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迅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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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2-2-1 证券简称: 光迅科技 证券代码: 002281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二一三年九月二一三年九月 独立财务顾问: 主承销商: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2-2-2 重要声明重要声明 本非公
2、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应仔细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及本公司其他信息公告, 该等公告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2-2-3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新增股份2,830,188股,发行价格26.50元/股,该等股份已于2013年9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托管手续,将于2013年9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本次发行中,投资者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十二个月,从上市首日起
3、算,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在2013年9月25日(即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上市首日设涨跌幅限制。 4、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2-2-4 目目 录录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 6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 6 第二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7第二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7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7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 9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 10 四、独立财务顾
4、问(主承销商)和律师关于本次发行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11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 . 12 第三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 14第三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 14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的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 14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15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分析 . 17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分析 . 17 一、财务会计信息 . 17 二、管理层分析与讨论 . 18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19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19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19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 19 第六
5、节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对本次证券上市的推荐意见 . 20第六节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对本次证券上市的推荐意见 . 20 第七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 21第七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 21 第八节 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 . 22第八节 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 . 22 一、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2 二、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2 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 22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2-2-5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公告书中下列词语表示如下含义: 本公司
6、/公司/光迅科技/发行人 指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2,869,166 股(含本数)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行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股东大会 指 武汉
7、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2-2-6 第一节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中、英文名称 中文名称: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CCELINK TECHNOLOGIES CO.,LTD.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83,351,189 元 实收资本 183,351,189 元 法定代表人 童国华 成立日期 2004 年 10 月 27 日
8、 住所及其邮政编码 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 88 号;邮政编码:430074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 002281 股票简称 光迅科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420000400004240 税务登记号码 42010172576928X 组织机构代码 72576928-X 邮政编码 430074 电话、传真号码 电话:027-87694060;传真:027-87694060 互联网网址 电子信箱 经营范围 信息技术领域光、电器件技术及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 所属行业 通信设备制造业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2-2-7 第二节第二节
9、本次发行基本情况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1、2012 年 5 月 4 日,本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邮科院、控股股东烽火科技以及电信器件的相关领导召开会议, 就公司和电信器件进行重组的可行性进行了探讨。 2、2012 年 5 月 7 日,公司及邮科院相关领导与券商、律师、审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召开会议,正式启动了本次重组各项准备工作。公司及时采取了严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并与烽火科技及聘请的各相关中介机构签订了保密协议。同日,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股票开始停牌。 3、2012 年 5 月 10 日,烽
10、火科技召开 2012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同意烽火科技以所持有的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认购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份。同日,邮科院作出关于武汉烽火科技有限有限公司以资产认购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份的决定 。 4、2012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事项。 5、2012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相关议案。 6、2012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正
11、式方案的相关议案。 7、2012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正式方案的相关议案。 8、2012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调整本次配套融资金额的相关议案,将本次配套融资的融资规模由不超过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2-2-8 15,26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 7,500 万元。 9、2012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 2012
12、年 8 月 2 日, 国务院国资委对于本次交易标的评估结果进行了备案。 2、2012 年 9 月 1 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资产权2012740 号) ,核准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3、 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于 2012 年 11 月 29 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 2012 年 12 月 19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证监许可20121689 号)。 (三)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13 年 8 月 29 日,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的申购保证金到账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
13、137-37 号”验资报告。截止 2013 年 8 月 29 日,光迅科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中参与申购的投资者的认购款保证金(含有效、无效部分)总额为人民币壹仟肆佰壹拾玖万元整(RMB 14,190,000.00 元) ,上述款项已划入光迅科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第一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账号为 3602000129200191192。 2013 年 9 月 3 日,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37-40 号”验资报告。截止 2013 年 9
14、月 3 日,光迅科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中参与申购的投资者的认购款 (含有效、无效部分)总额为人民币元整柒仟玖佰伍拾柒万玖仟玖佰捌拾贰元整(RMB 79,579,982.00 元) ,上述款项已划入光迅科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第一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 账号为 3602000129200191192。 2013 年 9 月 5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13514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3 年 9 月 5 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2-
15、2-9 通股 2,830,188 股,每股发行价格 26.50 元,募集资金总额 74,999,982.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3,783,199.4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216,782.54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830,188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68,386,594.54 元。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证券类型 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二)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2,830,188 股。 (三)证券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面值为 1.00 元/股。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
16、为 26.50 元/股, 系根据全部有效申购报价单的簿记建档情况,结合本次发行的定价方式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需求情况,经发行人与广发证券协商后最终确定的。 (五)募集资金总量及净额 2013 年 9 月 5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13514 号” 验资报告 。截至 2013 年 9 月 5 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830,188 股,每股发行价格 26.50 元,募集资金总额 74,999,982.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3,783,199.4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216,782.54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
17、830,188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68,386,594.54 元。 (六)发行费用总额 本次发行费用总计为 3,783,199.46 元,其中包括保荐承销费、审计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等。 (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 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独立财务顾问、开户银行和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2-2-10 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的基
18、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名称、认购股数及限售期等情况 序号序号 投资者全称投资者全称 申申购价格购价格 (元(元/股)股) 申购数量申购数量 (万股)(万股) 获配股数获配股数 (万股)(万股) 限售期限售期 (月)(月) 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26.50 286.9166 223.0188 12 26.25 286.9166 26.01 286.9166 2 上海克米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7.66 30.00 30.00 12 25.99 40.00 3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89 30.00 30.00 12 合计合计 283.0188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
19、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1、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楼 (3)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 15,000 万元 (4)法定代表人:郑安国 (5)经营范围:一、在中国境内从事基金管理、发起设立基金;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行政的凭许可证经营) 。 2、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1)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 号 (3)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壹佰亿元整 (4)法定代表人:郑万春 (5)许可经营项目:收购并经营中国农业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商业化
20、收购、委托代理、投资;债务追偿,资产置换、转让与销售;债务重组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2-2-11 与企业重组;债权转股权及阶段性持股,资产证券化;资产管理范围内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直接投资;发行债券,商业借款;向金融机构借款和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国债现券和回购;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现券交易和回购;投资、财务及法律咨询与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 企业审计与破产清算; 保险兼业代理 (有效期至 2015年 9 月 01 日)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 医疗保健、 药品、 医疗器械和 BBS 以外的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 (有效期
21、至 2014 年 4 月 25 日) 。一般经营业务:无。 3、上海克米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2)注册地址: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2123 号 3E-1508 室 (3)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壹亿零陆佰贰拾肆万元整 (4)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朱南松) (5)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除金融业务) ,创业投资,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 ,市场营销策划。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三)发行对象与公司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除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形成的关联关系外,与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22、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规定的关联关系。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 四、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和律师关于本次发行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广发证券出具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的结论意见为: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全部过程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通过询价及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2-2-12 申购过程最终确
23、定的发行价格,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认购邀请书等申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所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 发行对象的选择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对象的确定符合贵会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套融资实施过程的法律意见书 的结论意见为: “1、本次配套融资已经履行了法定的
24、授权与批准程序;2、本次配套融资发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符合本次配套融资认购邀请书的约定;为本次配套融资所制作和签署的认购邀请书、申购单合法、有效;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对象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合法有效。 ”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566 项目主办:张欣、刘林东 项目协办人:金焰 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编号:Z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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