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水污染防治2016年工作方案试行(共1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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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西咸新区水污染防治2016年工作方案(试行)为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陕西省关于印发的通知(陕政发201560号)精神,推进水污染防治各项任务的落实,制定本方案。一、主要目标以提升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源头控制、科学治理”为原则,初步搭建“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系统防治新机制。工作目标基准年:2015年,所有现状数据以2015年统计数据为准。控制指标渭河和沣河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40.0%以上,新河水质逐步达到省考目标。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标,地下水质量极差比例控制在15%以内。提升指标在保持辖区水环境质量现状的基础上,主要
2、污染物排放浓度不高于2015年。二、重点任务(一)继续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省政府印发的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和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组织编制西咸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在渭河两岸距河道1500米范围内划定保护区域,区域内禁止建设任何与水环境管理无关的项目。(建设环保局牵头、经济发展局配合、各新城(园办)负责落实)(二)取缔“10+3”污染企业。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电镀、农药等10类和冶金、果汁等三类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各新城(园办)要依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
3、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经济发展局牵头、建设环保局配合、各新城(园办)负责落实)(三)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结合实际编制和实施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涉及造纸、有色金属(铅、锌、稀土等)、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农药制造、电镀、石油化工(煤制甲醇、烯烃等)、机械设备、电器产品的制造加工等行业。(经济发展局牵头、各新城(园办)负责落实)(四)加大工业聚集区水污染治理力度。新区范围内40%的产业集聚区应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建设环保局牵头、规划局配合、各新城(园办)负责落实)(五)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4、与改造,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加快合流制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和安全处置,排查和取缔污泥堆放点,健全污泥转运管理机制。(建设环保局牵头、各新城(园办)负责落实)(六)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深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加大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要求,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在地下水污染区开展示范种植。(建设环保局牵头、各新城(园办)负责落实)(七)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渭河
5、及其支流沿岸,要严格控制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等项目,合理规划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设施和运输路径等,防范环境风险。提高企业入区环境准入门槛,使重污染企业不得入西咸新区。(经济发展局牵头、规划局配合、各新城(园办)负责落实)(八)加强河湖水生态保护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依法保护生态空间,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和水域岸线用途管制。科学确定生态流量,在沣河流域、新河流域开展试点,确定生态流量(水位),作为流域水量调度的重要参考。(规划局局牵头、建设环保局配合、各新城(园办)负责落实)积极推进斗门水库建设,完善斗门水库水质水量监测,制定水量调度方案。采取闸坝调度
6、等措施,合理安排闸坝进水、下泄水量和入流、泄流时段,维持水库水体水质稳定,重点保障枯水期水库水质达标。(建设环保局牵头、规划局配合、沣东新城负责落实)(九)推进海绵城市及湿地建设。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在渭河干流两岸、沣河入渭和新河入渭的适宜区域,规划建设以滨河公园、沿河湿地和城市森林为主体的生态系统。(建设环保局牵头、规划局配合、各新城(园办)负责落实)(十)严格实施水资源管理。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将高耗水产业纳入禁止或限制产业目录。严控地下水超采,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排查登记已建
7、机井,未经批准或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一律予以关闭。建立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水耗指标等用水效率评估体系,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新城(园办)政绩考核。(建设环保局牵头、经济发展局配合、各新城(园办)负责落实)(十一)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现状调查评估,完成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执法检查,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开展“双源”(地下水饮用水源和污染源)及补给径流区内重点监管污染源调查评估。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集中式饮用水源供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完成石化生产存贮销售企业和工业园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
8、进行必要的防渗处理。(建设环保局牵头、各新城(园办)负责落实)(十二)完善政策法规体系。贯彻执行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和陕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条例。完善收费政策,制订修订城镇污水处理费、排污费、再生水费、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经济发展局牵头、建设环保局配合、各新城(园办)负责落实)(十三)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加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公布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建设环保局牵头、各新城(园办)负责落实)重点推进太平河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排查各污染源现状,初步确定截污范围及污水接入市政管网方案。(建设环保局牵头、
9、规划局配合、沣东新城负责落实)(十四)加强再生水综合利用。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铺设再生水利用管网,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须优先使用再生水。全区范围开展公共建筑安装中水设施的示范推广,积极推行海绵城市建设模式,建设滞、渗、蓄、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建设环保局牵头、规划局配合、各新城(园办)负责落实)三、保障措施(十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在省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推进办公室指导下,西咸新区与西安市和咸阳市会商,明确西咸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范围和责任分工。西咸新区建立辖区内水污染治理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会议,通报行动方案进展情况,指导
10、、协调、检查行动方案实施情况。各新城(园办)是本工作方案实施主体,要制定年度实施方案,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的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明确各控制单元责任主体。各新城(园办)工作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7月底报西咸新区管委会备案,同时抄送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十六)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合力推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本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同时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项任务牵头部门要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定期调度检查任务进度,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报告西咸新区管委会。环保单位要加强统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各新城(园办)要及时向新区管委会报告工作进展和需协
11、调解决的问题,并于11月底前向新区管委会报告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十七)提升能力,防控风险。启动全区水污染防治管理数据平台建设,逐步建立水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完善污染物统计监测体系,将工业、城镇生活、农业、移动源等各类污染源纳入调查范围。定期评估辖区内渭河干流、沣河和新河流域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对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实行严格限制,并逐步淘汰替代。稳妥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各新城(园办)要制定和完善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十八)强化监督,打击违法。落实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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