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翔股份:联翔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附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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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附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附录 目录目录 1、发行保荐书 2、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4、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5、法律意见书 5-1、首次法律意见书 5-2、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5-3、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5-4、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6、律师工作报告 7、公司章程(草案) 8、关于核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
2、票并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之之 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保荐机构 二二二年四月二二二年四月 保荐人出具的证券发行保荐书 3-1-1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苏安弟、刘汶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并保证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 保荐人出具的证券发行保荐书 3-1-2 目 录 释释 义义.3 第一节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4
3、 一、本次证券发行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4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4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6 四、关于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6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7 六、保荐机构对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的核查.8 第二节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11 第三节第三节 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12 一、本保荐机构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12 二、发行人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12 第四节第四节 对本次发行的推荐意见对本次发行的推荐意见 .14
4、一、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决策程序合法.14 二、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规定.15 三、发行人的主要风险提示.20 四、发行人的发展前景评价.28 五、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的核查情况.29 六、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29 保荐人出具的证券发行保荐书 3-1-3 释 义 在本发行保荐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发行人、联翔股份 指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联翔家居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联翔有限 指 浙江联翔刺绣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曾用名:海盐联翔刺绣工艺品有限公司 领绣家居 指 浙江领绣家
5、居装饰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曾用名:嘉兴天佑刺绣有限公司 宁波联翔 指 宁波联翔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发行人股东之一,曾用名:宁波联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通齐东 指 海通齐东(威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发行人股东之一 上海森隆 指 上海森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发行人股东之一 杭州领游 指 杭州领游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发行人股东之一 中咨华放 指 中咨华放股权投资海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发行人股东之一 德华兔宝宝 指 德华兔宝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股东之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卜晓华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
6、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东大会 指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章程、公司章程 指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A 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报告期 指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 墙布、无缝墙布 指 以棉、麻、丝及人造纤维纺织品等为主要原料,加工形成的铺贴型墙面装饰材料。其幅宽较大,无需多张拼接铺贴墙面,上墙后没有接缝。 提花墙布 指 使用经线纬线交错组成的凹凸花纹的织造工艺制作的墙布产品。 本发行保荐书
7、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而非数据错误。 保荐人出具的证券发行保荐书 3-1-4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证券发行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中信建投证券指定苏安弟、 刘汶堃担任本次联翔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上述两位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如下: 苏安弟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新文化 IPO 项目、博迁新材IPO 项目、天益医疗 IPO 项目、远兴能源非公开发行项目、光明乳业非公开发行项目、新文化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上海三毛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
8、苏安弟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刘汶堃先生:保荐代表人,大学本科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总监, 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 华昌达 IPO 项目、 瑞特股份 IPO 项目、科森科技 IPO 项目、沃尔德科创板 IPO 项目、卧龙电气重大资产重组、华昌达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船重工再融资项目、科森科技再融资项目等。刘汶堃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 (一)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协办人为李章帆,其保荐业
9、务执行情况如下: 李章帆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科森科技 IPO 项目、沃尔德科创板 IPO 项目、科森科技再融资项目等。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包括刘超、吴梓敬、郝勇超、李宇恒、傅志武、保荐人出具的证券发行保荐书 3-1-5 王鹏、宋晶、周云帆。 刘超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华信股份 IPO 项目、创鑫激光 IPO 项目、中辰电缆 IPO 项目、大中矿业 IPO 项目、国轩高科非公开发行项目等。 吴梓敬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10、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经理,参与了若干正在执行的项目。 郝勇超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南京佳力图 IPO 项目、天目湖 IPO 项目、北京沃尔德科创板 IPO 项目、匠心家居 IPO 项目、南京佳力图可转债项目等。 李宇恒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同有科技重大资产重组、铂力特科创板 IPO 项目等。 傅志武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匠心家居 IPO 项目、华建集团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11、、三江购物非公开发行项目等。 王鹏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北特科技 IPO 项目、吉大通信 IPO 项目、佳力图 IPO 项目、宇晶股份 IPO 项目、北特科技非公开发行项目等 宋晶女士: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五洋停车 IPO 项目、天目湖 IPO 项目、沃尔德科创板 IPO 项目、卧龙电驱 2010 年公开增发和 2015 年非公开项目、华昌达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 周云帆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
12、目有:瑞特股份 IPO 项目、泛微网络 IPO 项目、天目湖 IPO 项目、华昌达 IPO 项目、宇晶股份 IPO 项目、卧龙电驱非公开发行项目、华昌达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万达信息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 保荐人出具的证券发行保荐书 3-1-6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工业新区一星路 5 号 成立时间: 2004 年 7 月 4 日 注册资本: 7,772.025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卜晓华 董事会秘书: 唐庆芬 联系电话: 0573-86026183 互联网地址: http:/www.lead- 主营业务: 智能家居装饰用
13、品、集成墙面、集成吊顶、柜体电脑刺绣、工艺刺绣装饰品、工艺刺绣日用品、工艺刺绣墙布、壁布、装饰布、棉及化纤制品、服装、床上用织物制品、窗帘、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加工;工艺刺绣服装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家具、工艺品、工艺装饰品、建材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销售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 (国家限制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 本次证券发行的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并上市 四、关于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
14、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基于上述事实,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不存在对其公正履行保荐职责可 能产生的影响的事项。 保荐人出具的证券发行保荐书 3-1-7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一)保荐机构关于本项目的内部审核程序 本保荐机构在
15、向中国证监会推荐本项目前,通过项目立项审批、投行委质控部审核及内核部门审核等内部核查程序对项目进行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 履行了审慎核查职责。 1、项目的立项审批 本保荐机构按照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立项规则的规定,对本项目执行立项的审批程序。 本项目的立项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得到本保荐机构保荐及并购重组立项委员会审批同意。 2、投行委质控部的审核 本保荐机构在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简称“投行委” )下设立质控部,对投资银行类业务风险实施过程管理和控制,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实现项目风险管控与业务部门的项目尽职调查工作同步完成的目标。 本项目
16、的项目负责人于 2021 年 4 月 1 日向投行委质控部提出底稿验收申请;2021 年 3 月 22 日至 2021 年 3 月 24 日, 投行委质控部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并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对本项目出具项目质量控制报告。 投行委质控部针对各类投资银行类业务建立有问核制度,明确问核人员、目的、内容和程序等要求。问核情况形成的书面或者电子文件记录,在提交内核申请时与内核申请文件一并提交。 3、内核部门的审核 本保荐机构投资银行类业务的内核部门包括内核委员会与内核部, 其中内核委员会为非常设内核机构,内核部为常设内核机构。内核部负责内核委员会的日常运营及事务性管理工作。 内核
17、部在收到本项目的内核申请后,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发出本项目内核会保荐人出具的证券发行保荐书 3-1-8 议通知, 内核委员会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内核会议对本项目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参加本次内核会议的内核委员共 7 人。内核委员在听取项目负责人和保荐代表人回复相关问题后,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本项目进行了表决。根据表决结果,内核会议审议通过本项目并同意向中国证监会推荐。 项目组按照内核意见的要求对本次发行申请文件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并经全体内核委员审核无异议后,本保荐机构为本项目出具了发行保荐书,决定向中国证监会正式推荐本项目。 (二)保荐机构关于本项目的内核意见 本
18、次发行申请符合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相关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同意作为保荐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推荐。 六、保荐机构对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的核查 (一)核查对象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1 卜晓华 4,200.0054.04%2 上海森隆 787.5010.13%3 卜嘉翔 750.009.65%4 卜嘉城 750.009.65%5 宁波联翔 375.004.83%6 海通齐东 375.004.83%7 德华兔宝宝 272.0253.50%8 中咨华放 150.001.93%9 杭州领游 75.00
19、0.97%10 陈燕凤 37.500.48%合计合计 7,772.025100.00%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发行人法人股东为上海森隆、宁波联翔、海通齐东、德华兔宝宝、中咨华放、杭州领游。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15 年 1 月 23 日发布的 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与发行保荐人出具的证券发行保荐书 3-1-9 监管工作相关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问题的解答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联翔股份在册股东中是否有私募投资基金及其是否按规定履行备案程序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核查方式 本保荐机构履行的核查方式包括查阅股东的工商登记资料、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备案登记资料以及通过中国证券投资
20、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私募基金备案情况等。 (三)核查结果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发行人法人股东为上海森隆、宁波联翔、海通齐东、德华兔宝宝、中咨华放、杭州领游。 其中,宁波联翔为员工持股平台,其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或借入资金,未通过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募集资金方式从事投资业务, 亦未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以投资为目的的公司或合伙企业,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中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 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 德华兔宝宝为上市公司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其资金来源均
21、为上市公司自有资金或借入资金, 未通过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募集资金方式从事投资业务, 亦未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以投资为目的的公司或合伙企业,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中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 上海森隆系私募投资基金。 上海森隆的基金管理人为上海森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已取得编号为 P1032809 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 。上海森隆已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核发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基金编号为 SN8349。
22、中咨华放系私募投资基金。中咨华放的基金管理人为中咨华盖投资管理(上保荐人出具的证券发行保荐书 3-1-10 海)有限公司,其已取得编号为 P1015953 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 。中咨华放已于 2016 年 8 月 8 日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核发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基金编号为 SJ9381。 杭州领游系私募投资基金。 杭州领游的基金管理人为杭州遥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已取得编号为 P1033572 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 。杭州领游已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核发的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基金编号为 SR9279。 海通齐东系海通证
23、券股份有限公司直投子公司的直投基金, 其基金管理人为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系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会员编号为 PT2600012857。海通齐东已于 2016 年 8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证券公司直投基金备案,产品编码为 S32313。 经核查,发行人股东中上海森隆、中咨华放、杭州领游为私募投资基金,海通齐东证券公司直投基金, 上述基金均依法履行了基金备案和基金管理人备案程序。 保荐人出具的证券发行保荐书 3-1-11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一、中信建投证券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联翔股
24、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并据此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二、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中信建投证券作出以下承诺: (一) 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二)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 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四) 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五)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六)保
25、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 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八)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保荐人出具的证券发行保荐书 3-1-12 第三节 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根据 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等规定,本保荐机构就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有偿聘请各类第三方机构和个人 (以下简称“第三方”) 等相关行为进行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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