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鄂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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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Xiangeqing Co., ltd. 北京市海淀区定慧寺甲北京市海淀区定慧寺甲 2 号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楼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楼 2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本公司” 、 “湘鄂情”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2、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凯先生及关联股东深圳市湘鄂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湘鄂情” ) 、周智、孟菲和孟璇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3、承诺期限届满后,孟凯在湘鄂情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的湘鄂情可转让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湘鄂情的股份。 2、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訚肃、陈景俊、朱珍明、王玉平、孟辉、刘小麟、罗水莲)承诺:所持有湘鄂情的股份,自湘鄂情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除了前述锁定期外,在湘鄂情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各自所持有湘鄂情可转让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各自所持有的湘鄂情的股份。 3、在 2007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对主要管理人员增资扩股过程中,以增资方式新增持有本公司股份 5 万及 5 万股以上
4、的(除訚肃、陈景俊外)自然人股东承诺:本人持有的湘鄂情的股份,在增资扩股后至上市前的转让只能原价转让给控股股东或由湘鄂情回购;对于本人所持有的湘鄂情的股份,自湘鄂情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自湘鄂情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后的第一年只能转让 50%, 第二年转让 25%, 第三年转让 25%。 在 2007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对主要管理人员增资扩股过程中, 以增资方式新 3增持有本公司股份 5 万股以下的自然人股东承诺: 本人持有的湘鄂情的股份, 在增资扩股后至上市前的转让只能原价转让给控股股东或由湘鄂情回购。 对于本人所持有的湘鄂情的股份, 自湘鄂
5、情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4、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股东所持有的湘鄂情的股份,也不由湘鄂情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如果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十二个月内(以刊登招股说明书为基准日)进行过增资扩股或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发生转让,自持有新增股份或受让股份之日起(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基准日)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本股东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未经审计的 2009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2008 年三季度和 2008 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4第二节
6、股票上市情况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 年 9 月修订)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09 年 10 月 23 日, 以证监许可20091093号文关于核准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不超过 5,000 万股。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发行1,000万股及网上
7、资金申购定价发行4,000万股已于2009年11月3日成功发行,发行价格为 18.90 元/股。 三、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 (深证上【2009】148 号文)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湘鄂情” ,股票代码“002306” ,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 4,000 万股股票将于 2009 年 11 月 11 日起上市交易。 四、本次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09 年 11 月 11 日 (三)股票简称:湘鄂情 (四)股票代码:002306 (五)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
8、本:20,000 万股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5,000 万股 (七)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并上市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股权比例(%) 持股数量 (万股) 股权比例 (%) 限售期 孟凯、深圳湘鄂情、周智、孟菲、孟璇、訚肃、陈景俊、朱珍明、王玉平、孟辉、刘小麟、罗水莲11,04473.6311,04455.22 自 2009 年 11 月11 日起 36 个月 5以及其他 73 名自然人股东 (注 1)(注 1) 孟庆偿、陈晖、罗生阳、北京华伦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伦东方”)、孟思以及其他 33 名自然人股东(注 2)(注
9、2) 3,956 26.373,95619.78 自 2009 年 11 月11 日起 12 个月 合计 15,000100.0015,00075.00 注 1:其他 73 名自然人股东为刘伟、汪祖顺、顾强、易晖、易专、严贵宝、贺刚、熊斯琴、艾东风、周绍兴、王洪建、刘贤林、郑宗焱、孟庆涛、曾华、刘杰、刘俊、熊裕豪、方伟栋、朱世华、代鑫、苏美玲、陈艳、冯荣华、雷斌、钟子奎、陈炎峰、罗丽、何子辉、崔伟伟、彭海波、高伟、于进、白晓丽、易进军、曹国志、唐助军、刘骄苇、易再强、钱斌、晏樱、黄文辉、黄冲、罗雪魁、吴方军、张海英、徐文学、严红斌、粟文桥、徐国荣、李明杰、郭均华、吴永德、赵兰英、汪志军、周刚、
10、郑周翠、王光华、叶结才、李柏松、陶爱国、唐建军、黄寒、陶少三、阮立兴、胡旭东、王鹏、张志慧、王生菊、艾美奇、閤明桂、肖治国、冯伟平 注 2:其他 33 名自然人股东为刘宏、谢印生、吴厉冰、黄靓、肖可欣、李童欣、蒋勇、刘涛、章关水、吴培荣、刘士彬、许海石、黎亮、肖民、隋涛、王政、王梅钦、周侠、王慧、柴秋玲、胡畔、杨萍、李宝娣、李一卒、韩峰、包筱炜、陈敏、孟桃平、吕明昭、吴玉娟、欧爱云、全瑞、范肖冬 注 3:发行前股东持股数量明细详见招股说明书注 1:其他 73 名自然人股东为刘伟、汪祖顺、顾强、易晖、易专、严贵宝、贺刚、熊斯琴、艾东风、周绍兴、王洪建、刘贤林、郑宗焱、孟庆涛、曾华、刘杰、刘俊、熊
11、裕豪、方伟栋、朱世华、代鑫、苏美玲、陈艳、冯荣华、雷斌、钟子奎、陈炎峰、罗丽、何子辉、崔伟伟、彭海波、高伟、于进、白晓丽、易进军、曹国志、唐助军、刘骄苇、易再强、钱斌、晏樱、黄文辉、黄冲、罗雪魁、吴方军、张海英、徐文学、严红斌、粟文桥、徐国荣、李明杰、郭均华、吴永德、赵兰英、汪志军、周刚、郑周翠、王光华、叶结才、李柏松、陶爱国、唐建军、黄寒、陶少三、阮立兴、胡旭东、王鹏、张志慧、王生菊、艾美奇、閤明桂、肖治国、冯伟平 注 2:其他 33 名自然人股东为刘宏、谢印生、吴厉冰、黄靓、肖可欣、李童欣、蒋勇、刘涛、章关水、吴培荣、刘士彬、许海石、黎亮、肖民、隋涛、王政、王梅钦、周侠、王慧、柴秋玲、胡畔
12、、杨萍、李宝娣、李一卒、韩峰、包筱炜、陈敏、孟桃平、吕明昭、吴玉娟、欧爱云、全瑞、范肖冬 注 3:发行前股东持股数量明细详见招股说明书 (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凯先生及关联股东深圳市湘鄂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周智、孟菲和孟璇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孟凯在湘鄂情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的湘鄂情可转让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
13、湘鄂情的股份。 2、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訚肃、陈景俊、朱珍明、王玉平、孟辉、刘小麟、罗水莲)承诺:所持有湘鄂情的股份,自湘鄂情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除了前述锁定期外,在湘鄂情任 6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各自所持有湘鄂情可转让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各自所持有的湘鄂情的股份。 3、在 2007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对主要管理人员增资扩股过程中,以增资方式新增持有本公司股份 5 万及 5 万股以上的(除訚肃、陈景俊外)自然人股东承诺:本人持有的湘鄂情的股份,在增资扩股后至上市前的转让只能原价转让给控股股东或由湘鄂情回购;
14、对于本人所持有的湘鄂情的股份,自湘鄂情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自湘鄂情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后的第一年只能转让 50%, 第二年转让 25%, 第三年转让 25%。 在 2007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对主要管理人员增资扩股过程中, 以增资方式新增持有本公司股份 5 万股以下的自然人股东承诺: 本人持有的湘鄂情的股份, 在增资扩股后至上市前的转让只能原价转让给控股股东或由湘鄂情回购。 对于本人所持有的湘鄂情的股份, 自湘鄂情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4、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15、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股东所持有的湘鄂情的股份,也不由湘鄂情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如果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十二个月内(以刊登招股说明书为基准日)进行过增资扩股或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发生转让,自持有新增股份或受让股份之日起(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基准日)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本股东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九)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的 1,000 万股股份自本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 3 个月。 (十)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 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的 4,000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十一)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16、 项目 数量(万股)占发行后比例(%)可上市交易时间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孟凯、深圳湘鄂情、周智、孟菲、孟璇、訚肃、陈景俊、朱珍明、王玉平、孟辉、刘小麟、罗水莲(注)(注)以及其他 73 名自然人股东(注 1)(注 1)11,04455.222012 年 11 月 11 日 7孟庆偿、陈晖、罗生阳、华伦东方、 孟思以及其他 33 名自然人股东(注 2)(注 2) 3,95619.782010 年 11 月 11 日 网下配售发行的股份 1,0005.002010 年 2 月 11 日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4,00020.002009 年 11 月 11 日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小计 5
17、,00025.00 合计 20,000100.00 注:訚肃、陈景俊、朱珍明、王玉平、孟辉、刘小麟、罗水莲承诺所持有湘鄂情的股份,自湘鄂情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除了前述锁定期外,在湘鄂情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各自所持有湘鄂情可转让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各自所持有的湘鄂情的股份。 注 1、注 2 同“第二节 四 (七)中注 1、注 2” 。 注:訚肃、陈景俊、朱珍明、王玉平、孟辉、刘小麟、罗水莲承诺所持有湘鄂情的股份,自湘鄂情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除了前述锁定期外,在湘鄂情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各自所持有湘鄂情
18、可转让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各自所持有的湘鄂情的股份。 注 1、注 2 同“第二节 四 (七)中注 1、注 2” 。 (十二)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三)上市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Beijing Xiangeqing Co., ltd. 3、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4、法定代表人:孟凯 5、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定慧寺甲 2 号一层、二层 6、经营
19、范围:中餐;零售酒、饮料、烟;接受委托从事物业管理;车辆寄存;仓储服务;农业科技开发;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7、主营业务:提供融湘鄂情特色菜品与湘鄂情特色服务为一体的餐饮服务,主要面对中高端公务、商务宴请并兼顾家庭消费群体。 8、所属行业:餐饮服务业 9、电话:01088138998 10、传真:01088136181 11、互联网网址:http:/ 12、电子信箱: 13、董事会
20、秘书:熊国胜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任期任期 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9孟 凯 董事长 自 2007 年 10 月 23 日至 2010 年 10 月 22 日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539.00 万股,通过深圳湘鄂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059.90 万股 訚 肃 董事、总经理 自 2007 年 10 月 23 日至 2010 年 10 月 22 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80.40 万股 熊国胜 董事、董事会秘书 自 2007 年 10 月 23 日至 2010 年 10 月 22 日无
21、 万 钧 董事 自 2007 年 12 月 22 日至 2010 年 10 月 22 日无 申 伟 董事 自 2007 年 10 月 23 日至 2010 年 10 月 22 日无 朱珍明 董事、审计部负责人 自 2007 年 10 月 23 日至 2010 年 10 月 22 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 万股 韩伯棠 独立董事 自 2007 年 10 月 23 日至 2010 年 10 月 22 日无 胡小松 独立董事 自 2007 年 10 月 23 日至 2010 年 10 月 22 日无 祝 卫 独立董事 自 2007 年 10 月 23 日至 2010 年 10 月 22 日无 孟 辉
22、 监事、监事会主席 自 2007 年 10 月 23 日至 2010 年 10 月 22 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 万股 刘小麟 监事、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自 2007 年 10 月 23 日至 2010 年 10 月 22 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 万股 罗水莲 监事 自 2007 年 10 月 23 日至 2010 年 10 月 22 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 万股 陈景俊 副总经理兼行政总厨 自 2007 年 10 月 23 日至 2010 年 10 月 22 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5 万股 夏 桐 副总经理 自 2007 年 10 月 23 日至 2010 年 10 月 22 日无 王玉平
23、 财务负责人 自 2007 年 10 月 23 日至 2010 年 10 月 22 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0 万股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孟凯先生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孟凯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发行前股份的 36.93%, 且通过持有深圳湘鄂情 90%股权而间接控制本公司发行前股份的 30.07%。孟凯先生本人直接、间接合计控制本公司发行前股份的 67.00%,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孟凯先生的身份证号码为 42010619690320 xxxx 。除投资本公司以外,孟凯先生还持有深圳湘鄂情 90%的股份。 10四、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
24、大股东 四、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大股东 公司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的股东总数为 79,819 名,其中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 孟凯 5,539.0027.70 2 深圳湘鄂情 4,511.0022.56 3 孟庆偿 661.003.31 4 陈晖 400.002.00 5 罗生阳 330.001.65 6 华伦东方 300.001.50 7 訚肃 280.401.40 8 孟思 250.001.25 9 刘宏 240.001.20 谢印生 200.001.00 吴厉冰 200.001.00 1
25、0 黄靓 200.001.00 11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一、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总股数为 5,000 万股。 二、发行价格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 18.90 元/股。 三、发行方式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发行规模为 5,000 万股,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 1,000 万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 4,000 万股。 本次发行网下配售 1,000 万股, 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配售比例为 0.466396%,超额认购倍数为 214.41倍; 网上定价发行4,000万股, 中签率为0.1782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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