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钻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更新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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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股票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零一五年六月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2 声声 明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张召平: (签名)谢永金: (签名) 张茂顺: (签名)谷玉洪: (签名) 方齐云: (签名)王 震: (签名) 詹伟哉: (签名) 江汉石油
2、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3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59,721,300股 2、发行价格:30.14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1,799,999,982.00元 4、募集资金净额:1,778,010,260.70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新增股份59,721,300股,将于2015年6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中,六家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16年6月12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2015年6月12日(即上
3、市日),本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资产过户及债务转移情况 三、资产过户及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全额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及债务转移情况,本次发行完毕后, 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收购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中石化石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100%股权。 四、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情况 四、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情况 公司已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资产自 2014 年 6 月30 日(评估基准日)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资产交割日)期间的过渡期损益进行专项审计。目前专项审计工作尚未结束,预计 2015 年 6 月 30 日前可完成审计工作
4、,并披露审计报告。 根据公司与石化集团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之补充协议, 机械资产在过渡期的期间损益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的净资产变动部分由江钻股份享有/承担。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4 目目 录录 释 义 . 5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6 第二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7 第三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 16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1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8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及推荐意见 . 31 第七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流通安排 . 33 第八节 中介机构声明 . 34 江
5、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5 释 义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本公司、江钻股份 指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石化集团 指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机械公司 指 中石化石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中国境内的合格投资者发售的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59,721,3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 新股
6、 指 发行人本次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的每股面值为 1元的 59,721,3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年一期、报告期 指 2012 年、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 1-3 月 承销协议 指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联席主承销协议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通商律师 指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
7、细则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6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Kingdream Public Limited Company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及代码 江钻股份(000852) 法定代表人 张召平 成立时间 1998 年 09 月 28 日 注册资本 400,400,00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庙山小区华工园一路5号 办公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庙山小区华工园一路5号 邮政编码 430223 董事会秘书 王一兵 联系方式 电话
8、027-87925236;传真027-87925067 互联网网址 经营范围 石油钻采、矿山、冶金专业设备、机电产品、光电产品、机械设备、通用零部件、非金属矿制品、金属制品、合金材料、计算机硬件及软件、燃气设备、电子设备、仪器仪表、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生物工程、新材料、木材产品、高分子材料、石油石化专用成套设备及配件、水处理环保设备、油水气分离设备、建设机械、天然气压缩机、汽车加气站用压缩机、石油石化用压缩机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企业管理服务;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兼营燃气工程及燃气设施的施工、经营
9、;天然气汽车改装(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燃气装置设备与配件的生产、销售;汽车和燃料系统、低温工程系统的技术应用;天然气汽车钢瓶、减压阀及其它零部件的销售、维修;天然气汽车加气、天然气经营(仅限有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与技术服务;铭牌设计制造;水暖、电器安装;石油特种车辆销售;劳务服务;租赁业务;压力容器(第一类压力容器、第二类低、中压容器)设计、制造(仅限有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抽油机生产、经营(仅限有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住宿、中型餐馆(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仅限有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
10、在核定的期限内经营)。 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注册资本将变为 460,121,300 元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7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于2014年9月12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4 年 10 月 8 日经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程序(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程序 2014 年 9 月 28
11、日,公司收到石化集团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及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4977 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将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所持江钻股份 27027 万股股份无偿划转给石化集团持有。同意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于 2014 年 10 月 20 日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2015 年 3 月 2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5 年 5 月 5 日,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
12、许可【2015】780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2,000 万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1、截至 2015 年 5 月 25 日,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致同验字(2015)第 110ZA0213 号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验资报告验证,六名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指定账户。 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已收到六家参与江钻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缴纳的认购股款 1,799,999,982.00 元。其中,认购款项 1,759,999,982.00元,保证金 40
13、,000,000.00 元。 本次发行认购截止期为 2015 年 5 月 22 日 15:00 时,在规定的时间内,6家机构均将认购款项全额汇入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指定账户。 但由于鹏华基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8 金资金划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在2015年5月22日划拨国寿股份委托鹏华基金分红险股票型组合中金额为 26,824,600 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款时, 误从国寿股份委托鹏华基金分红险混合型组合划出,因此,经协商,中国建设银行于 2015年 5 月 25 日 9:30 前从国寿股份委托鹏华基金分红险股票型组合重新支付上述金额的款项。 针对本次划款错误事
14、项,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于 2015 年 5 月 22日向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款划付错误的说明,详细说明了本次错误发生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说明文件、鹏华基金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核查和访谈,确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托管业务部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款错误划转的情形已得到了相应的纠正。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款错误划转的情形已得到了相应的纠正,对本次发行过程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2、截至 2015 年 5 月 25 日,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股款项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
15、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致同验字(2015)第 110ZA0214 号 验资报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799,999,982.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1,989,721.30 元,募集资金净额 1,778,010,260.70 元。 本次发行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四)发行对象和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四)发行对象和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截止2015年5月14日24:00,江钻股份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发行方案安排,以电子邮件和邮件快递方式向207名投资者发出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 ,邀请其参与本次询价。这些投资者包括41家证券投资基金管
16、理公司、22家证券公司、6家保险机构投资者、股东名册(2015年4月30日)除控股股东、董监高及其关联方外的前20名股东以及表达了认购意向的112家其他机构和6名个人投资者。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 2015 年 5 月 19 日,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进行了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发行对象初步确定工作,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予以现场见证。 本次发行共有25家特定投资者将申购报价单以传真或现场送达方式发送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9 至招商证券。根据本次发行要求,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外的投资者缴纳认购保证金,缴纳金额为人民币2,000
17、万元。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依次按照认购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锁定期优先、认购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发行对象。当全部有效申购的累计统计结果等于或首次超过任一发行结果确定条件(投资者累计认购数量大于12,000 万股或累计认购总金额大于 18 亿元)时,将累计有效申购的最低认购价格确定为本次发行价格。 以全部有效申购的投资者的报价为依据, 结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量, 按照价格优先、 认购金额优先、 锁定期优先、 认购时间优先的原则,江钻股份和联席主承销商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30.14 元/股, 发行数量 59,721,3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
18、,799,999,982 元,未超过募投项目资金需求。 (五)股权登记情况(五)股权登记情况 公司已于 2015 年 6 月 3 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资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3、发行时间:2015 年 5 月 19 日 4、发行数量:59,721,300 股。 5、发行价格:30.14 元
19、/股(不低于江钻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14 年 9 月 12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 90%,即不低于 13.65 元/股。)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 30.14 元/股, 相对于发行底价即 13.65 元/股溢价 220.81%,与发行申购日(2015 年 5 月 19 日)前 20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8.62 元/股的比率为 105.31%;与发行申购日(2015年 5 月 19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33.15 元/股的比率为 90.92%
20、。 6、募集资金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799,999,982.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1,989,721.30 元,募集资金净额 1,778,010,260.70 元。 7、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在本次发行前,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人、开户银行和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
21、情况。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情况如下: 账户名账户名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募投项目募投项目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武汉分行雄楚支行 027900178110605 收购机械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11 三、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三、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对象,公司和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依次按照认购价格优先、认购数量优先、有利于发行人战略实施的优先、认购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最终发行价格为 30.14
22、元/股,并将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确定为以下六名特定对象: 序号序号 名称名称 获配数获配数量(股)量(股) 获配金额(元)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限售期 1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092,700 665,873,978.00 12 个月 2 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12,607,830 379,999,996.20 12 个月 3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772,595 204,126,013.30 12 个月 4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303,915 189,999,998.10 12 个月 5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972,130 179,999,998.20 12
23、个月 6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972,130 179,999,998.20 12 个月 合 计 59,721,300 1,799,999,982.00 12 个月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成立日期:1998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43 层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何如 经营范围:1、基金募集;2、基金销售;3、资产管理;4、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2、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江汉
24、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12 公司名称: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4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285.7 万元 法定代表人:邓召明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3、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18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8 号金茂大厦 4308 室 注册资本:60,060.0 万元
25、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成立日期:2002 年 11 月 6 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 7 楼 16 单元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13 注册资本:2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凌富华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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