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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肖像的表现方式有哪些?肖像的地位是什么?肖像权包括哪些内容?侵害肖像权行为有哪些?什么是姓名权?人的姓名包括那些内容,姓名的地位是什么?侵害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肖像的含义和地位,肖像是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肖像是肖像人的人格标志,结合P41案例2、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具体包括:,(1)制作权,(2)使用权,(3)获酬权,注意: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的肖像权和获酬权方面须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3、侵害肖像权的表现形式,(1)不当利用他人肖像(2)恶意侮辱他人肖像(3)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看“我”变、变、变,4、加强自己的维权意识,当肖像权受到侵害
2、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必要时可提起诉讼以讨还公道,警方发布通缉令,使用犯罪嫌疑人的照片,构成侵权吗?,警方发布通缉令,使用犯罪嫌疑人的照片,不构成侵权。据民法通则100条的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警方为了打击犯罪,保护受害人利益,维护社会稳定而使用嫌疑人的照片,是一种合理使用,所以不构成对犯罪嫌疑人肖像权的侵害。,以下情况未经本人同意可以使用其肖像,不构成侵权: (1)为新闻报道需要使用具有新闻价值的人物肖像如政治家、外交官、知名学者、艺术家、运动员 (2)国家机关执行公务而强制使用公民的肖像如通缉令上嫌疑犯的肖像 (3)为了科
3、学研究和文化教育目的而在一定范围内使用他人肖像如出于临床医学教学研究在专业报刊上展示病人照片等。,小资料,甲:喂,帮我捡一下那 本书!乙:? ? ? ? ? ?甲:喂,就是叫你呀,还楞在那干嘛?乙:对不起,我不叫 “喂”,我叫xxx.,1、姓名 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小品演绎,甲:对不起,xxx帮我捡一下那本书,好吗?乙:好的,给你!甲:谢谢你!.乙:不客气!.,我的姓名我做主 俗话说“不 怕生错命,就怕起错名”。很多家长为给孩子取名可谓煞费苦心。一位家长为自己的双胞胎儿子分别取名为:“钟共”、“钟央”。一位周先生将自己女儿取名叫周蒽莱。赵先生,是电脑程序员,给孩子取名叫“赵COM”。李先生
4、是教师,夫人也是老师,于是起名叫“园丁四郎”。,不得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不干涉他人决定姓名不干涉他人使用姓名不干涉他人更改姓名,2、姓名权 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 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侵害的权利,一对农村夫妇,生了个可爱的女儿,并取名“美丽”,希望她越长越漂亮。 美丽渐渐长大。去年考上县城一所重点中学,她非常勤奋,成绩优异,父母感到很欣慰。可最近她却不想上学了,并向父亲提出改名换姓。因为他父亲姓“朱”,同学嘲笑她,叫他“猪美丽”。 思考:你认为美丽可以更改自己的名字吗?她爸爸有权阻止吗?,起个好名字,3、侵害公民姓名权具体表现为:,盗用,冒用,受害人应采用什么方式维护自己的姓名权?,4、依法
5、维护姓名权,1、盗用他人姓名是未经他人同意而使用其姓名的行为。例如自称是某名演员的弟子,以吸引观众,擅自以某名教授的名义为自己的作品作序,以蒙惑读者等。盗用他人姓名的目的。往往是为了抬高自己的身份或牟取其他利益。2、冒用他人姓名就是冒名顶替,即是用他人姓名并冒充该人参加民事活动或进行其他行为。李楠以王芳的名字领了王芳的工资,这是冒用。,假冒他人姓名与盗用他人姓名的区别还在于:前者侵权人妄称自己既是某人,侵权人完全以姓名权人的身份从事活动; 后者侵权人是用他人的名义为一定行为,不妄称自己就是某人。,张楠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张楠的行为构成侵权,侵犯了王芳的姓名权。张楠冒用王芳的姓名给王芳
6、的母亲发电报,使王芳的母亲赶来北京,使其遭受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双重损害,因此,张楠的行为构成侵权。受害人应采用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姓名权。,谢谢大家再见,课堂练习:这样做可以吗,1、小明昨天到公园去游玩,看见一个年轻女子坐在凉亭的石凳上,样子非常的美,正好他要参加摄影比赛,这可是个难得的镜头,于是在女子的面前按下了快门。,2、记者王某在旅游区拍下了一游客乱扔垃圾的镜头,并准 备登报以批评这些行为。,3、小强为了证明演示自己的电脑技术,把小张相片上的耳朵变成了猪耳朵,然后在论坛上发表。,4、广告公司的小谷经常在网上搜索一些女明星的照片,用来帮客户设计食品包装盒,5、某市发生银行抢劫,警方为了尽快
7、破案,在发布通辑令时使用了犯罪嫌疑人的照片.,一位业余摄影爱好者的困惑?,我是一名部队业余摄影爱好者,前几天在一公园游玩时,发现几个女青年边吃东西边把果皮扔在地上,我立即按动快门。不料她们立即围过来,要我立即将底片曝光,说如果一旦报社刊登,就告我侵犯肖像权,我不同意。现在照片已冲洗好了,我很矛盾,担心一旦投稿,是否会吃官司?为什么?,课后思考题,教学反思:,根据新课标的要求和学生实际,本节课主要采用活动式教学,通过游戏、小品、生活案例分析等形式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体现了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现代教学理念。通过现代教学手段的运用也培养了学生对法律的学习兴趣,鼓励学生大胆发言,教学过程中应尽量少评价他们的描述正确与否,让他们自主发现,享受成功的喜悦。,根据民法通则第100条的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9 条规定,盗用、假冒他人名义,以函、电等方式进行欺骗或者愚弄他人,并使其财产,名誉受到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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