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剑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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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 实施情况 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 实施情况 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公司声明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及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
2、资料真实、完整。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政府机关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 本报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3、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 目录目录 公司声明 . 2公司声明 . 2 释 义 . 4释 义 . 4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 . 6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 . 6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6 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 6 三、本次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三、本次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11 四、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四、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17 五、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五、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17 六、本次交易未导致控制权变化亦不构成借壳上市六、本次交易未导致控制权变化亦不构成借壳上市
4、 . 18 七、本次交易后公司仍符合上市条件七、本次交易后公司仍符合上市条件 . 18 八、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化八、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化 . 18 九、本次发行前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九、本次发行前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19 第二节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 20第二节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 20 一、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一、本次交易实施过程 . 20 二、本次交易的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及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的办理状况二、本次交易的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及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的办理状况 . 21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
5、否存在差异 . 22 四、本次交易相关人员变动情况四、本次交易相关人员变动情况 . 22 五、本次交易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五、本次交易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22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 22 七、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七、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 25 八、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独立财务顾问及法律顾问意见八、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独立财务顾问及法律顾问意见 .
6、25 第三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 28第三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 28 第四节 持续督导 . 29第四节 持续督导 . 29 一、持续督导期间一、持续督导期间 . 29 二、持续督导方式二、持续督导方式 . 29 三、持续督导内容三、持续督导内容 . 29 第五节 备查文件及相关中介机构 . 30第五节 备查文件及相关中介机构 . 30 一、备查文件一、备查文件. 30 二、相关中介机构二、相关中介机构 . 30 释 义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神剑股份 指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神剑裕昌 指 芜湖神剑裕
7、昌新材料有限公司,系神剑股份全资子公司 黄山神剑 指 黄山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系神剑股份控股子公司 嘉业航空、标的公司 指 西安嘉业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嘉业模具 指 西安嘉业模具设计制造有限公司,系嘉业航空前身 嘉业精密 指 西安嘉业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南海成长 指 南海成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同创伟业 指 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益圣恒通 指 北京益圣恒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创投 指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红土创投 指 西安红土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高特佳 指 深圳市高特佳精选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会 指 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合称 董、监、高 指
8、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最近两年及一期、报告期 指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 1-3 月 报告书、本报告书、草案、本草案 指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嘉业航空全体股东所持有的 100%股权的行为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拟购买资产 指 西安嘉业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交易对方、交易对手、嘉业航空全体股东 指 徐昭、徐卫国、闵茂群、赵璐璐、胡荣伟、袁忠、南海成长、深创投、红土创投、益圣恒通 购买资产协议 指 神剑股份与嘉业航空全体股东签署的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西
9、安嘉业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指 神剑股份与嘉业航空部分股东签署的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交割 指 购买协议中规定的先决条件全部满足或适当放弃,本次交易得以完成 交割日 指 交割当天 评估基准日 指 2015 年 3 月 31 日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即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重组若干规定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重组办法、重组管理办法
10、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 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准则 26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2014 年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 指 财政部 2006 年 2 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41 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 指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国防科工局 指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指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
11、事务所 指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 指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USD、HKD 指 美元、港元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系神剑股份以发行股份方式,收购徐昭等 6 名自然人和南海成长等 4 名机构投资者所持有的 100%嘉业航空股权,神剑股份以自有资金支付本次并购交易费用。交易对方拟出售嘉业航空股权情况及支付对价情况如下: 序序号号 交易对方交易对方 拟出售嘉业航空拟出售嘉业航空股权比例(股权比例(% %) 获取对价(元)获取对价(元) 股份支付数量(股)股份支付
12、数量(股) 1 徐昭 31.22% 132,685,000 15,374,855 2 徐卫国 20.34% 86,445,000 10,016,802 3 闵茂群 13.06% 55,505,000 6,431,634 4 南海成长 12.13% 51,552,500 5,973,638 5 益圣恒通 7.44% 31,620,000 3,663,963 6 深创投 5.00% 21,250,000 2,462,341 7 红土创投 4.86% 20,655,000 2,393,395 8 赵璐璐 4.81% 20,442,500 2,368,772 9 胡荣伟 1.00% 4,250,000
13、 492,468 10 袁忠 0.14% 595,000 68,946 合计合计 425425,000,000,000,000 49,246,8149,246,814 4 本次交易完成后,神剑股份将持有嘉业航空 100%的股权。 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一)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 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一)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 根据本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购买资产协议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以2015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评估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根据中水致远评估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2015】第 2116
14、号资产评估报告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3 月 31 日,嘉业航空 100%股权以收益法评估的评估值为人民币 42,604.06 万元。 参照上述资产评估值,经交易双方协商,交易标的嘉业航空 100%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42,500 万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嘉业航空 100%股权。 (二)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二)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嘉业航空全体股东。 嘉业航空全体股东以持有的嘉业航空股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四)本次交易
15、发行股份的价格和数量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价格 (四)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价格和数量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价格 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为神剑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交易双方友好协商后确定为 8.63 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实施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则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2、发行股份数量 2、发行股份数量 本次交易交易应发行股份数量=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发行价格。 嘉业航空 100%股权的交易总价格为 42,500 万元,全部以股份形式支付。按神剑股份本次发行
16、股份的发行价格 8.63 元计算,向嘉业航空全体股东发行的股份数量 4,924.68 万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43,129.78 万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实施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本次交易的发行数量将根据有关交易规则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五)认购方式 (五)认购方式 嘉业航空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标的资产认购公司本次拟发行的股份。 (六)上市地点(六)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七)股份锁定安排 (七)股份锁定安排 徐昭、徐卫国、闵茂群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
17、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但因履行业绩补偿承诺有关约定的除外。 赵璐璐、胡荣伟、袁忠、益圣恒通、南海成长、深创投、红土创投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 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其中胡荣伟、益圣恒通持有的新增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届满之日后,每年可转让或上市交易的神剑股份的股份数按照如下公式计算: 当期解锁股份数当期期末实现净利润数2015 年至 2017 年承诺利润数总和本次认购的上市公司的股份数 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年度审计报告或承诺期届满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 视是否需实行股份和现金补偿,业绩承诺责任人履行完毕相关补偿义务后,可转让扣除应补偿股份数量后的
18、已解锁股份。 累计实现净利润数超过利润补偿期内承诺净利润数总和,则本次认购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全部解锁。 (八)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八)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1、业绩承诺 (1)承诺利润数 本次交易业绩补偿承诺年度为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拟购买资产嘉业航空各年度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3,150 万元、4,100 万元和 5,100 万元。若上述承诺净利润低于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预测的各年度净利润预测值,将作出相应调整。如果实际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利润,补偿责任人将按照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补偿责任人为徐昭、徐卫国
19、、闵茂群、胡荣伟、益圣恒通。其余交易对方即南海成长、 深创投、 红土创投、 赵璐璐以及袁忠不参与利润承诺补偿,其在本次交易中所获对价对应的利润承诺补偿额由上述补偿责任人以连带责任方式承担。 (2)承诺期内实际利润的确定 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神剑股份将在利润补偿期限每一年度结束时,聘请具有证券、 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嘉业航空利润补偿期间内实际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在年度审计报告中予以披露。各方以此确定嘉业航空在利润补偿期间实际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之间的差额。 2、补偿安排 (1)补偿金额 在利润承诺期间的每一年度,
20、若嘉业航空未能达到补偿责任人向神剑股份承诺的净利润数额,则补偿责任人先以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由补偿责任人以现金补偿。 补偿责任人每年应补偿的金额按照如下公式计算: 当期应补偿金额= (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利润补偿期内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交易的总对价-已补偿金额 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股份价格 补偿责任人各自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生效时各自持有嘉业航空的股权比例占补偿责任人合计持有嘉业航空股权比例总额的比例分担盈利补偿义务,并对赵璐璐、袁忠、南海成长、深创投、红土创投的补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补偿责任人各年
21、度各自应承担的盈利补偿金额=当年期应补偿总额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生效时各自持有嘉业航空的股权比例/补偿责任人合计持有嘉业航空股权比例) 若根据前述公式计算出的补偿责任人当期应补偿股份的数量超过补偿责任人届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则股份数量差额部分补偿责任人需向神剑股份以现金方式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现金补偿金额股份数量差额本次发行的每股价格 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零(0)时,按零(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2)补偿股份数量调整 如果利润补偿期间内神剑股份以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补偿责任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则补偿责任人补偿股份的数
22、量应调整为: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期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前)(1转增或送股比例) 如果神剑股份在承诺期内已进行现金分红,已分配的现金股利应作相应返还,则补偿责任人返还金额计算公式为: 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以税后金额为准)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 (3)减值测试补偿 在利润补偿期间届满时,神剑股份对嘉业航空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减值测试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果:拟购买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总金额,则盈利预测承诺方另行补偿。补偿时,补偿责任人先以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不足的部分由补偿责任人以现金
23、补偿。 补偿责任人需另行补偿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 其中,补偿责任人中各自补偿金额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生效时各自持有嘉业航空的股权比例占补偿责任人合计持有嘉业航空股权比例总额的比例计算: 补偿责任人中各方需另行补偿金额补偿责任人需另行补偿金额补偿责任人各方所承担补偿比例 补偿责任人需另行补偿股份数按如下公式计算: 补偿责任人需另行补偿股份数=补偿责任人需另行补偿金额补偿责任人各方所承担补偿比例本次发行的股份价格 届时补偿责任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不足补偿的部分, 由补偿责任人以现金方式补偿。 现金补偿金额股份数量差额本次发行的每股价格 前述减值额扣
24、除利润补偿期间内补偿责任人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4)盈利预测补偿的实施 如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补偿责任人负有股份补偿义务,则应在当年由神剑股份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嘉业航空承诺期内盈利承诺实现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意见披露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发出将其当期应补偿的股份划转至神剑股份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并对该等股份进行锁定的指令, 并需明确说明仅神剑股份有权作出解除该等锁定的指令。神剑股份应为补偿责任人办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股份划转手续提供协助及便利。 如补偿责任人所持股份不足以补偿的,差额部分由补偿责任人以现金补
25、偿。补偿责任人需在收到神剑股份要求支付现金补偿的书面通知之后 30 日内将所需补偿的现金支付至神剑股份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九)期间损益 (九)期间损益 自基准日起至股权交割日止, 嘉业航空在此期间产生的收益由嘉业航空在股权交割日后的新股东享有;如嘉业航空在此期间产生亏损,则由嘉业航空股东内部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承担, 嘉业航空股东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所约定的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亏损金额以现金方式补偿给嘉业航空。 本次交易完成后,由神剑股份聘请由各方一致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嘉业航空进行审计, 确定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目标股权产生的损益。若股权交割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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