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第3章消费税法0528教学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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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第3章 消费税法0528教学ppt课件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1世纪高等院校简明实用教材财税系列第3章 消费税法3.1 消费税法基础理论3.2 消费税法基本内容3.3 消费税的计税管理3.4 消费税的出口退税3.1 消费税法基础理论3.1.1 消费税法的概念及演变3.1.1.1 消费税法的概念 从一般意义上说,消费税是对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征收的从一般意义上说,消费税是对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在我国,消费税是指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一种税。在我国,消费税是指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
2、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消费税纳税人之消费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消费税纳税人之间征纳活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间征纳活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3.1 消费税法基础理论3.1.1.2 消费税的演变 我国对消费品征税由来已久。我国对消费品征税由来已久。 新中国成立后,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年1月全国统一设置的月全国统一设置的14种税中就有特种消费行种税中就有特种消费行为税;为税; 1953年税制改革时取消特种消费行为税,但筵席、舞场等并入营业税;年税制改革时取消特种消费行为税,但筵席、舞场等并入营业税; 19
3、88年开征筵席税,属于消费行为征税;年开征筵席税,属于消费行为征税; 1989年重新开征特别消费税,但仅对生产和进口小轿车、彩色电视机年重新开征特别消费税,但仅对生产和进口小轿车、彩色电视机(1992年停征,年停征,1994年取消)征收。年取消)征收。 1993年年12月颁布了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并于,并于1994年年开始实施。开始实施。 现行实施的消费税是现行实施的消费税是2008年重新修订的年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条例。3.1 消费税法基础理论3.1.2 消费税的特点和作用3.1.2.1 消费税的特点1.
4、 征税范围的选择性。征税范围的选择性。2. 纳税环节的单一性。纳税环节的单一性。3. 征收方法的灵活性。征收方法的灵活性。4. 适用税率的差别性。适用税率的差别性。5. 税收负担的转嫁性。税收负担的转嫁性。3.1 消费税法基础理论3.1.2.2 消费税的作用1. 优化资源配置,体现产业政策。优化资源配置,体现产业政策。2. 抑制超前消费,调整消费结构。抑制超前消费,调整消费结构。3. 调节支付能力,缓解分配不公。调节支付能力,缓解分配不公。4. 稳定税收来源,保证财政收入。稳定税收来源,保证财政收入。3.2 消费税法基本内容3.2.1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1.特殊消费品。2.非生活必需品。3.高能
5、耗及高档消费品。4.不可再生和稀缺资源消费品。5.具有财政意义的消费品。3.2 消费税法基本内容3.2.2 消费税的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生产在中国境内生产 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上述所称的在中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上述所称的在中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单于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单位是指企业、
6、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和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3.2 消费税法基本内容3.2.3 消费税的税目税率3.2.3.1 消费税的税目1.烟。2.酒及酒精。3.成品油。4.小汽车。5.摩托车。6.游艇。7.汽车轮胎。8.鞭炮、焰火。9.化妆品。10.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11.高档手表。12.高尔夫球及球具。13.实木地板。14.木制一次性筷子。3.2 消费税法基本内容3.2.3.2 消费税的税率 消费税税率主要是根据课税对象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定额税消费税税率主要是根据课税对象的
7、具体情况,来确定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现行消费税设计的比例税率最低为率和比例税率。现行消费税设计的比例税率最低为1%、最高为、最高为56%;定额税率最低为每征税单位;定额税率最低为每征税单位0.1元,最高为每征税单位元,最高为每征税单位250元。元。1.1.卷烟适用税率。卷烟消费税同时采取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双重计税。卷烟适用税率。卷烟消费税同时采取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双重计税。对卷烟先征收一道从量定额税,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对卷烟先征收一道从量定额税,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50 000支,下支,下同)同)150元;然后再按照调拨价格从价计征。元;然后再按照调拨价格从价计征。2.2.从高适用税率。纳税
8、人生产销售两种税率以上的应税消费品即从高适用税率。纳税人生产销售两种税率以上的应税消费品即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 销售数量,销售数量,或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或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 从高适用税率。从高适用税率。3.2 消费税法基本内容3.2.4 消费税的纳税环节3.2.4.1 纳税环节的一般规定 为防止税款流失、加强源泉控制,消费税的纳税环节一为防止税款流失、加强源泉控制
9、,消费税的纳税环节一般确定在生产销售环节,即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销般确定在生产销售环节,即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销售时纳税。其中:销售是指有偿转让应税消费品的所有权;售时纳税。其中:销售是指有偿转让应税消费品的所有权;有偿包括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有偿包括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 此外,纳税人生产销售的应税消费品,还包括纳税人用此外,纳税人生产销售的应税消费品,还包括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支付代购手续费或销售回扣,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支付代购手续费或销售回扣,以及在销售数量之外另付给购货方或中间人作为奖励以及在销售数量之外另付给购货方或
10、中间人作为奖励 和报酬的应税消费品。和报酬的应税消费品。3.2 消费税法基本内容3.2.4.2 纳税环节的特殊规定1.进口环节。2.自用环节。3.加工环节。4.批发环节5.零售环节。3.2 消费税法基本内容3.2.5 消费税的减免优惠3.2.5.1 消费税免税项目。1.除国家限制出口消费品以外出口的应税消费品。2.子午线轮胎。3.航空煤油(暂缓征收)。4.对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生产的乙 醇汽油。3.2 消费税法基本内容3.2.5.2 消费税的其他优惠。 境内货物进入保税物流中心(国家规定的名境内货物进入保税物流中心(国家规定的名单)的,视同出口,实行出口退(免)消费税政单)的,视同出
11、口,实行出口退(免)消费税政策;保税物流中心内货物进入境内视同进口,依策;保税物流中心内货物进入境内视同进口,依据货物的实际状态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并按照进据货物的实际状态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并按照进口的有关规定征收或免征进口增值税、消费税。口的有关规定征收或免征进口增值税、消费税。3.3 消费税的计税管理3.3.1 实行从价定率法应纳税额的计算3.3.1.1 计税销售额的基本规定 纳税人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计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纳税人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计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应向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
12、值税税款。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其中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其中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及其他各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1)代垫运输费用)代垫运输费用 (2)代收基金或收费)代收基金或收费3.3 消费税的计税管理3.3
13、.1.2 计税销售额的特殊规定1.包装物及押金的计税销售额。2.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3.3.1.3 计税销售额的其他规定1.组成套装销售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2.应税消费品用于投资入股等的税务处理3. 非独立核算机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4.应税消费品计税价格明显偏低的税务处理5.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3.3 消费税的计税管理3.3.1.4 从价消费税额的计算案例 【例题例题3-3】 某酒厂某酒厂8月销售白酒月销售白酒2000公斤,每公斤公斤,每公斤30元,元,开具专用发票,另收取包装物押金开具专用发票,另收取包装物押金300元,当月收回包装物,元,当月收回包装物,退回包装物押金;销售啤酒退回包
14、装物押金;销售啤酒20吨给副食品公司,开具税控专吨给副食品公司,开具税控专用发票收取价款用发票收取价款580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元,收取包装物押金3000元。则上述元。则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为:业务应纳消费税为: (1)白酒应纳消费税)白酒应纳消费税=200030+300(1+17%)20%+200020.5=14051.28(元)(元) (2)确定啤酒适用税率:()确定啤酒适用税率:(580003000(1+17%)20=3028.21(元(元)3000元,啤酒适用单位税额为元,啤酒适用单位税额为250元元/吨。则啤酒应纳消费税:吨。则啤酒应纳消费税:20250=5000(元)。(元)。3.
15、3 消费税的计税管理3.3.2 从量定额法应纳税额的计算3.3.2.1 从量定额计税方法 我国现行消费税仅对黄酒、啤酒、成品油实行定我国现行消费税仅对黄酒、啤酒、成品油实行定额税率,采用从量定额方法征税。其计算公式为:额税率,采用从量定额方法征税。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额=销售数量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定额税率3.3 消费税的计税管理3.3.2.2 从量定额法的计算案例 【例题例题3-4】 某炼油厂某炼油厂10月销售汽油(无铅)月销售汽油(无铅)500吨,取得销吨,取得销售额售额2000万元;柴油万元;柴油200吨,取得销售额吨,取得销售额60万元。另将自产万元。另将自产的汽油的汽油20吨、
16、柴油吨、柴油30吨用于本企业运输部门。汽油每吨的生吨用于本企业运输部门。汽油每吨的生产成本为产成本为2800元,柴油每吨的生产成本为元,柴油每吨的生产成本为1500元。元。 分析:该炼油厂生产的汽油和柴油均为从量定额计征的消费品,分析:该炼油厂生产的汽油和柴油均为从量定额计征的消费品,生产销售的应按销售数量计税;自产汽油、柴油用于本企业运输部门的应生产销售的应按销售数量计税;自产汽油、柴油用于本企业运输部门的应按移送使用数量计税。则该厂应纳的消费税为:按移送使用数量计税。则该厂应纳的消费税为: 应纳消费税应纳消费税=(500+20)1 3880.2+(200+30) 1 1760.1=171
17、400(元)(元)3.3 消费税的计税管理3.3.3 实行复合计税法应纳税额的计算3.3.3.1 复合计税法的基本规定 对烟酒征收消费税,实行复合计税法或全部采用从量定额对烟酒征收消费税,实行复合计税法或全部采用从量定额征收方法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而从价计征的方法较为少见。征收方法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而从价计征的方法较为少见。 由于我国烟、酒的级别差异较大,完全采用从量定额的方由于我国烟、酒的级别差异较大,完全采用从量定额的方法不利于平衡税负,因此我国于法不利于平衡税负,因此我国于1995年开始对卷烟、白酒实行年开始对卷烟、白酒实行复合计税方法,即先对卷烟、白酒从量定额计征,然后再从价复合计税
18、方法,即先对卷烟、白酒从量定额计征,然后再从价计征。其计算公式为:计征。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税销售额计税销售额比例税率比例税率+销售数量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定额税率3.3 消费税的计税管理3.3.3.2 复合计税法的计算案例 【例题例题3-5】某酒厂某酒厂10月生产月生产A牌粮食白酒牌粮食白酒20吨,按出厂价取吨,按出厂价取得销售收入得销售收入80万元。则该厂应纳的消费税额为:万元。则该厂应纳的消费税额为: 应纳消费税应纳消费税=8020%20100020.510000=18(万元)(万元) 3.3 消费税的计税管理3.3.4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税额计算3.3.4.1 税法的基本
19、规定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其中:用于连续生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其中: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是指纳税人将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作为直接材料生产应税消费品是指纳税人将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作为直接材料生产最终应税消费品,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构成最终应税消费品的实产最终应税消费品,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构成最终应税消费品的实体,如烟厂用自己生产的烟丝继续生产卷烟等;用于其他方面是指体,如烟厂用自己生产的烟丝继续生产卷烟等;用于其他方面是指纳税人将自产自用应税消
20、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纳税人将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和奖励等方面,如烟厂将自产卷烟用于本厂职工福利品、职工福利和奖励等方面,如烟厂将自产卷烟用于本厂职工福利发放等。发放等。3.3 消费税的计税管理3.3.4.2 应纳税额计算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其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是指纳税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其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是指
21、纳税人或代收代缴义务人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人或代收代缴义务人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但销售的应税消费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列入加均计算。但销售的应税消费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列入加权平均计算: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无销售价格权平均计算: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无销售价格的。如果当月无销售或当月未完结,应按照同类消费品上月或的。如果当月无销售或当月未完结,应按照同类消费品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最
22、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3.3 消费税的计税管理3.3.5 外购连续生产应纳消费税的计算3.3.5.1 税法的基本规定 用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计算征用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计算征税时,准予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税时,准予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但用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准予已纳税款。但用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准予抵扣税款的范围,仅限于抵扣税款的范围,仅限于12个方面。个方面。3.3 消费税的计税管理3.3.5.2 从价定率法的
23、税额计算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当期购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进的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如果是进口应税消费品,其外购连续生产应纳消费税计算公式为:如果是进口应税消费品,其外购连续生产应纳消费税计算公式为: 当期准予扣除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
24、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当期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3.3 消费税的计税管理3.3.5.3 从量定额法的税额计算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外购应税消费品单位税额外购应税消费品单位税额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期初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期初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当期购进外当期购进外 购应税消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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