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地铁公司监控量测规定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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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宁波地铁公司监控量测规定要求.精品文档.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手册监测监控管理标准(试 行)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二0一三年前 言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安全风险的监测监控管理工作,建设监测监控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的长效机制,宁波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组织参建单位编写了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手册监测监控管理标准(试行)。本手册主要针对对象为基坑工程、隧道工程监测监控项目,内容编制主要参考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监控管理办法的通知(甬轨指【2010】6号)、建立现场监测监控分中心的通知(甬轨指【2
2、011】33号)、宁波市轨道交通基坑、盾构隧道工程设计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稿)(甬轨指【2012】26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文等指挥部相关红头文件及相关规范与标准。本手册包括管理类和技术类两大部分,其中管理类包括:监测单位资质管理、方案管理、仪器管理、预警管理、监测监控分中心管理、图表管理和档案管理等七章节内容;技术类包括:测点埋设、测点标识与保护、测点验收、初值采集、数据处理、监测时限频率、现场巡视等七章节内容。本手册将作为宁波市轨道交通建设监测监
3、控工作管理流程和现场操作执行的准则。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管理和具体内容的解释。在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将定期结合工程实践与经验做进一步地完善和修订。主编单位: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集团公司)参编单位:上海同是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 北京城建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冶沈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工程勘察院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十一月目 录管 理 类一、监测单位资质管理- 1 -二、方案管理- 4 -三、仪器管理- 7 -四、预警管理- 9 -五、监测监控中心管理- 14 -六、图
4、表管理- 18 -七、档案管理- 20 -技 术 类一、测点埋设- 22 -二、测点标识与保护- 30 -三、测点验收- 33 -四、初值采集- 34 -五、数据处理- 35 -六、监测时限频率- 38 -七、现场巡视- 41 -管 理 类一、监测单位资质管理1、施工监测单位、人员资质管理1.1 单位资质要求基坑、盾构隧道工程:施工监测单位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和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测量和监测参数的计量认证CMA(China Metrology Accreditation)证书,并具有深基坑或盾构隧道施工监测业绩。矿山法隧道、高架桥梁工程:除满足基坑、隧道工程监测资质外
5、,可以选择具有公路、铁路及地铁桥梁及隧道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监测业绩:具有3年以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地下工程监测业绩,且监测工作3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其他要求: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各标段承包单位委托的施工监测单位严禁进行业务分包,不得转包监测业务,不得与所监测工程的承包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任何施工监测单位在同一条线工程范围内承接的业务量不可超过3个标段。1.2 人员资质要求项目管理机构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监测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并应满足现场作业需求,监测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应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项目负责人资质:应具备岩土、工程测量或地下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具有
6、3年以上城市轨道交通或地下工程监测工作经验。施工监测单位的人员数量、人员资质首先需满足监测合同要求,并符合以上相关规定。1.3 资质报审报审流程:承包单位按照分包申请(附表一)上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程处、安质处)审查,工程处流转单至安质处审批签字。审批后建设单位(安质处、合同处)各留存一份,第三方监测单位留存一份,监理单位留存一份,承包单位自留两份。报审材料:分包合同,分包单位资质、业绩合同、主要人员三金证明、工作经历等资料。变更流程:施工监测单位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时,按照人员更换申请(附表二)由承包单位提前一个月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安质处)提出变更申请,经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
7、安质处工程师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更换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原岗位人员。审批后建设单位(安质处)留存一份,第三方监测单位留存一份,监理单位留存一份,承包单位自留两份。2、第三方监测单位、人员资质管理2.1 单位资质要求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满足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第三方监测招投标文件要求。监测业绩:至少独立承担过我国境内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的轨道交通工程或地下工程监测合同业绩(不包括分包、联合体和境外承包合同)。其他要求:第三方监测单位严禁进行业务分包,不得转包监测业务,不得与所监测工程的承包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2 人员资质要求项目管理机构配备:项目负责人1
8、人,技术负责人1人,监测管理岗位人员不少于4人,监测作业人员若干并应满足现场工作需求,监测作业人员具有相应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项目负责人资质:具备岩土、工程测量或地下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具有3年以上城市轨道交通或地下工程监测工作管理经验。技术负责人资质:具备岩土或结构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具有3年以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管理经验。监测管理人员要求:本科(测量、土建、地下工程相关专业等)毕业,工作2年及以上。第三方监测单位的人员数量、人员资质应符合以上相关规定,且满足监测合同具体要求。2.3 资质报审报审流程:按照人员报审表(附表三)上报建设单位(安
9、质处)审查,审批签字后第三方监测单位、建设单位(安质处)各留存一份。报审材料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质、业绩、三金证明,监测管理人员毕业证、职称证书。变更流程:第三方监测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发生变更时,按照人员更换申请(附表二)由第三方监测单位提前一个月向建设单位(安质处)提出变更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更换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原岗位人员。审批签字后第三方监测单位、建设单位(安质处)各留存一份。二、方案管理1、施工准备期风险评估1.1 风评工作交底项目开工前应由风险咨询单位组织召开施工准备期风险评估工作交底会议,开展风险辨识分析与评估,进行风险记录。建设单位、设计勘察单位、承包单位
10、、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风险咨询单位相关人员参加。1.2 风评工作小组建立承包单位根据项目单位组成情况成立现场风评工作小组,由风险咨询单位(技术负责人、岗位人员)、承包单位(总工、技术或工程部门负责人、结构工程师)、监理单位(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监测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工点负责人)、业主代表等人员组成。1.3 风评报告成果承包单位是风险评估报告编制主体,风险咨询单位负责编制过程的指导与审核,编制内容详见施工期风评报告编制要素表(附表四)。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完成后,由风险咨询单位负责组织讨论定稿,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施工监测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参加。主要讨论内容:重
11、大风险源调查资料是否齐全、单元划分是否合理、PC值打分是否合规、评估结论是否明确,由承包单位负责报告修订完善。承包单位、风险咨询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程处)备案一份。对分析与评估为级及以上风险应进行风险记录,对分析与评估为级及以上风险应编制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详见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2、施工监测方案管理2.1 方案交底项目开工前由第三方监测单位组织施工监测方案编制交底会议,建设单位、设计勘察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风险咨询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交底内容包括:施工监测方案编制要素(附表五)、方案专家评审、方案审批及备案等流程。2.2 方案编制施工监测单位是方案
12、编制主体,承包单位负责组织方案编制工作,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负责编制过程的指导与审核,施工监测单位根据审核意见完善监测方案内容,第三方监测单位负责监测方案终审,终审完成后组织专家评审。主体基坑(包括附属结构)、盾构隧道(包括旁通道)及其它单位工程需单独编制监测方案,独立组织专家评审。2.3 方案评审第三方监测单位组织,应邀请五人或五人以上专家进行评审,建设单位(安质处、工程处)、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监测单位和风险咨询单位参加,由第三方监测单位负责对评审结果和资料的汇总和保管。工程联系单(附表六)、评审会议议程(附表七)、专家意见表(附表八)。2.4 方案报审施工监测单位应在一
13、周内将专家评审意见在方案中完善,上报承包单位审查,由承包单位按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附表九)报监理单位审批,审批完成后由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建设单位(工程处)各方备案。当工程结构形式发生变更或周边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应针对原方案进行补充变更,经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完成。3、第三方监测方案管理3.1 方案编制第三方监测单位结合相关规范、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编制第三方监测总体方案,包括组织机构和人员组成、监测抽检方案、信息汇总分析管理、风险评估、预警建议、例会制度、信息报送与反馈、提交成果等关键性内容。上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对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提
14、交安质处审核,经批准后方可组织专家评审会议。3.2 方案评审第三方监测单位组织,建设单位(安质处)负责邀请5人或5人以上(单数)专家,建设单位(安质处)、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监测单位相关人员参加评审。专家意见表(附表八)。3.3 方案报审第三方监测单位按照专家评审意见修订完善监测方案,按监测方案报审表(附表十)报送安质处审批备案。三、仪器管理1、精度要求 施工监测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报审的监测仪器精度要求如下: 序号监测项目仪器名称精度要求1墙顶水平位移全站仪测角精度优于1,测距优于1mm+2ppm2地表、管线、房屋、围护结构、隧道结构沉降水准仪往返中误差小于1mm/km3土体及
15、围护墙(桩)深层水平位移测斜仪综合精度优于0.25mm/m4砼支撑应力钢筋应力计综合误差小于0.5%FS5钢支撑轴力反力计综合误差小于0.5% FS6轴力频率仪0.1Hz7地下水位水位计精度优于10mm8隧道收敛仪收敛计0.1mm2、备案要求施工监测单位测量仪器进场一周内按监测仪器报审表(附表十一)报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第三方监测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核实测量仪器数量、精度、检定情况。审查批准后方可进场使用,报审材料各方备案。对重新检定的测量仪器,应将仪器检定证明报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备案。第三方监测单位测量仪器进场一周内按监测仪器报审表(附表十一)报建设单位安质
16、处审查,安质处核实测量仪器数量、精度、检定情况,审查批准后方可进场使用,报审材料安质处备案。对重新检定的测量仪器,应将仪器检定证明报安质处备案。3、使用要求测量仪器设专人保管、保养,建立仪器管理台账(附表十二),在日常使用中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附表十三)测量仪器除日常保养维修外,还需根据使用情况定期(一年)检定,仪器检定应送国家计量局授权的检定单位,不可随意拆卸装修。仪器设备的维修按仪器设备维修记录表(附表十四)均需记录在案。对检定过期、不合格的测量仪器应做好标识,严禁使用。四、预警管理宁波轨道交通工程预警管理是结合现场参与各方的监测数据、巡视信息,通过核查、综合分析和专家咨询等,由指挥部
17、监测监控中心及时判定出工程风险大小,确定相应预警级别。预警级别按工程风险由小到大分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监测监控中心发布的预警为综合预警信息。1、预警依据基坑支护体系及周边环境、盾构隧道结构及周边环境各监测项目变形速率和累计值达到或超过报警值时(详见下表),应发出预警信息,预警级别应根据数据变形大小、巡视信息、现场施工、周边环境及极端气候等情况综合判定。1.1 基坑报警值基坑支护体系的监测项目报警值一般由累计值和变化速率两方面控制,应根据基坑工程设计计算,由基坑工程设计方结合下表确定:基坑等级监测项目一级基坑二、三级基坑报警值控制值报警值控制值围护墙(桩)顶沉降和侧移地面
18、沉降累计值:8090%*控制值变形速率:2mm/d(连续2天)累计值:0.1%H累计值:8090%*控制值变形速率:3mm/d(连续2天)累计值:0.2%H(二级)0.5%H(三级)围护结构侧移累计值:8090%*控制值变形速率:2mm/d(连续2天)累计:0.14%H累计值:8090%*控制值变形速率:3mm/d(连续2天)累计值:0.3%H(二级)0.7%H(三级)支撑轴力设计最大轴力的80%,或小于设计最大设计轴力的20%。设计最大轴力设计最大轴力的80%,或小于设计最大设计轴力的20%。设计最大轴力立柱桩隆沉累计值:15mm变化速率:1.5mm/d(连续2天)累计值:20mm变化速率:
19、1.5mm/d(连续2天)1.2 基坑周边环境报警值周边环境监测项目的报警值应根据基坑周边环境对附加变形的承受能力确定。轨道交通设施、隧道、城市生命线工程、优秀历史建筑、有特殊使用要求的仪器设备厂房、市政管线等,应按照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确定。当无特殊要求时,可参照下表采用:监测项目一级基坑二、三级基坑坑外地下水位变化累计值:500mm变化速率:300mm/d累计值:1000mm变化速率:500mm/d建筑物倾斜 (如无特殊要求)累计值2/1000变化速率:0.1D/1000(连续2天),D为建筑层间高度累计值2/1000变化速率:0.1D/1000(连续3天),D为建筑层间高度煤气、给水管线位
20、移累计值1040mm3变化速率:2mm/d累计值10mm40mm3变化速率:2mm/d电力、通讯管线等柔性位移累计值1040mm3变化速率:5mm/d累计值1040mm3变化速率:5mm/d1.3隧道结构报警值盾构隧道结构监测项目报警值应根据设计计算结果由隧道设计单位提出,如无特殊要求,可按照下列要求采用:(1)隧道隆沉和偏移报警值一般可按照变化速率3mm/d,累计20mm确定;(2)隧道变形(收敛)报警值一般可按照变化速率2mm/d,累计10mm确定。1.4 隧道周边环境报警值盾构周边环境监测项目的报警值应根据环境对附加变形的承受能力确定。轨道交通设施、公路隧道、桥梁、城市生命线工程、优秀历
21、史建筑、有特殊使用要求的仪器设备厂房、市政管线等,应按照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确定。当无特殊要求时,可参照下表采用:监测项目特级、一级环境二、三级环境地表竖向位移累计值:8090*允许值1变化速率:2mm/d累计值:8090*允许值1变化速率:3mm/d地下水位变化2累计值:1000mm变化速率:300mm/d累计值:1000mm变化速率:300mm/d建筑物倾斜 (如无特殊要求)3累计值2/1000变化速率:0.1D/1000(连续2天),D为建筑层间高度累计值2/1000变化速率:0.1D/1000(连续3天),D为建筑层间高度煤气、给水管线位移2累计值1040mm变化速率:2mm/d累计值1
22、040mm变化速率:2mm/d电力、通讯等柔性管线位移2累计值1040mm变化速率:3mm/d累计值1040mm变化速率:5mm/d2、预警等级四级综合预警,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1)蓝色预警:当日施工监测数据达到监测预警要求,但需提醒各方关注该监测数据的持续变化状况。(2)黄色预警:当日施工监测数据达到监测预警要求,综合判断为可接受风险,现场须采取防范措施。(3)橙色预警:当日施工监测数据达到监测预警要求,且周边环境复杂,综合判断为不愿接受风险,工程处在不安全状态,现场须立即采取措施。(4)红色预警:当日施工监测数据达到监测预警要求,且无有效措施,综合判断为不可接
23、受风险,工程处在抢险状态。3、预警发起风险咨询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根据现场工点每日监测上传数据和日常巡视情况或结合现场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业主代表提出预警建议,通过综合了解现场工况及数据异常原因,判定风险程度后及时填写预警建议表(附表十五),递交安质处,由安质处判定预警级别,风险咨询单位负责向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发送短信。4、预警响应(1)蓝色预警:监理单位组织会议分析,项目总监、承包单位总工、施工监测单位负责人参加分析数据变化原因,预测数据变化趋势,指导现场生产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施工监测单位加强监测和巡视,监理单位负责跟踪监督。(2)黄色预警:监理单位组织会议分析,项目总监、承包单位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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