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传媒学院教职工考核实行办法-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共1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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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艺术与传媒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目 录一、总则 1依据学校相关精神,结合我院教学科研运行规律,制定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方案。在参照学校已实行的北京师范大学教职工考核实施办法(2001年9月施行)、北京师范大学教职工考核条例(2002年5月28日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和北京师范大学津贴分配改革方案岗位津贴(试行)(师校发200349号)等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根据我院的具体情况,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制定适合我院实际的年度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并报学校人事处审批备案。教师岗位主要考核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工作完成情况,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考核执行学校原
2、标准。 2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教职工能够保质保量完成应聘岗位职责规定的各项任务、符合本单位合格考核标准,则确定为“合格”;教职工不能完成应聘岗位职责规定的各项任务、不符合本单位合格考核标准、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学校教学评估不合格或造成严重教学事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则确定为“不合格”。3、考核合格的教职工,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列入课表的课堂教学工作量超过考核标准一定范围,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度奖励。4全院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教职工均须参加年度考核。教职工请事假年度累计一个月以上人员、病假年度累计半年以上人员、未聘人员、内部退休人员、被立案审查人
3、员不参加年度考核。5按照学校规定,全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并作为其岗位聘用、工资晋升及津贴发放等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未参加年度考核的教职工下一年度不能晋升薪级工资,并不得领取下一年度岗位津贴,当年不得申报业绩奖励津贴,下一年度不得申请岗位晋升。二、考核工作委员会1考核工作委员会的职责年度考核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制定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和标准、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决定考核结果。2人员组成要求按照学校规定,年度考核委员会须由本单位党政负责人为主任委员,人数一般应为79人,成员原则上应包括单位学术委员会主任、教学委员会主任、教授级教师代表、副教授级教师代表、讲师和助教级教师代表、管
4、理人员代表、工会代表等。个别单位由于特殊原因也可在组成人员和人数方面进行调整,但须保证委员会的广泛代表性和权威性。三、考核办法 1系/办公室/实验室的述职、评议2016年11月16日前,全体教职工填写年度考核表,参加所在系/办公室/实验室的全员述职与评议,述职与评议应有学院考核工作委员会成员参加。述职主要有教学和科研两方面。各系/办公室/实验室审核本部门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并对每位教职工述职情况进行评议,分别写出教学和科研“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见。确认后提交学院考核工作委员会。2学院考核工作委员会的考核11月21日,学院考核工作委员会对每位教职工年度考核表、述职情况进行逐一复查与审核,并出具每
5、位教职工该年度考核“合格”或“不合格”结果。3年度考核结果公示11月21日25日,学院考核工作委员会对该年度教职工考核结果进行公示。4年度考核结果上报25日,汇总全院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并上报学校人事处。 四、考核标准1教学科研岗位考核达标工作量表岗位职务类别教学工作量(标准学时)科研工作量总学时本科学时一级教授/研究员教学科研并重200学时48学时200分科研为主60学时400分教学为主450学时400学时80分二级副教授/副研究员教学科研并重200学时48学时120分教学为主400学时350学时80分科研为主80学时300分三级讲师/助理研究员教学科研并重200学时60分教学为主350学时30
6、0学时50分科研为主50学时200分四级助教/教员100学时20分2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计算参考标准 所有教学工作量以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公布的正式课程为准。不含教师私人开课内容。项目内容分值备注一、教学 任务1.本科生课50人以下小班1.0标准学时/学时艺术类个别课按0.5标准学时/学时计算50100人1.1标准学时/学时100150人1.2标准学时/学时150200人1.3标准学时/学时200人以上1.4标准学时/学时2.研究生、留学生课20人以下1.0标准学时/学时2050人1.2标准学时/学时50100人1.3标准学时/学时100人以上1.4标准学时/学时3.实验课0.6标准学时/学
7、时4.函授、夜大0.8标准学时/学时5、指导教育实习1.0标准学时/6人.日6.专业实习(生产实习)市内1.5标准学时/20人.日市外2.0标准学时/20人.日7.指导野外实习市内2.5标准学时/20人.日市外3.5标准学时/20人.日8.社会调查1.0标准学时/20人.日9.指导本科生论文6.0标准学时/人二、指导研究生1.博士生20标准学时/人.年(文科)27标准学时/人.年(理科)2.硕士生、高级访问学者、进修生12标准学时/人.年3.非学历硕士生6标准学时/人.年三、班主任(辅导员)专任教师担任班主任(辅导员)1.5标准学时/每生.年超过50人部分按0.5标准学时累加3科研工作量计算标
8、准(1)学校标准项目内容分值备注一、论文1.Nature、Science2000分/篇多人合作的论文,每篇分值的分配由第一作者负责,论文有通讯作者时,将通讯作者视为第一作者。人文社科优秀学术期刊是指被CSSCI.、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中国社科院)收录的10-15%的期刊(限100种)。刊物名称参见社科处“”2.A类SCI、SSCI、AHCI、中国社会科学300分/篇SCIE、EI、ISTP、国(境)外正式期刊(以外文发表)(文科)、人文社科优秀学术期刊200分/篇3.B类CSTPCD(中国科技信息所)、CSCD(中国科学院)、未被检索系统覆盖的国外正式期刊(理科)、CSSCI、中国人文
9、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中国社科院)100分/篇4.C类(其他正式发表的学术文章)20分/篇5.D类(研究咨询报告)100分/篇被国家机关、省政府部门采用,并出示采纳证明。二、知识产权1.发明专利200分/项专利的专利权人必须为北京师范大学,多人合作的成果,其分值的分配由第一作者负责;成果鉴定由省部级或者以上科技主管部门鉴定;行业标准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2.实用新型70分/项3.成果鉴定100分/项4.行业标准(软件)等100分/项三、著作1.专著40万字以上300分/部多人合作的著作,每部分值的分配由第一作者负责。著作的第一完成人必须为北京师范大学教职工(以版权页为准)。20万字至40万字240
10、分/部20万字以下200分/部2.编著、译著、古籍整理100分/部3.工具书、科普读物、音像制品50分/部四、教材1.21世纪教材或者国家级重点教材7分/万字多人合作教材工作量由主编填报和分配。2.高校教材(含教育部组编教材)6分/万字3.中小学教材5分/万字4.教学参考书4分/万字五、项目1.国家级项目重大、重点800分/项多人合作的项目,每项分值的分配由主持人负责,项目的主持单位必须为北京师范大学,参与其他单位项目视为横向项目。一般项目400分/项2.省部级项目300分/项3.横向项目理科8分/万元文科25分/万元4.校级教改项目50分/项2、艺术学科科研考核补充内容项目内容分值备注一、作
11、品1作品入围奥斯卡、戛纳、威尼斯、柏林电影节;美术作品入选威尼斯双年展、卡塞尔文献展;维也纳金色大厅专场演出。2000分/篇多人合作的作品,每项分值的分配由第一承担人负责。A类、B类作品相当于CSSCI人文社科学术期刊。 学生创作作品,指导教师算同等分值的60%。2.A类中国美术馆个人展览,国家大剧院个人专场演出。500分/场美术与书法:美术、书法作品入选五年一次的全国书展、美展;国家大型项目设计的主要参与人。音乐、舞蹈:艺术作品入选国家艺术精品工程;参加中宣部、文化部主办的国家重大文艺演出的主创、主演。影视:影视作品入围金鸡奖、飞天奖。300分/项美术与书法:作品入选全国青年展、北京国际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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