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第四章 增值税的会计核算[1]教学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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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第四章 增值税的会计核算1教学ppt课件第一节 增值税的基本内容第二节 增值税的计算第三节 增值税的核算第四节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制学习目标 本章为税务会计课程的重点内容,也是难点内容。掌握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计算,进口货物增值税,营改增的核算。 第一节第一节 增值税的基本内容增值税的基本内容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额相当于商品价值CVM中的VM部分。增值税是价外税,以不含增值税税额的价格为计税依据。我国是双重主体税种为主的复合税制国家,其中我国是双重主体税种为主的复合税制国家,其中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为主
2、体税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为主体税种。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人1. 老增值税的纳税人(1)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俗称老增值税纳税人。(2)在我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俗称营改增纳税人。2. “营改增”的纳税人(1)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具体包括:销售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2)单位包括: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3)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其他个人是指除了个体
3、工商户外的自然人。(二)扣缴义务人 我国境外(简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登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登记记(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登记1.应该作为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不论其是否愿意,都必须向其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国家税务局或同级别的税务分局(简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否则,按照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2.可以作为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纳税人
4、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和新开业的纳税人,也可以向其企业所在地(县、市、区)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年应税销售额是指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3.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 对提出登记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2)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4.不是一般纳税人但按照一般纳税人进行征税的情形(1)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2)纳税人销售额超
5、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情况说明 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但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形:(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2)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非企业性单位。(3)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三、纳税人的分类三、纳税人的分类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具体划分标准见表4-3。四、征税范围四、征税范围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工业和商业销售的商品、加工、修理修配生产性劳务、进口货物、销售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
6、、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即全行业。(一)特殊征税范围1.折扣销售(1)商业折扣(2)现金折扣2.以物易物销售3.包装物押金与包装物租金4.视同销售(1)老增值税的视同销售。(2)营改增企业的视同销售。(二)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业务1.混合销售行为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则该行为统称混合销售行为。2.兼营业务(1)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2)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五、增值税的税目税率和预征率五、增值税的税目税率和预征率(一)增值税的
7、税目税率(见表4-4)(二)增值税预征率(见表4-5)六、增值税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六、增值税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认(1)先开具发票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不论是否收取款项或提供服务,如果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时先开具发票,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开具发票的当天。(2)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3)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4)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8、。(5)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6)视同发生应税行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二)扣缴义务发生时间的确认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七、增值税纳税地点七、增值税纳税地点(一)纳税地点的基本规定(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行为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3)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4)
9、扣缴义务人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扣缴的税款。(二)建筑业异地预缴纳税地点的规定八、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八、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
10、,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九、增值税起征点九、增值税起征点增值税起征点幅度为:(1)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 00020 000元(含本数)。(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起征点的调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十、免征增值税项目十、免征增值税项目(一)老增值税的免征增值税项目(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
11、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7)销售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二)营改增的免征增值税项目营改增后,有40个项目免征增值税,下面列示其中主要的15项:(1)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2)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3)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4)婚姻介绍服务。(5)殡葬服务。(6)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7)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8)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9)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10)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
12、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11)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12)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13)行政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收取的符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14)个人转让著作权。(15)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一、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一、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原则上必须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只有建筑业、房地产业等可以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一)销项税额的计算当期销项税额 =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17%
13、、11%或6%)1.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开具普通发票或没有开具发票的,按下列公式换算销售额:销售额增值税税率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含税销售额1 所谓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收费。 价外费用及包装物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计税时应换算成不含税收入。换算公式为:不含税销售额=2.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1)包装物押金。(2)酒类产品。3
14、.房地产企业销项税额的计算(二)进项税额的计算1.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的范围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具体范围为:(1)从销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二手车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3)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4)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的进项税额。(5)道路通行费抵扣。2.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购进货物
15、、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3)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4)用于集体福利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5)用于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6)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7)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8)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9)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10)购进
16、的旅客运输服务。(11)购进的贷款服务。 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12)购进的餐饮服务。(13)购进的居民日常服务。(14)购进的娱乐服务。消费税税率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二、进口增值税的计算二、进口增值税的计算应纳进口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或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其中:消费税= 消费税税率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第二节增值税的计算第二节增值税的计算三、简易计税方法三、简易计税方法(一)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需要报送的资料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需要报送的资料主要有:(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
17、收备案表”2份。(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二)一般情况下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如果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即含税价),需要将含税价换算为不含税价。计算公式为:销售额=第二节增值税的计算第二节增值税的计算征收率含税销售额1(三)建筑服务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1.建筑服务业选择简易计税方式(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
18、法计税。(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2.建筑服务业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增值税计算销售额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分包款)3%四、预缴增值税四、预缴增值税1.预缴税款应提供的资料 自2016年9月1日起,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时,需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出示以下资料:(1)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2)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3)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2
19、.预征率为2%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需要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项目发生地向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并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总纳税申报。3.预征率为3%(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并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及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需要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在项目发生地向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总纳税申报。(2)房地产开发企业无论采用何种计税方法,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都
20、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4.预征率为5%(1)无论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取得(包括自建)的不动产。(2)一般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选择或者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不动产;小规模纳税人出租的除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住房之外的不动产。5.预征率为1.5%征收率含税销售额1五、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五、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一)一般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计算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3%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由于除了住宿业等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其他小规模纳税人只能自开普通发
21、票,需要进行换算,计算公式为:销售额=第二节增值税的计算第二节增值税的计算六、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物品的增六、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物品的增值税计算值税计算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物品(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外的其他物品,按适用税率17%征税。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物品(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销售行为发生在2009年1月1日以后,不区分购进年限。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外的其他物品,按3%征收率征收
22、增值税。3.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的税务处理见表4-7。七、转让不动产的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七、转让不动产的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 2016年11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按照有关规定差额缴纳增值税的,如因丢失等原因无法提供取得不动产时的发票,可向税务机关提供其他能证明契税计税金额的完税凭证等资料,进行差额扣除。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会计科目设置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会计科目设置(一)“应收出口退税款”一级科目 该科目反映销售出口货物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应退回及实际收到的增值税、消费税等。(二)“应交税费”
23、一级科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费”下设置 “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10个二级科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设置的明细科目及专栏说明表见表4-8。1.“应交增值税”二级科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二级科目设置以下10个专栏。(1)“进项税额”三级科目(专栏)(2)“销项税额抵减”三级科目(专栏)(3)“已交税金”三级科目(专栏)(4)“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 三级科目(专栏)(5)“减免税款”三级科目(专
24、栏)(6)“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三级科目(专栏)(7)“销项税额”三级科目(专栏)(8)“出口退税”三级科目(专栏)(9)“进项税额转出” 三级科目(专栏)2.“未交增值税”二级科目 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交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3.“预交增值税”二级科目 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交的增值税额。预交增值税,是指尽管未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但是为了平衡税收稳定性,以及考虑行业的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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