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交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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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一四年九月签署日期:二一四年九月 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1 公司声明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财务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
2、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 还应认真地考虑本报告书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 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2 目目 录录 公司声明. 1 目 录. 2 释 义. 4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6 一、本次交易方案. 6 二、本次发行股份具体情
3、况. 6 三、本次发行股份前后主要财务数据比较. 10 四、本次发行股份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 11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11 六、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12 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旧符合上市条件. 12 第二节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13 一、本次交易的审议、批准情况. 13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13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差异. 15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16 五、重组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4、的情形 . 16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16 七、中介机构结论性意见. 17 第三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18 第四节 持续督导. 20 一、持续督导期间. 20 二、持续督导方式. 20 三、持续督导内容. 20 第五节 备查文件及相关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21 一、备查文件. 21 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3 二、相关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21 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4 释释 义义 在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苏交科 指 江苏
5、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300284 淮交院公司/标的公司 指 江苏淮安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淮交院公司全体股东/陈大庆等 33 名自然人 指 淮交院公司的全部股东,包括陈大庆、孙蔚、胡学忠、孙宏涛、任克终、魏枫、刘辉、叶雷、李云鹏、王晓军、应海峰、满玲玲、宋善昂、卢丽娟、吴居銮、张建军、刘卫山、夏国法、谭仁兵、陈宏强、秦军、石卫华、郝莲子、李伟、谢鹏飞、叶尔丰、张策、胡丽、欧彩云、李凯、范玉宽、马马、林文虎 标的公司核心股东 指 陈大庆、孙蔚、胡学忠、孙宏涛、任克终、魏枫、刘辉、叶雷、李云鹏、王晓军 标的资产 指 陈大庆等 33 名自然人
6、合计持有的淮交院公司 100%股权 交易作价 指 上市公司收购标的资产的价格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交易 指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陈大庆等33名自然人合计持有的淮交院公司 100%股权 标的股份 指 上市公司为本次交易目的向淮交院公司非公开发行的、每股面值为 1 元人民币的普通股 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指 苏交科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决议公告之日 报告书 指 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苏交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 指 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修订稿)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指 苏交科与陈大庆等
7、33 名自然人签署的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指 苏交科与陈大庆等 33 名自然人签署的 发行股份购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5 之补充协议 买资产之补充协议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指 苏交科与陈大庆等 33 名自然人签署的 关于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根据 2011 年 8月 1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修订) 股票上市规则 指 深
8、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顾问/国浩律师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6 第一节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一、本次交易方案 上市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陈大庆等 33 名自然人合计持有的淮交院公司 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淮交院公司 100%股权。
9、本次交易不安排配套融资。 二、本次发行股份具体情况二、本次发行股份具体情况 (一)发行种类和面值(一)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二)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的对象为淮交院公司的 33 名自然人股东,分别为陈大庆、孙蔚、胡学忠、孙宏涛、任克终、魏枫、刘辉、叶雷、李云鹏、王晓军、应海峰、满玲玲、宋善昂、卢丽娟、吴居銮、张建军、刘卫山、夏国法、谭仁兵、陈宏强、秦军、石卫华、郝莲子、李伟、谢鹏飞、叶尔丰、张策、胡丽、欧彩云、李凯、范玉宽、马马、林文虎。
10、(三)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三)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定价基准日为苏交科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7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协议 ,本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低于上市公司为审议本次交易而召开
11、的第二届第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18.76 元/股;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股份价格作相应调整。 上市公司 201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4,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2.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14 年 5 月 16 日实施完毕。根据 2013 年度权益分派情况,本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确定为 9.28 元/股。
12、 (四)发行数量(四)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作价为 18,974.55 万元,全部由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 交易对方按各自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计算所得股份对价及股份数量,不足一股的部分无偿赠予上市公司。按照定价基准日确定的发行价格 9.28 元/股计算,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20,446,700 股。 本次发行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序号 交易对方交易对方 持有淮交院公司股权比例持有淮交院公司股权比例 所获上市公司股份数量(股)所获上市公司股份数量(股) 1 陈大庆 19.4313% 3,973,056 2 孙蔚 16.1926% 3,310,846 3 胡学忠 6.5
13、204% 1,333,216 4 孙宏涛 6.5204% 1,333,216 5 任克终 6.5204% 1,333,216 6 魏枫 6.5204% 1,333,216 7 刘辉 5.4335% 1,110,980 8 叶雷 5.4335% 1,110,980 9 王晓军 5.4335% 1,110,980 10 李云鹏 5.4335% 1,110,980 11 应海峰 1.5625% 319,482 12 满玲玲 1.5625% 319,482 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8 13 宋善昂 1.5625% 319,482 14 卢丽娟 1
14、.5625% 319,482 15 吴居銮 0.6211% 126,993 16 张建军 0.6211% 126,993 17 刘卫山 0.6211% 126,993 18 夏国法 0.6211% 126,993 19 谭仁兵 0.6211% 126,993 20 陈宏强 0.6211% 126,993 21 秦军 0.6211% 126,993 22 石卫华 0.6211% 126,993 23 郝莲子 0.5797% 118,527 24 李伟 0.5383% 110,062 25 谢鹏飞 0.4969% 101,594 26 叶尔丰 0.4969% 101,594 27 张策 0.496
15、9% 101,594 28 胡丽 0.4969% 101,594 29 欧彩云 0.4969% 101,594 30 李凯 0.4969% 101,594 31 范玉宽 0.4141% 84,663 32 马马 0.4141% 84,663 33 林文虎 0.4141% 84,663 合计合计 100% 20,446,700 (五)上市地点(五)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六)股份锁定期(六)股份锁定期 本次发行股份的股份锁定期和解锁安排如下: 1、股份锁定期、股份锁定期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向陈大庆、孙蔚、胡学忠、孙宏涛、任克终、魏枫、刘辉、叶雷、李云鹏、
16、王晓军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除此之外,还需满足下述“2、解锁安排”中对其相关股份锁定的要求。 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9 上市公司本次向应海峰、满玲玲、宋善昂、卢丽娟、吴居銮、张建军、刘卫山、夏国法、谭仁兵、陈宏强、秦军、石卫华、郝莲子、李伟、谢鹏飞、叶尔丰、张策、胡丽、欧彩云、李凯、范玉宽、马马、林文虎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除此之外,还需满足下述“2、解锁安排”中对其相关股份锁定的要求。 2、解锁安排、解锁安排 交易对方按补偿期间每个会计年度实际净利润情况确定标的股份解锁比
17、例,具体安排如下(本处“净利润”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在上市公司依法披露 2014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后,标的资产 2014年末实际净利润达到 2,731 万元的,交易对方所持标的股份可以部分解锁,解锁比例为截至 2014 年末实际净利润除以补偿期间承诺净利润总和 (即 20,325 万元)的比例与 17.5%孰低; (2)在上市公司依法披露 2015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后,标的资产 2015年末累积实际净利润达到 6,009 万元的,交易对方所持标的股份可以部分解锁,解锁比例为截至 2015 年末累积实际净利润除以补偿期间承诺净利润总和(即20,325 万元)的比例,减去
18、已解锁比例(如扣减后可解锁的股份数量小于或者等于 0 的,则当年可解锁的股份数为 0,下同) ,且交易对方累积解锁比例不得超过 35%; (3)在上市公司依法披露 2016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后,标的资产 2016年末累积实际净利润达到 9,942 万元的,交易对方所持标的股份可以部分解锁,解锁比例为截至 2016 年末累积实际净利润除以补偿期间承诺净利润总和(即20,325 万元)的比例,减去已解锁比例;如标的资产 2016 年末累积实际净利润已达到 20,325 万元的,交易对方所持有的全部股份均可解锁;如标的资产 2016年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未达到补偿期间承诺净利润总和(即 20,325 万
19、元)的,交易对方累积解锁比例不得超过 52.5%; (4)在上市公司依法披露 2017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后,标的资产 2017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10 年末累积实际净利润达到 14,662 万元的,交易对方所持标的股份可以部分解锁,解锁比例为截至 2017 年末累积实际净利润除以补偿期间承诺净利润总和(即20,325 万元)的比例,减去已解锁比例;如标的资产 2017 年末累积实际净利润已达到补偿期间承诺净利润总和(即 20,325 万元)的,交易对方所持有的全部股份均可解锁;如标的资产 2017 年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未达到补偿期间承诺
20、净利润总和(即 20,325 万元)的,交易对方累积解锁比例不得超过 70%。 (5)在上市公司依法披露 2018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后,标的资产 2018年末累积实际净利润达到 20,325 万元的,交易对方所持标的股份的剩余部分可以全部解锁;标的资产 2018 年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未达到补偿期间承诺利润总和(即 20,325 万元)的,交易对方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履行补偿义务后,剩余部分方可解锁。 上述解锁期限与“1、股份锁定期”或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孰晚原则确定解锁期限。 三、本次发行股份前后主要财务数据比较三、本次发行股份前后主要财务数据比较 根据上市
21、公司 2013 年财务数据、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备考财务数据(备考财务数据及分析不考虑股份支付因素对标的公司 2013 年财务报表的影响) ,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13 年实现数年实现数 2013 年备考数年备考数 增幅增幅 总资产 312,091.99 346,748.15 11.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55,301.67 176,369.89 13.57% 营业收入 162,760.50 172,793.70 6.16% 利润总额 23,499.56 26,136.95 11.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555.41
22、 20,649.07 11.2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7 0.83 7.79%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收入规模、净利润水平均有明显增加。同时,由于本次交易完成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幅度高于公司股本增幅,每股收益将得到提升。 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11 四、本次发行股份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四、本次发行股份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交易实施前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本次发行股份数
23、股份数 本次发行后本次发行后 股数股数 比例比例 股数股数 比例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07,608,720 43.16% 20,446,700 228,055,420 45.48% 其中:交易对方合计 - - 20,446,700 20,446,700 4.08%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73,434,480 56.84% - 273,434,480 54.52% 合计 481,043,200 100% 20,446,700 501,489,900 100% (二)本次发行后前十名股东情况(二)本次发行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14 年 9 月 1 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股份登记
24、办理日) ,公司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持股数(股) 持股持股比例比例 1 符冠华 105,998,198 21.14% 2 王军华 73,873,280 14.73% 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880,000 1.97% 4 朱绍伟 8,042,116 1.60% 5 潘岭松 7,917,316 1.58% 6 曹荣吉 7,708,516 1.54% 7 黄永勇 7,628,516 1.52% 8 陆晓锦 7,582,168 1.51% 9 严萍 7,398,316 1.48% 10 汪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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