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要点新旧对照(共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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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要点新旧对照 新法律法规 企业所得税法明确实行法人所得税制度。 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第二条规定,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为居民企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为非居民企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纳税人做了
2、解释。 第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第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第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款所称的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一)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二)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三)提供劳务的场所;(四)从
3、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五)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和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旧法律法规 内资企业方面,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一)国有企业;(二)集体企业;(三)私营企业;(四)联营企业;(五)股份制企业;(六)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条例第二条(一)项至(五)项所称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
4、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是指按国家有关规定注册、登记的上述各类企业;条例第二条(六)项所称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 第四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称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是指纳税人同时具备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条件的企业或者组织。 涉外企业方面,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纳税人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第二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和虽未设立机构
5、、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税法第二条第二款所说的机构、场所,是指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和工厂、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和提供劳务的场所以及营业代理人。新旧企业所得税税法差异比较2007年3月16日,我国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该法将从今年1月1日开始施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将取代1991年4月9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1993年12月1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鉴于新法在纳税人、税率、扣除
6、、税收优惠等方面与现行税法有诸多不同,本文特从以下几点对企业所得税法新旧法条要点加以对比,以备读者比较。一、纳税人(一)内资企业所得税对纳税人的规定现行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二)外资企业所得税对纳税人的规定现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纳税人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和虽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
7、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三)新企业所得税法对纳税人的规定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二、税率(一)内资企业所得税对税率的规定现行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3%。(二)外资企业所得税对税率的规定现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业就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的所得应纳的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的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0%;地
8、方所得税,按应纳税的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三)新企业所得税法对税率的规定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的,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 三、应纳税所得额(一)内资企业所得税对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现行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照本条例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
9、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的收入总额包括:生产、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利息收入;租赁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股息收入;其他收入。(二)外资企业所得税对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现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的总机构设在中国境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所得税。外国企业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的所得额。(三)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应纳税所得额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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