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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程序文件Q/BOMCO G02.592005(C) 编制: 张宗贤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控制程序审核: 张宝生批准: 忽宝明2005年7月1日生效第1页 共7页1 目的1.1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加强公司各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和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程序。2 定义及适用范围2.1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2.1.1
2、 锅炉是指利用各种能源,将所承装的液体加热,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为容积30L的承压蒸汽锅炉或出口水压0.1Mpa且额定功率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2.1.2 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为最高工作压力0.1Mpa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2.5MPaL的气体和最高温度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容器。2.1.3 盛装公称工作压力0.2Mpa,且压力与容积乘积1.0MPaL的气体和标准沸点60液体的气瓶亦属压力容器范围。2.1.4 压力管道是指承受一定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为最高工作压力0.1Mpa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
3、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标准沸点的液态介质,且公称直径25MM的管道。2.1.5 电梯指载人和载货电梯。2.1.6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起重量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1T,且提升高度2米的起重机和电动葫芦等。2.1.7 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2.2 本程序适用于我公司特种设备的购置、大修改造、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及事故处理、报废等全过程的控制,各使用单位须遵守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各项规定
4、。2.3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及本办法的要求,建Q/BOMCO G02.592005(C)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控制程序 第2页 共7页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推行科学管理,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强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2.4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要确定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责任人。督促责任人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特种设备安
5、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依法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进行奖励。2.5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接受上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监察和检测。3 职责3.1 公司设备综合管理委员会下设特种设备管理办公室,负责特种设备的购置、大修改造、使用、维护保养、安全监督、报废、资产处置等全过程管理。3.2 企划发展部负责特种设备的资源配置和大修、改造计划的审批及项目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设备供方及大修、改造承揽方的资质进行审查。3.3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和取证管理工作。3.4 档案管理中心负责特种设备档案的收集及管理。3.5 生产制造部负责特
6、种设备的管理3.5.1 负责特种设备整机和主要配件购置的选型。3.5.2 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特种设备的大修、改造项目方案论证、实施、档案管理和设备事故处理;负责对设备供方及大修、改造承揽方的资质审查。3.5.3 负责组织特种设备及特种设备大修、改造项目的验收;负责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注销、定期检验检测、取证等管理工作。3.5.4 协助财务资产部进行特种设备的报废鉴定。3.6 财务资产部负责特种设备购置、改造、大修的资金筹措和特种设备的报废审批及资产处置。3.7 安全健康环保部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监督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检查和风险评价审核。3.7.1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选型和大
7、修、改造项目的论证和设备供方及大修、改造承揽方资质的审查。3.7.2 负责厂内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注销、检验、取证等管理工作。3.7.3 协助有关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事故处理和违章处罚。3.8 动力公司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管理。3.8.1 负责制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管理的第三层次作业文件。3.8.2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注册登记、注销、检验、取证的管理工作。Q/BOMCO G02.592005(C)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控制程序 第3页 共7页3.9 使用单位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维护管理。3.9.1 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特种设备的选型,大修、改造方案
8、的确定及项目的实施、验收工作。3.9.2 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检测工作。3.9.3 提报特种设备报废、更新改造、大修计划。4 工作流程及要求4.1 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改造和维修管理4.1.1 特种设备的更新改造和维修前,使用单位应向公司企划发展部报送计划和方案,企划发展部组织生产制造部和安全健康环保部对方案进行论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4.1.2 特种设备购置计划经公司批准后,由企划发展部组织进行招标采购,供货单位的资质由公司生产制造部、安全健康环保部和使用单位等共同进行审查。4.1.3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和维修应委托有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的单位进行。4.1.4 特种设
9、备在安装、大修、改造动工前,由生产制造部负责监督承修单位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取得施工许可后方能施工。4.1.5 特种设备的委外安装、大修改造项目施工前,承修单位须将施工人员名单、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施工计划交由生产制造部备案。4.1.6 特种设备改造和维修使用的安全附件、保护设施及压力管道管件(包括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等),施工单位采购时应当选用有生产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产品。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此要进行认真监督。4.1.7 特种设备的档案管理4.1.7.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结束后,要向安装、维修单位索取技术资料及其它随机文件,在项目验收后由项目负责人将所有资
10、料(含竣工验收资料)交存档案管理中心。4.1.7.2 平时使用及维修常用的图纸、资料等,可由档案管理中心复制或临时借予使用单位。4.1.7.3 各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要建立单机档案袋,以收集存放安全技术资料及记录。每年初将上年维护保养、事故处理记录等送交档案管理中心归档。4.1.8 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验,并取得准用证,未经检验合格、无准用证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4.1.9 特种设备更新、大修、改造项目的管理依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4.2 特种设备的使用及维护保养Q/BOMCO G02.592005(C)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11、控制程序 第4页 共7页4.2.1 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在原设备、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设备、安全管理网络中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和管理人员。4.2.2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公司质量、安全、HSE管理体系文件及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修)定特种设备的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及交接班、巡回检查、维护保养、安全监督检查、奖惩等管理制度。4.2.3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核对其是否附有安全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和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文件等。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使用。4.2.4
12、 特种设备在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协助生产制造部必须向地方特种设备监管部门注册登记。4.2.5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资料、维护保养记录存入单机档案袋,并按规定交由档案管理中心归档。单机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4.2.5.1 特种设备及安全辅件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4.2.5.2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查和定期自检纪录;4.2.5.3 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纪录;4.2.5.4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纪录;4.2.5.5 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
13、录。4.2.6 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执行设备管理的三级保养制度。4.2.6.1 日常保养:操作工以“十字作业法”内容为主,每班执行交、接班及巡回检查,检查操作机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润滑情况,工具、附件及环境安全卫生状况,如有异常及时进行处理或反映有关人员进行处理,保证设备完好、安全运行。4.2.6.2 一级保养:由设备使用单位编制计划,每季度至少保养一次,以使用单位或维保单位维修工(有资质)为主,操作工配合,除“十字作业法”内容外,对各部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保养、调整、更换等,如发现较大问题及时报请公司生产制造部、安全健康环保部,可选择有资质的专业队伍委外修理。4.2.6.3 二级保养:公
14、司已安排下达二保计划的设备按公司计划执行,公司未安排二保计划的设备由各单位安排二保计划。每台设备每年至少保养一次,一般由维保单位或委托有资质的专业队伍实施,保养内容除一保内容外,要以安全检测后整改内容为主,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保养和修理。4.2.7 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及管理的监督检查。Q/BOMCO G02.592005(C)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控制程序 第5页 共7页4.2.7.1 特种设备除平时安排的专项检查及技术监督部门的专业检查外,每季度由安全、现场、设备管理共同组织一次大检查,其检查结果纳入设备及安全管理年终考核。4.2.7.2 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对特种设备的日常运行及管理
15、制度执行负责日常检查,发现未按制度执行及违章作业现象应及时指出并纠正,情节严重或不听从者有权使其终止作业。4.2.7.3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及维护保养应当每周末进行一次例行检查,至少每月组织进行两次例行检查,并作好记录。4.2.8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5.2.9 特种设备的报废注销。4.2.9.1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申请报废。4.2.9.2 特种设备有国家明令强制报废年限的,届时必须报废,由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向技
16、术监督局报批,经批准后办理注销手续。4.2.9.3 特种设备无强制报废年限的根据公司设备管理程序文件中有关规定执行,判废后由生产制造部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4.2.10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根据特种设备的种类、作业场所及可能造成的事故或危害,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或救援预案。4.2.11 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资质审查。4.2.11.1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操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4.2.11.2 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不定
17、期、采取各种方式方法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以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及操作技能。4.2.11.3 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岗位需求,安排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聘用、岗位调整、岗位培训计划,并负责操作证的复审和换证工作。4.2.11.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4.3 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4.3.1 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须委托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单位进行。4.3.2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根据各种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应在设备准用证到期前2个月向生产制造部提出换证申请及设备名细,由生产制造部汇
18、总后,在安全检验合格期届满前一个月统一安排向市安全技术监督部门和监测检验部门提出申请计划并实施。Q/BOMCO G02.592005(C)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控制程序 第6页 共7页4.3.3 特种设备使用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按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须进行周期校验的,由使用单位在校验日期到来前向质检中心报检,质检中心由于条件限制无法校验的及时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检验机构进行检验。4.3.4 对行政部门明确有关机构进行检验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测量调控装置由使用或主管部门向有关机构报检。4.4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法律责任及违章处理4.4.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按照特
19、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严格特种设备的各项管理,违章者,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发现后将对公司处以20002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责令停止使用或停产整顿。上级安监部门对公司的处罚,由责任单位全部承担。违章情形包括以下内容:4.4.1.1 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未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 4.4.1.2 未依照规定,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4.4.1.3 未依照规定,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的,或者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未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的;4.4
20、.1.4 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的;4.4.1.5 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4.4.1.6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投入使用的;4.4.1.7 未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的;4.4.1.8 未依照规定,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的。4.4.2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并对使用单位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4.4.2.1 未依照
21、本管理办法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的;4.4.2.2 从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4.4.2.3 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4.4.2.3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特种设备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Q/BOMCO G02.592005(C)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控制程序 第7页 共7页4.4.3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特种设备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4.4.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或者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的,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 引用文件5.1 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5.2 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5.3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5.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5.5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6 记录及报告表式无修改记录序号更改通知单编号修改内容修改标记修改人生效日期专心-专注-专业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