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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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08039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 暨上市公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1、发行数量和价格 发行数量:6,000 万股 发行价格:5.94 元/股 2、本次发行类型面值 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证券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本次发行定价情况 发行价格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电股份或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07 年 6 月 7 日
2、)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100%。 4、发行对象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期 名 称 认购数量(股) 限售期(月) 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 60,000,000 36 为逐步解决与第一大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以下简称“能交总”)在吉林省境内发电资产的同业竞争问题, 吉电股份本次向能交总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花江热电”)94%的股权。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无变化。 5、预计上市时间 2本次发行的上市日为 2008 年 11 月 11 日,2008 年 11 月 11 日公司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 限售期为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3、得转让,即自 2008 年 11 月 11 日至 2011 年 11 月 11 日止。 6、资产过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松花江热电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原能交总持有的松花江热电 94%股权已全部过户登记在公司名下,吉电股份和能交总已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办理完毕资产转移手续。 7、募集资金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资产认购,不涉及募集资金情况。 重要声明 重要声明 本公告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欲了解更多信息,应仔细阅读 2007 年 12 月 29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 、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 上的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4、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相关文件。 一、 本次发行概况 一、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 1、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松花江热电 94%股权的价格定为评估基准日 2007 年 3月 31 日的评估值 356,724,837.57 元。 自 2007 年 4 月 1 日起至工商变更登记之日止能交总按其出资比例享有和承担的损益一并转让给本公司。 2、吉电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相关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2007 年 6 月 25 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3、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方案, 于 20
5、07 年 11 月 1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 )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第 19 次会议审议获有条件通过。中国证监会于 2007 年 12 月 27 日以证监公司字2007223 号关于 3核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发行新股购买资产的批复 ,核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发行 6,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购买其持有的松花江热电 94%股权。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数量和价格 发行数量:6,000 万股 发行价格:5.94 元/股 2、本次发行类型面值 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证券面值:人民币
6、1.00 元 3、本次发行定价情况 发行价格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吉电股份或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2007 年 6 月 7 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 100%。 4、发行对象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期 名 称 认购数量(股) 限售期(月) 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 60,000,000 36 为逐步解决与第一大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以下简称“能交总”)在吉林省境内发电资产的同业竞争问题, 吉电股份本次向能交总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花江热电”)94%的股权。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无变化。 5、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
7、上市日为 2008 年 11 月 11 日,2008 年 11 月 11 日公司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 (三)资产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三)资产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4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2 月 2 日出具的中瑞岳华验字2008第 2010 号验资报告 ,截止 2008 年 2 月 1 日,吉电股份已收到能交总以股权缴纳的出资 356,400,000.00 元,占其本次认缴出资额的 100%,其中股本60,000,000.00 元,资本公积 296,400,000.00 元。能交总的出资义务已履行完毕。 2008 年 2 月 18 日,吉电股份本次向能交总发行的 60
8、,000,000 股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手续, 登记至能交总名下。 (四)资产过户情况 (四)资产过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松花江热电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原能交总持有的松花江热电 94%股权已全部过户登记在公司名下, 吉电股份和能交总已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办理完毕资产转移手续。 (五)保荐人和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五)保荐人和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吉电股份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海证券” )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
9、公司法 、 证券法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已获得必要的授权与批准,其实施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特定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吉电股份本次发行的律师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本次交易方案合法有效,交易涉及各方为实施本次交易均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获得了相应授权/批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转移手续已经完成, 发行人新增注册资本已经缴付, 本次发行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10、证券变更登记,股份发行已经完成,不存在法律纠纷或潜在的法律风险,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已经实施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的规定,合法有效。 ” 5二、 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二、 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 发行结果 (一) 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如下: 名 称 认购数量(股)限售期(月)可上市流通日 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 60,000,000 36 2011 年 11 月 11 日 (二) 发行对象情况 (二) 发行对象情况 企业名称: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 注册资本:7.5 亿元 法定代表人:杨金光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工农大路 50
11、 号 经济性质:国有企业 经营范围:开发建设电力、地方煤炭、交通项目;电力、煤炭、交通建设所需的钢材、水泥、机械设备和发电所需燃料购销;日用百货、食品、服装批发零售、客房、餐饮、娱乐、写字间租赁(由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 。 (三) 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 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能交总目前为吉电股份第一大股东,发行前持有公司 19.85%的股份,本次发行后,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增至 25.58%,仍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四) 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一年一期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四) 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一年一期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1、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12、(简称 “中电投” ) 、 能交总分别与吉电股份于 2005年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书 ,在吉林省内,中电投将除能交总之外的附属企业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部分股权委托吉电股份管理 (资产管理费价格参考市场同类交易价格确定, 为每年100万元, 期限为2005年-2008年) ;能交总将除吉电股份的资产和股权委托吉电股份管理(资产管理费价格参考市场同类交易价格确定,为每年 200 万元,期限为 2005 年-2008 年) 。本次交 6易后,受托管理关联依然存在。 2、白山鸿成实业有限公司(简称“白山鸿成” )和通化能源实业有限公司(简称“通化能源” )为能交总全资子公司,分别
13、为吉电股份下属分公司浑江发电公司、二道江发电公司提供包括厂区绿化、环卫、护卫、车辆看护、公寓及运行宿舍、员工食堂、电视宣传、离退人员活动场所及其它辅助性事务服务,为吉电股份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行提供后勤保障。 本次交易后, 白山鸿成和通化能源没有进入吉电股份,该项关联交易依然存在。 3、吉电股份与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5 年 12 月 28 日就二道江三期供热工程, 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应以现金或资产等方式支付本公司拆迁补偿款 1,541.5 万元。该笔交易是一次性的,对备考后吉电股份影响只在当期存在。 4、松花江热电向实际控制人中电投的间接控股公司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
14、股份有限公司(已在 A 股上市,中电投霍林河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70.46%的股份)采购燃煤。由于松花江热电煤炭供应设计按当地煤和黑龙江煤按比例混合掺烧, 当地煤产量的减少以及煤质的下降, 对公司正常的煤炭供应造成了一定影响,2007 公司向内蒙古煤炭生产企业进行市场化采购,作为公司燃煤采购的补充,从而产生了关联交易,但数量、金额不大。本次交易后,在消除与松花江同业竞争的同时与关联方新增一定关联交易。 由于该项交易只是对公司燃煤采购一种补充,数量和金额不大,2007 年和 2008 年采购数量分别为 32.63万吨、30.54 万吨,呈下降的趋势;2007 年和 2008 年采购金额分别
15、为 6200 万元和 5803 万元, 2007 年采购金额占公司的主营成本和主营收入比重分别为 3.83%、 3.38%, 2008年采购金额占公司的主营成本和主营收入比重分别为2.29%、1.96%。 5、吉电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吉林热电检修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007 年向松花江热电提供检修安装服务,金额 617.07 万,本次交易完成后,此关联交易消失。 公司为规范关联交易,采取了:坚持社会化、市场化运作,保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逐步减少关联交易的原则,并在公司章程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7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均对关联交易进行了规范。 对于本次交易后,主要的关联交易为白山鸿成和通化能源为吉电
16、股份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行提供后勤保障, 以及松花江热电向实际控制人中电投的间按控股公司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燃煤。公司采取了如下措施: 1、对于公寓及运行宿舍服务、厂区车辆看护服务、电视宣传服务、客货运输和工程用车服务、员工食堂服务、离退人员活动场所服务、厂区绿化服务、厂区环卫服务、厂区护卫服务、大型会议服务等,坚持社会化方向,市场化运作。 2、燃煤采购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方式,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提高服务质量,逐步降低关联交易金额。 三、 发行前后,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三、 发行前后,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吉电股份公司前十名股东和持股
17、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持股总数 持有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量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 国有法人 19.85%154,663,054 119,005,000中国工商银行融通深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境内法人 0.72%5,617,708 吉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法人 0.51%4,000,000 吉林华能发电公司 境内法人 0.39%3,000,000 长春海通物业管理中心 境内法人 0.39%3,000,000 中国银行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境内法人 0.34%2,629,110 沈张平 境内自然人 0.26%2,032,787 国信证券有限
18、责任公司 境内法人 0.26%2,005,394 孙欣 境内自然人 0.16%1,243,702 郭师杰 境内自然人 0.13%1,040,000 截至 2008 年 2 月 18 日,吉电股份公司前十名股东和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股)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 国有法人 25.5825 214,663,054 17,900,500中国工商银行-融通深圳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7026 5,895,492 0国信证券有限公司 境内法人 0.4777 4,008,044 0吉林省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法人 0.4767 4,0
19、00,000 0 8吉林华能发电公司 境内法人 0.3575 3,000,000 0长春海通物业管理中心 境内法人 0.3575 3,000,000 0中国银行-易方达深圳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3277 2,749,410 0深圳市迈科龙电子有限公司 境内法人 0.2938 2,465,242 0沈张平 境内自然人 0.2465 2,068,000 0王云法 境内自然人 0.148 1,241,700 0本次发行后,按截至 2008 年 2 月 18 日的股本计算,能交总的持股比例为25.58%,仍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截止到 2008 年 9 月 30 日的股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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