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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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ongtech Co., Ltd. (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路口 139 号主楼 311(园区)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之之 上市公告书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至二十六层) 二0一四年一月 1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4 年 1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第一
2、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重要声明与提示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东方通”或“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
3、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 2013 年度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18,051.94 万元, 同比增长 16.47%;净利润为 4,569.03 万元,同比增长 14.17%。 本公司 2013 年度第一季度未经审计的净利润为-1,253.87 万元,预计 2014年一季度实现净利润区间为-1,253.87 万元至-1,003.10 万元之间。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作出的重要承诺及说明如下: 一、股份锁定的承诺一、股份锁定的承诺 2 公司股东张齐春、朱海东、朱
4、曼、孙亚明、朱律玮、李春青、徐少璞、徐志东、陈旭、陈世英、刘川承诺:自东方通股票上市之日起的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东方通股份, 也不由东方通回购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东方通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东方通董事(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东方通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东方通股份;所持东方通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东方通上市后六个月内如东方通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东方通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遇
5、除权除息,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作相应调整。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失效。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东方通所有。 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杨桦承诺:自东方通股票上市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东方通股份, 也不由东方通回购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东方通股份; 前述锁定期满后, 在担任东方通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东方通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东方通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东方通股份; 在东方通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
6、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东方通股份;在东方通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东方通股份。 公司股东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东华软件”) 、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富泰克”) 、涌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涌金集团”)承诺:自东方通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我公司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东方通的股份, 也不由东方通回购我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 公司股东牛合庆、陈实、袁光顺、张杰、刘亦君、李绪兰、佟南燕、李嘉、叶红、张庆碧、李灿峰、苏桂平、方为、任宇、李明、李彦清、张升平、张鑫、李晓钢、查文宇、朱木林、严
7、洁、刘邦涛、吴雪萍、邓鹏飞、代卫兴、杨伟、王3 金先、牛林涛、徐洪波、付东普、栾玉梅承诺:自东方通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东方通的股份,也不由东方通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公司上市后3年内若公司股价持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时。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齐春、朱海东及朱曼承诺:公司上市后 3 年内若公司股价持续 20 个
8、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时,将于该情形出现 5 个交易日内拟定增持计划,明确增持数量、方式和期限,对外公告,并于 30 个交易日内完成增持计划。 (1)增持目的: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稳定股价; (2)增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3)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增持股份数量不高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2%; (4)其他事项:增持行为严格遵守证券法 、 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归属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当年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2、回购股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实施完毕,公司股价
9、仍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时, 董事会应在 5 个交易日内参照公司股价表现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确定回购价格和数量区间,拟定回购股份的方案,回购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30 个交易日内,由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回购结果应不导致公司股权分布及股本规模不符合上市条件。4 回购期间,如遇除权除息,回购价格作相应调整。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则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票的计划实施完毕,公司股价仍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该情形出现 5 个交易日内,依照公司内部决
10、策程序,拟定增持计划,明确增持数量、方式和期限,对外公告,并于 30 个交易日内完成增持计划。 (1)增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2)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增持股份数量不高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2%; (3)其他事项:增持行为严格遵守证券法 、 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承诺对公司上市 3 年内新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同等约束力。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归属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当年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三、本三、本次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次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11、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相关承诺的相关承诺 1、公司承诺:本次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依法以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公司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齐春、朱海东及朱曼承诺:公司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依法以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公司公开募集及上市
12、文件中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5 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因国信证券为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无过错的除外。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本事务所为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13、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能证明无过错的除外。 6、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承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无过错的除外。 四、公开发行四、公开发行前持股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 1、张齐春、朱海东、朱曼、孙亚明、朱律玮、牛合庆、东华软件的持股意向 所持东方通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 每年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其所持有的东方通股份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如遇除权
14、除息,减持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且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东方通所有。 2、涌金集团、盈富泰克的持股意向 所持东方通股份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可减持全部所持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如遇除权除息,减持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且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东方通所有。 6 如无特别说明, 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加总数值总和尾数不符, 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 2013 年度财务数据
15、及财务报表(见本公告后附件) ,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7 第二节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13 年 12 月修订) 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2014 年 1 月 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16、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466号) ,核准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1,500 万股。公司股东可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 1,2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不超过 1,500 万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 (深证上201475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东方通”,股票代码“300379”;其中本次公开发行的 1,285.8296 万股股票将于 2014 年 1 月 28 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 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资讯网( ) 、
17、 证 券 时 报 网 ( ) 、 中 国 证 券 网() 中证网 () 、 中国资本证券网 ()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4 年 1 月 28 日 3、股票简称:东方通 4、股票代码:300379 8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5,143.3181 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643.3181 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18、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具体情况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无。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1,285.8296 万股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目项目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姓名姓名 持股数持股数 (万股)(万股) 比例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如可上市交易时间(如遇非交易日顺延)遇非交易日顺延)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1 张齐春 962.4512 18.71% 2017 年 1 月 28 日 2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44
19、3.6112 8.63% 2015 年 1 月 28 日 3 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06.5793 7.91% 2015 年 1 月 28 日 4 涌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348.8443 6.78% 2015 年 1 月 28 日 5 牛合庆 272.6936 5.30% 2015 年 1 月 28 日 6 朱律玮 237.8335 4.62% 2017 年 1 月 28 日 7 孙亚明 228.4983 4.44% 2017 年 1 月 28 日 8 朱海东 214.2719 4.17% 2017 年 1 月 28 日 9 陈实 101.8377 1.98% 2015 年 1 月
20、28 日 10 李春青 74.0908 1.44% 2017 年 1 月 28 日 11 袁光顺 68.2775 1.33% 2015 年 1 月 28 日 12 杨桦 62.4373 1.21% 2015 年 1 月 28 日 13 张杰 55.5671 1.08% 2015 年 1 月 28 日 14 刘亦君 52.2343 1.02% 2015 年 1 月 28 日 15 李绪兰 38.5749 0.75% 2015 年 1 月 28 日 16 佟南燕 35.2497 0.69% 2015 年 1 月 28 日 17 李嘉 34.8215 0.68% 2015 年 1 月 28 日 18
21、 徐志东 29.0546 0.56% 2017 年 1 月 28 日 19 叶红 22.4197 0.44% 2015 年 1 月 28 日 20 张庆碧 17.0694 0.33% 2015 年 1 月 28 日 21 李灿峰 17.0694 0.33% 2015 年 1 月 28 日 9 22 刘川 16.2863 0.32% 2017 年 1 月 28 日 23 苏桂平 15.4300 0.30% 2015 年 1 月 28 日 24 方为 10.1375 0.20% 2015 年 1 月 28 日 25 陈旭 9.1037 0.18% 2017 年 1 月 28 日 26 徐少璞 8.
22、5713 0.17% 2017 年 1 月 28 日 27 朱曼 7.4372 0.14% 2017 年 1 月 28 日 28 任宇 7.4141 0.14% 2015 年 1 月 28 日 29 陈世英 6.8586 0.13% 2017 年 1 月 28 日 30 李明 6.3224 0.12% 2015 年 1 月 28 日 31 李彦清 5.3503 0.10% 2015 年 1 月 28 日 32 张升平 5.0147 0.10% 2015 年 1 月 28 日 33 张鑫 4.2857 0.08% 2015 年 1 月 28 日 34 李晓钢 4.2857 0.08% 2015
23、年 1 月 28 日 35 查文宇 4.2857 0.08% 2015 年 1 月 28 日 36 朱木林 3.4293 0.07% 2015 年 1 月 28 日 37 严洁 2.6964 0.05% 2015 年 1 月 28 日 38 刘邦涛 2.2219 0.04% 2015 年 1 月 28 日 39 吴雪萍 1.9287 0.04% 2015 年 1 月 28 日 40 邓鹏飞 1.9287 0.04% 2015 年 1 月 28 日 41 代卫兴 1.7474 0.03% 2015 年 1 月 28 日 42 杨伟 1.7397 0.03% 2015 年 1 月 28 日 43
24、王金先 1.6703 0.03% 2015 年 1 月 28 日 44 牛林涛 1.6163 0.03% 2015 年 1 月 28 日 45 徐洪波 1.6086 0.03% 2015 年 1 月 28 日 46 付东普 1.5584 0.03% 2015 年 1 月 28 日 47 栾玉梅 1.0724 0.02% 2015 年 1 月 28 日 小计小计 3,857.4885 75.00%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1 网下询价发行的股份 257.1796 5.00% 2014 年 1 月 28 日 2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1,028.65 20.00% 2014 年 1 月 28 日 小计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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