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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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利特上市公告书 1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PRET COMPOSITES CO.,LTD. 上海市四平路弄号楼 SHANGHAI PRET COMPOSITES CO.,LTD. 上海市四平路弄号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 福田区 益田路 江苏大厦 3845 楼 深圳市 福田区 益田路 江苏大厦 3845 楼 普利特上市公告书 2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本公司”或“发行人”)及
2、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其他政府机关对公司 A 股股票上市(以下简称 “本次上市” )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 “ (1) 股票被终止上市后, 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3、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文、股东郭艺群、周武、李结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本公司股东胡坚、黄巍、张祥福、卜海山、孙丽、张世城、何忠孝、李宏、张鹰、李明、唐翔、高波、王建平均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3、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周文、张祥福、
4、卜海山、周武、孙丽、李结、李宏、张鹰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 2009 年 1-9 月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其中,2009 年 1-9 月及 7-9 月和对比表中 2008 年 1-9 月及 7-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对比表中 2008 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敬请投资者注意。 普利特上市公告书 3如无特别说明, 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普利特上市公告书 4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第二
5、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 年 9 月修订)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255 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 3,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
6、方式,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发行 700 万股已于 2009 年 12 月 9 日在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持下发行完毕, 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 2,800 万股已于 2009 年 12 月 9 日成功发行,发行价格为 22.50 元/股。 三、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 【深证上(2009)184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普利特” ,股票代码“002324” ,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 2,800 万股股票将于 2009 年 12 月 18 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
7、、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http:/)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四、本次上市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9 年 12 月 18 日 3、股票简称:普利特 4、股票代码:002324 5、发行后总股本:13,500 万股 6、本次 A 股发行股数:3,500 万股 普利特上市公告书 57、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
8、自愿锁定安排的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文、股东郭艺群、周武、李结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本公司股东胡坚、黄巍、张祥福、卜海山、孙丽、张世城、何忠孝、李宏、张鹰、李明、唐翔、高波、王建平均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3) 担任本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周文、 张祥福、卜海山、周武、孙丽、李结、李宏、张鹰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
9、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的 700 万股股份自本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 3 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 本次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 2,8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自 2009年 12 月 18 日起上市交易。 11、公司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表: 股东名称(或类别) 持股数量(股) 占发行后总股份的比例(%) 可上市流通时间 (非交易日顺延)周文 69,426,000 51.4267 郭艺群 5,877,000 4.3533 周武 2,0
10、85,000 1.5444 李结 450,000 0.3333 2012 年 12 月 18 日胡坚 5,500,000 4.0741 黄巍 4,500,000 3.3333 首 次 公开 发 行前 已 发行股份 张祥福 2,888,500 2.1396 2010 年 12 月 18 日普利特上市公告书 6卜海山 2,700,000 2.0000 孙丽 1,995,000 1.4778 张世城 1,300,000 0.9630 何忠孝 1,000,000 0.7407 李宏 415,700 0.3079 张鹰 415,700 0.3079 李明 415,700 0.3079 唐翔 415,70
11、0 0.3079 高波 415,700 0.3079 王建平 200,000 0.1481 小计 100,000,000 74.0741 - 网下配售股份 7,000,000 5.1852 2010 年 3 月 18 日 网上定价发行股份 28,000,000 20.7407 2009 年 12 月 18 日首 次 公开 发 行的股份 小计 35,000,000 25.9259 - 合计 135,000,000 100.0000 -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普利特上市公告书 7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第三
12、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SHANGHAI PRET COMPOSITES CO.,LTD. 3、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4、法定代表人:周文 5、注册地址:上海市四平路 421 弄 20 号 2 楼 6、邮政编码:200081 7、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子材料、高分子材料、橡塑材料及制品,销售汽车配件、计算机及软件、机电设备、环保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在化工材料专业领域内的“四技”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 8、主营业务
13、:汽车用改性塑料产品的生产、研发、销售和服务,主要产品包括:改性聚烯烃类(改性聚丙烯类) 、改性 ABS 类、塑料合金类(PC/ABS 合金、PC/PBT 合金、PC/PET 合金等)以及其他类(改性尼龙、改性热塑性聚酯等)4大类。产品主要供应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已在上海大众、上海通用、一汽-大众、长安福特马自达、东风日产、奇瑞汽车、海马汽车等汽车制造商生产的车型上广泛应用。 9、所属行业:塑料制品业 10、电话号码:021-69210096、69210665 11、传真号码:021-69210681 12、互联网网址:http:/ 13、电子信箱: 14、董事会秘书:林义擎 普利特上市公告书
14、8二、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债券的情况 二、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债券的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任职起止日期 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周文 董事长兼总经理 男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9,426,000 股 张祥福 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 男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888,500 股 卜海山 董事 男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700,000 股 周武 董事兼副总经理 男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85,000 股 李宏 董事兼副总经理 男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15,000 股 颜德岳 独立董事 男 无 龚介民 独立董事 男 无 尤建新 独立董事 男 无 李士
15、钊 独立董事 男 无 丁巧生 监事会主席 男 无 孙丽 监事 女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95,000 股 李结 监事 男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50,000 股 林义擎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 男 2007 年 7 月 6 日至2010 年 7 月 5 日 无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周文,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6,942.60 万股,占本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51.43%。周文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周文基本情况为: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第九次代表大
16、会代表、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荣获 2004 年上海市科技进步三等奖、2004 年上海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2004 年至 2006 年上海市劳动模范、2007 年中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家。1988 年 7 月至 1995 年 9 月,任职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材料工程师, 1995 年 10 月至 1999 年 9 月, 担任上海普利特化学研究所总经理, 1999年 10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7 年 2 月至今,兼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虹口区第十二届常委,2007 年 5 月至今,兼任上海市工商联(商会)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常委。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17、 周文先生的身份证号码为:310110196503063XXX。住所为:上海市虹口区西江湾路 140 弄 3 号 301 室。 普利特上市公告书 9周文不存在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投资情况。 周文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存在被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四、 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大股东 四、 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大股东 公司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的股东总数为 52,479 人,其中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周文 69,426,000 51.4267 2 郭艺群 5,877,000 4.3533 3 胡坚 5,500,000 4.0741 4 黄巍 4,50
18、0,000 3.3333 5 张祥福 2,888,500 2.1396 6 卜海山 2,700,000 2.0000 7 周武 2,085,000 1.5444 8 孙丽 1,995,000 1.4778 9 张世城 1,300,000 0.9630 10 何忠孝 1,000,000 0.7407 普利特上市公告书 10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 发行数量 一、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总股数为 3,500 万股。 二、 发行价格 二、 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 22.50 元/股。 三、 发行方式 三、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
19、式。 本次发行规模为 3,500 万股,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 700 万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配售 2,800 万股。 本次发行网下配售 700 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配售比例为 0.610234%,认购倍数为 163.87 倍;网上定价发行 2,800 万股,中签率为 1.2001801985%,认购倍数为 83 倍。本次发行网上不存在余股,网下存在 97 股零股,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购。 四、 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账的验证情况 四、 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账的验证情况 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78,750.00 万元; 2、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于
20、2009 年 12 月 14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09)验字第 60623545_B01 号】验资报告。 五、 发行费用 五、 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共计 5,466.00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 费用(万元) 承销费用 4,412.50 普利特上市公告书 11保荐费用 200.00 注册会计师费用 100.00 登记托管费和上市初费 16.50 律师费用 95.00 信息披露费用 344.50 路演及推介等其他费用 297.50 合计 5,466.00 2、每股发行费用为 0.4049 元。 六、 募集资金净额 六、 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
21、金净额为 73,284.00 万元,超募金额:51,353.18 万元。 七、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七、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6.98 元。(以 2009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数据为基础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按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 发行后每股收益 八、 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为 0.26 元。 (以 2008 年经审计数据为基础按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普利特上市公告书 12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一、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 2009 年 1-9 月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
22、、 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其中,2009 年 1-9 月及 7-9 月和对比表中 2008 年 1-9 月及 7-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公告书所载 2008 年度及 2009 年 1-6 月财务数据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09 年 9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9 月 30 日末比 2008 年 12月 31 日增减 流动资产 249,155,551.92 226,327,911.61 10.09%流动负债 71,150,993.5089,080,002.89 -20.13%总资产 310,372,583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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