棱光实业: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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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股票简称:棱光实业股票简称:棱光实业 股票代码:股票代码:600629 上市地点:上交所上市地点:上交所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实施情况 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零一五年签署日期:二零一五年九九月月 2 公司声明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报告书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
2、、完整。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 保证其为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所提供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 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3、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 本报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公司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全文,该重组报告书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 3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1、本次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为 10.85 元/股(经除息调整) ,该发行价格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 2、本次新增股份数量为 11,060,377 股,用于购买置入资产作价超出置出资产作价的差额部分。 3、本公司已于 2015 年 9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4、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新增股份登记手续。 4、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自该等股份于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至交易对方名下之日起开始计算。 5、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359,060,190 股,其中,社会公众股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以上, 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上市规则有关股票上市交易条件的规定。 本报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全文及其他相关公告文件。 4 目目 录录 公司声明 . 2 特别提示 .
5、 3 目 录 . 4 释 义 . 5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述 . 8 第二章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 11 第三章 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 14 第四章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6 第五章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17 第六章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4 第七章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实施过程的结论性意见 . 26 第八章 备查文件及查阅方式 . 28 5 释释 义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本报告书 指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重组报告书 指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
6、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上市公司、 棱光实业 指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现代集团、 交易对方 指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资产承接方 指 现代集团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国盛集团 指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重组 指 股份无偿划转、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拟置出资产 指 棱光实业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拟置入资产 指 现代集团拥有的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股权 标的资产 指 拟置出资产、拟置入资产或者二者的合称 本次发行、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指 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之间评估值的差额部分, 由棱光实业向现
7、代集团发行股份进行购买 拟置入资产评估报告 指 沪财瑞评报(2014)2052 号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拟置出资产评估报告 指 沪财瑞评报(2014)2051 号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因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涉及的置出资产及负债评估报告 拟置入资产审计报告 指 众会字 (2014) 第 5448 号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1年、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 1-8 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拟置出资产审计报告 指 众会字(2014)第 5548 号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
8、公司拟置出资产 2012、 2013 年度及 2014 年 1-8 月财务报表及专项审计报告 上市公司备考审计报告 指 众会字(2014)第 5196 号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及 2014 年 1-8 月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指 众会字(2014)第 5449 号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指 众会字(2014)第 5197 号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指 众会字(2014)第 4975 号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内 6 部控制鉴证报告 法律意见书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
9、于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 补充法律意见书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华东设计院 指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重组协议 指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重组协议之补充协议 指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指 关于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之补充协议 指 关于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之补充协议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指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
10、补偿协议 过渡期 指 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资产交割日(含当日)的期间 评估基准日 指 2014 年 3 月 31 日 审计基准日 指 2014 年 8 月 31 日 资产交割日 指 交易双方共同以书面方式确定的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进行交割的日期 期间收益 指 拟置入资产按收益法评估假设纳入预测的评估基准日 (不含当日)至资产交割日(含当日)期间的利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国资委 指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金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众华会计师 指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11、通合伙) 财瑞评估 指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工商局 指 工商行政管理局 工作日 指 除星期六、 星期日和法律规定或中国境内商业银行暂停营业的其他日期之外的任何一天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办法 、重组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2014 修订版) 7 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报告期 指 2011 年、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 1-8 月 最近三年 指 2011 年、2012 年、2013 年 最近一期 指 2014 年 1-8 月 元 指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所涉及数据的尾
12、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8 第一章第一章 本次本次交易交易概述概述 一、本次交易方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由股份无偿划转、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三部分内容组成,该三部分内容互为前提、互为条件、同步实施。具体方案如下: 1、股份无偿划转股份无偿划转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国盛集团将其持有的棱光实业 172,060,550 股 A 股股份(占棱光实业总股本的 49.44%)无偿划转给现代集团。 2、资产置换资产置换 上市公司拟以全部资产与负债与现代集团持有华东设计院 100%的股权进行置换。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前述资产置换差额由上市公司向现代集团发行股份进行购买。 前述股
13、份无偿划转、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同时生效,互为前提、互为条件、同步实施。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安排配套融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安排配套融资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由股份无偿划转、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三部分内容组成,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棱光实业将持有华东设计院 100%的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现代集团。 二、标的资产的估值 本次拟置入资产为现代集团持有的华东设计院 100%股权。根据财瑞评估就拟置入资产出具的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沪财瑞 9
14、 评报(2014)2052 号,以 2014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拟置入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 并采用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评估结论。截至 2014 年 3 月 31 日,拟置入资产评估值为 108,927.41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认,拟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108,927.41 万元。 本次拟置出资产为上市公司全部资产与负债。 根据财瑞评估就拟置出资产出具的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因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涉及的置出资产及负债评估报告沪财瑞评报(2014)2051 号,以 2014 年 3 月 31日为评估基准日,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
15、法和收益法对拟置出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并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作为评估结论。截至 2014 年 3 月 31 日,拟置出资产的评估值为 96,926.90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认,拟置出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96,926.90 万元。 上述重大资产置换后双方交易标的作价的差额部分为 12,000.51 万元。 三、股份发行情况 1、发行价格、发行价格的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的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16、。根据交易双方的协商以及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棱光实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10.85 元/股,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上市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17、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10 2、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重组的股票发行方式系非公开发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象为现代集团。 4、发行数量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中拟置入资产交易价格为 108,927.41 万元、 拟置出资产交易价格为96,926.90 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用于支付资产置换差额为 12,000.51 万元。按照发行价格 10.85 元/股计算,上市公司拟就资产置换差额向现代集团发行11,060,377
18、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5、发行、发行股票的锁定期股票的锁定期 现代集团因本次交易获得的棱光实业股份自该等股份于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 6 个月内如棱光实业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现代集团持有棱光实业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11 第二章第二章 本次交本次交易实施情况易实施情况 一、本次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如下: 1、本次交易方案已经现代
19、集团董事会、国盛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现代集团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在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生效后,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将持有的华东设计院 100%股权转让给棱光实业。 2、本次交易方案已经通过上海市国资委预审核并已取得上海市国资委出具的“沪国资委产权2014323 号” 关于同意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借壳上市可行性方案的批复 。 3、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已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国资产权20141101 号”关于无偿划转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所持部分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 。 4、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0、通过;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职工安置方案已经上市公司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6、本次无偿划转及交易方案已经通过上海市国资委批准,并取得由上海市国资委出具的“沪国资委产权(2014)405 号” 关于无偿划转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所持部分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和“沪国资委产权2014415 号”关于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有关问题的批复 。 7、由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本次拟置出资产、拟置入资产交易作价所依据资产评估报告已经上海市国资委备案。 8、本次重组已经获得棱光实业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21、9、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已经批准现代集团免于发出收购要约。 12 10、 本次重组已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关于核准豁免上海现代建筑设计 (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15】122 号) 。 11、本次重组已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1415 号) 。 本次交易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相关批准的取得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按照已经获得的批准予以实施。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置入
22、资产的过户(一)置入资产的过户情况情况 华东设计院已依法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 2015 年 8 月 28 日取得了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5 年 8月 26 日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为:310101000077370) 。华东设计院已变更登记至棱光实业名下,华东设计院 100%股权的过户事宜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华东设计院已成为棱光实业的全资子公司。 (二)(二)置出资产的过户情况置出资产的过户情况 根据重组协议及重组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次交易涉及的置出资产为棱光实业截至 2014 年 3 月 31 日合法拥有的全部
23、资产及负债; 置出资产将最终由现代集团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资产承接方” )予以承接。 根据重组协议及重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双方同意,自资产交割日起,无论拟置出资产的交接、权属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是否完成或债务的转移是否取得债权人的同意,除重组协议另有约定外,于拟置出资产之上已现实存在或将来可能发生的任何权利、权益、风险、损失、义务、责任、债务均由资产承接方享有及承担。 各方确认,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置出资产中的上海 13 新型建材岩棉有限公司 51%股权、上海洋山港基混凝土有限公司 49%股权、上海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股权已完成资产交割,其余置出资产的过户或转
24、移手续尚在办理中。 (三)验资情况(三)验资情况 2015 年 8 月 29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 (众会字(2015)第 5347 号) ,经其审验认为:截至 2015 年 8 月 29 日止,公司已收到本次换入资产暨非公开增发股份换购之华东设计院 100%股权资产扣除等值计人民币 969,269,000.00 元置换份额后价值人民币 120,005,100.00 元的标的份额,其中,换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增发 11,060,377 股的面额计人民币 11,060,377.00元为新增股本,其余溢价计人民币 108,944,723.00 元计作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
25、公司变更后股本为 359,060,190.00 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 100%;截至 2015 年8 月 29 日止,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和股本为 359,060,190.00 元。 (四)新增股份的登记情况(四)新增股份的登记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15年9月10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棱光实业已于 2015 年 9 月 10 日完成非公开发行新股的证券变更登记事宜。 (五(五)过渡期损益)过渡期损益 1、置置出出资产过渡期间损益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归属与归属与确认确认 自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的过渡期内, 拟置出资产运营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现代集团指定的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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