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管理制度(共4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项目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管理制度(共4页).doc(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项目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管理制度一、释义1.设计变更:设计单位对施工图或其他设计文件所作的修改说明,通常以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形式出现;有时为表达清楚也会附有图纸。2.工程洽商:相关单位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或本身的施工能力,在不影响建筑物功能的前提下,提出更合理的设计修改意见,经设计、监理、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负责人签认后生效,形成工程洽商记录。3.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解决施工过程中随时发生问题的文件记载。凡施工过程中遇到做法的变动、材料代用、施工条件发生变动或为纠正施工图中的错误等情况,均应通过设计变更、洽商予以解决。4.
2、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是工程施工、验收和改建、扩建和维修以及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是施工设计图纸的补充,与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 设计变更、洽商的提出设计变更、洽商的提出有: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变更要求三种情况。所有的设计变更、洽商均需填写资料管理规程中的表C2-3 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表C2-4 工程变更洽商记录(施工单位提供),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四方签字生效。1.设计单位提出变更:是指由设计单位提出的、对原设计图纸所作的局部修改。2.建设单位提出变更:是指建设单位基于某种考虑,要对工程项目进行局部变更。此时变更一般必须通过设计,并经四方签字生效。3.施工单位
3、提出变更:技术洽商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客观实际为便于施工,由施工单位报送的技术文件,该技术文件经相关建设、设计、监理及施工单位签字认可后,即可作为施工、竣工结算和绘制竣工图的依据。技术洽商由项目部项目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提出,经项目部各部门的评审、项目总工程师批准(附表:技术洽商评审记录表)后上报监理、设计和建设单位。对于施工总承包工程,供方单位的设计变更与洽商,必须通过总承包单位办理。设计变更、洽商记录要随施工进度及时办理,以不影响施工进度为宜。所有设计变更、洽商,应先签后施工,不得在签字未齐全的情况下擅自施工。设计变更、洽商记录上应避免涂改。若在办理过程中,出现某一方不同意某项条
4、款而进行涂改时,应重新办理。各项目部办理的洽商必须及时复印至商务、工程、质量及机电等相关部门。三、设计变更、洽商的管理1.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应采用资料管理规程中给定的表格,其中:“工程名称”一栏中,工程名称必须与施工图图签一致。对于群体工程,除冠以群体工程名称以外,还应注明单位工程名称。“记录内容”一栏中,均应详细注明与变更内容相关的图纸页号、轴线位置和修改内容,必要时附图示之,以利后期查询和追溯。记录内容必须条理清晰,明确具体,用词准确肯定,不得有模糊词语,文字及图示表述清楚,深度满足施工和商务的需要。在签字栏中,四方签字必须齐全。若设计单位授权建设(监理)单位代为签字(如设计单位在异地时)
5、,则必须有设计单位的书面委托书。设计变更、洽商为多页时,必须每张签字。若在后期设计变更、洽商中,有对前期某一设计变更、洽商或其中某条内容重新更正的情况,则必须注明“某年某月某日洽商中第几条内容作废”的字样,同时在前期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相应位置处标出范围,盖上“作废”章,并注上后期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的日期、条款及编号。2.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单应分专业,连续编号;3.一般情况下,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正本份数按需要来做,一般不少于六份。若群体工程中有几个单位工程同时使用同一份“设计变更、洽商记录”,项目资料员必须按单位工程个数如数复印归档,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存放处、抄件人签字、日期。4.施工单位在收到或办理完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后,除及时将原件交给资料员归档以外,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还必须做好相应技术交底,必要时填写技术措施交底。设计变更交底应由项目技术部门根据变更要求,并结合具体施工步骤、措施及注意事项等对专业工长、质量、测量等部门进行交底。5.做好竣工图草绘工作。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及时、准确地将设计变更、洽商记录中相关内容按竣工图编制要求改绘在有关图纸上,以指导施工和方便将来竣工图的绘制。四、项目部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管理制度管理流程专心-专注-专业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