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电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PD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佳电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佳电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PDF(3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哈尔滨电气集团哈尔滨电气集团 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 暨上市公告书摘要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二一四年十二月2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要声明 重要声明 本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
2、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应仔细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全文。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公告书摘要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的相关备查文件。 3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71,732,673 股,发行价格 11.11 元/股,将于 2014年 12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中,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 36 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9 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 ;其他
3、投资者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9 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4 目 录 目 录 第一节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7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7 二、本次发行概况 . 8 三、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 8 第二节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 15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15 二、董事、监
4、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15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16 第三节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9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19 二、财务状况分析 . 21 三、盈利能力分析 . 25 四、现金流量分析 . 26 第四节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概况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概况 . 28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28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情况 . 28 第五节第五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 30 一、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的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30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
5、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的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30 三、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 31 四、上市推荐意见 . 34 第六节第六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时间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时间 . 35 第七节第七节 备查文件备查文件 . 36 5 释 义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司、发行人、佳电股份 指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14,731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行为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6、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验资机构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1 年、2012 年、2013 年、2014 年 1-9 月 A 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6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arbin Electric Corporat
7、ion Jiamusi Electric Machine CO., Ltd.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光复路 766 号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电机、屏蔽电泵、局部扇风机制造与维修,电机、防爆电气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股权投资,自营进出口业务(按外经贸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和商品目录经营) 法定代表人: 赵明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佳电股份 股票代码: 000922 联系电话: 0454-8848800 邮政编码: 154002 网址: http:/ 电子信箱: 7 第一节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一、本次
8、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4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2014 年 5 月 5 日,发行人召开 201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决议。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监管部门的核准情况(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监管部门的核准情况 1、2014 年 2 月 20 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资产权201480 号) ,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9、票的方案。 2、2014 年 9 月 17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3、2014 年 10 月 13 日,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41049 号),核准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三)募集资金验资及股权登记情况(三)募集资金验资及股权登记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大华验字2014000484 号 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6,949,997.03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5,60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1,349,997
10、.03 元。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8 本公司已于 2014 年 11 月 25 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本次发行概况二、本次发行概况 1、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 2、股票面值:1 元。 3、发行数量:71,732,673 股。 4、发行价格:11.11 元/股。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
11、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4年 1 月 17 日),本次发行价格定为不低于 5.44 元/股。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 5.41 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 11.11 元/股,为发行底价的 205.36%和发行申购日(2014 年 11 月 1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 77.80%。 5、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796,949,997.03 元,发行费用共计 15,6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81,349,997.03元。 6、股份登记托管情况:本公司已于2014年11月25日就
12、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三、本次发行对象概况三、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14 年 11 月 6 日向 20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0 家证券公司、5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 61 名投资者,以及截至 201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前 20 名股东发出了认购邀请书。9 其中共计 20 名认购对象提供了有效的申购报价单,包括 6 家基金公司、2家证券公司、2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6 家一般法人、4 家合伙
13、企业。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对所有申购报价单进行了统一的簿记建档,本次发行冻结履约保证金共计 13,000 万元。根据依次按申购价格优先、申购数量优先的原则来确定发行对象。对于申购价格、认购金额均相同的认购对象,按照其认购金额进行比例配售。根据上述原则和簿记建档的情况,最终确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11.11 元/股)和各发行对象的配售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 71,732,673 股,发行对象总数为 9 名,符合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与配售数量及金额情况如下: 序序号号 机构名称机构名称 申购价格申购价格(元(元/股)股) 申
14、购金额申购金额(万元)(万元) 获配金额(元)获配金额(元) 获配股数 (股)获配股数 (股) 占发行占发行后总股后总股本比例本比例 1 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 - 5,100 50,999,999.49 4,590,459 0.77% 2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11 9,000 89,999,999.10 8,100,810 1.36% 12.71 9,000 11.51 9,000 3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81 9,300 92,999,999.07 8,370,837 1.40% 4 深圳市保腾丰利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2.71 9,000 89,999,999.
15、10 8,100,810 1.36% 12.41 9,000 12.31 9,000 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41 8,500 134,999,998.65 12,151,215 2.04% 11.71 13,500 10.31 17,700 6 浙江龙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01 8,500 84,999,999.15 7,650,765 1.28% 10.01 8,500 8.01 8,500 7 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01 8,500 94,999,999.05 8,550,855 1.44% 11.31 9,500 11.01 10,000 8 民生通惠
16、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21 8,500 84,999,999.15 7,650,765 1.28% 9 申万菱信 (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11 10,000 72,950,004.27 6,566,157 1.10% 10 合计合计 796,949,997.03 71,732,673 12.04% 注:根据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与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之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认购协议,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接受公司根据竞价结果确定的最终发行价格且不参与竞价。 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
17、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 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 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大动力路 39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拾玖亿捌仟捌佰壹拾捌万壹仟元 法定代表人:宫晶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电机、锅炉、汽轮机零部件及辅机制造、销售;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从事国内外电厂项目开发;在国(境)外举办各类企业;物资供销业(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承担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设备招标业务。 2、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 1 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
18、局综合办公楼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许小松 经营范围:经营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3、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注册资本:18000 万人民币 11 法定代表人:弓劲梅 经营范围:1、基金募集;2、基金销售;3、资产管理;4、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4、深圳市保腾丰利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与竹林三路交汇处博园商务大厦 1110 投资人或
19、者执行事务合伙人:程国发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法定代表人:阮琪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6、浙江龙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虞市曹娥街道人民西路 1801 号 2 幢 1 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 315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龙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委派代表:韩礼钧)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所: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 1 号 16 层 1908 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元 12 法定代表人:朱南松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 企业资产委托管理, 资产重组、 收购兼并、 企业管理、财务、证券投资的咨询,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8、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松花江路 2601 号 1 幢 B 区 3 楼
21、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法定代表人:肖风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 外币资金; 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9、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希雅路 69 号 2 幢 4 层 4021 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000 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过振华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它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须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相关认购
22、对象的最终认购方(二)本次发行相关认购对象的最终认购方 序号序号 认购对象认购对象 认购产品认购产品 占发行后总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股本比例 1 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 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 0.77% 2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财富-招商银行-弘唯基石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36% 3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泰达宏利基金-工商银行-泰达宏利价值成长定向增发 60 号资产管理计划 1.40% 4 深圳市保腾丰利创业投资企业(有深圳市保腾丰利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36% 13 限合伙) 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基金-永安 7 号资产管理计划 0.23%
23、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26 号资产管理计划 0.28%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55 号资产管理计划 0.06%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31 号资产管理计划 0.06%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外贸信托恒盛定向增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0.75%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元普定增 3 号资产管理计划 0.08%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中油巨大稳赢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0.08%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基金-富春定增 21 号资产管理计划 0.06%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基金-富春定增 51 号资产管理计划 0.08%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顺金财富定向增
24、发 5 号资产管理计划 0.02%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财通基金-汇聚信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0.03%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基金-同安定增保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0.08%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上海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08%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基金-富春海捷定增 52 号资产管理计划 0.15% 6 浙江龙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龙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8% 7 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82% 天迪定增 1 号基金 0.62% 8 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1.28% 9 申
25、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上海)资产-工商银行-中融信托-中融-瑞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0.95% 申万菱信基金-光大银行-申万菱信资产-华宝瑞森林定增 1号 0.15% 14 除发行人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承诺以5,100万元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外,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 上述机构和人员亦未通过资产管理产品计划等方式间接参与认购。除发行人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外,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合计持有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发行人股份总数 5%的情形。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股份 公开 发行 股票 情况 报告 上市 公告 书摘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