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六项减税(所得税)政策宣讲.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务院六项减税(所得税)政策宣讲.ppt(4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国务院六项减税(所得税)政策宣讲,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国务院六项减税(所得税)政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政策要点,管理要求,概述,政策要点,减半征税政策,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01,小型微利企业应符合的条件,行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小型,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不超过规定条件,微利,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02,管理要求,备案要求,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的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无需进行专项备案,注意:年度申报表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
2、表中1.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是否勾选正确2.资产总额(万元)单位是否填报正确,申报要求,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核定征收企业可以享受,按规定情形享受,查账征收企业,上年度不符合条件企业,本年度新成立企业,按规定情形享受,定率征收企业,定额征收企业,可以享受减半征收的条件 查账征收企业,按实际利润预缴,条件1:上一纳税年度符合条件条件2: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不超过50万元,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条件:上一纳税年度符合条件,可以享受减半征收的条件 核定征收企业,定率征收企业,条件1:上一纳税年度符合条件条件2:预缴时累计实际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定额征收企业,条件:根据减半征税
3、政策规定需要调减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程序调整,依照原办法征收。,可以享受减半征收的条件 其他情形,上年度不符合条件企业,条件1:预计本年度符合条件条件2: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本年度新成立企业,条件1:预计本年度符合条件条件2: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政策要点,管理要求,概述,政策要点,科技型中小企业,一般居民企业,75%,50%,01,公告“在2019年12月31日前形成的无形资产,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摊销费用”,包括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形成
4、的无形资产,也包括在2017年以前年度形成的、在上述期间进行摊销的无形资产。,例1:某科技型中小企业在2016年1月通过研发形成无形资产,计税基础为100万元,摊销年限为10年。假设其计税基础所归集的研发费用均属于允许加计扣除的范围,则其在2016年度按照现行规定可税前摊销15(10150%)万元,2017、2018、2019年度每年可税前摊销17.5(10175%)万元。,02,企业2019年12月31日以前通过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摊销比例为175%;在2017年以前及2019年以后摊销比例为150%。,例2:某科技型中小企业在2018年1月通
5、过研发形成无形资产,计税基础为100万元,摊销年限为10年。假设其计税基础所归集的研发费用均属于允许加计扣除的范围, 则其在2018、2019年度每年均可税前摊销17.5万元。,02,科技型中小企业,03,01,02,03,04,01 企业自主评价,02 科技部门审核,03 公示,04 入库并取得登记编号,编号撤销:明确了六种情况,可由科技部门撤销年度登记编号并公告。,科技型中小企业后续管理两大环节,更新信息: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年3月底前在服务平台中自行更新企业信息,并重新按照自主评价、科技部门审核、公示、发放新的年度编号的程序办理。,研发活动,不适用的活动,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2
6、.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3.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4.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的重复或简单改变,5.市场调研、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6.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研究,04,不适用的行业,26,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设计费与试验费,无形资产摊销,其他相关费用,折旧费用,正列举,研发费用的归集范围除其他相关费用外仅限于财税2015年119号列举的项目,考虑到其他相关费用名目不一,不能穷尽列举,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它相关费用,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05,管理要求,28,会
7、计核算要求,研发项目立项时应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由企业留存备查。年末汇总分析填报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并在报送年度 财务会计报告的同时随附注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01,汇缴申报填报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第22行,同时填报A10701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同时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报送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预缴申报:不享受,02,备案要求,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97号执行,02,管理事项,02,企业在汇算清缴期内
8、按照评价办法第十条、十一条、十二条规定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其汇算清缴年度可享受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企业按评价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更新信息后不再符合条件的,其汇算清缴年度不得享受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享受75%,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取得入库编号,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2019/10/23,政策要点,管理要求,概述,政策要点,政策内容,01,公司制创投企业,合伙制创投企业,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企业,法人合伙人,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实缴投资满2年,实缴投资满2年,不再要求满2年,三个口径,满2年,公司制创投企业、合伙创投企业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实缴投资满2年对于合伙创投企业
9、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仅强调合伙创投企业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实缴投资满2年,取消了对合伙人对该合伙创投企业的实缴出资须满2年的要求,投资时间,从初创科技型企业接受投资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日期算起,投资额,按照创业投资企业对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实缴投资额确定合伙创投企业的合伙人对初创科技型企业的投资额,按照合伙创投企业对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实缴投资额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人占合伙创投企业的出资比例计算确定,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或合伙创投企业,且不属于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发起人,2.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令第39号)规定或者私募
10、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特别规定,按照上述规定完成备案且规范运作.,3. 投资后2年内,创业投资企业及其关联方持有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股权比例合计应低于50%;,4.创业投资企业注册地须位于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和苏州工业园区内。,创业投资企业应符合的条件,02,01,04,02,05,03,初创科技型企业应符合的条件,03,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的比例,指企业接受投资当年及下一个纳税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合计占同期成本费用总额合计的比例,例1:某公司制创投企业于2017年5月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假设其
11、他条件均符合文件规定。初创科技型企业2017年发生研发费用100万元,成本费用1000万元,2017年研发费用占比10%,低于20%;2018年发生研发费用500万元,成本费用1000万元,2018年研发费用占比50%,高于20%。,投资当年及下一年初创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合计占比为30%(100+500)/(1000+1000),管理要求,备案要求合伙创投企业法人合伙人,01,备案要求公司制创投企业,01,罚则:创业投资企业、合伙创投企业合伙人初创科技型企业提供虚假情况、故意隐瞒已投资 抵扣情况或采取其他手段骗取投资抵扣,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按税收征管法有 关规定处理。,管理要求,转请机制:税务机关在创业投资企业和合伙创投企业合伙人享受优惠政策后续管理中,对初 创科技型企业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有异议的,可以转请相应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 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应积极配合,02,适用于2017年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在2017年1月1日前2年内发生的投资,在执行日期后投资满2年, 且符合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可以适用税收试点政策 试点地区包括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 沈阳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和苏州工业园区,1,2,3,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