 8.6采用受托支付方式的贷款资金,乙方授权甲方在放款当日(最迟在放款后次一工作日)通过乙方账户支付给乙方的交易对手。 第9条 分期还款 9.1 乙方应按每笔提款相对应的借款借据记载的还款日按时足额偿还各笔贷款。9.2 乙方应在规定的到期还款日之前在其于甲方开立的账户中保留足够的资金,供甲方于到期还款日直接扣收。9.3 乙方应以与提款时同币种的货币办理还款。9.4 双方约定贷款所涉项目收入需进入在甲方开立的如下账户,并根据双方约定的条件和方式对外支付(当该项适用时,请在前面的“”中打“”选择)。该账户信息为:账户名称: ; 账户开户行名称: ; 账号: 乙方需遵循的该账户现金流入比例及账户余额管理的要求为: 乙方需遵循的对外支付条件为: 必要时甲方有权对上述账户限制网上银行支付、电话银行等非柜台渠道的支付行为及通兑功能。乙方应按季提供上述账户资金进出情况,配合甲方对相关账户、回笼资金实施监控。第10条 提前还款10.1 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提前还款,但乙方应于计划提前还款日七天前向甲方提交书面提前还款申请,载明计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