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第1章 劳动争议处理基础知识教学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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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第1章 劳动争议处理基础知识教学ppt课件刘兰 唐鑛 编著21世纪人力资源与世纪人力资源与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精品教材精品教材【学习目标】u理解劳动争议概念和分类;u理解劳动争议的范围;u了解劳动争议的特点和处理原则;u掌握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及其相互关系【引例】 东莞工人索要工伤赔偿,刺死两台商 2008年12月22日,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的展明五金制品公司员工刘汉黄,因工伤待遇问题向东莞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展明五金制品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工资、假肢安装等费用。后来劳动争议仲裁和法院经过审理,通过了刘汉黄的部分申请,法院还根据刘汉黄的请求,执行了财产保全,查封了展明
2、五金制品公司的部分机器。但因展明五金制品公司提出上诉,案件并未审理终结,刘汉黄并未实际获得相关的赔偿。2009年6月15日中午,刘汉黄持弹簧刀刺杀台商老板,造成两死一重伤。刘汉黄因此被判处死缓。本案中,工人索要工伤赔偿,是一起典型的劳动争议,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此劳动争议却最后演变为一桩命案,这是我们谁也不愿意见到的。可见,妥善而有效地解决劳动争议,不仅能及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且对于维护社会的稳定、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都有积极的作用。1.1.1 1.1.1 劳动争议的概念劳动争议的概念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劳资纠纷、劳资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基于劳动关系,因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
3、务而发生的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同时,劳动者负有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等义务。由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资本市场上的追求截然不同(用人单位追求利润最大化,劳动者追求工资最大化),因此,成本与利润的矛盾决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对立性。如果这种矛盾处理不好,就会由“对立转化为对抗”,由此产生劳动争议。在我国,人事争议是
4、与劳动争议并行的概念,有时并称为劳动人事争议。人事争议,是指人事关系双方因权利、义务发生分歧而产生的争议。其中,人事关系包括我国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和聘任制公务员之间、事业单位与编制内工作人员之间、社团组织与工作人员之间,以及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的关系。1.1 劳动争议概述劳动争议概述1.1 劳动争议概述劳动争议概述1.1.1 1.1.1 劳动争议的概念劳动争议的概念我国曾经运行不同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和人事争议处理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动争议和人事争议处理制度走向一体化,但是,实践中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远远高于人事争议案件的数量。在某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人事争议案件的数量仅占劳
5、动人事争议案件总量的千分之一,可见实践中劳动争议的数量占绝对主导地位。因此,本书主要围绕劳动争议的处理实务展开讨论,人事争议处理特殊规定则设专章阐述。【重点提示【重点提示1-11-1】事业单位只有与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在劳动管理与义务方面产生纠纷才能被视为人事争议。如果事业单位与编制外人员或劳务派遣人员发生了相关纠纷,仍属于劳动争议。1.1 劳动争议概述劳动争议概述1.1.2 1.1.2 劳动争议的构成要素劳动争议的构成要素任何一种法律关系都是由主体、内容、客体三要素所构成的。劳动争议作为一种法律关系,也由这三要素构成。劳动争议的主体,是指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是劳动权利义务的承受者,包括用人单位和劳
6、动者。用人单位是我国劳动法中的一个特定概念,指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招用和管理劳动者,并按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向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年满16周岁),且具有劳动能力,能够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独立给付劳动并获得劳动报酬的自然人。如果作为劳动者的一方因病、工伤等原因死亡的,其亲属可以作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1.1 劳动争议概述劳动争议概述1.1.2 1.1.2 劳动争议的构成要素劳动争议的构成
7、要素劳动争议的内容是劳动权利与劳动义务。只有双方因劳动权利与劳动义务发生纠纷时,才可能是劳动争议。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的内容包括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工资奖金分配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与完善规章制度的权利以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与履行劳动义务等等;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享有社会保障和福利的权利,以及劳动者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的义务等等。劳动争议的客体,是指劳动争议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即劳动争议所要达到的目的与结果,包括行为、物与及人身相联系的非物质财富。例如,解除劳动合同行为、具体的工资、奖金、福利、劳
8、动设施等。1.1 劳动争议概述劳动争议概述1.1.3 1.1.3 劳动争议的分类劳动争议的分类【重点提示【重点提示1-21-2】区分个别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的意义在于处理程序的区别。常规的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一般适用于个别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往往会采用一些特殊的程序。1.1 劳动争议概述劳动争议概述1.1.4 1.1.4 劳动争议的范围劳动争议的范围在劳动关系领域发生的所有争议并不能全部归属劳动争议的范畴。目前,我国对于劳动争议范围的规定主要依据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内容: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
9、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1.2 劳动争议的特点和处理原则劳动争议的特点和处理原则1.2.1 1.2.1 劳动争议的法律属性劳动争议的法律属性劳动争议的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与之确立劳动法律关系或者具有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这些劳动者或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形成了劳动法律关系,或者与用人单位虽然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存在用工事实(即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在劳动争议中,与用人单位对应的一方多数情况下是劳动者个人,也可能是多个劳动者组织起来的集体,
10、如工会。但是,如果争议双方涉及的不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而是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如劳动派遣单位与接受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劳动者与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者与劳动行政部门等,他们之间由于没有劳动关系的存在,因此其争议就不能视为劳动争议。1.2 劳动争议的特点和处理原则劳动争议的特点和处理原则1.2.1 1.2.1 劳动争议的法律属性劳动争议的法律属性劳动争议的内容必须是在社会生产劳动过程中,劳动关系双方因实现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而引发的纠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争议并非都是劳动争议,只有当争议涉及的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权利和义务时,才是劳动争议。劳动权利和义务,包括法律规定
11、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即工作内容、工时休假、工资、劳动保护、职工福利、职业培训、民主管理、社会保险等诸多方面。对于劳动权利和义务以外的其他权利义务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1.2 劳动争议的特点和处理原则劳动争议的特点和处理原则1.2.1 1.2.1 劳动争议的法律属性劳动争议的法律属性很多国家都将劳动争议作为一种特殊争议对待,规定了特别的处理程序,我国也不例外。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
12、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有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的程序,如协商和调解;也有当事人无法逾越的程序,如仲裁,即劳动争议当事人只有对仲裁裁决不服时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1.2 劳动争议的特点和处理原则劳动争议的特点和处理原则1.2.1 1.2.1 劳动争议的法律属性劳动争议的法律属性【精选案例【精选案例1-11-1】用人单位向职工集资,不属于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向职工集资,不属于劳动争议【案情】2009年初,某企业因资金不足,生产面临很大困难,经管理层研究,
13、决定在企业全体职工中募集资本。企业公开张贴“募集办法”中规定,每个职工自愿参加集资活动,每份集资额人民币1 000元,最多不超过5份;集资工作完成后满一年由企业向职工还本付息,利息是同期银行定期存款的1.5倍。集资办法公布完后,企业做了大量动员工作,广大职工积极参加了集资活动。同年6月底,集资工作完成时共筹集人民币200万元。2010年7月,原定的还本付息日到期,企业因经济不景气无力还本付息,引起职工的惊慌和不满,他们派出代表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焦点】为什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受理此项争议?【解读】本案中,企业和职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即使存在劳动
14、关系当事人之间所发生的纠纷并不一定都属于劳动争议,仅仅与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相关的纠纷才属于劳动争议。企业向职工集资,和职工形成民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属于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范畴,因此只能按民事争议的途径来解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此案是正确的。1.2 劳动争议的特点和处理原则劳动争议的特点和处理原则1.2.2 1.2.2 劳动争议的时代特征劳动争议的时代特征在市场经济趋利性、法律法规渐进性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长期性的共同作用下,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民营企业的大幅度发展,我国的劳动争议问题日益突显,劳动争议案件总量居高不下的趋势仍将持续,并显现如下特点:1 1劳资矛盾的不可避免性劳资矛盾的
15、不可避免性2 2劳动争议的易发性与多发性劳动争议的易发性与多发性3 3集体劳动争议的强冲突性集体劳动争议的强冲突性4 4争议的复杂性争议的复杂性1.2 劳动争议的特点和处理原则劳动争议的特点和处理原则1.2.3 1.2.3 劳动争议的处理原则劳动争议的处理原则公正公正原则原则合法合法原则原则着重调解着重调解原则原则及时处理及时处理原则原则1.3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方式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方式1.3.1 1.3.1 协商协商劳动争议的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为解决劳动争议,通过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沟通商谈,在认清事实,明辨是非的情况下,化解矛盾达成共识的过程。双方当事人这种自主化解决争议的方式,是当
16、事人解决争议的首要途径,并贯穿于争议处理全过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它表明协商是争议解决过程中能随时采用的最便捷的方式。相对于调解、仲裁与诉讼,它具有双向性、便捷性、经济性以及协商结果灵活性的特征。协商的方式由当事人进行自主选择,但根据争议的具体情况,一般有如下三种方式:当事人之间的直接协商;劳动者邀请工会组织或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当事人代表协商。1.3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方式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方式1.3.2 1.3.2 调解调解劳动争议的调解,是指在第三方主持下,依据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劝说争议双方
17、当事人,通过民主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协议,从而消除争议的一种方法与活动。第三方包括各类调解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其中,劳动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包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与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这些基层调解组织在解决劳动争议的过程中,发挥着软组织、硬功夫的作用。调解原则也贯穿于争议处理程序始终,它不仅是调解组织的行为原则,也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一般工作原则,即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也是应进行的工作。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
18、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表明调解在劳动争议仲裁中是法定程序。1.3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方式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方式1.3.3 1.3.3 仲裁仲裁一般而言,争议仲裁包括劳动争议仲裁与人事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指经争议当事人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争议当事人因劳动权利、义务等问题产生的争议进行评价、调解与裁决的一种处理争议的方式。争议仲裁是一项具有准司法性质的处理劳动争议的方法。生效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都具有法律上强制执行的效力。在组织设立方面,根据劳动
19、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二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称仲裁委员会)由人民政府依法设立,专门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以下称争议)案件。在人员组成方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六条规定,仲裁委员会由干部主管部门代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等相关行政部门代表,军队及聘用单位文职人员工作主管部门代表、工会代表、用人单位代表等组成。1.3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方式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方式1.3.3 1.3.3 仲裁仲裁我国劳动争议仲裁采取了“仲裁前置,裁审衔接”的体制。此外,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两类争议仲裁案件进行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这是附条件的“一裁终局”制度。这
20、两类争议案件包括: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这项规定把相当一部分当前普遍发生的、劳动者和社会反映强烈的争议案件留在仲裁程序解决,不再经过诉讼程序,有利于提高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效率,缩短劳动争议处理周期,也进一步增强了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和仲裁机构的公信力。同时,该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如果对这些终局裁决有异议,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项规定实际是对劳动者的司法救济,表明劳动法律关系区别于普通民事法律关系,更加侧重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1、。1.3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方式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方式1.3.3 1.3.3 仲裁仲裁 需要注意的是,利益争议只能依靠劳动行政部门协调进行解决,不能申请仲裁。除此之外,如果要解决其他的劳动争议,必须经历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只要当事人一方申请仲裁,且符合受案条件,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就应给予受理;当事人如果要起诉到法院,必须先经过仲裁,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例如,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集体合同争议是对利益争议的一种法律表述,不能申请仲裁。【重点提示1-3】劳动争议仲裁的一裁终局是对用人单位而言的,起诉的机会只赋予了劳动者,体现了法律的倾斜保护。1.3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方式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方式1.3.4 1.
22、3.4 诉讼诉讼1.1.劳动争议民事诉讼劳动争议民事诉讼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劳动争议已经经过仲裁;二是满足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间要求。2.2.劳动争议刑事追诉劳动争议刑事追诉刑事处罚是对违法行为最严厉的处罚,并非每件劳动争议都会引发刑事追诉,因此严格说来,刑事追诉程序并不属于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之一。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
23、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其中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未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1.3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方式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方式1.3.4 1.3.4 诉讼诉讼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上述法律规
24、定被称为我国刑法新增罪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意在用最严厉的处罚手段提醒用人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对于提高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大有裨益。当然,劳动争议适用刑事追诉也需要一定的条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劳动者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应得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都属于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的;以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1.3 我国劳动争议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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