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第九章 专利法教学ppt课件.pptx
《(本科)第九章 专利法教学ppt课件.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本科)第九章 专利法教学ppt课件.pptx(6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本科)第九章 专利法教学ppt课件第九章第九章 专利法专利法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同学们掌握:了解专利法的概念、专利法的保护对象、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专利的申请与审批、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专利权的法律保护等基本内容。熟悉专利权人从专利的申请、审批、授予专利权的一系列过程。理解专利侵权及其法律救济 一、专利和专利权的概念 专利一词,从不同的角度,可以有不同的理解。从技术的角度理解,专利就是指取得了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从法律的角度理解,专利就是专利权的简称。从内容的角度理解,专利就是指记载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各种公开的文献,即专利文献。通常情况下,人们还是从“专利权”角度理解的较多,专利权也是专利
2、法的核心内容。一、专利和专利权的概念 专利权,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专利法规定的条件,授予发明设计人或专利申请人对发明创造所享有的专有权。专利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和商标权共同构成工业产权,属于民事权利,是一项无形财产权。专利权具有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时间性和地域性等一般特征,享有专利权的人有权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垄断其专利发明创造,制造专利产品、使用专利方法。 一、专利和专利权的概念 专利权,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专利法规定的条件,授予发明设计人或专利申请人对发明创造所享有的专有权。专利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和商标权共同构成工业产权,属于民事权利,是一项无形财产权。专利权具有知识产权
3、的专有性、时间性和地域性等一般特征,享有专利权的人有权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垄断其专利发明创造,制造专利产品、使用专利方法。 二、专利制度专利制度是通过专利法确定的以专利申请、审查批准、专利实施和保护等为基本内容的制度,其目的在于鼓励发明创造,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三、专利法的概念专利法是调整因确认、保护和行使发明创造专利权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专利法主要规定了专利权的主体和客体、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专利权的期限和终止及无效、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专利权的保护等内容。其围绕的核心问题是专利权的保护。 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次
4、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并于1985年4月1日起施行。 之后,我国对专利法先后进行了 三次修改,第三次修改是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12月27日作出的,并自2009年 10月1日起实施。 1985年1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专利局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之后随着对专利法的修改实施国务院对专利法实施细则也作了两次修改,第二次修改是2009年12月30日作出的,并自2010年2月1日起实施。这些修改,使我国的专利制度更加完善,标志着我国专利法制更加成熟。一、专利法的保护对象二、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或事项 一、专利法的保护对象专利法的保护对象
5、,也称专利权的客体,是指哪些发明创造可以申请并取得专利权。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其保护对象统称为“发明创造”,具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一、专利法的保护对象(一)发明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在我国的专利法保护对象中,发明是其中的主要对象。根据这一定义,发明可归纳为三种:即产品发明、方法发明和改进发明。1.产品发明 产品,是指经过人工制造的各种制成品或者产成品。产品发明可以分为:制造品发明,如机器、设备、工具和生活用具等的发明;材料物品发明,如化学物质、合成物质等的发明;新用途的产品发明。产品发明可以是一项独立产品,也可以是一个产品的部件。未经人们制造加工
6、、完全属于自然状态的东西不能算作产品发明,诸如天然大理石、植物的自然杂交而产生的植物新品种等。产品专利只保护产品本身,不保护该产品的制造方法。2.方法发明 方法发明,是指把一个对象或物质改变成另一个对象或物质所利用的手段的发明。方法发明可以是一系列步骤的全过程,也可以是其中的一个步骤。方法发明可以分为:制造方法发明,如制造纯碱工艺、机械制造工艺等;化学方法发明,如制造合成树脂、合成纤维等。方法发明还包括不改变物质状态的纯方法发明,如测量方法、检验方法、通讯方法等。3.改进发明 改进发明,是指对已有的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提出实质性的改进的新技术方案。改进发明是相对首创发明而言的。这种发明不是新的产
7、品和新的制造方法的发明,而是对已有的产品和制造方法的重大改革,它没有突破原有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的格局,但给原有的发明带来新的特性、新的质变。改进发明虽然不属于首创发明,但对促进技术进步有重要作用。一、专利法的保护对象 (二)实用新型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根据实用新型的定义,作为专利法保护对象的实用新型应符合两个重要的条件:第一,实用新型必须具有一定的形状和构造或者是二者结合的产品。第二,实用新型产品必须具有使用价值或实际用途。实用新型是生产制造新产品的新技术方案,它必须能够在工业上生产制造。一、专利法的保护对象 (三)外观设计外观设计又称工业品
8、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根据这一定义,外观设计要取得专利权并受到专利法的保护,应具备以下要求:其一,外观设计应与应用产品结合为一体。其二,外观设计应有明显肉眼可见的外观特点。其三,外观设计应是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二、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或事项(一)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 (三)不属于发明事项或不属于专利法保护范围的发明创造(三)不属于发明事项或不属于专利法保护范围的发明创造(1)科学发现。与发明创造相比,两者存在本质区
9、别,科学发现指对前所未知的自然规律的认识,而发明创造则是前所未有的东西。(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是指人们进行推理、分析、判断、记忆等思维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如体育竞赛规则、游戏规则、计算方法、生产管理方法等。虽然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本身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但进行智力活动的设备、装置或者根据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而设计制造的仪器、用具等,如果具备专利条件,可以被授予专利权。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由于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能用工业的方法制造和使用,因此不适用于专利法保护。但是对于血液、毛发、尿样等脱离了人体的物质的化验方法则不属于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因此如果具备专利条件
10、。可以授予专利权。另外,对于用于诊断或者治疗疾病的仪器、设备或者器械等,如果具备专利条件,可以被授予专利权。(4)动物和植物品种。我国专利法明确对动植物品种不授予专利权,但是对动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的规定授予专利权。(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关系国防和国家重大利益,也涉及科研和公共生活的各个方面,不宜为人垄断,因此不授予专利权。此外,我国专利法还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如专用于伪造货币的方法或者工具等。若发明创造本身的目的并不违法,但其实施可能破坏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如万能钥匙等,这样的发明创
11、造也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一、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条件二、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一、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条件(1)新颖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1.时间标准 专利法上说的新颖性,总是与一定的日期相联系的。我国采用大多数国家的做法,以申请日作为判断新颖性的时间界限。2.地域标准 所谓地域标准,是指一项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什么地域范围内公开才算没有丧失新颖性。我国专利法采用的是混合
12、新颖性标准,即一项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只要在世界范围内未在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并在本国未公开使用过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就具有新颖性。3.公开方式标准 公开就是脱离保密状态,让公众有可能知道。公开应该是完整的、清楚的和详细的,以达到本专业普通技术人员依此公开能够实施的程度为准。 我国专利法特别规定了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三种情况下的公开不丧失新颖性:一是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二是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所谓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是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三是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这是指他人
13、通过合法的或非法的途径将获得的申请人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的内容予以泄露而又未经申请人同意的。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有上述三种情况之一的,该情况必须是发生在申请日以前的6个月内,才认为不丧失新颖性。(2)创造性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从创造性的定义中可以看出,我国专利法对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是不同的。(3)实用性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二、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
14、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一、专利的申请二、专利的审批三、专利代理一、专利的申请 (一)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是指为获得某项发明创造的专有权而向国家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的人。专利申请人既可以是发明人、设计人,也可以是通过转让或继承而获得专利申请权的人。 职务发明创造,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是指:(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3)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本科第九章 专利法教学ppt课件 本科 第九 专利法 教学 ppt 课件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