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继续教育哈工大公需课作业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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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名师归纳总结2021 年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连续训练学问更新培训学问产权及法律爱护公需课程作业说明:初级职称学员“公需课作业”为1-8 题。中、高级职称学员“公需课作业”为7-10 题。 全部学员均需按要求提交“公需课作业”。作业提交时间:以网站通知为准。1. 已经注册商标和原产的标记发生冲突如何处理?答:当发生冲突时,可实行以下方式处理,一种是用反不正值竞争法相关法规处理。 一种是运用商标法将原产的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注册。原产的标记与已注册商标在本质是一样的,均有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均须具有显著特点,并且均不得与在先权益相冲突。从实际工作动身,原产的标记的审查与注册商标的审查应是
2、一体的,必需保证审查原产的标志与审查注册商标的不冲突,特殊是使用的不冲突。实行商标注册和治理的统一,对于国家治理和权益人的利益保证,都是最合理、最实际的。2. 民间文学艺术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有什么区分?答:民间文学艺术是特定民族或者世代居住于同一的域的特定群体在长期共同生活和劳动中不断创作、积存而产生的宝贵文化遗产,具有极高的文化、经济和政治价值。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指在一国国土上,由该国的民族或种族集体创作,经世代相传,不断进展而构成的作品。一般认为,它包括语言形式民间故事、民间诗歌、音乐形式民歌、民间器乐等、动作形式民间舞蹈及戏剧等以及用物质材料表达的形式绘画、雕塑、工 艺品、编织品等。所
3、以,民间文学艺术是一种艺术形式, 是一种主观概念性的东西 . 它需要肯定的物理载体承载, 也就显现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民间文学艺术具有活态性、群体性、特殊性、生态性、积存性五大特点。相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而言,除特殊性、生态性特点以外,有三个特点标志着二者之间的区分。换句话说,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一般是不具备活态性、群体性、积存性三个特点的。3. 依据最新商标法的规定,闻名商标制度有什么转变?答:新修改的商标法明确规定了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闻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 商品包装或 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扬、 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违反者将面临的方工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商
4、行政治理部门责令改正及十万元罚款的行政惩罚。该规定可视为是对闻名商标爱护的异化历史进行拨乱反正,将其从所谓的“荣誉称号”重新拉回“法律事实”的立法努力。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恳求闻名商标爱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拟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闻名商标,简单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拟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闻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闻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第十四条 认定闻名商标应当考虑以下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
5、标使用的连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扬工作的连续时间、 程度和的理范畴。 四该商标作为闻名商标受爱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闻名的其他因素。4. 论商号权的性质。答:商号权是指商号全部人基于商业登记而对其使用的商号所享有的排他性专有权益。商号权以登记为要件 , 即商号权以商号登记为成立的要件。同一商号, 按登记的先后次序登记在先的可以排斥登记在后的而单独享有商号的专有权益。商号权作为商主体对其商号所享有的专属权益 , 在长期的进展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的权益属性。商号权的内容包括 : 商号权人对商号的使用权以及商号权人对商号的专有权。前者是指商号权人有权使用其经登记的商号 , 且他人不得阻碍。后者是一种排他
6、性、独占性的权益。已经登记的商号 , 未经商号权人同意 , 他人不得擅自作相同或类似的使用。商号权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点:1 商号权是通过商业登记而取得的法定权益。2 商号权益人对商号享有专有权益。 3 商号权依附于商主体从事的特定营业。4 商号权具有公开性。5. 学问产权国际爱护的重要意义是什么?答:学问产权国际爱护对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文化富强和经济进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 作用,它既是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制度,又是开展国际间科学技术、经济、文化沟通与合作的基本环境和条件之一。 它将促进科技工作者有更多的科学发觉和创造制造, 使科技投入获得应有的回报,促进科技事业的连续进展。同时,
7、国际合作的进展使各国法律 制度在大方向上日益趋同,特殊是学问产权爱护在世界范畴内已经逐步纳入有关国际协议的 框架之下,做好学问产权爱护有利于我国的对外合作。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6. 我国反不正值竞争法对侵害商业隐秘的权益的不正值竞争行为是如何规定的?答:依据我国反不正值竞争法规定,侵害商业隐秘权益的行为是指以不正值手段猎取、披 露、使用他人商业隐秘的行为。详细表现包括: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值手段猎取权益人的商业隐秘。2、披露、使用或者答应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猎取的权益人的商业隐秘。3、依据法律和合同,有义务保守商业隐秘的人披露、使用或者答应他人使用其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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