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科技: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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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南洋科技证券简称:南洋科技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之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之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一四年九月签署日期:二一四年九月 2 特别提示及声明 1、本次交易南洋科技以现金和发行股份相结合的方式购买罗培栋、罗新良、姚纳新和新亚联合合计持有的东旭成 80%股权, 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东旭成 8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48,000 万元,其中
2、南洋科技以现金方式支付6,600 万元,占比 13.75%;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 41,400 万元,占比 86.25%。本次募集的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 (现金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与本次募集的配套资金上限之和)的 25%,为 13,000 万元。配套资金扣除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等发行费用后,其中 6,600 万元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4,900 万元用于上市公司光学膜业务整合上市公司“年产 16,000 吨LCD 液晶用光学聚酯薄膜项目”中与本次并购整合密切相关的部分,即建设厂房和反射膜、 扩散膜涂布生产线用于租赁给标的公司以尽快帮助其实现后续产能扩充计划。 租赁价格将
3、参照独立第三方的公允价格而定。如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配套资金无法满足上述用途投入的需要,不足部分公司将自筹解决。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已经实施完毕,其中交易对方罗培栋、罗新良、姚纳新及新亚联合认购股份数量分别为 41,441,860 股、9,302,326 股、4,139,535股和 9,302,326 股,合计新增股份数量为 64,186,047 股,发行价格为 6.45 元/股。该等新增股份上市首日为 2014 年 9 月 19 日。 2、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 8.18 元/股, 不低于南洋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4、扣除2013 年年度分红) ,即 5.80 元/股。新增股份 15,892,419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29,999,987.4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14,686,426.50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15,892,419.00 元;出资额溢价部分为人民币 98,794,007.50 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3、本公司已于 2014 年 9 月 23 日完成新增股份预登记工作,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确认公司增发股份预登记数量为 15,892,419 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增发后公司股份数量为 581,358,102 股。 本次新增股份登
5、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3 本次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 12 个月) ,上市首日为 2014 年 10月 9 日。该等股份预计可流通时间为 2015 年 10 月 9 日。 4、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深交所、其他监管机构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价值或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6、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上市首日本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价格仍设涨跌幅限制,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7、本公告书之目的仅为向公众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简要情况。投资者
6、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 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深交所及其指定网站。 4 目录目录 目录目录 . 4 释义释义 . 6 第一节第一节 本次交易方案概述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8 一、交易概述 . 8 二、标的资产的定价 . 9 三、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9 四、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融资 . 14 五、标的资产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15 第二节第二节 本次交易实施过程本次交易实施过程 . 16 一、本次交易审批、核准过程 . 16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 18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新增股份
7、登记情况 . 18 四、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情况 . 19 五、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 24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 24 七、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24 八、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 25 九、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 25 十、中介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 26 第三节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28 一、发行类型 . 28 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及发行时间 . 28 三、发行方式
8、. 28 四、发行数量 . 28 五、发行价格 . 28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8.18 元/股。具体情况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二节 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之“四、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情况”中的相关内容。 . 29 5 六、募集资金及发行费用 . 2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129,999,987.42 元人民币,发行费用共计15,313,560.92 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14,686,426.50 元,符合南洋科技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29 七、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 29 第四节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30
9、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及上市时间 . 30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30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30 第五节第五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31 一、本次股份变动及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 31 二、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 32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32 四、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33 五、本次发行对发行人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的影响 . 34 六、本次股份变动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 35 七、本次股份变动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 35 第六节第六节 持续督导持续督导 .
10、36 一、持续督导期间 . 36 二、持续督导方式 . 36 三、持续督导内容 . 36 第七节第七节 财务顾问的上市推荐意见财务顾问的上市推荐意见 . 37 一、财务顾问协议的签署和指定财务顾问主办人的情况 . 37 二、财务顾问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37 第八节第八节 公司董事及中介机构声明公司董事及中介机构声明 . 39 一、公司董事声明 . 39 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声明 . 40 三、律师声明 . 41 四、天健会计师声明 . 42 第九节第九节 备查文件备查文件 . 43 6 释义释义 本公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南洋科技、
11、上市公司、本公司、公司 指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389 新亚联合 指 宁波新亚联合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 指 罗培栋、罗新良、姚纳新和新亚联合 标的公司、东旭成 指 宁波东旭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罗培栋、罗新良、姚纳新和新亚联合合计持有的东旭成 80%的股权 本次交易 指 上市公司向罗培栋、罗新良、姚纳新和新亚联合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东旭成的80%股权,同时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 配套融资 指 上市公司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
12、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 本次发行 指 上市公司向罗培栋、罗新良、姚纳新和新亚联合发行股份支付东旭成80%股权的股票对价,并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公告书 指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指 南洋科技与交易对方签订的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指 南洋科技与交易对方签订的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指 南洋科技与交易对方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资产评估报告 指 浙江
13、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和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涉及的宁波东旭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441号) 本次评估 指 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宁波东旭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进行的评估,为南洋科技以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东旭成 80%股权提供定价依据 坤元评估 指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7 利润补偿期间 指 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三个会计年度,其中含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 过渡期、损益归属期间 指 指自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包括交割日当日)止的期间 交割日
14、 指 本次交易对方将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之日 过渡期损益报告 指 指交易双方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于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对标的公司在损益归属期间的损益进行审计出具的报告 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认购邀请书 指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
15、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齐鲁证券、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务顾问 指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8 第一节第一节 本次交易方案概述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一、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包括两部分: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南洋科技以现金和发行股份相结合的方式购买罗培栋、罗新良、姚纳新和新亚联合合计持有的东旭成 80%股权, 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募集的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 (现金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与本次募集的配套资金上限之和)的 25%,为 13,000 万元。配套资金扣除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等发行费用约
16、1,500 万元后,其中 6,600 万元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4,900 万元用于上市公司光学膜业务整合上市公司“年产 16,000 吨LCD 液晶用光学聚酯薄膜项目”中与本次并购整合密切相关的部分,即建设厂房和反射膜、 扩散膜涂布生产线用于租赁给标的公司以尽快帮助其实现后续产能扩充计划。 租赁价格将参照独立第三方的公允价格而定。如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配套资金无法满足上述用途投入的需要,不足部分公司将自筹解决。 本次交易完成后,南洋科技将持有东旭成 80%的股权,罗培栋、新亚联合将分别持有东旭成 10%的股权。 罗培栋、 新亚联合均书面同意南洋科技可随时要求收购其合计持有的东旭成 2
17、0%的股权。在利润补偿期间届满后,罗培栋、新亚联合均有权向南洋科技提请收购东旭成剩余的 20%股权,具体由三方另行协商确定。 若南洋科技未来最终决定收购东旭成剩余的 20%股份的, 将由三方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确认的该等 20%股权的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 南洋科技本次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 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成功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不足部分南洋科技将自筹解决。 9 二、标的资产的定价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罗培栋、罗新良、姚纳
18、新和新亚联合合计持有的东旭成 80%的股权。 根据坤元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坤元评报201441 号) ,本次评估以2013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公司东旭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分别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 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收益法下的评估值为 60,447.00 万元,增值率为 657.01%。 南洋科技与罗培栋、罗新良、姚纳新和新亚联合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根据资产评估报告 (坤元评报201441 号)的评估结果,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60,447.00
19、万元,则标的资产即标的公司 8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 48,357.60 万元,以此为基础,各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确定为 48,000 万元。 三、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一)交易对价支付方式(一)交易对价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东旭成 8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48,000 万元,其中南洋科技以现金方式支付 6,600 万元,占比 13.75%;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 41,400 万元,占比 86.25%。交易对价的具体支付情况如下表所示: 交易对方交易对方 出让的东旭成股出让的东旭成股权比例(权比例(%) 交易金额(万元)交易金额(万元) 现金支付(万元)现金支付(万元) 股份支
20、付(万元)股份支付(万元) 罗培栋 55.00 33,000.00 6,270.00 26,730.00 罗新良 10.00 6,000.00 - 6,000.00 姚纳新 5.00 3,000.00 330.00 2,670.00 新亚联合 10.00 6,000.00 - 6,000.00 合计合计 80.00 48,000.00 6,600.00 41,400.00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10 议公告日(2014 年 1 月 28 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
21、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即 6.47 元/股。根据 2014 年 5 月 6 日公司 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4 年 5 月 12 日,公司 201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01,279,6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0.248548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现金股利已于 2014 年 5 月 13 日分派完毕。发行价格调整为 6.45 元
22、/股。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数量(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48,000 万元,南洋科技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 41,400 万元,以 6.45 元/股发行价格计算,南洋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为 64,186,047 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序号 交易对方交易对方 发行股份数量(股)发行股份数量(股) 1 罗培栋 41,441,860 2 罗新良 9,302,326 3 姚纳新 4,139,535 4 新亚联合 9,302,326 合计合计 64,186,047 (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锁定期(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锁定期
23、 根据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的股份锁定期安排情况如下所示: 1、罗培栋认购取得的南洋科技股份的限售期为 36 个月,自南洋科技向其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算;限售期届满之日起,每满 12 个月的下一个自然日解禁比例为罗培栋通过东旭成股权认购所取得南洋科技股份总数的 25%, 即限售期满之日起,满 48 个月的下一个自然日罗培栋此次认购取得的南洋科技股份才会全部解禁完毕。 2、 罗新良、 姚纳新和新亚联合认购取得的南洋科技股份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从南洋科技向其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算。 前述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下一个自然日为第一期解禁日,解禁比例为其通过东旭成股权认购
24、所取得发行股份总数的11 30%;第一期解禁日后满 12 个月的下一个自然日为第二期解禁日,解禁比例为其通过东旭成股权认购所取得南洋科技股份总数的 30%;第二期解禁日后满 12个月的下一个自然日为第三期解禁日, 解禁比例为其通过东旭成认购所取得南洋科技股份总数的 40%。 罗新良、姚纳新和新亚联合第一次、第二次具体解禁的股份数量分别为根据上述解禁比例计算的解禁股份总数扣除2014和2015年业绩补偿的股份数量之后的股份数量, 第三次解禁的股份数量为根据上述解禁比例计算的解禁股份总数扣除 2016 年业绩补偿的股份数量及减值测试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之后的股份数量。 3、本次交易结束后,交易对方由于
25、南洋科技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但如该等取得的股份锁定期限长于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则该部分股份锁定期限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五)业绩承诺及补偿措施(五)业绩承诺及补偿措施 1、利润补偿期限及业绩承诺、利润补偿期限及业绩承诺 根据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经本次交易各方一致确认,本次交易盈利预测补偿期限为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交易对方承诺利润补偿期间(即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东旭成实现的净利润 (以东旭成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为基础,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原则确定)分别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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