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纳税实务(第二版)项目七 主教材习题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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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职)纳税实务(第二版)项目七 主教材习题答案项目三 消费税纳税实务一、单项选择题1.A。【解析】消费税具有如下几个特点:(1)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2)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3)征收方法具有多样性;(4)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5)消费税具有转嫁性。2.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3。C。【解析】选项A:果啤属于啤酒;选项B:调味料酒不征收消费税;选项D:对以黄酒为酒基生产的配置或泡制酒,仍按“其他酒”的税率征收消费税.4.B.【解析】消费税是对特定货物征收的,不具有普遍性.5.D.【解析】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
2、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组合产制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中适用最高税率的消费品税率征税;则该业务应缴纳消费税=200100015%=30000(元).6。B。【解析】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按最高税率征收消费税;则该卷烟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2000010056+100150)+(120006036+60150)+1800036=1409680(元).7。D。【解析】“每标准条进口卷烟关税完税价格=60010000400箱250条=60(元),“每标准条”卷烟进口关税=18010000400250
3、=18(元),“每标准条”进口卷烟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60+18+0.6)/(136%)=122.81(元)70元,适用比例税率为56%。8.A.【解析】啤酒消费税单位税额按照出厂价格(含包装物押金)划分档次,每吨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适用税额为250元/吨;每吨在3000元以下的,适用税额为220元/吨。本题中,每吨啤酒出厂价格=(3100+234)/(1+13%)=2950.44(元)3000元,则适用单位税额为220元。该业务应缴纳消费税=200220=440
4、00(元)。9。B。【解析】选项ACD均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只有选项B的行为不缴纳增值税也不缴纳消费税.10。B.【解析】应纳消费税=400200+(1170+234)/(1+13)20%+4000.5=16475。42(元)。11.B。【解析】对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则该化妆品应缴纳消费税=120+11.7/(1+13%)15=19.55(万元).12。C。【解析】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计算消费税。应纳消费税税额=80(1+13%)10%=7.0
5、8(万元)。13.D.【解析】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350100(1+5%)/(1-15)=43235.29(元),应缴纳消费税=43235.2915%=6485.29(元)。14。A。【解析】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10+280150=140(万元),当月可扣除的外购香水精已纳的消费税税额=14015=21(万元).15.C。【解析】该业务应缴纳消费税=(234000+4680)(1+13%)15%=31683。19(元)。16。C。【解析】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
6、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7000+2500)/(15%)=10000(元),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00005%=500(元)。17。D。【解析】啤酒按从量计征的方法来计征消费税,不需要使用组成计税价格.乙啤酒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50250=12500(元).18.C。【解析】甲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49000+7210/(1+3%)/(130%)30=24000(元);甲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7210/(1+3%)3%=210(元)。19.D。【解析】进口乘用车应缴纳消费税=3012(1+80)(19)9=64。09(万
7、元);进口中轻型商用客车应缴纳消费税=258(1+30%)/(1-5%)5=13。68(万元);进口环节应缴纳消费税=64.09+13。68=77.77(万元)。20。A。【解析】进口环节应缴纳消费税=600240=144000(元)。21。D.【解析】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上述业务中,将自产玉手镯奖励给职工,应纳消费税=2001010=200(元);销售镀金手链、银手链应缴纳消费税=28080/(1+13)1
8、0%=2484。96(元),上述业务合计应缴纳消费税=200+2420.69=2684。96(元)。22。D。【解析】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23.B。【解析】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24。D。【解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6号,自2010年12月1日起,农用拖拉机、收割机和手扶拖拉机专用轮胎不征消费税.25.D。【解析】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125(1+10)+520000。5/10000/(120%)=83.125(万元),应纳消费税=组成
9、计税价格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83。12520+520000.5/10000=17。13(万元)。26.D。【解析】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二、多项选择题1。ACD。【解析】消费税的纳税人包括: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自2009年1月1日起,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2.ABC。【解析】选项D: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
10、油、油彩,不属于化妆品税目的征收范围.3.ABC。【解析】电动汽车、卡丁车不征收消费税。4。ABC.【解析】高尔夫车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5.AB。【解析】选项CD: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组合产制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中适用最高税率的消费品税率征税。6。ACD。【解析】选项B:委托加工的卷烟按照受托方同牌号规格卷烟的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征税;没有同牌号规格卷烟的,一律按卷烟最高税率征税。7.AC。【解析】选项A:纳税人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对外捐赠,应视同对外销售,征收消费税;选项C:将自产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属于
11、有偿转让应税消费品所有权的行为,应征收消费税。8.CD。【解析】选项A:卷烟批发环节要加征一道消费税,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根据规定,纳税人销售给纳税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时纳税,纳税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所以选项A征收增值税,但不征收消费税;选项B:将自产消费品用于继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视同对外销售,要征收消费税,但增值税不视同销售,不征收增值税。9.BCD.【解析】选项A: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缴纳消费税.10.ABCD。【解析】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包括销售应税消费品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
12、、集资款、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品牌使用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11.ACD。【解析】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应当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12。ACD。【解析】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不是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而是用于其它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13。CD。【解析】选项CD不属于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扣除的范围。14.ACD。【解析】选项B: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业务中的受托方是法定的代收代缴义务人,并不是纳税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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