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城乡建设学校(共1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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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山西省城乡建设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晋教职【2016】24号)文件精神,推动我校建立教学诊断与改进(简称诊改)工作机制,引导我校常态化自主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为指南,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以促进我校自主发展、内涵发展为宗旨,坚持“需求导向、自我保证,多元诊断、重在改进”的工作方针,使我校能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改善我校办学条件、
2、规范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完善制度体系、健全运行机制,促进我校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二、目标与任务建立基于我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我校要按照教育厅的要求自主诊改,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不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推动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高。具体任务是:(一)构建我校教学工作自主诊断、持续改进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建立和完善学校自主诊改、的常态化周期性教学诊改制度与运行机制,提高学校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二)搭建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按照教育部“建设学校、市、省、国家四级架构的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简称数据系统)”的总要求,
3、我校要建立数据真实、采集及时、信息共享的校本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为我校自主诊改提供数据服务,为教育行政部门抽样复核与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建立我校人才培养工作质量报告提供数据基础。(三)建立和完善内部质量保证制度体系。通过实施诊改方案,促进我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四个层面构建全要素网络化的质量保障制度体系,将质量内化为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营造“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氛围,促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三、基本原则(一)坚守底线。本方案依据山西省教育厅晋教职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2016】24号文件精神以及2009年以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
4、关中等职业教育的系列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当前实际制定,是最低要求。(二)学校自主。我校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责任主体,我校要建立校本教学诊改工作制度,结合自身优势和特点制定学校教学诊改工作实施方案,自主诊改,有效推进学校教学诊改工作。(三)协同实施。我校教学诊改要形成国家指导、省级统筹,专家复核、学校实施的四级联运机制。四、组织领导(一)教学诊断与改进办公室负责统筹和指导全校教学诊改工作,学校组织成立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机构。组 长:马红山副组长:张 威 曾 川 下设办公室主任:米良洲成员:康 敏 王海平 李 静 孟建梅 于秀继 丰秀福 李伟东 寇伟民 任艳玲 周建波秘书:洪 琴 教学
5、诊断与改进办公室负责学校诊改工作的方案研制与修订、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开展诊改培训、组织迎接省级抽样复核、汇总分析各职业学校诊改情况,按时完成附件1山西省城乡建设学校教学工作诊断项目和附件3山西省城乡建设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数据结构的填报,并撰写教学诊改年度报告(格式见附件2)等工作。(二)学校要做到全校动员、全员参与;及时掌握和分析人才培养工作状况,及时形成自我诊断,及时推进自我完善,形成常态化周期性教学工作诊改制度和工作机制;学校要将自主诊改情况写入本校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按照要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复核。五、教学诊改工作基本程序及要求 教学诊改工作的基本流程为:学校
6、自主诊改、市级全面复核、省级抽样复核审议,其间接受教育部专家的指导和抽查。具体程序和要求如下:(一)自主诊改1我校要根据教育部诊改工作指导方案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诊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自主诊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多层面、多维度的诊改工作,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4学校自主诊改工作须每年确定自主诊改主题,每3年一个周期。每年编撰学校教学工作自主诊改报告。(二)抽样复核1学校申请复核抽样复核工作的主要目的在于检验自主诊改工作的有效程度,在自主诊改基础上提交自主诊改报告、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学校年度质量报告等材料。自主诊改报告以表格形式(见附2),对照诊断
7、要素逐项写实性表述自主诊断的主要形式和依据,目标达成度、主要成绩、存在问题、成因分析、改进对策与实施等基本内容,无需等级性结论。相关材料应于复核工作开始前30日内上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并同时在校园网上公示。 2省级复核认定省教育厅委托省诊改专委会组织专家组开展省级抽样复核的具体工作。省级抽样复核每5年一个周期,覆盖全省中等职业学校。4. 学校落实改进学校根据省市复核结论深化改进工作,并在完成改进工作后进行总结。(三)抽样复核要求1. 抽样复核的学校,必须已经建立并实施教学工作诊改制度并已开展一年及以上自主诊改工作,“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在校生数”、“师生比”、“专任教师中的专业教师占比”、“校舍建
8、筑面积”、“生均仪器设备价值”等5项指标达到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教职成201012号)的要求。对于艺术类、体育类、连片贫困地区或县域人口少于10万人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在校生数”应不低于500人。县域人口10-15万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在校生数”应不低于700人。“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在校生数”的标准将随生源情况适时调整。2属于开展诊改工作范围,但暂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学校,须自省级诊改方案发布之日起3年内达标。3年内仍达不到抽样复核条件的学校,应停止其招生资格。 (四)结论与使用 根据教育厅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
9、教学工作诊断项目参考表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项目(附1),包括6个诊断项目,16个诊断要素,100个诊断点。复核结论反映学校自主诊断结果、改进措施与专家复核结果的符合程度。复核结论分为“有效”、“异常”、“待改进”三种,标准如下:有效:16项诊断要素中,自主诊断结果与复核结果相符12项;改进措施针对性强,改进工作切实有效。异常:16项诊断要素中,自主诊断结果与复核结果相符10项;改进措施针对性不强,改进成效不明显。待改进:以上两种情况以外的其他情况。 在省级抽样复核一个周期内,省级复核结论达不到“有效”的学校,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促使其改进工作。
10、 七、工作进度安排(一)我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2017年3月15日启动。(二)2017年4月15日,完成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填报工作;2018年4月,完成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填报工作。以后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上报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定期上报时间是每年的4月底,不定期上报时间由省教育厅根据各个时期的工作情况及时确定。 根据要求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填报工作推行双月度采集(每年的4月、6月、10月、12月底前各采集一次),提倡及时采集,要强化数据分析与运用。 (三)2017年12月,学校向省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学校教学工作自主诊改报告。八、纪律与监督(一)为加强诊改工作的管理,严肃工作纪律
11、,学校实行诊改工作信息公告制度,通过专题网站,将诊改相关政策文件、实施方案、工作进展、工作经验等集中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二)自主诊改工作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三)各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为学校教学诊改工作第一责任人。须严格按照省诊改方案规定的时限、任务和质量要求开展工作,保证所有数据真实、可靠、准确。附:1. 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项目及分工2.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自主诊改报告(参考格式)专心-专注-专业附1山西省城乡建设学校教学工作诊断项目任务分配表诊断项目负责科室诊断要素诊断点提示诊断结果原因分析规划目标现状主要诊断点1.办学理念招生就业科1.1办学定位1.学校类型和层次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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