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共13页).doc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共13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共13页).doc(1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第一节 税收概述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一)税收概念与分类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利,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方式。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维护国家政权和国际利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二)税收的特征(1)强制性 (2)无偿性(区别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最本质特征,三性的核心) (3)固定性 (税收是一种固定的连续性收入)(三)税收的分类征税对象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
2、税行为税以流转额为课税对象(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以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境内从事资源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类税(资源税)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分工体系关税工商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管理(进出口关税、由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和船舶吨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绝大部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中央税
3、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对证券(股票)交易征收的印花税计税标准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以征税对象的价值或价格为依据,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增值税、营业税)以征税对象的实物量为计税依据(税、耕地占用税)从价和从量结合(卷烟、白酒征收的消费税)二、税法及构成要素(一)税收与税法的关系税收作为一种经济活动,属于经济基础范畴;而税法则是一种法律制度,属于上层建筑范畴。1、 按照税法的功能作用不同,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4、税收实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税收程序法: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2、 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不同,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3、 按照税法法律级次划分,分为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税收法律:税收征管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行政法规:增值税暂行条例税收规章: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税收规范性文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三)税法的构成要素主要有:征税人、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法律责任(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是构成税法的三个
5、最基本要素)1、征税人:增值税的征税人是税务机关,关税的征税人是海关2、纳税义务人: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收制度中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之一3、征税对象:区别不同类型税种的主要标志4、税目:制定税目的基本方法:列举法和概括法5、(1)比率税率(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 (2)定额税率(资源税、车船税) (3)累进税率:全额累进 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 超率累进(土地增值税)6、计税依据: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复合计征7、减免税(1)减税和免税:税法直接规定的减免税(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生产企业可以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依法给予一定期限内的减免税优惠(企业利用废水、废
6、气、废渣等,符合税法规定条件,可以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2)起征点:指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才开始征税的界限(3)免征额: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8、法律责任: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性事责任。第二节 主要税种一、增值税(一)增值税的概念与分类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
7、日起施行。(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销售不动产除外)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三)增值税税率 17%(四)增值税应纳税额1、销项税额 2、销售额 3、进项数额 :可抵扣的有(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进口货物的进项税额,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 (3)向农业生产者购买的免税农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按照13%扣除率计算 (4)外购或销售货物的运费7%。(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1、 从事货物生产、提供应税劳务及为主的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年应税销售额50万2、 其他的,年应税销售额80万
8、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 非企业性单位,不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1、 大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2、 生产和加工企业和企业性单位,账簿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进项税,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且年应税销售额30万3、 非企业性单位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六)增值税的征收管理1、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进口货物报关进口的当天扣缴义务纳税人增值税义务发生的当天2、纳税期限: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1个季度3、纳税地点: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到外县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开具证明的
9、: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构申报纳税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到外县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未开具证明的: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进口货物应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二、消费税(1)消费税的概念和记税方法消费税分为一般消费税和特别消费税。方法:从量定额征收、从价定率征收、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复合征收。(2)消费税纳税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3)消费税税目和税率1、税目:14个,烟、酒与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质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2、税率:比率税率和定额税率。粮食
10、白酒20%,黄酒、啤酒按单位重量确定单位税额。(四)消费税应纳税额(五)消费税的征收管理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税消费品销售时、报关进口环节、金银零售环节2、纳税期限: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1个季度3、纳税地点: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及生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三、营业税(1)营业税的概念及特点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收入额(销售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特点:1、 以营业收入
11、额为计税依据,税源广泛2、 按行业大类设计税目税率,税负公平合理3、 计征简便,便于征管(二)营业税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三)营业税税目税率1、税目:9个,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纳税人税目税率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交、建、邮、体3%娱5%20%金、服、销5%(五)营业税的征收管理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2、纳税期限:5日、10日、15日、1个月、1个季度3、纳税地点: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向其机
12、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销售、出租不动产,应向土地、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四、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2007年3月16日十届五次通过,2008年1月1日实施 。(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均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生产经营所得、其
13、他所得、清算所得。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作为征税对象。非居民企业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三)所得税税率实行比例税率,基本税率25%,小型微利企业实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权责发生制)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1、 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2、 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与该场所有实
14、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组织的收入。3、 准许扣除的项目: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4、 不得扣除的项目: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超过规定标准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及其他捐赠支出,赞助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公益性捐赠在年利润总额的12%以内的部分可以扣除,超过部分及其他对外捐赠不能扣除。5、 亏损弥补:不得超过五年(五)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1、纳税地点: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应汇总计算并交纳企
15、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有联系的实际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没有实际联系所得,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2、纳税期限: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3、申报纳税:按月或按季预缴的,应当自月份或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请表。五、个人所得税(一)个人所得税概念个人所得税,是指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其征税对象不仅包括个人还包括具有自然人性质的企业。(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非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期不满1年(境内所得有限纳税)(三)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
16、和税率1、税目:11个(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票、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10)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所得)(11)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2、税率(1)工资、薪金所得,5%45%(超额累进税率)(2)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以及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5%35%(超额累
17、进税率)(3)稿酬所得,税率20%,应纳所得税减征30%,实际为14%(比例税率)(4)劳务报酬所得,20%,一次超过2万5万,加征5成;超过5万的部分,加征10成。(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20%(比例税率)(四)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P144第三节 税收征管征管包括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法律责任。税收征管法2002年10月15日施行。一、税务登记(一)税务登记的概念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基础工作。(二)税务登记的范围凡是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办理税务登记,除国家机关、个人
18、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三)税务登记的种类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税收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均应办理税务登记。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发生扣缴义务时,到税务机关申报登记。税务登记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1、 开业登记(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是指纳税人自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纳税人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
19、证及副本。(2)开业税务登记的内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的号码;住所、经营地点;登记注册类型;核算方式;行业、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开户银行及账号;经营期限、从业人数、营业执照号码;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其他有关事项。(3)提供相关证件、资料。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的证件、资料: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工商登记表;有关机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住所或经营场所证明;
20、委托代理协议书复印件;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还应包括需要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及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材料、证件。(4)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30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具体规定:a.对从事生产、经营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的纳税人,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b.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核发临时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c.对纳税人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及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除临时取得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以及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车船税的之外),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5)税务登记证件的主要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代码、法定代表人
21、或负责人、生产经营地址、登记类型、核算方式、生产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发证日期、证件有效期。(6)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a.开立银行账户;b.申请减税、免税、退税;c.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d.领购发票;e.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f.办理停业、歇业;g.其他有关税务事项。(7)税务登记的管理a.税务登记证每年验审一次,每三年换证一次。没有实行的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宣布失效。b.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申明作废c.银行账户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
22、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2、变更登记(1)适用范围。发生下列情形应办理税务变更登记并填写变更税务登记表:改变名称、改变法定代表人、改变经济性质或经济类型、改变住所或经营地点(不设计主管税务机关变动的)、改变生产或经营方式、增减注册资金(资本)、改变隶属关系、改变生产经营期限、改变或增减银行账号、改变生产经营权属以及改变其他税务登记内容的。(2)时间要求。对需要在工商行政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向原税务机关办理税务变更登记:工商变更登记表及工商营业执照;纳税人变更登
23、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其他有关资料。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有关证件向原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其他有关资料。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银行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第三 税收法律 制度 13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