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共5页).doc
《企业所得税(共5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企业所得税(共5页).doc(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透析国家税务总局64号公告解读2011年11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关于发布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4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做出修订,该公告自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本次修订是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的第三版本预缴申报表,是申报技术的又一次完善。新修订的预缴申报表切合现行政策,简洁明快,便于纳税人遵从,笔者试从三个版本申报表变迁的角度,对该文件中的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主要行次解读如下:一、国税函【2008】44号版本申报表2008年1月23日,国家
2、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国税函【2008】44号),以下简称44号文件版本申报表。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考虑到减少纳税遵从成本,简便税收程序的需要,其基本出发点是既然年度要做汇算清缴,季度暂且按照利润总额纳税,不做任何调增调减,汇算清缴后再多退少补,以减少程序成本,因此该版本申报表第4行“利润总额”就成为季度预缴申报表的关键。以上减少纳税遵从成本的理念,是先进的,但在2008年1季度申报过程中发现了一些不合理因素,例如:案例一:免税收入与以前年度亏损M公司2007年汇算清缴应纳税所得额亏损1000万元,2008年1季度利润总额为2000万元,其中符合
3、免税条件的股息红利所得1000万元,该企业按照44号文件版本申报表,申报表第4行填报2000万元,第5行税率25%,计算出M公司2008年第1季度应该预缴500万元企业所得税。假设M公司后三个季度没有任何经营,2008年度汇算清缴,由于免税收入调减1000万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1000万元,因此应纳税所得额为0,由于第1季度已经预缴企业所得税500万元,因此应退税500万元。以上案例中,虽然M公司最终没有缴税,但一是500万元资金要等到汇算清缴后方能退税,在高利率时代1年多的利息,即使按照6%的利率计算,M公司仍然付出了高达30万元的利息机会成本;二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
4、09】79号)第11条规定,纳税人季度多缴税款的,应当退税,但征得纳税人同意后,也可抵税。在目前税务机关强势的现实情况下,缴税是那么的容易,而退税何其难也!因此,44号文件版本预缴申报表,虽然考虑减少纳税遵从成本,季度预缴尽量不做纳税调整的理念是先进的,但由于以前年度亏损因素、免税收入因素,尤其是免税收入中的股息红利因素,对季度纳税影响巨大,如果不考虑实际情况,对纳税申报适度调整,主要股息红利的集团公司母公司将难以承受之重。44号文件版本申报表的另一缺陷是没有考虑房地产企业的特殊情况,根据国税函【2008】299号文件的规定,房地产企业的未完工收入要按照规定的计税利润率计入利润总额缴税,但申报
5、表并未因此地产企业无法适用该版本申报表。例如:案例二:房地产企业预计毛利M房地产公司2008年1季度未完工收入1亿元,预计利润率为15%,发生期间费用500万元,由于未完工收入根据会计制度不构成利润总额的组成项目,因此当期利润总额为-500万元。纳税申报表和税收政策有矛盾,应该加以解决。二、国税函【2008】635号文件版本申报表考虑到以前年度亏损、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房地产企业的预计毛利三个重要因素,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630 日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35号文件(以下简称635号文件申报表),自2008年第3季度
6、开始实施。该文件创造了“实际利润额”的概念,将季度申报表第4行由“利润总额”修改为“实际利润额”,规定“实际利润额“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房地产开发企业本期取得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出的预计利润额计入本行。即:635号文件既坚持了以利润总额作为申报主体,不做过多得纳税调整,以减少纳税人负担,又对特殊项目进行适度调整。如果按635号文件的填报口径,案例1中M公司实际利润额=利润总额-以前年度亏损-免税收入=2000-1000-1000=0,因此当季度无需预缴税款,解决了企业的实际问题。如果按635号文件的填报口径,案例2中的M公司实际利润
7、额=利润总额+未完工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500+1500=1000(万元),申报表同政策规定相符合。635号文件是相对完善的预缴申报表,但是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了两大问题,一是,由于635号文件规定的“实际利润额”口径需要在表下计算,而不是将调增项目直接在申报表体现,出现了部分基层税务机关执行政策不到位的现象,影响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建筑企业等特殊行业新税收政策的颁布,申报表无法容纳。因此635颁布申报表需要与时俱进,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64号公告随之应运而生。三、64号公告版本申报表64号公告版本申报表,汲取了前两个版本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将实际利润额的计算过程列示到申报表,并规范填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企业所得税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