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盟新材:合并武汉华森塑胶有限公司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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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武汉华森塑胶有限公司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 产 评 估 报资 产 评 估 报 告告 中联国际评字【2022】第 TKMQC0220 号 (共1 册,第1 册) 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ALLIED APPRAISAL CO., LTD. 二二二年月日 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国际评字【2022】第 TKMQC0220 号 目录目录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 1 摘要摘要. 3 一、 委托人、持有人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2、 . 5 二、 评估目的 . 17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7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19 五、 评估基准日 . 19 六、 评估依据 . 20 七、 评估方法 . 22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25 九、 评估假设 . 27 十、 评估结论 . 30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 31 十二、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33 十三、 资产评估报告日 . 34 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 . 36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国际评字【2022】第 TKMQC0220 号 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第 1 页 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声明声明 1.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
3、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2. 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 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 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3. 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4.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 评估结论不应当被
4、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5.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6. 与商誉形成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范围已由委托人申报并经其采用盖章或其他方式确认, 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预测或财务预算已经委托人管理层批准。 委托人承诺对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认定及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7. 委托人依法对其提供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8.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
5、在偏见。 9. 本报告不包括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中除商誉之外的资产组本身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进行的任何判断, 不涉及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中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国际评字【2022】第 TKMQC0220 号 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第 2 页 除商誉之外的资产组本身进行的减值测试。 10.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评估机构对委托人认定的与商誉形成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价值进行的估算, 是委托人编制财务报告过程中 分析是否存在商誉减值的诸多工作之一,不是对商誉是否减值及损失金额的认定和保证。 委托人及其审计机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步骤,完整履行商誉减值测试程序,正确分析并理解评估报告,恰当
6、使用评估结论,在编制财务报告时合理计提商誉减值损失。 11. 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国际评字【2022】第 TKMQC0220 号 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第 3 页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武汉华森塑胶有限公司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 产 评 估 报 告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中联国际评字【2022】第 TKMQC0220 号 摘要摘要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本摘要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
7、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合适的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人商誉减值测试涉及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资产评估情况摘要如下: 委托人: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评估目的:委托人因编制 2021 年度财务报告,本次评估是为企业商誉减值测试确定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提供价值参考。 评估对象: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经核查,本次委托评估的包含商誉资产组组成与委托人确定并经审计机构确认的资产组范围一致。 评估范围:包含商誉、商誉相关的固
8、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资产等资产组。 价值类型:可收回金额。 评估基准日: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评估方法:现金流量折现法。 评估结论:在委托人管理层批准的包含商誉资产组未来经营规划及资产使用(处置)方案落实的前提下,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在评估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国际评字【2022】第 TKMQC0220 号 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第 4 页 基准日的评估结论如下: 账面值为人民币柒亿陆仟伍佰伍拾叁万壹仟肆佰元(RMB76,553.14 万元), 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不低于人民币捌亿肆仟肆佰玖拾贰万肆仟玖佰元(RMB 84,492.49 万元)。 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
9、项: 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报告正文中所载明的重要评估假设、特别事项以及重大期后事项。 评估结论的应用: 评估报告书摘要所披露的评估结论仅供委托人编制财务报告过程中商誉减值测试之用,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委托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在编制财务报告过程中正确理解评估报告,完整履行相关工作程序,恰当使用评估结论。 在使用评估结论时,特别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关注评估报告正文中所载明的评估假设、特别事项说明、限定条件以及期后重大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并恰当使用评估报告。 除法律、法规规定另有规定以外,未征得评估机构和签字资产评估师书面同意,本摘要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
10、媒体。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国际评字【2022】第 TKMQC0220 号 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第 5 页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武汉华森塑胶有限公司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 产 评 估 报 告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中联国际评字【2022】第 TKMQC0220 号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适合的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人商誉减值测试涉及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
11、告如下: 一、一、 委托人委托人、持有人持有人和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 (一一) ) 委托人委托人 1. 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28025068 股票代码:300200 法定住所及经营场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东流水工业区 14 号 法定代表人:王子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42,552.4433 万元 成立日期:1999 年7 月22 日 营业期限:1999 年7 月22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生产粘合剂、涂料、油墨;销售建筑材料、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电子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技术开发、咨询;
12、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国际评字【2022】第 TKMQC0220 号 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第 6 页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二二) ) 商誉商誉相关相关资产组持有人资产组持有人 1. 基本情况 名称:武汉华森塑胶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
13、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3002189259 法定住所及经营场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力四路 105 号 法定代表人:张洋 注册资本:人民币6,200.00 万元 成立日期:1996 年9 月3 日 营业期限:1996 年9 月3 日 至 2046 年 9 月 3 日 经营范围:泡沫塑料、阻尼材料、 车门防水密封膜 (板)、橡胶制品、注塑(吸塑、吹塑)制品、胶带制品、吸音(隔音、隔热)衬垫、塑胶异型材生产、批发兼零售;自营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 股东及持股比例: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
14、00% 2、公司简介及经营情况 1) 公司历史沿革简介 A. 武汉华森塑胶化工有限公司设立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国际评字【2022】第 TKMQC0220 号 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第 7 页 华森塑胶的前身为武汉华森塑胶化工有限公司,其于 1996 年 9 月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 120.00 万元,设立时有两个股东,分别为武汉中原塑胶型材有限公司和武汉金梦经贸有限公司,其中,中原塑胶以设备作价50.00 万元和现金46.00 万元出资,金梦经贸以土地作价24.00 万元出资。 1996 年 8 月 14 日,湖北会计师事务所中兴所对注册资本缴纳情况予以审验并出具编号为鄂兴会字(96)第
15、 96 号验资报告,验明至 1996年 8 月 14 日,股东已经将认缴的注册资本予以缴纳。 成立时,武汉华森塑胶化工有限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形式 出资比例(%) 1 武汉中原塑胶型材有限公司 50.00 设备 80.00 46.00 货币 2 武汉金梦经贸有限公司 24.00 土地 20.00 合计 120.00 100.00 B. 第一次股权转让及增资 1997 年 8 月 15 日,武汉华森塑胶化工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中原塑胶将所持有的 96.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胡余友;同意胡余友以其对武汉华森塑胶化工有限公司的债权730.00 万元
16、转增注册资本; 同意武汉华森塑胶化工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由人民币 120.00 万元增至人民币 850.00万元。 1998 年 1 月 18 日,武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编号为武会内字(98)006号的验资报告验明,截至1997 年 12 月 31 日股东注册资本已经缴纳。 1998 年 1 月, 武汉华森塑胶化工有限公司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后,华森塑胶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形式 出资比例(%) 1 胡余友 730.00 债转股 97.18 96.00 货币 2 武汉金梦经贸有限公司 24.00 土地 2.82 合计 850.00
17、 100.00 C. 第二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公司更名 2003 年 9 月 2 日,武汉华森塑胶化工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变更公司名称为“武汉华森塑胶有限公司”;金梦经贸将其持有的华森塑胶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国际评字【2022】第 TKMQC0220 号 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第 8 页 24.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唐小林; 变更注册资本为 6,100.00 万元, 变更后为胡余友出资4,270.00 万元,唐小林出资1,830.00 万。 2003 年 9 月 24 日,武汉新时代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编号为武新会审字2003第 035 号的验资报告,根据武汉联合资产鉴定评估
18、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 年9 月10 日出具的对华森塑胶资产价值进行评估的评估报告书,以评估资产价格作为该公司的注册资本。经验证,华森塑胶申请的注册资本为6,100.00 万元, 根据武联鉴资评字200300041 号评估报告书,评估的资产价值 61,067,288.57 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中胡余友以实物出资作价42,761,911.60 元,投入股本4,270.00 万元,占总资本 70%,余下61,911.60 元作为资本公积; 唐小林以资产作价 18,305,376.97 元, 投入股本1,830.00 万元,占总资本30%,余 5,376.97 元作为资本公积。 2003 年 9 月
19、28 日,华森塑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后,华森塑胶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形式 出资比例(%) 1 胡余友 4,270.00 净资产作价 70.00 2 唐小林 1,830.00 净资产作价 30.00 合计 6,100.00 100.00 D. 第三次增资 2007 年 5 月 12 日,华森塑胶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原来的注册资本 6,100.00 万元增至人民币 12,600.00 万元, 即增加 6,500.00 万元, 其中原股东胡余友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2,255.00 万元,唐小林认缴新增注册资本4,245.00 万元,均以现金出资
20、。 2007 年 5 月 28 日,武汉方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编号为武方正验字(2007)第010 号的验资报告,验明截至2007 年 5 月 28 日股东已经缴纳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2007 年 5 月 29 日,华森塑胶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后,华森塑胶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形式 出资比例(%) 1 胡余友 6,525.00 实物及货币 51.79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国际评字【2022】第 TKMQC0220 号 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第 9 页 2 唐小林 6,075.00 实物及货币 48.21 合计 12,600
21、.00 100.00 E. 第四次增资 2007 年 6 月 12 日,华森塑胶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华森塑胶注册资本增加至25,461.9077 万元, 由原股东胡余友增加出资3,786.0173 万元 (其中实物资产311.0173 万元,货币资金3,475.00 万元),原股东唐小林以货币增加出资 1,285.00 万元,新股东唐润冰出资 7,790.8904 万元(其中实物4,490.8904 万元,货币 3,300.00 万元)。 2007 年 6 月 27 日,武汉平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武平会验字2007第 018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07 年 6 月 27 日止,公
22、司已收到胡余友增加投资 37,860,173.00 元,唐小林增加投资 12,850,000.00元,新增股东唐润冰投入资本77,908,904.00 元;公司已收到新增注册资本128,619,077.00 元。 2007 年 6 月 28 日,华森塑胶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后,华森塑胶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形式 出资比例(%) 1 胡余友 10,311.0173 实物及货币 40.50 2 唐小林 7,360.0000 实物及货币 28.91 3 唐润冰 7,790.8904 实物及货币 30.60 合计 25,461.9077 1
23、00.00 F. 第五次增资 2007 年 7 月 18 日,华森塑胶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华森塑胶注册资本增加至30,000.00 万元,增加额为4538.0923 万元,原股东唐小林增加出资 538.0923 万元,新股东武汉汇森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4,000 万元,两股东出资方式均为货币。 2007 年 7 月 23 日,武汉平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武平会验字(2007)第021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07 年7 月23 日止,公司已经收到新增注册资本 4,538.0923 万元,其中,股东唐小林增加投资538.0923 万元,股东武汉汇森投资有限公司投入资本4,000.00 万
24、元。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国际评字【2022】第 TKMQC0220 号 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第 10 页 2007 年 7 月 25 日,华森塑胶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后,华森塑胶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形式 出资比例(%) 1 胡余友 10,311.0173 实物及货币 34.37 2 唐小林 7,898.0923 实物及货币 26.33 3 唐润冰 7,790.8904 实物及货币 25.97 4 武汉汇森投资有限公司 4,000.0000 货币 13.33 合计 30,000.0000 100.00 G. 第三次股权转让
25、2013 年 11 月21 日,华森塑胶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胡余友将其持有的 9.37%股权(对应 2,811.0173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武汉汇森投资有限公司;唐润冰将其持有的公司 10.30%股权(对应3,088.9827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武汉汇森投资有限公司,唐润冰将其持有的公司 15.67%股权(对应4,701.9077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唐小林。 2013年11月27日, 华森塑胶完成本次股权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后,华森塑胶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形式 出资比例(%) 1 胡余友 7,500.00 实物及货币 25.00 2 唐小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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