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2013年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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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WINTIME ENERGY CO.,LTD. 注册地址:山西省灵石县翠峰镇新建街南 110 号 2013 年公司债券年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证券简称: 13永泰债永泰债 证券代码:证券代码: 122267 发行总额:发行总额: 人民币人民币 38 亿元亿元 上市时间:上市时间: 2013年年 8 月月 19 日日 上市地: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上市推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上市推荐人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号安联大
2、厦 35 层、层、28 层层 A02) 2013 年年 8 月月 - 2 第一节第一节 绪言绪言 重要提示: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永泰能源”、“公司”或“发行人”)董事会成员已批准本上市公告书,保证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对公司债券上市的核准,不表明对该债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期债券评级为 AA+,发行人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17,398,9
3、18,120.40 元(截至 2013 年 3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48,075.14 万元(2010 年、 2011 年及 2012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 3 第二节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WINTIME ENERGY CO.,LTD.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 永泰能源 证券代码: 600157 法定代表人: 王金余 注册资本: 1,7
4、67,559,530 元 注册地址: 山西省灵石县翠峰镇新建街南 110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27 号永泰 A 座 邮政编码: 100031 联系电话: 010-63211831 传真: 010-63211823 网址: 或 www.永泰能源.中国 经营范围: 煤矿及其他矿山投资,电厂投资,洗选精煤,新能源开发与投资,股权投资;技术开发与转让;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房屋出租;煤制品、煤矸石的销售。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1、公司股票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8)95 号关于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批复核准,确认公司总股本为 52,606
5、,840 股,其中国家股 3,400,000 股,法人股 29,590,040 股,社会公众股 19,616,8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 19,616,800 股社会公众股于 1998 年 5 月 13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代码“600157”,证券简称“鲁润股份”。 2、股权分置改革 2007 年 12 月,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全体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获得由非流通- 4 股股东支付 2.3 股的股份,对价股份按有关规定上市交易。在送股实施完成后,公司的所有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70,446,16
6、2 股。 3、200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0 年 6 月 25 日,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6 月 30 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7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39,875,389 股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价格为 16.05 元/股, 募集资金净额 620,669,993.59元。2010 年 7 月 13 日,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股权登记相关事宜。 4、201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1 年 2 月 15 日,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2011 年 3 月 16
7、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7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 80,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 22.50 元/股,募集资金净额1,755,010,000.00 元。永泰控股以现金 54,000 万元认购公司向其非公开发行的股票2,400 万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2011 年 3 月 25 日,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股权登记相关事宜。 5、201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2 年 1 月 1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2)80 号) 。2012
8、年 2 月 17 日至 2 月28 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6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 31,612.9032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价格为 15.50 元/股,募集资金净额 482,929.999606 万元。2012 年 3 月 6 日, 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股权登记相关事宜。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目前,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煤炭采选和经营业务。 鉴于焦精煤的稀缺性日益凸显,为了提升公司产品的附加值,2010 年 10 月以来,公司通过直接收购和间接收购的- 5 方式收购了灵石昌隆煤化有限公司、灵石县晋泰源
9、选煤有限公司等选煤厂,开始自主加工洗精煤,公司煤炭业务开始向煤炭深加工方向转移。 2011 年度以及 2012 年,公司主要产品均为焦煤原煤和洗精煤,煤种包括主焦煤、肥煤等。焦煤原煤和洗精煤均为炼焦用煤,主要销往各炼焦厂做为冶炼焦炭的重要原料。公司通过 2011 年度非公开发行收购亿华矿业 70%股权,煤种为优质动力煤,公司开始涉足动力煤领域。亿华矿业尚处于建设阶段,公司目前尚无动力煤相关产品。 四、发行人面临的风险四、发行人面临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一)财务风险 1、利率风险 近年来, 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水平变动幅度较大, 影响了公司债务融资的成本,若未来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宏观经济环境继续提
10、高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将可能进一步增加公司的利息支出,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2、筹资风险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负债已达 254.57 亿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135.75 亿元,资产负债率 59.80%。金融市场上的政策走向、融资方式的变动、银行贷款利率的波动,都将导致发行人融资的不确定性及筹资成本的变动,使得发行人通过其他方式进行筹资存在一定的风险。 3、未来资本支出所带来的风险 发行人未来将不断加大收购兼并重组整合煤矿企业的步伐,以逐步实现公司“煤电一体化”的长期发展战略,并着手进军页岩气开发利用,因此,公司未来资金支出需求仍然很大,发行人存在一
11、定的资金压力。同时利率调整特别是贷款利率调整,也将使发行人财务费用水平存在不确定性。 4、高负债率所带来的风险 截至2012年12月31日, 发行人总负债达到254.57亿元, 其中有息负债为218.06亿元(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6 和长期应付款) ,资产负债率达 59.80%。负债水平较高产生大额的财务费用,进而影响了其盈利水平,同时发行人的偿债风险也随之加大。 5、与偿债能力相关的财务指标提示的风险 发行人最近三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资产负债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等与偿债能力相关的指标如下: 项目项目 2012-12-31 2011
12、-12-31 日日 2010-12-31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口径) 59.80% 74.75% 80.59% 流动比率(倍) 1.08 1.27 0.99 速动比率(倍) 1.06 1.25 0.98 项目项目 2012 年年 2011 年年 2010 年年 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197,482.84 40,264.38 37,345.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98,788.30 32,230.64 13,206.47 贷款偿还率 100% 100% 100% 利息偿付率 100% 100% 100% 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报表显示的资产负债率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发行人
13、2009 年度、2010 年度、2011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公司净资产大幅度增加。但发行人 2012 年末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水平仍接近 60%,有息负债为218.06 亿元(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对发行人未来的偿债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经营风险(二)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对发行人产生的风险 全球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的影响尚未消退,对我国经济发展也持续着不利影响。宏观经济的波动,对实体经济产生了较大的冲击。面对目前国内物价持续上涨引发的通胀问题,我国可能将在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内维持温和的货币紧缩政策。发行人作为煤炭
14、采选和经营企业,煤炭下游行业的兴衰将直接影响到发行人的销售和服务,市场环境的变化使发行人的经营面临风险。 2、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 2012 年国内焦煤精煤含税销售单价一路走低,2012 年 4 月开始下降明显。从2012年1月的1,548元/吨左右下降到2012年9月的1,175元/吨左右, 跌幅达24.10%。- 7 受国内煤炭市场整体疲软的影响,发行人 2012 年营业利润和净利润也受到一定的不利影响,虽然营业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分别增长了 274.71%和 206.50%,但发行人焦煤精煤价格有一定幅度的下降,其中精煤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末下降了 17.37%。 2012
15、年初以来国内焦煤精煤含税销售单价波动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中国煤炭资源网 (三)管理风险(三)管理风险 1、对子公司控制的风险 发行人目前拥有多家煤炭生产经营企业。尽管发行人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但由于各子公司在地理位置、企业文化上差异较大,行业跨度较大,将可能产生管理和控制风险,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2、安全生产风险 煤炭开采过程中存在着发生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多种灾害的可能性,对井下生产构成了安全隐患。尽管发行人计划完成矿井的“一通三防”工程补套,高瓦斯与瓦斯突出矿井建立完善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加强水害防治系统建设,使整个生产过程都处于受控状态,发生安全性事故的
16、可能性较小,但不排除因自然灾害或操作不当,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从而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3、大股东控制风险 永泰控股目前是发行人控股股东,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永泰控股持有发行人 40.38%的股权, 使其可以通过行使表决权的方式对发行人的人事、 生产经营决2012年度国内焦煤精煤含税销售平均单价(元/吨)1,000.001,100.001,200.001,300.001,400.001,500.001,600.002012 年1月2012 年2月2012 年3月2012 年4月2012 年5月2012 年6月2012 年7月2012 年8月2012 年9月2012
17、年10 月2012 年11 月2012 年12 月- 8 策等方面实施影响。如果永泰控股做出不利于发行人的决策,则会对发行人产生不利的影响。 针对上述控制风险,发行人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 在组织和制度上对控股股东的行为进行了规范, 以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政策风险(四)政策风险 1、国家宏观政策变动的风险 欧债危机对世界经济的影响仍在持续,对我国经济发展也或多或少产生不利影响。国内适度紧缩的货币政策以及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对我国行业发展布局和产业格局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发行人作为煤炭采选和经营企业,煤炭下游行业兴衰将直接影响发行人的销售和服务,市场环境的变化使
18、发行人的经营面临风险。 2、产业政策变动风险 2012 年 12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特殊和稀缺煤类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将对焦煤、无烟煤等特殊和稀缺煤类实行总量控制,新建矿 10 年内不得提高产能,而且规定资源开发需中方控股,回采率不达标将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 2013 年 2 月 3 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煤炭产业政策 (修订稿征求意见),煤炭产业准入门槛将再度提高,并在区域煤炭开发上作出更具体规定,进一步提升煤炭产业集中度,推动行业兼并重组。 上述各项稀缺资源保护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出台有利于部分特殊煤种和稀缺煤种企业长期发展,但也可能产生限制现有企业规模发展的相关风险。 3、税收、收费政策变
19、动风险 国家现行煤炭行业的收费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煤炭资源价款、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2007 年山西试点)、环境保护基金(山西试点)、煤炭生产补贴款、煤炭专项维简费、煤炭水资源补偿费等。未来政府煤炭税费政策的变动将间接影响发行人的煤炭生产成本,从而影响发行人的利润。 4、环保政策风险 针对煤矿矿区环境保护投入少、 综合治理滞后、 晋陕蒙宁地区水资源流失严重,- 9 矿区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国家发改委提出研究建立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煤炭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明确企业和政府的责任,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投入,逐步使矿区环境保护和治理步入良性循环。 发行人未来将以煤炭开采、洗选加工
20、、煤炭销售为主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矿井水、煤矸石、煤层气、噪声、煤尘等都对区域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煤矿因井下采掘的影响会造成地表沉陷。发行人可能因国家或地方政府制定其他法律或法规,使得其在环保上的投入增大。 - 10 第三节第三节 债券发行、上市概况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债券名称一、债券名称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 “13 永泰债”)。 二、债券发行总额二、债券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38 亿元。 三、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三、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本期债券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907 号”文核准发行。 四、债券的发行方
21、式及发行对象四、债券的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一)发行方式(一)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 (二)发行对象(二)发行对象 1、网上发行: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首位为 A、B、D、F 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网下发行: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五、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五、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 3 年的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
22、关规定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确定,利率为 6.80%。本期债券存续期前 3 年- 11 的票面利率固定不变。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年末,如公司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若公司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六、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六、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七、债券品种和期限七、债券品种和期限 本期债
23、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与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 1200 个基点(含本数),其中一个基点为 0.01%。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九、投资者回售选择权九、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
24、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 3 年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公司。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第 3 年付息日前 5 至 10 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连续发布回售公告至少 3 次。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日,即为本期债券第 3 年的付息日之前的第 5 个交易日,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 12 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不再享有回售权。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第 3 年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25、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第 3 年付息日后的三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 十、债券计息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十、债券计息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3 年 8 月 6日, 计息期限为 2013 年 8月 6日至 2018年 8 月 5 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4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8 月 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18 年 8 月 6 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8 年 8 月 6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 2016 年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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