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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国道318嘉陵段路面改建施工招标11.精品文档.国道318线嘉陵段路面改建工程施工招 标 文 件招标人: 南充市顺兴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二九年九月 项目编号:20090052601 招标编号:CFEITC090622国道318线嘉陵段路面改建工程施工招 标 文 件 项目招标负责人:蒋 琳 招标文件编制人员:蒋琳 招标人:南充市顺兴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编号:F111003725二九年九月目 录目 录2第一章 招标公告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 总则192. 招标文件223.
2、投标文件234. 投标265. 开标276. 评标277. 合同授予28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99. 纪律和监督29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0附表一:开标记录表31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32附表三:问题的澄清33附表四:中标通知书34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35附表六:确认通知36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37评标办法前附表381、评标方法452、评审标准453、评标程序45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7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47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48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91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95第 二 卷96第六章 图 纸96第 三 卷97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97第 四 卷98
3、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98目 录100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01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04三、授权委托书123四、投标保证金125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26六、施工组织设计126七、项目管理机构133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134九、资格审查资料136十、其他材料143第一章 招标公告国道318线嘉陵段路面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1.1 本招标项目国道318线嘉陵段路面改建工程已由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发改审批200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充市顺兴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国、省补助和地方自筹,核准该项目的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
4、(含施工、监理及重要设备和材料),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南充市顺兴交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南发改审批2009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09052601)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南充市。2.2建设规模:国道318线嘉陵段起于南充市嘉陵区与顺庆区交界的泥溪口西河大桥,经火花、西兴、礼乐、龙蟠、集凤,止于嘉陵与蓬溪
5、交界的里坝镇,线路全长41公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改造后公路等级为二级,设计行车速度40公里/小时,困难地段适当降低。路基宽度8.5米。设计荷载为公路级。路面类型为沥青砼。2.3本项目投资估算8815万元。2.4建设工期:270天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二个施工标段及一个监理标段:标 段招标内容工期施工1标段施工工期: 日历天。施工2标段施工工期: 日历天。监理标段设为1个标段,即为以上施工12标段的施工监理服务和保修等阶段(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相关服务。监理服务期: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270天,监理缺陷责任期24个月。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
6、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壹级,近三年内至少完成五个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监理资格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单位近3年至少完成3个3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总监要求具有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交通部颁发的全国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近5年至少担任并完成2个3级或以上公路工程业绩的总监。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各投标人只能参加上述标段之一的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 年 月 日至2009年
7、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至南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施工招标(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省外企业须具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监理招标(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单位监理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证件除单位介绍信留原件外其余均须验原件留依次序装订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的复印件)4.2 报名费150元。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 月 日10时00分,地点为南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充市顺兴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南充市顺庆区丝绸路248号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地 址:成都市红星路四段王家坝街28号遂宁宾馆6F 邮 编:610021 联 系 人:蒋
9、琳 电 话:028-86677263 传 真:028-86677263 开户银行: 农行成都市高新区新光路支行 账 号:808001040003891二九年九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南充市顺兴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丝绸路248号联系人: 电话: 传真: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地址:成都市红星路四段王家坝街28号遂宁宾馆6F联系人:蒋 琳电话:028-866772631.1.4项目名称国道318线嘉陵段路面改建工程施工1.1.5建设地点南充市1.2.1资金来源国、省补助和地方自筹1.2.2出资比例
10、 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270天计划开工日期:2009年 月 日1.3.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省外企业须具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财务要求:近3年无亏损。(2006年度、2007年度、2008年度)。业绩要求:近3年已完成不少于5个类似项目(同等规模以上)。类似项目是指:从2006年1月1日以来开工并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的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油路或水泥路)施工业绩信誉要求:没有处
11、于投标禁入期内。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建造师,专业公路类相关级别壹级,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3年至少有2个担任项目经理的类似项目业绩,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格:公路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3年至少有2个担任技术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其他要求:(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和证件及最近2年的社保缴费清单及缴费凭证。 (2)其他人员要求: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测
12、量员各1名,要求上述人员岗位证书真实有效并通过年检,公路工程类专业,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岗位证书两年以上。(3)当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各个标段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本项第(2)条人员要求中要求的主要人员不得重复。(4)设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次施工的机械设备中必须包括稳定土拌合设备、压路机(18T以上)、摊铺机或平地机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限制投标的情形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12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3)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在3年内不接受其投标;(14
13、)在四川省地震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在5年内不接受其投标;(15)近半年内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16)近3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17)近3年内,在招标人(包括与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18)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
14、间接持股不低于30%);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电话、传真:028-86677263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5 天前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补遗书(若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电话、传真:028-86677263。2.2.2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 月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2
15、.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后24小时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后24小时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2)近3年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起的投诉情况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60个日历天内有效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分标段招标控制价及投标保证金表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到达招标人以下账号:开户单位:南充市顺兴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账 号: 注:1.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16、时,必须在备注中注明所投项目及标段,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接收。2.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后应到接收单位(南充市顺兴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丝绸路248号,联系电话: )换取保证金收据,并将此收据复印件按要求装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时须向接收单位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电话。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1)写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银行账号的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身份证原件);(2)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3)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履约担保收据复印件(仅对中标人适用)。3.4.4投标保证金不
17、予退还的情形“拒签合同”是指:(1)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年(2006年度、2007年度、2008年度)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3年(2006年2008年)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年(2006年、2007年、2008年)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2)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
18、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3)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但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5)投标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投标文件(不包括所附证明材料)字迹或印章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的,应作废标处理。(6)投标文件所附
19、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所附证明材料内容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验。核验按第四章“评标办法”注(2)的要求办理。3.7.3签字、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
20、标,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3.7.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中标单位应再无偿提供投标文件副本肆份。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制。电子文档(U盘)2套,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正本内容一致,U盘应包括整个投标文件的文字和表格,提交电子文档光盘一份,技术标用word文档,商务标用预算软件和Excel格式,并注明工程名称和投标人名称,且保证能正常读取,可不包含需要扫描才能装入的内容。
21、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目录次序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修改的投标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4.1.1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当副本超过一份时,投标人可以每一份副本一个包装。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
22、投标人单位章(鲜章)。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招标人全称: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按本章4.1条要求相互检查确认。(5)开标顺序:随机。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共5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0313号第九条、川府发200714号第(二十一)条和川发改政策2007666号第十五条规定执行。6.3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3、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7.3.1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包括基本履约保证金和差额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基本履约保证金 + 差额履约保证金。(2)基本履约保证金中标净价(扣除招标人暂定部分)的10%。(3)差额履约保证金2【(投标最高限价85)中标价净价】投标最高限价:为招标控制价,详见分标段招标控制价及投标保证金表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保函担保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编页码和小签(1)投标文件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包括无任何
24、内容的页,但不包括封三、封四封底),位置:页面底中。(2)投标人应在编有页码的页面底端小签。小签签全名。(3)小签可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也可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投标的委托代理人进行。小签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10.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中标后,按“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及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并已备案的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规范文本)中确定的上(下)浮动幅度(2
25、0%),计算出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业主从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中代扣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10.3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1)单价和总价都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开标记录表中记录的投标报价、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大写)和报价汇总表中的总价金额,三者应完全一致(按要求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除外)。10.4低于成本报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
26、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某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量化评审方法:(1)对低于该项目(标段)最高限价85%并且低于所有(该项目或标段)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95%的投标报价作为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评审对象,作废标处理。(2)评标委员会对该投标人报价的单价等进行分析,对明显偏低的单项(不包括没有报价的单项)应当向其发出澄清函,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
27、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10.5中标价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为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3.1.3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以投标人接受的修正价格为中标价。评标价不作为中标价;无论是采用综合评估法还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都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不解释原因。10.6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但当投标人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合同段数量多于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时,按如下方式确定中标人:由招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招标人选择该投标人中标的合同段的原则是:该投标人在该合同段的中标价在中标候选人中最低。10.7建设资金拨付
28、项目业主的建设资金只能拨付中标人在项目实施地银行开设、留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印鉴的企业法人账户。招标人支付给中标人的进度款按规定支付,额度为已完工程造价的70%,中期计量支付最低限额为30万元。如招标人不按要求支付预付款和进度款的,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10.8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不调整。10.9压证施工制度实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项目业主须在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合同,至合同标的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才能退还。10.10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中标人不得变
29、更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凡招标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中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主要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的,视同转包。10.11增加工程量的管理严格增加工程量的管理。增加工程量必须经施工单位申报、监理签字、业主认可、概算批准部门会同行政主管部门评审的程序办理。 “单项设计上的变更按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地方重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规定程序执行,程序如下:(1)变更金额5(含5万元)万元以下的一般设计变更由监理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业主批复;(2)变更金额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较大设计变更由承包人提出变更方案经监理初审后报业主审核
30、由县交通局批复;(3)变更金额10万元以上的重大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完成变更设计或签署意见,业主签暑意见后报县交通局申报批复。10.12合同备案承包合同按有关规定备案。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产生纠纷时,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根据。10.13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1)招标人编制的内容与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令2007年第56号规定“不加修改地引用”部分和省进一步要求不相抵触。如不一致或抵触,不一致或抵触的内容无效,以“不加修改地引用”和省进一步要求的内容为准。(2)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与招投标行政监督备案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并对不一致的地方进行
31、修改。没有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不作为评标的依据。(3)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或参照10.14(3)的原则处理。10.14招标文件的解释(1)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不加修改地引用的内容作出解释,按照部门各自职责分工,分别由省发展改革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负责。(2)省进一步要求由制定部门按职责分工作出解释。(3)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解释。对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由备案的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词句、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
32、、招标的目的、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作出不利于招标人一方的解释。10.15招标文件中的注省进一步要求中的“注”(有些含有说明性和要求性内容,仿宋五号字体,统称为注),本招标文件因编制需要,未全部标注或引用,但对本招标文件的理解和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仍应以省进一步要求中的“注”为准。10.16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中标候
33、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和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10.17招标代理服务费、履约担保递交时间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天内,签订合同之前。10.18民工工资担保金额民工工资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由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同履约保证金一起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递交。民工工资保证金在工程交工验收后并确认承包人结清全部民工工资后一次性无息退还。10.19合同授予当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没收该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并应补足与下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价的价差,没收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差额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
34、20签订合同时间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10.21保通工作承包人应负责合同段施工影响范围内通行道路的通畅和道路维护,行车干扰费在投标报价中一并考虑,投标人应将该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10.22用水、用电投标价中应含施工期间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用水、用电、通讯等需支付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察了解现场,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10.23最高限价本次招标各标段最高限价为招标控制价,详见分标段招标控制价及投标保证金表10.24投标报价本工程采用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的报价方式。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是固定单价(包括所有风险费用),应是本须知招标范围所述的本工程所投入合同段的全部工程(包括
35、招标代理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及监理抽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试运行和交竣工验收、保险、利润以及承包人因承担本工程所需缴纳的一切税费、施工环保费、临时设施费、承包人驻地建设费、设备进出场费用、竣工文件编制费、临时道路修建养护拆除费用、野蛮施工影响第三方的费用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的投标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额价作为根据。投标报价最高不超过招标人提供的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和低于成本的视为废标。投标人在开标当天由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携带“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所有证件
36、等资料的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核查。投标人提供的原件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报相关监督单位,按相关规定处理其企业。本投标须知表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不一致时,以本须知表为准。当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对应内容不一致时,以补遗书为准。分标段招标控制价及投标保证金表施工标段地址长度(Km)招标控制价(元)投标保证金(万元)备注1含暂定金额 万元2含暂定金额 万元合 计 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
3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
38、: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
39、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40、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
4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 投标人须知;(3) 评标办法;(4) 合同条款及格式;(5) 工程量清单;(6) 图纸;(7) 技术标准和要求;(8) 投标文件格式;(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
43、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 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4)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 施工组织设计;(6) 项目管理机构;(7)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8) 资格审查资料;(9) 投标人承诺函;(10) 工程承诺书(11) 中标承诺书(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