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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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000407 证券简称:胜利股份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000407 证券简称:胜利股份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暨关联交易 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1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 931 号文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公司向山东胜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39,502,776 股股份、向张德钢发行 785,978 股股份、向陈正裕发行 785,978 股股份、向闫长勇发行 42,701,11
2、9 股股份、向刘宾发行4,957,353 股股份、向孙长峰发行 4,944,730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以上资产认购部分合计发行 93,677,934 股新股);同时,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1,138,790 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 2、胜利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发行股份配套融资的每股发行价格均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 5.62 元/股。 3本次交易涉及两次发行,其中,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已经实施完毕,本公司已于 2014 年 10 月 30 日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交易对方所认购之新增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
3、材料,经确认,本次新增 93,677,934 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本次交易涉及的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尚未实施,待资产认购实施完成后予以实施,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持续进行信息披露。 2 4、此次发行上市的股份 93,677,934 股,仅为交易方案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交易对方所认购之股份,该部分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首日为2014 年 11 月 12 日。 根据交易对方的限售条件约定,该部分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如下: 胜利投资在本次交易中取得上市公司的 39,502,776股增发股份,自股票
4、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流通。 根据上述约定,该等股份预计可流通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2 日。 交易对方刘宾和孙长峰两名自然人在本次交易中分别取得上市公司的4,957,353 股和 4,944,730 股增发股份,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流通。 根据上述约定,该等股份预计可流通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12 日。 交易对方闫长勇、张德钢和陈正裕三名自然人在本次交易中分别取得的上市公司的42,701,119股、785,978股和785,978股增发股份,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5%股份锁定 12 个月、30%股份锁定 24 个月、55%股份锁定 36 个月。 根据上述约定,
5、该等股份将按比例分三次解除限售,解除限售后可流通时间预计为 2015 年 11 月 12 日、2016 年 11 月 12 日和 2017 年 11 月 12 日。 本次发行结束后,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股份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变动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交易对方如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还需遵守上市公司章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有关股份有限公司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限制性规定。 5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份上市首日本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
6、易价格仍设涨跌幅限制。 6、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3 公司声明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报告书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
7、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以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报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4 释义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胜利股份、发行人 指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润昊 指 青岛润昊天
8、然气有限公司 昆仑利用 指 青岛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东泰燃气 指 东阿县东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东泰压缩 指 东阿县东泰压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胜利投资、控股股东 指 山东胜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 指 山东胜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张德钢、 陈正裕、 闫长勇、刘宾及孙长峰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标的股权 指 东泰燃气 100%股权、 东泰压缩 100%股权、 昆仑利用 49%股权、青岛润昊 100%股权 标的公司 指 青岛润昊、昆仑利用、东泰燃气及东泰压缩 广发证券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乾和 指 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系广发证券之全资子公司 广集 5 号 指 广发证券管理的
9、广发金管家新型高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理财 5 号) 评估基准日/审计基准日 指 为实施本次资产重组而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审计所选定的基准日,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发行/本次交易 指 胜利股份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合法持有的青岛润昊 100%股权、昆仑利用 49%股权、东泰燃气100%股权及东泰压缩 100%股权 报告书、本报告书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资产购买协议 指 胜利股份与胜利投资签署的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一) 、与胜利投资、张德钢、陈正裕签署的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发
10、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二) 、与闫长勇、刘宾、孙长峰签署的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三) 、 (四) 5 盈利补偿协议 指 胜利股份与胜利投资签署的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一) 、与胜利投资、张德钢、陈正裕签署的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二) 、 与闫长勇、刘宾、孙长峰签署的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三) 、 (四) 资产评估报告 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东阿县东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项目评估报告 (中企华评报字2014第 31
11、16 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东阿县东泰压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项目评估报告 (中企华评报字2014第 3115 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方式购买青岛润昊天然气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评估报告 (中企华评报字2014第3118 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方式购买青岛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股权项目评估报告 (中企华评报字2014第 3117 号 定价基准日 指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通过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决议公告之日 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花旗 指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中企华 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大
12、信会计师事务所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齐鲁律师事务所 指 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 预测净利润 指 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所列示青岛润昊、东泰燃气及东泰压缩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预测净利润;胜利投资将持有昆仑利用49%股权在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所产生的投资收益作为预测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承诺净利润 指 交易对方对青岛润昊、东泰燃气及东泰压缩 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的承诺净利润;胜利投资将持有昆仑利用 49%股权在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所产生的投资收益作为承诺净
13、利润(上述净利润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实际净利润 指 青岛润昊、 东泰燃气及东泰压缩 2014 年度、 2015 年度、2016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 胜利投资以持有昆仑利用 49%股权所对应的昆仑利用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所产生的投资收益作为实际净利润(上述净利润须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承诺年度 指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 6 已补偿股份数 指 认购人在承诺年度内已经按照各方的约定向发行人补偿的股份数总额 认购股份数 指 发行人本次向各交易对手方分别发
14、行的股份数量,包括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公司股份 交割日 指 发行人成为标的公司股东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 过渡期间 指 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的期间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重组规定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0814号) 准则第 26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深交所上市规则/上市规则 指
15、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重组委 指 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主要数据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的原因造成。 7 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1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的相应股权,其中向胜利投资、张德钢、陈正裕发行 19,649,466 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青岛润昊 100%股权,对价为人民币 11,043.00 万元;向胜利投资发行 21,425,266
16、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昆仑利用49%股权,对价为人民币12,041.00万元;向闫长勇、刘宾、孙长峰发行42,076,512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东泰燃气100%股权,对价为人民币23,647.00万元;向闫长勇、刘宾、孙长峰发行 10,526,690 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东泰压缩 100%股权,对价为人民币 5,916.00 万元。 2公司拟向胜利投资、广发乾和及广集 5 号非公开发行股份合计不超过31,138,790 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7,500 万元。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资金的成功募集为前提。 (二)本次交易价格及溢价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评估,评估机构以
17、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交易标的的最终评估结论。 本次交易各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合计为 52,647.00 万元,对应的账面净资产合计为 11,255.55 万元,综合增值率为 367.74%。 (三)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对价支付情况 胜利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发行股份配套融资的每股发行价格均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 5.62 元/股。 本次交易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胜利投资、张德钢及陈正裕合法持有青岛润昊合计 100%的股权、胜利投资合法持有昆仑利用 49%的股权以及闫长勇、刘8 宾、孙长峰合法持有东泰燃气 100%的股权和东泰压缩 100%的股权,合计发行股份数为 9
18、3,677,934 股。 公司拟向胜利投资、广发乾和及广集 5号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不超过 17,500 万元,配套融资发行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31,138,790 股。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青岛润昊 100%的股权及昆仑利用 49%的股权,其交易对方均包含胜利投资。同时,公司拟向胜利投资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不超过 10,000 万元。胜利投资系胜利股份的控股股东,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的指标说明 根据公司 201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标的公司 201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协
19、议交易金额,本次成交金额占比上市公司净资产或总资产均不超过 50%,且 2013 年度营业收入占比亦不超过 50%,因此本次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本次收购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1 年修订)相关规定适用重组管理办法,并需提交中国证监会重组委审核。 根据胜利股份 200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标的公司 201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协议交易金额,同时考虑对本次交易执行首次累计和预计合并原则测试后,不构成借壳上市。 9 第二节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第二节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 2014 年 3 月 19 日,青岛润昊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
20、致同意胜利投资将持有的青岛润昊 92%的股权、张德钢将持有的青岛润昊 4%的股权、陈正裕将持有的青岛润昊 4%的股权转让给胜利股份。 2014 年 3 月 21 日,胜利投资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胜利投资持有的青岛润昊 92%股权、昆仑利用 49%股权认购胜利股份 2014 年拟发行的股份及以现金认购胜利股份配套融资拟发行的股份。 2014 年 3 月 21 日,东泰燃气、东泰压缩分别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向胜利股份转让其持有的东泰燃气 100%股权、东泰压缩 100%股权。 2014 年 3 月 31 日,昆仑利用控股股东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出具同意函
21、,同意在胜利投资向胜利股份转让昆仑利用 49%股权的事项中放弃优先受让权。 2014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 等相关议案。 2014 年 5 月 9 日,本公司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相关议案。 2014 年 7 月 18 日,本次交易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 2014 年第 37 次会议审核,获有条件通过。 2014 年 9 月 9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 关于核准山东胜利股份有
22、限公司向山东胜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4 931 号)。 10 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决策、批准、核准程序,符合 公司法 、 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本次交易分步实施: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已经实施完毕,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尚未实施。其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实施情况如下: (一)资产交付及过户 2014年9月16日,东泰压缩、东泰燃气100%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登记办理完毕,东阿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了东泰压缩、东泰燃气的股东变更,并向东泰压缩和东泰燃气核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3、其中东泰压缩新营业执 照 注 册 号 为371524200002027 , 东 泰 燃 气 新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为371524200005239。本次变更后,本公司持有东泰压缩、东泰燃气 100%股权,东泰压缩、东泰燃气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4 年 10 月 23 日,青岛润昊 100%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登记办理完毕,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了青岛润昊的股东变更,并向青岛润昊核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青岛润昊新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70282228055133。本次变更后,本公司持有青岛润昊 100%股权,青岛润昊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4年10月23日
24、,昆仑利用49%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登记办理完毕,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了昆仑利用的股东变更,并向昆仑利用核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昆仑利用新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70205020000208。本次变更后,本公司持有昆仑利用 49%股权,昆仑利用成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 (二)验资情况 2014 年 10 月 27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胜利股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增资事宜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4第 3-00032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4 年 10 月 27 日止,公司已完成发行股份所购买资产的过户手续,公司已收到胜利投资、张德钢、陈正裕、闫长勇、刘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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