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道路清扫保洁采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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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义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道路清扫保洁采购.精品文档.义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道路清扫保洁采购招标文件采购编号:YWCG2008078GK义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二八年七月二十三日招标文件目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方须知第三章 招标项目要求第四章 开标和评标须知第五章 评标细则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 义乌市政府采购合同(样本)第一章 招标公告受义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就义乌市北苑街道道路清扫保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要求的企业参加投标。 1、采购编号:YWCG2008078GK。2、采购项目内容:请参阅第二
2、章招标项目要求。3、投标方资格要求:凡国内符合政府采购法供应商资格要求,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服务能力的,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注册资金100万以上且近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清扫保洁经营范围的企业或有清扫保洁能力的物业管理公司,均可参加投标。4、采购文件发售地点:义乌市江滨北路279号365便民服务中心3楼政府采购窗口。采购文件发售时间:供应商可在2008年 月 日起至2008年 月 日18时前购买采购文件。2008年 月 日18时之后至2008年 月 日18时前,潜在的供应商仍可获取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不得对本采购文件提出异
3、议。采购文件售价:200元整,售后不退。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时,投标方须携带义乌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身份识别卡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报名处:陈杭军 0579-85583800 85570067(传真)。5、办理义乌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身份识别卡有关事项,请查阅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重要通知”栏目中的义乌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身份识别卡申领须知,也可向义乌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业务科(二)咨询,联系电话:0579-85570066。6、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供应商,不得无故放弃
4、投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投标的,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陈述原因,并报义乌市招管办备案。无合理原因或理由放弃投标的,义乌市招管办将按不良行为予以记录。7、技术答疑:投标人对本采购文件有异议或疑问的,应于2008年 月 日11时之前以书面方式提交至采购方。 联系人:义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陈筱花 057985414313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 徐 涛 057985583808 85583808(传真)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08年 月 日上午9:30前递交,逾期不受理。9、开标地点:义乌市江滨北路279号365便民服务中心3楼。开标时间:2008年 月 日上午9:30。10
5、、投标方应于2008年 月 日上午9:30前向采购方提供投标保证金柒万元整(外地用户请用银行汇票或现金交纳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本地用户可以现金、本票、或现金支票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并请在汇款用途栏内注明“政府采购保证金”字样,咨询电话:0579-85583800)。投标保证金汇至:银行帐号名称:义乌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银行帐号:1208020009049041677开户银行:义乌市工商银行义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第二章 招标项目要求一、服务范围内容及要求(一) 服务内容为:北苑街道办事处辖区东至西城路,南至望道路,北至机场路西至柳青路范围内所有机动车道、
6、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扫到沿街店面房为止)、绿化带共计道路清扫面积为1677625.9平方米,其中清扫面积769174.2平方米,保洁面积908451.7平方米,以及该路段内所有果壳箱的清洗保洁和“牛皮癣”清除工作。(详细路段及等级台班见附件) (二)一日作业时间保洁类别时间段内容二班制清扫保洁路段3:306:00普扫一次7:0011:30巡回保洁11:3018:00普扫一次并巡回保洁19:0020:30巡回保洁一班制清扫保洁路段5:308:00普扫一次8:3010:00巡回保洁13:0015:30普扫一次并巡回保洁15:3017:00巡回保洁扫路车根据乙方实际情况报甲方同意后确定洒水车2:00
7、6:0012:0016:00(三)人员安排1、清扫保洁劳动定额(1)、道路人工清扫保洁定额设定,根据现行浙江省城市环境卫生劳动定额规定一至四级道路清扫的标准为基准计算,即日定额1级4200、2级4800、3级6200和4级7800。清扫保洁人员197人(含休息日代班人员28人)洒水车作业人员1人,管理人员4人,共计202人。(2)、在合同期限内路段保洁难易同发包时比较,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如需变更道路等级、改变保洁方法(一班或两班制)或延长(缩短)保洁时间,届时将根据中标方书面申请,环卫处将根据实际情况由党政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决定。2、休息日替班人员额及扫路车与清扫人员抵换计算方法(1)、双休日
8、替班人员计算方法,按每6人增加1名休日替班人员标准计算。(2)、扫路车与清扫人员抵换标准为一辆3吨扫路车可根据台班不同抵换10-26人,具体抵换人数由环卫处核准。*3、投标方必须具备3吨以上(含3吨)机械清扫路车和5-8吨(含5吨)洒水车各不得少于一辆;(四)服务期限:2008年9月1日起至2009年8月31日止。二、商务要求(一)项目承包方式及报价要求1、服务单位要包质量、包数量和包服务。2、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项目内容要求,投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和企业条件确定投标报价,须包括整个项目的总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本项目的总报价中。3、按国家规定由中标人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结算时由
9、中标人向税务机关缴纳。(二)结算方式:1、全年承包款按12个月平均计算每月承包款的金额, 由市财政根据甲方提供的考核奖罚情况(甲方于次月8日前提交市财政)增减后,于次月15日前将考核后就上月承包款划拨到乙方指定帐户。2、款项凭政府采购计划执行书、中标通知书、验收单、资金结算算单、合同、发票等资料,由义乌市财政局支付。 (三)质量标准须根据国家行业有关规定、义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质量要求及考核办法及招标文件其它规定执行。三、其它要求1、投标单位可自行到标的路段所在地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制定各种方案所需的现场勘查资料,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资料:(1)、按甲方额定的人员数
10、量和每台班要求,投标单位需根据北苑街道道路实际情况,制定书面的具体路段人员安排方案并说明理由;(2)、根据季节的不同,需制定落叶季节和梅雨季节的清扫保洁方案;(3)、创建等全市性检查活动的应急方案。合同期内如发生人身安全及其它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补偿均由中标单位负责。1、 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质量要求及考核办法(见后面)四、本章要求为必须达到的要求,否则其投标无效。义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质量要求及考核办法一、适用范围清扫保洁作业承包范围内所有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扫到沿街店面房为止)、绿化带的清扫保洁、袋装化垃圾的收集、“牛皮癣”和零星废弃物的清除、果壳箱的清洗保洁和中标
11、单位所聘用人员。二、质量要求(一)1、按规定完成清扫保洁任务。二班制保洁路段首次普扫应在6:30前结束,一班制保洁路段首次普扫应在8:00前结束,并做到每天不少于2遍的普扫 (包括机动车道两个或四个边、非机动车道两个边以及人行道所有需清扫的面积),普扫后应不间断地巡回保洁。2、扫路车完成首次普扫时间与一班制完成首次普扫时间相同,洒水车完成首次洒水时间6:00,并做到每天不少于2遍的普扫和洒水。3、首次普扫、洒水结束时间,甲方有权根据季节的不同进行合理的调整。(二) 1、达到部颁“五无五净”标准,即:无果皮纸屑、无土石杂草、无积水积泥、无痰迹烟蒂、无垃圾堆积;路面干净、绿化树圈干净、边角侧石干净
12、、窨井盖畅通干净、果壳箱等环卫设施干净。2、绿化带内无零星垃圾、果皮、纸屑、塑料袋、烟蒂等其它杂物。3、清扫保洁路段范围内无“牛皮癣”。(三)量化质量标准1、二班制保洁道路完成普扫后路面所残留粉尘每平方米不得超过10克,人行道完成普扫后残留粉尘每平方米不得超过12克;一班制保洁道路普扫后路面残留粉尘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5克;扫路车普扫后路面残留粉尘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5克。2、路段内随机一点前后5米(共10米)距离内(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至沿街店面房为止)“牛皮癣”数量不得超过2处(包括纸贴和喷印、手绘两类)。3、路段内随机一点为中心1000平方米范围内,一级道路零星废弃物数量不得超过8张
13、(个)和绿化带内明显废弃物数量不得超过3张(个),且必须在25分钟内及时清理;二级道路零星废弃物数量不得超过14张(个)和绿化带内明显废弃物数量不得超过5张(个),且必须在30分钟内及时清理;三级以下道路道路零星废弃物数量不得超过19张(个)和绿化带内明显废弃物数量不得超过8张(个),且必须在50分钟内及时清理。三、督查考核种类和方法(一)考核种类督查考核分为:日常考核、月考核、随机抽查(检查)考核和定员定岗考核。(二)业务考核方法1、日常考核由市环卫处组织和实施,需两人以上(含两人)组成考核小组,考核时间与清扫保洁时间相同,每日巡回督促检查。2、随机抽查(检查)由市环卫处组织和实施,需两人以
14、上(含两人)组成抽查小组,每月不少于1次的抽查。抽查地点和抽查种类由市环卫处确定,承包方可以派人参加,抽查结果按考核结果给予奖罚。3、月考核由市环卫处组织和实施,考核前通知承包方,并由承包方派一人共同参加考核。市环卫处需由两人以上(含两人)组成,每月考核两次以上;由市环卫处给出20个考核点,承包方给出10个考核点,从中采取抓阄的方式产生3个考核点(注:双方每次提供的考核点跟上一次提供的点只能有30%相同,并保证季度内不重复,不合格的点除外。);4、考核不合格的点,将自动列为下一次或次月的必考点(复考点由市环卫处在该点责任清扫工清扫范围内随机确定),直至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优秀为止,优秀不奖励。5、
15、粉尘考核现场取样结束后,秤出粉尘重量。6、定员定岗考核由市环卫处组织进行,需由三人以上(含三人)组成,全面核查一年不少于4次,每月随机核查数次不限。核查以承包方每月报送的清扫人员定岗定位名册及人员变动表为依据。7、各项考核结束后,当场宣布考核结果。8、扫路车与清扫人员抵换标准为一辆3吨扫路车可根据台班不同抵换10-26人,具体抵换人数由环卫处核准。四、考核内容及处罚标准(一)专项考核1、粉尘考核(1)二班制保洁道路完成普扫后路面所残留粉尘每平方米6克以下(含6克)为优秀,10克以上(含10克)为不合格;人行道完成普扫后残留粉尘每平方米8克以下(含8克)为优秀,12克以上(含12克)为不合格。(
16、2)一班制保洁道路普扫后路面残留粉尘每平方米12克以下(含12克)为优秀,25克以上(含25克)为不合格。(3)机扫道路完成普扫后路面残留粉尘每平方米12克以下(含12克)为优秀,25克以上(含25克)为不合格。(4)早班粉尘考核和柏油路粉尘考核在核定标准的基础上允许再增加2克;残留粉尘考核为普扫以后,如在质量要求第一款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首次普扫的,不影响考核结果;月考核点刚好在建筑工地出口附近的,在距离出口不足200米的情况下,应移足200米。2、废弃物考核在考核范围内没有明显废弃物的为优秀;废弃物数量超出规定量化质量标准,且在规定时间内未清除的为不合格。3、“牛皮癣”考核在考核范围内没有“
17、牛皮癣”的为优秀;“牛皮癣”数量超过2处,且在规定时间内未清除的为不合格。4、果壳箱考核随机抽查二只果壳箱。表面无污迹、无“牛皮癣”、无垃圾外溢的为优秀,能在25分钟内清理的为合格,未在25分钟内清理的为不合格。该项考核可同零星废弃物考核合并进行,每次考核三个点6只果壳箱。5、处罚标准在月考核中,若每项每个考核点为不合格的扣人民币500元/点。若每项随机抽测三个点均达到优秀标准,则每次奖励人民币100元/项。(二)定员定岗考核以承包方当月报送的人员定员定岗名册及人员变动表为依据,实际在岗情况与所报送的定员定岗名册(变动表)不相符的,每人次扣人民币500元;少于市环卫处额定人数标准的,每减少一人
18、次按日常督查处罚标准的2倍给予处罚。(三)日常考核1、清扫保洁路段内有明显暴露垃圾且在25分钟内未清除的,每发现一处暴露垃圾扣人民币50元。 2、规定范围内道路路面、人行道、绿化带内废弃物(果皮、纸屑、塑膜、烟蒂等)数量超出质量要求的,且在规定时间内未清除的,每发现一处扣人民币30元。废弃物数量明显超标且在规定时间内未清除的,每发现一处扣人民币50元。3、规定范围内“牛皮癣” 数量超出质量要求的,且在规定时间内未清除的,每发现一处扣人民币30元。“牛皮癣” 数量明显超标且在规定时间内未清除的,每发现一处扣人民币50元。4、 清扫保洁路面(包括人行道)有明显土石杂草、积水积泥的,每发现一处扣人民
19、币50元。5 、清扫保洁路段没有普扫的,每发现一人次扣人民币200元;花扫和漏扫的每发现一处扣人民币50元,花扫或漏扫多处的加倍处罚。6、作业时将清扫的垃圾(灰尘)扫入、停留在窨井上或将清扫的垃圾倒入马路边、河道(沟渠)内、绿化带内,每发现一人次扣人民币50元;各项累计达到50人次以上后(不含50人次)每发现一人次扣人民币100元;焚烧垃圾的,每发现一人次扣人民币100元。7 、清扫人员不穿规定的安全工作服作业和佩戴上岗证,每发现一人次扣人民币20元。8、清扫人员到垃圾中转站倾倒垃圾时,不服从管理的,每发现一次扣人民币50元。扫路车所收集的垃圾和泥沙没有运往指定地点的, 每发现一次扣人民币10
20、0元。9 、在承包范围内发现路段无人保洁或保洁力度不够,造成路面清扫质量不合格的,道路路面(人行道)残留粉尘重量超过质量要求的规定的,每发现一处扣人民币50元。10、承包方所聘用人员在上班期间有睡觉、喝酒、看书、看报、看电视、带小孩、穿拖鞋、闲聊、车上载人、车外沿挂物、车容不洁等不文明或有损环卫形象的行为,每发现一人次扣人民币50元。(四)其他处罚标准1、 因卫生差被新闻单位公开曝光或受到上级单位(领导)督办或批评的,经查实,每次扣人民币200-1000元。2、承包方不按时报送清扫人员定岗定位名册和责任路段表的,每超出一天扣人民币500元。3、 承包方安排的清扫保洁作业人员数,每减少1人次扣人
21、民币1000元(以承包方每月提供的清扫作业人员名册及路段责任表以及上报的变动人员名单为依据);如同一责任路段内连续2天(次)都未发现有人清扫的(以承包方提供的名册为准),按减少1人处罚。4、 经查实,承包方对符合洒水条件而未对道路进行洒水的,每次扣人民币500元。5、扫路车因故不能正常作业的,承包方应及时安排核准抵换数量的清扫保洁人员进行清扫保洁,每减少1人次扣人民币1000元。五、其他说明事项(一)市环卫处需认真做好督查考核记录,并要求所有参加考核人员确认签名,承包方拒签不影响效果。(二)日常督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告知承包方,需现场填写督查回执的应通知承包方到场,并交承包方管理人员签名,如果找
22、不到承包方管理人员或承包方管理人员拒绝签字的,现场取证后(拍摄图像等)告知承包方负责人,由承包方负责人签名,拒绝签字的可留置送达,一经留置送达不影响回执效力,并做好督查记录。(三)当月的奖罚在次月结算承包款时兑现。说明:甲方指的是“义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乙方指的是“中标单位”第三章 投标方须知一、说明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所叙述的服务。 2.定义 2.1“招标方”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和义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2“投标方”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3 “服务”系指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方必须承担的义务。3合格的投标方3.1 具有独立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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