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第五章 合同法教学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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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第五章 合同法教学ppt课件经 济 法秦 雷 陈东仿主编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1世纪高等院校公共课精品教材第五章第五章 合同法合同法学习目标学习目标 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合同法中所指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不适用于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法律特征: (1)合同是当事人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的法律行为。 (2)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 (3)合同是明确当事人之间特定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 (4)合同是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协议。第一节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概述二、合同法的概念与特征 合同
2、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品交换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具有以下特征: 合同法主要是由任意性规范构成。 合同法强调主体平等、自愿协商、等价有偿的原则。 合同法是具有财富创造功能的法律。 合同法具有很强国际趋同性。 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两层含义:一是仅指合同关系中当事人之间的平等;二是仅指合同当事人在法律地位上的平等。 2.自由原则。合同法第4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由签订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即当事人意思自治。 3公平原则。合同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应遵守公平原则,承担一定的权利和义务。理解:适用范围只包括合同关系上的当事人之间的问题。公平是指合同关系上当事人之
3、间的利益关系大体平衡。 4诚实信用原则。指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义务,不得滥用权利及规避法律或合同规定的义务。在大陆法国家它常被称为“帝王规则”。作用:一是行为准则;二是裁判准则;三是裁判依据。 5.遵守法律和公序风俗原则。合同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四、合同的分类四、合同的分类 1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2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3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4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5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6主合同与从合同第二节合同的订立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一)合同的内容
4、合同的内容,即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各项具体意思表示,具体体现为合同的各项条款。合同内容由当事人依法约定。1.1.一般条款一般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3)数量; (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2.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格式条款的特征:P148 合同法合同法3939条对格式条款的限制:条对格式条款的限制: (1)(1)格式条款提供方的特别义务。格式条款提供方的特别义务。 (2)(2)格式条
5、款的无效。格式条款的无效。如果格式条款具有如果格式条款具有合同合同法法规定的合同无效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的;规定的合同无效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的;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3)(3)格式条款的解释。对格式条款有格式条款的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4)(4)格式条款的选用。如果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的选用。如果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采用非格式条
6、款。案例1:免除其责任的格式条款无效 案情 某超市基于常有顾客在买回商品后再返回来要求商店承担质量责任的状观,在超市周围到处贴有“商品出门概不负责”的标语。某甲到该超市购手机1部,当场检验信号没有问题,但回家使用1个月后,就发现手机电池待机时间太短,经检验电池存在重大缺陷。甲要求商场依合同承担商品不合格的责任,超市则以有“商品出门概不负责”的约定为由予以拒绝。 问超市要不要承担责任? 案例案例2 2: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作出不利于提: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条款一方的解释供条款一方的解释 案情某超市周围到处贴有“本店商品不二价;绝对真货,假一罚十”的广告,某甲到该
7、超市购高档毛料西装1套(百分之百羊毛),价值4000元人民币,后经市质检局检验,羊毛含量仅占40,现甲要求超市按照“假一罚十”的规定支付甲4万元。 问超市要不要赔4万?(二)合同的形式 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 1.口头形式:不用任何书面形式达成的协议。 2.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各种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不限于合同书一种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当事人自行约定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其他形式主要指公证形式、鉴证形式、批准形式、登记形式、推定等。 二、合同订立的程序二、合同订立的程序
8、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一致时,合同即可成立。 (一)要约 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或报价等。 1.要约有效的条件 要约是特定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 要约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 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才生效。 2.要约邀请 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不属于订立合同的行为。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但悬赏广告一般视为要约。3.要约的撤回及撤销 要约可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可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
9、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不得撤销的要约: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4要约的失效: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末作出承诺;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二)承诺 是受要约人接受要约,同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一经合法有效的承诺,合同就成立。 1.承诺生效的条件 (1)必须是由受要约人或其代理人向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 (3)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即不能对要约内容进行实质性的变更。实质性变更: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
10、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 (4)承诺的方式应符合要求。应采用与要约一致的通讯方式。 2.承诺生效的时间 (1)英美法采用“投邮主义”,电报交发时,承诺生效。 (2)大陆法采用“到达主义”。 3.承诺的撤回 受要约人接受要约后,为了阻止其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意思表示。 撤回承诺的通知比承诺提前或同时到达对方。 特例: 迟延的承诺: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应视为新要约。(不是承诺) 迟到的承诺: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
11、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三)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1.合同成立时间一般情况: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在合同成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在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2.合同成立地点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或经常居住地)。3.实际履行与合同成立的关系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1)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12、 (2)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三、缔约过失责任 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并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 1.特点 (1)此种责任发生在合同订立阶段。 (2)一方当事人违反了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诚实、忠实、保密等)。 (3)造成了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 信赖利益的损失:一方实施某种行为后,另一方对此产生了信赖(如相信其会订立合同),并因此而支付了一定的费用,因一方违反诚信原则使该费用不能得到补偿。 2 主要类型主要类型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
13、商在上述几种情况下,一方必须给另一方在上述几种情况下,一方必须给另一方造成损失造成损失,才应负缔约过失责任。,才应负缔约过失责任。1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2泄露或不正当的使用商业秘密泄露或不正当的使用商业秘密3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4第三节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的生效一、合同的生效 合同的生效与合同的成立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1 1合同的生效要件:合同的生效要件: 合同生效要件是判断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准。 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如下: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
14、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表意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2合同生效的时间合同生效的时间 (1)(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2) 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 (3)(3)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4)(4)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二、二、效力待定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案情】张某于1
15、5周岁上高中时,其父为其买了一辆摩托车。自上高中二年级起,张某迷上网吧,因上网花费过大,张某先是向同学借钱,后不得不将摩托车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李某。张父发现张某不骑车上学,经追问才知张某将车出卖绘李某,于是张父找到李某,提出张某尚未成年,不能擅自出卖摩托车,要求李某将车退还。而李某则认为,买卖摩托车为双方自源,且价格也公平合理,买卖有效。双方发生争执。张父作为代理人诉至法院,主张买卖无效,要求李某返还摩托车。 【问】 本案中,张某与李某之间买卖摩托车的合同是否有效?张某能否要求李某返还摩托车?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案例:案例:某服装厂因缺乏某种面料影响生产, 采购人员丁某在未能采购到该种面
16、料的情况下,擅自做主与某棉纺厂订立了购买白坯布的合同,并联系了印染厂外加工。丁某回厂后,向厂长交出合同,厂长发现,合同中所订白坯布规格与该厂所需面料不符,于是致函棉纺厂要求变更合同内容。但此时,此批白布已启运,所以棉纺厂不同意变更合同,要求服装厂按合同规定付款。服装厂厂长答复说:此白坯布合同系丁某越权代理所订,本厂不予承认。 问:服装厂厂长的说法是否有法律根据? 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这是关于表见代理表见代理的规定。所谓表见代理,是指客观上存在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的行为有代理权的情况和理
17、由,且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时,代理行为有效。 4表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含担保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合同成立有效。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不再是效力待定的合同不再是效力待定的合同。( (合同法司法解释合同法司法解释(三)第三条(三)第三条: :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
18、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院应予支持。) )三、无效合同、可撤销或三、无效合同、可撤销或可变更的合同及其法律后果可变更的合同及其法律后果 (一)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已经订立,但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生效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
19、性规定。免责条款免责条款,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规定的免除或限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违约法律责任的条款。无效情形: 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二)可撤销或可变更的合同 可撤销或可变更的合同,是指因存在法定事由,合同一方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的合同。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可撤销的合同与无效合同不同。 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第四节合
20、同的履行第四节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的履行原则一、合同的履行原则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正确、适当、全面地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各项义务的行为。 (1)实际履行的原则; (2)全面履行的原则; (3)经济合理的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二、合同履行的规则二、合同履行的规则 (一一)合同的履行主体合同的履行主体 (二二)合同约定不明时的履行规则合同约定不明时的履行规则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无约定或约定不明 补充协议补充协议 其他条款或交易习惯其他条款或交易习惯 合同法合同法6262、6363条规定条规定例题例题 甲将一
21、台电脑无偿借给乙使用,期限为3个月。在借用期内,甲和丙订立了买卖该电脑的合同,但未对电脑的交付问题进行约定。下列有关该电脑交付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0A丙有权请求甲立即交付电脑B丙有权随时请求甲交付电脑,但应当给甲必要的准备时间C丙有权请求乙立即交付电脑D丙有权随时请求乙交付电脑,但应当给乙必要的准备时间 答案B B 解析:(1)买卖合同在甲丙之间成立,甲丙之间对交付电脑的问题未作出约定,丙无法取得要求第三人交付电脑的权利,只能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要求合同相对人甲交付电脑,排除选项CD;(2)根据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
22、准备时间。 三、合同的履行抗辩权三、合同的履行抗辩权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对抗另一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 种类内容抗辩权人特 点同时同时履行履行抗辩抗辩权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未履行前,有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双方均可1.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对自己提出的履行要求。2.一方在对方履行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后履后履行抗行抗辩权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对方当事人有拒绝对方请求履行的权利。后履行一方1.先履行方未履行的,后履行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
23、求2.先履行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不安不安抗辩抗辩权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相对人财产明显减少或欠缺信用,不能保证对待给付时,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先履行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其他情形。提前履行和部分履行提前履行和部分履行问题。四、代位权与撤销权四、代位权与撤销权 (一)代位权 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而危及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但该债权专属
24、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丙 乙 甲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条件: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1.30到期2.28到期欠200万欠100万甲可请求法院向丙行使代为权(二二)撤销权撤销权 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实施的危及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实施的危及债权人利益的利益的减少财产减少财产行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行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销的权利。 撤销权的行使规定有特别时效特别时效案例案例 2008年3月5日,李某找到朋友孙某,称自己开饭店急需资金5万元,想请孙某借钱给自
25、己。碍于情面,孙某答应借钱,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写明:孙某借钱给何某,借款3个月,利息1800元。合同到期后,李某却迟迟不还钱。孙某遂到饭店找李某,却发现饭店已经停业。李某称饭店亏损,无力经营也无力还钱。孙某提出用店内的冰箱、空调等电器抵债,李某称这些电器自己已送给了母亲,并取出赠与书一份给孙某看。无奈,孙某回家告知其妻,其妻遂向其好友律师陈某咨询,陈某告知孙某可依法主张李某的赠物。第五节第五节 合同的担保合同的担保 一、合同担保概述一、合同担保概述 合同的担保即合同债的担保,是指促使合同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制度。 (1)从属性。 (2)补充性。 (3)预防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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