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实务讲座.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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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实务讲座,主讲:彭 涛西北政法大学 法学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 法学博士陕西睿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内容框架,一、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二、知识产权概述 三、新型知识产权的权利类型 四、反不正当竞争与知识产权五、IT公司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六、知识产权诉讼,内容框架,三、新型知识产权的权利类型(一)新型知识产权概述(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三)域名权(四)商业秘密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五)地理标志(货源标记与原产地名称权)(六)植物新品种权(七)特许经营权(八)企业名称权(九)虚构形象商业化权(十)计算机软件保护法律制度,一、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一)U盘之父和VCD之父不同命运的启示,
2、1.创业灵感相同。朗科和万燕的创始人可以说都是突然的灵感开创了一个全新的市场。2.创始人背景类似。都是技术出身,都有海外留学背景,都是高级知识分子。3.开拓的都是空白领域。无论是优盘还是VCD,至少在中国都是空白的领域,他们直接开拓了一个新的市场,令人“瞠目结舌的市场”。4. 两者的产品都出生在不尊重知识产权的时代。无论是优盘还是VCD,出来后,“山寨”、模仿、跟随者蜂拥而至5、山寨、模仿和跟随者都曾威胁两者的命运,威胁到两者的生存。两者都是高调登场,引起轰动,模仿者蜂拥而至,然后就是朗科和万燕公司前景黯淡。最后朗科绝地反击迎来IPO成功,万燕黯然退场,销声匿迹。6.对比与启示:离奇的专利,一
3、、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二)全国知识产权教育培训指导纲要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 其中要求对企业培训以下内容: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等单位的负责人,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科技研发人员的培训,根据实际需要,分为基础培训和实务培训两个方面。,一、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三)2011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名单1. 民事类(1)淘宝网商标侵权纠纷案(2)“拉菲”商标纠纷案(3)“大运”与“江淮”汽车商标纠纷案(4)空调器“舒睡模式”专利侵权纠纷案(5)百度MP3搜索著作权纠纷案(6)“3Q”之争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7)“开心网”不正当竞争纠纷案2.知识产权行政案件(1)“卡斯特”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
4、行政纠纷案(2)“抗-内酰胺酶抗菌素复合物”发明专利无效案3. 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非法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侵犯著作权罪案,一是新收案件增幅较大。2011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新收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59612件和58201件,分别较上年的42931件和41718 件增长了38.86%和39.51%。二是专利纠纷数量持续上升。专利纠纷案件数量出现大幅增长。2011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新收专利案件7819件,比上年增长35.16%;案件纷争所涉及的技术含金量越来越大,发明专利案件和涉及药品、通信和环保等高科技领域的案件明显增多。三是商业标志争议越来越多。商标侵权诉讼程序与授权确权程序交叉关联案
5、件明显增多。2011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新收商标案件12991件,比上年增长53.56%。四是著作权案件持续大幅增长。2011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新收著作权案件35185件,比上年增长42.34%。与网络技术开发和应用有关的版权纠纷受到业界的高度关注,加强版权保护与促进新商业模式发展利益平衡的重要性空前凸显。特别是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快速发展,与网络有关的案件在知识产权案件中占据了越来越大的比重。五是越来越多的市场竞争行为需要依法界定和规范。通过司法解决垄断纠纷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2011年地方人民法院新收不正当竞争案件1137件。,一、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四)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
6、一、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水平 二、强化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布局 三、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六、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二、知识产权概述,(一)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广义:著作权、邻接权(或相关权)、商标权(包括服务标志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包括工业品外观设计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新植物品种权等各种权利。 狭义: 即传统意义上的。著作权(包括邻接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三部分。分为两个类别:一类是文学产权,包括著作权与邻接权(亦称作品传播者权,指作品的传播者在传播作品的过程中对其创造性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即虽非著作权,却是与著作权相关、相近或相邻的权利。包括出
7、版者权、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以及广播组织播放权。我国称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另一类是工业产权,有专利权和商标权。,二、知识产权概述,(二)性质与特征性质: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即知识产权的客体(知识产品或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也是该项权利与有形财产所有权的最根本区别。 特征:基于其无形财产权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它具有以下特征: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二、知识产权概述,(三)知产法概念、体系及地位 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一般应当包括如下法律制度: 1、著作权法律制度。 2、专利权法律制度。 3、
8、工业版权法律制度。 4、商标权法律制度。 5、商号权法律制度。 6、产地标记权法律制度。 7、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 8、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二、知识产权概述,(四)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含义和途径 首先,是立法保护。 其次,是行政保护。 再次,是司法保护。 第四,是知识产权集体管理组织保护。 第五,是知识产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自我救济。,二、知识产权概述,(五)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现状 我国法律规定的保护范围和水平基本与知识产权国际条约规定的范围和水平相当,并且将会受到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国际公约的积极影响,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三、新型知识产权的权利类型,(一)新型知识产权概述新型知
9、识产权的概念新型知识产权产生的原因: 1、经济、社会、科技的发展 2、传统知识产权的叠加 3、传统知识产权的延伸 4、传统知识产权存在空白点,三、新型知识产权的权利类型,(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1.概念:附着于各种载体上的电子元件和连接这些元件的连线的有关布局设计 2.立法保护(专利法、著作权法不能给集成电路不图设计有效的保护)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实质上是一种图形设计,但并非是工业品外观设计,不适用专利法保护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是一种三维配置形态的图形设计,但不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图形作品或造型艺术作品 各国大抵采取单行立法,确认布图设计专有权,即给予其他知识产权的保护。,三、新型知识产权的权利
10、类型,(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3.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专有权的取得: 主体资格:中国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创作的布图设计,依照本条例享有布图设计专有权;外国人创作的布图设计首先在中国境内投入商业利用的,依照本条例享有布图设计专有权;外国人创作的布图设计,其创作者所属国同中国签订有关布图设计保护协议或与中国共同参加有关布图设计保护国际条约的,依照本条例享有布图设计专有权。 客体条件:合格的客体必须是具有独创性的布图设计。 (2)方式与程序: 方式:自然取得、登记取得、使用与登记取得。(我国实行登记制度) 程序(我国):申请、初审、登记并公告、对驳回申请的复审、登记的撤销。 (3)专有
11、权行使: 复制权:即专有权人有权通过光学的、电子学的方式或其他方式来复制其受保护的布图设计。 商业利用权:即专有权人享有将受保护的布图设计以及含有该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或含有此种集成电路的产品进行商业利用的权利。(4)专有权的保护: 布图设计保护期为10年,自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之日或在世界任何地方首次投入商业利用之日起计算,以较前日期为准,但无论是否登记或投入商业利用,布图设计自创作完成之日起15年后,不再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保护。,三、新型知识产权的权利类型,(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4.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限制 反向工程;合理利用;权利穷竭;善意买主;强制许可。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
12、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还规定了一种特殊的限制制度,即对自己独立创作的与他人相同的布图设计进行复制或者将其投入商业利用的,可以不经布图设计权利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三、新型知识产权的权利类型,5.矽威公司诉源之峰公司侵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案 原告华润矽威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简称矽威公司)享有PT4115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被告南京源之峰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源之峰公司)与华半公司订立协议开发1360集成电路。被告对原告销售的PT4115芯片进行了反向剖析,获取其具体电参数、元器件结构、尺寸和内部构造等数据,形成1360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提供给华半公司,获得10万元设计费。华半公司委托第
13、三方生产1360管芯并优先销售给被告1360管芯67407只,被告将管芯封装后,编码成6808、6807等系列集成电路向市场销售获利50915.06元。,三、新型知识产权的权利类型,矽威公司诉源之峰公司侵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案 相同布图设计的认定 布图设计是集成电路中电子元件与连线的三维配置,集成电路是执行某种电子功能的产品。相同的布图设计应当是执行相同电子功能集成电路的电子元件与连线的三维配置相同。当对以下各种情形比较后均相同时,可以认定布图设计相同:一是比较功能,如果功能不同,则布图设计不同;二是比较性能,如基片的材料、集成规模、元件数量等等;三是比较布局、元件、连线在基片上的分布
14、,包括各层分布及本层分布;四是比较连接状态、元件的连接,元件与连线的连接、输入输出连接等等。,矽威公司诉源之峰公司侵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案 布图设计有不同的表现载体,对比的对象这样确定:一是集成电路之间进行对比,这样最直接;二是图样之间进行对比;三是光刻掩模版之间进行对比;四是其他形式的对比,如包含布图设计全部信息的电子版本之间,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进行对比;五是交叉对比,如图样与集成电路、光刻掩模版与图样、光刻掩模版与集成电路等。只有双方均采用相同的制造技术、工艺、条件制造集成电路时,除集成电路外的其他对象才可以用来对比。本案中,法院固定被告的光刻掩模版与原告备案样品进行对比,并确定了鉴
15、定机构,被告后来放弃技术鉴定,承认布图设计相同。,三、新型知识产权的权利类型,(三)域名权1.域名权的概念:域名是指在计算机网络中用户主机在互联网中的地址,其功能在二对网络中的不同用户主机进行识别。域名可以由英文字母、数字、汉字组成。2.域名权的特点 域名具有标识性:世界上很多著名公司都以其主商标来注册域名,这样公众就可以很容易地找到企业的主页和网站,这时域名是传统意义上的商标权在因特网上的延伸和体现。 域名具有无形性:域名是由一系列字母和数字构成的互联网上的代码,本身是无形的。 域名的全球唯一性:每个域名都有一个全球唯一的网际地址,域名一旦获得注册,其他仸何人不能就相同的域名申请注册。 域名
16、的全球排他性:由二因特网的无国境性,域名的排他性不同于一般的知识产权在一国或多国境内的排他使用,表现在全球范围内的绝对的排他性。,三、新型知识产权的权利类型,(三)域名权3.域名权与商标权的冲突 域名采取注册在先的原则,给恶意抢注创造了机会。 域名与商标、商号、企业名称相冲突是必然的 相同的商标或相同的商号而引起的冲突4.解决冲突的原则 商标权人无权依据商标先占权剥夺他人的域名权 有必要将驰名商标的保护延伸到域名领域。 防止出现反向侵夺,三、新型知识产权的权利类型,5.广东科龙(容声)集团有限公司诉吴永安域名注册纠纷案广东科龙(容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龙公司)于1992年元月获得“KEL
17、ON”注册商标专用权。1997年9月,吴永安开办的永安制衣厂(个体工商户)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注册“”域名,并取得注册登记证书。1997年底,科龙公司曾与吴永安商谈有关“KELON”域名注册事宜。1998年元月,吴永安发送传真给科龙公司,称:“为了尽快了结关于科龙域名的争议权,永安制衣厂要求对方作为补偿现金五万元,即放弃争议权”。科龙公司遂以吴永安为被告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吴永安曾信函告之:要求科龙公司补偿其域名注册费2000元,首年度运行费300元,愿放弃“KEMN”域名的使用权。经法庭询问,科龙公司拒绝吴永安的要求。1999年3月6日,本案开庭审理前
18、,被告吴永安再次信函告之一审法院:其己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提出申请,要求注销其注册的“”域名,并寄回了注册证书。经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查询,永安制衣厂注册“kelon”域名的网页自注册之日起至诉讼时止一直为空白。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已于1999年3月25日完成永安制衣厂“”域名的注销工作。1999年3月29日,科龙公司己获得“”域名。科龙公司以被告吴永安自动停止了侵权行为为由,向一审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2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自2002年10月16日起施行)第一条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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