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 相关申报知识培训.ppt
《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 相关申报知识培训.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 相关申报知识培训.ppt(79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相关申报知识培训,2018-09,培训提纲,第一部分、总体规定第二部分、2018年第四季度工薪所得计算第三部分、2018年第四季度个体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计算第四部分、申报准备要点第五部分、扣缴客户端安装和操作,第一部分:总体规定,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在全面实施前,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 对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过渡期”)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
2、产经营所得作出了过渡安排,具体如下:,1.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通知”规定的“工薪所得”税率表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先行依照“通知”规定的相关税率表计算缴纳税款。,第二部分 2018年第四季度,工薪所得的计算方法,1.按照过渡期安排,对于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工薪所得,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工资、薪金、奖金、劳动分红、津贴等)-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减除费用】税率
3、-速算扣除数。,其中:减除费用为5000元/月,“通知”规定的“工薪所得”税率表如下:,注意:纳税人在过渡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不扣除个税新法规定的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费用。背景知识:专项扣除:是对税法允许扣除的由个人负担的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简称“三险一金”)进行归纳后,新增加的一个概念。专项附加扣除:是对个税新法所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附加扣除费用的统称。减除费用:是最为基础的一项生计扣除,全员适用,考虑了个人基本生活支出情况,设置定额的扣除标准,税法修改前为3500元/月,修改后为5000元/月。依法
4、确定的其他扣除:是指除上述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减除费用之外,由国务院决定以扣除方式减少纳税的优惠政策规定。如税优商业健康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举例说明:中国居民李某2018年10月应发工资12000元,扣除当月基本医疗、养老、失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支出2000元后,李某10月份实际到手工资10000元,则李某10月份取得的工资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本月工资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2000-2000-5000=5000元。(2)本月工资应纳税额=本月工资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500010%-210=290元。,对于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劳务报酬所
5、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仍按照修改前的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什么时候取得的工薪所得能按照“通知”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2018年10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通知”规定的减除费用和税率表, 2018年10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8年10月1日以后由扣缴单位申报入库,均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和税率表。也就是说,是否按照“通知”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是以纳税人实际拿到钱的时间来划分,2018年10月1日(含)以后拿到工资的,无论属于哪个月的劳动所得,都按照“通知”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例如,王某2018年8月份在单位工作,到了2
6、018年10月5号才拿到8月份的工钱,那么王某10月份拿到了8月份的工钱也应该按照个税新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背景知识:劳动所属期:指的是纳税人工作的月份。纳税人在哪几个月工作,那么工作的这几个月就分别是每月工资的劳动所属期,比如王某2018年8月只在甲单位工作了一个月,那么2018年8月就是王某的这笔工钱的劳动所属期。,税款所属期:指的是纳税人领取工资的月份,纳税人在哪一个月拿到工资,那么拿到工资的这个月就是税款所属期,王某在2018年10月5号才拿到8月的劳动工资,那么该笔工资的税款所属期就是2018年10月。新旧税法的执行时间,是以工资的税款所属期进行划分,而不是以劳动所属期来划分。,小
7、贴士:,部分误将工资劳动所属月份做为税款所属期,长期“提前”办理申报的扣缴单位(比如单位9月发了员工8月劳动期的工资,税款所属期本应是9月,申报期在10月,但因为误将税款所属期认定为8月,而提早在9月份申报期内就办理了扣缴申报),如果想在10月申报期内改回正确的申报做法,可以在10月份申报期内,对税款所属期9月进行一次零申报(即在扣缴客户端软件中,选择自动为每个员工生成零收入的申报记录),并自11月申报期起恢复正常申报(即到了11月份再申报税款所属期(工资发放时间)为10月的个人所得税)。不过用这样的方法进行调整,员工在未来打印个人所得税申报清单时,会有一个月的零申报记录,不利于体现员工的连续
8、就业情况,还请扣缴单位综合各项因素,判断采用上述调整方法的可行性。,我们单位当月发的工资当月报税,10月份在扣缴客户端软件申报时,如果发现系统的工薪所得费用减除标准仍然是3500元,是不是税务局的软件没有更新?,当月发放的工资,应在发放的次月15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因此2018年10月为扣缴单位9月实发工资的税款申报期。此时,扣缴客户端软件默认申报表的税款所属期为9月,按照“通知”规定,该所得仍应按修改前的税法计算缴纳税款,减除费用为3500元。如果扣缴单位需要在10月份申报期内,提前申报当月发放工资(税款所属期为10月)的税款,则应在申报时,将税款所属期更改设置为10月,这样客户端软件就能按
9、照“通知”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了。,背景知识:我局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将根据个税新法分段实施的安排进行版本更新,及时满足税法关于过渡期规定的要求。扣缴单位在填报申报表之前,务必确认客户端软件为最新版本。经办人员可通过以下操作进行确认:登录扣缴客户端软件(确保本地电脑连接互联网);在主界面点击右下角“关于”按钮;系统自动连接服务器,提示“正在检查最新版本”;4.如果当前软件为最新版本,系统将提示已为最新版本,并显示版本号。如果不是最新版,则系统将提示下载更新。经办人员也可以至以下网址下载最新版本的客户端(注意:升级前,请务必确保历史数据已妥善备份)。软件下载地址:http:/ 10 =56
10、25元。(3)10月1日以后应纳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数)10月1日以后实际经营月份数累计实际经营月份数=(5000010%-1500)1 10 =350元。(4)则该户10月份税款所属期应纳税额=应纳10月1日以前税额+应纳10月1日以后税额-1-9月已纳税额=5625+350-5250=725元。,(二)2018年度汇算期应纳税额的计算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纳税调整后所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合伙企业合伙人分配比例-允许扣除的其他费用-投资者减除费用。其中投资者减除费用=税法修改前实际经营月份数3500+税法修改后实际经营月份数5000;年度
11、汇算应纳税额=税法修改前的经营期应缴税额+税法修改后的经营期应缴税额-本年已预缴税额。其中:税法修改前的经营期应缴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适用税率-税法修改前适用的速算扣除数)税法修改前实际经营月份数本年实际经营总月份数。税法修改后的经营期应缴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适用税率-税法修改后适用的速算扣除数)税法修改后实际经营月份数本年实际经营总月份数,举例如下:假设上述个体工商业户2018年1-12月生产经营利润116500元,已预缴个人所得税7500元,全年汇算清缴应缴多少个人所得税(不考虑年度纳税调整因素)?汇算清缴应纳税款计税如下:(1)年度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1650
12、0-35009-50003=70000元(1)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前规定的速算扣除数)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月份数全年实际经营月份数=(7000030%-9750)912=8437.5元(2)应纳第四季度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数)第四季度实际经营月份数全年实际经营月份数=(7000010%-1500)312=1375元。(3)汇算清缴补税额=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应纳第四季度税额-累计已缴税额=8437.5+1375-7500=2312.5元。,第四部分申报准备要点,了解工资薪金所得扣缴计算的方法根据“过渡期”
13、安排,扣缴单位在2018年10月1日以后实际发放的工资,按5000元的减除费用和按月换算后的新税法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税款,扣缴单位在2018年10月1日之前发放的工薪所得,仍按照税法修改之前的规定计算税款。有关具体执行口径,各扣缴单位可参看我局网站个人所得税专栏。及时升级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为保障扣缴单位申报,我市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将在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份期间,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分步实施的规定,分阶段进行升级。请扣缴单位在上述期间办理扣缴申报时,先确认本单位的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为最新版本,再填报扣缴申报表,确保申报扣缴工作的顺利完成。完成扣缴对象的身份数据
14、清理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对居民纳税人综合所得将采取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按年计税,按月、按次预缴或扣缴税款。未来,为方便居民纳税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自行汇算申报,我局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将在年度自行申报时,为纳税人提供“预填报”等多项便利申报辅助功能,这些都需要以高质量的自然人身份登记数据为前提。各扣缴单位应高度重视当前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的人员身份信息核对工作,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具体通知要求,及时处理未验证通过的居民身份证信息,为将来综合所得的年度申报工作夯实基础。,第五部分 个税扣缴客户端安装和操作,扣缴客户端-初始化设置-系统安装,扣缴客户端-初始化设置-系统安装,点击立即安装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第四 季度 个人所得税 相关 相干 申报 知识 培训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