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变动暨上市公告书.PD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东方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变动暨上市公告书.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东方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变动暨上市公告书.PDF(1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新增股份变动暨上市公告书新增股份变动暨上市公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一五年一月签署日期:二一五年一月 新增股份变动暨上市公告书 2 声明声明 一、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公告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三、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李健、王晋敏、王熙春、李飚,
2、 保证其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 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六、投资者若对本公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七、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
3、实施情况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新增股份变动暨上市公告书 3 释义释义 在本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东方通 指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惠捷朗、标的公司 指 北京惠捷朗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 补偿义务主体 指 李健、王晋敏、王熙春、李飚 交易标的、 标的资产 指 惠捷朗 100%股权 配套融资 指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重组报告书 指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4、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 本公告书、公告书 指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变动暨上市公告书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指 东方通与李健、 王晋敏、 王熙春、 李飚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指 东方通与李健、 王晋敏、 王熙春、 李飚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指 东方通与李健、 王晋敏、 王熙春、 李飚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评估报告 指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东方通科技股
5、份有限公司 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北京惠捷朗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和评报字 (2014) 第 BJV2044号) 审计报告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惠捷朗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4211204 号) 定价基准日 指 东方通就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 交易基准日、评估(审计)基准日 指 为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而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所选定的基准日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6、5 月 14 日颁布的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独立财务顾问、 国信证券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立信会计师、 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或签字会计师 新增股份变动暨上市公告书 4 大华会计师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和评估、 评估机构 指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国枫凯文、律师 指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或签字律师 报告期 指 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 1-6 月 业绩补偿期 指 重组实施完毕后的三年。如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于 2014 年实施完毕,盈利预测承诺年限为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年度;如果本次重大资
7、产重组于 2015 年实施完毕,盈利预测承诺年限为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新增股份变动暨上市公告书 5 目目 录录 声明声明 . 2 释义释义 . 3 目目 录录 . 5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 . 6 第二节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核查第二节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核查 . 10 第三节 新增股份情况第三节 新增股份情况 . 14 第四节 备查文件第四节 备查文件 . 15 新增股份变动暨上市公告书 6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 一、交易方案 本次交易方案分为两部分: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8、金的方式购买惠捷朗 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1)拟向李健、王晋敏、王熙春、李飚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惠捷朗67.872%股权; (2)拟以现金购买李健、王晋敏、王熙春、李飚持有的惠捷朗 32.128%的股权,支付现金来自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2、募集配套资金 为了支付惠捷朗 32.128%股权的现金对价, 拟向不超过 5 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 25%。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配套融资不互为前提, 最终配套融资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东方通将
9、持有惠捷朗 100%股权。 二、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包括向李健、王晋敏、王熙春、李飚 4 名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拟向不超过 5 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票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14 年 8 月 14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即 63.63 元/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
10、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股 新增股份变动暨上市公告书 7 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作相应的调整。 2、募集配套资金股票发行价格 根据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应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询价: (1)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2)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最终发行价格将按照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等相关规定,根据竞
11、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三、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情况 根据中和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 ,本次评估以 2014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惠捷朗 100%的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结合惠捷朗的资产、经营状况等因素确定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确定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 以 2014 年 6 月 30日为评估基准日,惠捷朗 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 42,098.60 万元。 根据公司与李健、王晋敏、王熙春、李飚 4 名惠捷朗股东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收益法评估
12、价值 42,098.60 万元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42,000 万元。 四、发行数量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票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42,000 万元,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所持标的公司 67.872%的股权,以 63.63 元/股发行价格计算,东方通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为 448 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序号 股东股东 发行数量(万股)发行数量(万股) 1 李健 241.472 新增股份变动暨上市公告书 8 2 王晋敏 197.568 3 王熙春 4.480 4 李飚 4.480 合计合计
13、448.00 如本次发行价格因上市公司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作相应调整时,发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2、募集配套资金股票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4,000 万元。在该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如本次发行价格因上市公司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作相应调整时,发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五、认购方式 李健、王晋敏、王熙春、李飚分别以其持有的惠捷朗股份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对象以现金认购。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交易募集的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购买李健、王晋敏
14、、王熙春、李飚合计持有的惠捷朗 32.128%的股权的价款。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八、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1、交易对方取得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安排 为增强盈利预测补偿的操作性和可实现性, 交易对方各方承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分三期解除锁定: 第一期:25%股份于对价股份发行结束满 12 个月且盈利预测补偿期第一年的盈利预测实现情况审核报告披露后解除限售; 第二期:33%股份于对价股份发行结束满 24 个月且盈利预测补偿期第二年的盈利预测实现情况审核报告披露后解除限售; 新增股份变动暨上市公告书 9 第三期:42%股份于对价股份发行结束满 36 个月且盈利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东方 发行 股份 支付 现金 购买 资产 募集 配套 资金 新增 变动 上市 公告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