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共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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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房屋征收资金使用管 理 办 法二一二年三月京沪高速铁路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为了确保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北京至上海高速公路在2006年顺利开工、按期完工,确保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征地拆迁赔偿资金全额支付给农民,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确保社会稳定。为加强对征地拆迁资金使用监管工作,结合四川省交通厅京沪高速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与北京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征地拆迁和环境建设协调工作协议书,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该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征地拆迁资金使用由负责征地拆迁的部门根据需要和可能编制用款预算,京沪高速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财务部门依据用款预算经审核调整后报川高总公司批准执行。征
2、地拆迁资金使用必须符合国家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规定和本规定。京沪高速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与北京市人民政府互相监督,保证雅泸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及建设环境协调费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第二条 京沪高速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根据省、市、县(区)签定的有关合同、协议条款确定征地管理费的分配和支付。第三条 各地专职协调机构的协调经费实行包干使用,按进度拨付。第四条 征地拆迁资金是工程建设中的专项资金,实行“严格控制、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的原则,市、县(区)的征地拆迁协调机构只允许在一个银行开设账户,根据资金用途设立:1、建设环境协调机构的工作协调费专户2、国土资源局征地拆迁管理费、协调费专户3、国土资源
3、局征地拆迁补偿费专户。按“封闭运行、双系统控制”的方式进行管理。即各级征地拆迁协调机构与四川省交通厅京沪高速铁路建设指挥部和其核准的开户银行分别签订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协议,共同对征地拆迁资金拨付与使用的全过程实施管理和监督。1、征地管理费,由四川省交通厅京沪高速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拨付到市、区、县国土资源局指定的财政非税收入专户,或按市、县(区)国土资源局的分配比例,直接拨付到市、县(区)国土资源局指定的财政非税收入专户上,纳入预算管理。2、建设环境协调费,由四川省交通厅京沪高速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直接拨付给雅泸高速公路北京段建设协调指挥部专户上,再由其拨付到相关县(区)政府征地拆迁协调领导机构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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