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法知识点归纳.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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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名师归纳总结资料word 精心总结归纳 - - - - - - - - - - - -第一章产品质量法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一、产品质量第一节产品质量法概述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一)产品与产品质量1、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物品。2、产品质量 是指由国家法律、特的标准规定以及由合同商定的对产品适用、安全和其他特性的综合要求。(二)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 是调整产品的用户或消费者、 产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 产品质量监督治理部门之间, 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形成的权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产品质量法通过时间:1993.2产品质量法施行时
2、间:1993.9.1修改版的产品质量法施行时间:2000.10.1狭义的产品质量法:指产品质量法广义的产品质量法:除了产品质量法 ,仍包括同该法配套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以及有关的司法说明。(三)产品质量法的基本原就1、爱护消费者、用户合法权益的原就2、严格产品责任原就(又称“无过错赔偿责任”原就)严格产品责任原就 是指即主要存在产品对消费者造成了人身、财产的损害事实,就要求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而不问生产者或销售者主观 上是否有过错。3、勉励产品质量超标和嘉奖优质者原就4、各治理部门分工负责,亲密协作的原就二、产品质量法的调整范畴1、从空间上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
3、动, 必需遵守本法。2、产品在仓储、 运输过程中的质量问题不受新产品质量法调整,应当由合同法 调整。3、没有经过加工、 制作的产品, 或不是以销售为目的的产品,不受产品质量法调整。4、属于自然产品的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产品及竹、木采伐产品, 以及废旧物资等,也不受产品质量法调整。5、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建筑法) ,但是建设过程中适用的水泥、钢筋等产品,在形成不动产之前,适用产品质量法。6、在中国境内销售的属于产品质量法所称产品范畴内的进口产品,适用产品质量法。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学习资料 名师精选 - - - - - - - - - -第 1 页,共 8 页
4、 - - - - - - - - - -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资料word 精心总结归纳 - - - - - - - - - - - -其次节产品质量的监督治理一、我国产品质量监督治理体制(一)产品质量监督治理机构和职责1、技术监督机构2、行业监督治理部门3、工商行政治理部门,主要负责:查处生产、销售假冒商品的行为。依法查处倒卖、骗卖劣质商品的行为。以上各类产品质量监督治理机构的有: 在各自的行政区域内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治理工作。监督产品质量抽查工作。负责处理消费者就产品质量问题提起的申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二)产品质量社会性监督1、用户、消
5、费者的监督2、消费者权益爱护组织的监督二、产品质量的监督治理内容(一) 产品质量标准制度分类一:依据制定的主体和适用范畴,分为国家标准、的方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 GB(层次最高)制定主体: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适用范畴: 有关经济、 技术进展, 特殊是国家经济进展的重要产品标准和与广大人民生活有关的重要产品的标准。如:电子产品、石油产品、有机产品、水产品、纺织品、园林业等。特殊规定:凡有国家标准的不再制定行业标准、的方标准。的方标准 DB制定主体:由的方(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适用范畴:限于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工业产品
6、的安全、卫生要求。行业标准 IB制定主体: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适用范畴:在全国某一行业内适用特殊规定:效力低于国家标准,高于的方标准。企业标准 QB制定主体:由企业制定,并报当的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学习资料 名师精选 - - - - - - - - - -第 2 页,共 8 页 - - - - - - - - - -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资料word 精心总结归纳 - - - - - - - - - - - -部门备案。适用范畴:企业内部适用特殊规定:可以严于国家标准和
7、行业标准分类二:产品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举荐性标准(T)。(二) 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1、定义:是指法定的质量认证机构,对企业质量治理水平进行公平的检验后,确认和证明该企业质量治理达到国际通用标准的一种制度。2、原就:自愿申请原就企业依据自愿的原就,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治理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经熟悉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三) 产品质量认证制度1、定义:是指经法定认证机构对有关产品的质量进行公平的检验后, 借助于合格证书和合格标志, 确认的证明该企业能够生产符合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的产品的一种制度。2、原就:自愿原就企业依据自愿原就
8、,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治理部门, 或其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产品质量认证。 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准许企业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我国现已批准使用的产品质量认证标志有:长城标志、 PRC标志、方圆标志。(四)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1、定义:是指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治理部门, 及的方各级产品质量监督治理部门, 依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以及同级人民政府赐予的行政职权, 对生产、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 代表政府实施的一种具有监督性质的检查活动。2、检查方式:抽查国家对产品质量施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
9、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3、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所需检验费用依据国务院列支规定。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学习资料 名师精选 - - - - - - - - - -第 3 页,共 8 页 - - - - - - - - - -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资料word 精心总结归纳 - - - - - - - - - - - -第三节生产者、 经营者在产品质量方面的义务和责任一、生产者在产品质量方面的义务和责任(一)对 产品质量 的详细要求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急。2、具备产品
10、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已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方面的瑕疵做出说明的情形除外。3、符合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所采纳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 实物样品等方式说明的质量状况。(二)对 产品标识 的详细要求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3、依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注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的,必需相应的标明。4、限期使用的产品,必需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5、简单因使用不当造成产品本身损害的或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 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6、裸装的食品和其他依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
11、识。7、剧毒、危急、易碎、储运中不能倒置以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 必需符合相应的要求, 必需有警示标志或者通过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留意事项。(三)生产者在生产中的义务(禁止性规定)“七个不得”1、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明令剔除的产品。2、生产者不得伪造产的,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3、生产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准。4、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惨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二、销售者在产品质量方面的义务1、保证销售产品的质量。2、不得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3、销售的产品的标识应当符合有关规定。4、不得伪造产的,不得伪造或者冒用
12、他人的厂名、厂址。5、不得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6、销售的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学习资料 名师精选 - - - - - - - - - -第 4 页,共 8 页 - - - - - - - - - -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资料word 精心总结归纳 - - - - - - - - - - - -第四节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一、违反产品质量法法律责任的概念和依据(一)产品质量责任1、定义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对其作为或者不作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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