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坍塌案例分析2007年安全监理工作研讨会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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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坍塌案例分析2007年安全监理工作研讨会资料.精品文档.主编:王韶国(福建省建设厅)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二七年七月修订目 录引 言1一、2005年全国建筑施工三级以上事故情况分析1二、2006年全国建筑施工三级以上事故情况分析1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规定1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相关文件3五、监理对边坡土方工程的检查方法及内容4六、监理对模板工程的检查方法及内容5边坡土方坍塌事故分析概述6模板坍塌事故分析概述7边坡失稳、土方坍塌事故分析7一近年边坡坍塌事故实例8(一)省内边坡坍塌事
2、故8(二)省外边坡坍塌事故9二典型实例分析9(一)事故经过9(二)原因分析11三控制要点13(一)技术政策13(二)标准规范17模板坍塌的要因分析19一近年模板支撑体系倒塌实例20(一)省内模板坍塌事故20(二)省外模板坍塌事故20二典型实例分析22(一)事故经过22(二)原因分析24三控制要点25(一)技术政策25(二)标准规范27相关资料30一、相关文件30(一)关于深化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淘汰限制使用竹脚手架、井字架、人工挖孔桩等落后施工设备和工艺的实施意见(闽建建200638号)30(二)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编写指南的通知 (闽建建200239号)31(三
3、)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地基基础技术政策公告的通知(闽建科200246号)38(四)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闽建建200538号)48(五)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系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闽建建200439号)51(六)福建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闽建建200454号)54(七)福建省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闽建建200540号)57(八)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加强模板工程安
4、全生产管理的通知(闽建建200347号)60(九)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模板技术政策公告的通知(闽建科20029号)61(十)福建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坍塌事故若干规定的通知(闽建建200324号)63(十一)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模板工程钢管支撑体系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闽建建200435号)67(十二)建设部关于做好汛期斜坡、高切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安办200502号)68(十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69(十四)转发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闽建建200654号)77(十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
5、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80二、相关规范与标准(请自行购买)(一)筑桩基技术规范(GJ9494)(二)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三)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BJ13812006)(四)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GJ5999)(五)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GJ12099)(六)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B502022002)(七)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B503302002)(八)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1282000)(九)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J13812006)(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十一)混凝土结构工
6、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十二)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GJ1232000)引 言一、2005年全国建筑施工三级以上事故情况分析施工坍塌21起、死亡86人,分别占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的48.8%和50.6%;起重伤害2起、死亡6人,分别占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的4.7%和3.5%;高处坠落8起、死亡29人,分别占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的18.6%和17.1%;中毒窒息5起、死亡17人,分别占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11.6%和10.0%;触 电2起、死亡9人,分别占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的4.7%和5.3%;淹 溺1起、死亡3人,分别占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的2.3%和1.8%;机具伤害2
7、起、死亡9人,分别占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的4.7%和5.3%;车辆伤害1起、死亡3人,分别占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的2.3%和1.8%;火灾伤害1起、死亡8人,分别占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的2.3%和4.7%。2005年全国建筑施工三级以上事故情况分析得出施工坍塌21起、死亡86人,分别占事故总数与死亡人数的48.8%和50.6%。其中基坑边坡失稳、土方坍塌事故7起、死亡22人,分别占坍塌事故总数与死亡人数的33.3%和25.6%;模板支撑失稳事故4起、死亡18人,分别占坍塌事故总数与死亡人数的19.0%和20.9% ;拆除工程坍塌事故3起、死亡15人,分别占坍塌事故总数与死亡人数的14.3%和17.4
8、% ;大风或暴雨使工地临时宿舍发生坍塌事故2起、死亡7人,分别占坍塌事故总数与死亡人数的9.5%和8.1% ;因在建工程质量引起的坍塌事故5起、死亡24人,分别占坍塌事故总数与死亡人数的23.8%和27.9% 。二、2006年全国建筑施工三级以上事故情况分析施工坍塌24起、死亡91人,分别占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的61.54%和62.33%;起重伤害4起、死亡19人,分别占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的10.26%和13.01%;高处坠落4起、死亡13人,分别占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的10.26%和8.09%;中毒窒息3起、死亡11人,分别占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的7.69%和7.53%;触 电2起、死亡6人,分别
9、占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的5.13%和4.11%;物体打击1起、死亡3人,分别占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的2.56%和2.06%;机具伤害1起、死亡3人,分别占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的2.56%和2.06%。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规定(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
10、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
11、进行论证、审查。第四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
12、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规定总则、事故报告、事故调查、事故处理、法律责任、附则。总体思路:贯彻落实“四不放过”原则,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重在完善程序明确责任。总则:适用范围、等级划分、报告要求、查处原则等适用范围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事故(死亡:30人以上、1030人、310人、3人以下,重伤:100人以上、50100人、1050人、10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0.51亿元、0.10.
13、5亿元、1000万元以下)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89.9.30建设部3号令)重大事故系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等级划分一、二、三、四级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1029人、39人、2人以下,重伤:?、?、20人以上、319人,直接经济损失:3百万元以上、13百万元、0.31百万元、0.10.3百万元以下)报告要求及时、准确、完整查处原则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查清事故经过、原因、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追究事故者责任)事故报告:报告责任、程序、时限、内容、应急预案、值
14、班制度等报告责任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单位负责人、安监和安责部门(通知公安、劳动、工会、检察院)程序人员、负责人、县市省国家部门时限立即、1小时、2小时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现场情况、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采取措施、其他事故调查:调查权限、组成原则、基本条件、调查职责、行为、时限、内容等事故处理:批复主体、期限、责任追究、整改落实、公布制度等法律责任:事故主要负责人、事故单位及有关人员、地方政府与监管部门、事故调查人员等(财产罚与资格罚)附则:另类查处、施行期限等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相关文件(一)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
15、市【2006】248号)安全监理主要工作内容:施工准备阶段(8条)编制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范围、内容、程序、措施、人员、职责;中大型项目及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应编制实施细则,明确安全监理方法、措施、控制要点、检查方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及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包括地下管线保护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临时用电施设、季节性施工方案、施工总平图等是否符合强制性编制要求;检查项目的安全制度与安监机构建立和专职安全员配备情况,督促总包单位检查分包单位安全情况;审查施企资质和安许证的有效性;审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且与投标文件一致;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的
16、合法有效;审核施企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施工阶段(5条)监督施企按方案实施,及时制止违规作业;定期巡视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核查施工起重机械等验收手续;检查现场安全标志、防护措施和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督促施企进行安全自查,并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检查。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编制含安全监理内容的规划及细则、总监审查核签施企提交的文件和资料;施工现场巡检、发现隐患书面督促整改、严重隐患的下达暂停令并报建设单位、拒改或拒停的报建设主管部门、隐患消除后核签复查或复工意见、将巡检等情况记入监理日志及月报、核查施工起重机械及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签收备案;竣工后按规定立卷归档。安全监理责任
1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安全专项监理内容:深基坑、地下暗挖、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的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面情况,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与演练情况,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等情况。(二)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系统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的通知(闽建建【2003】33号)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应立即组织或参加事故抢险救援、保护事故现场,同时迅速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省厅电话:白天:05917548431 夜间:0
18、5917614009)建设系统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保证一旦发生特大安全事故,能迅速有效的投入救援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尽可能减少事故的损失。(三)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系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闽建建【2004】39号)适用范围、工作机制、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善后处理。应急准备:应急救援预案、应急工作力量、预案落实情况、救援部门配合;应急响应:事故报告、事故处理、信息发布;报告原则迅速准确,第一时间上报;报告程序负有报告责任单位立即向事故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报告同级政府和上一级部门;报告内
19、容险情或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相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及有关人员姓名、及执业资格等情况,险情基本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紧急抢险救援情况、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原因的初步分析,采取的措施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处理原则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发布办法集中统一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善后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并及时作出书面报告;按照管理权限严肃查处事故有关责任人,并总结经验教训,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书面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及抢险救援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伤亡人员情况及经济损失等、预防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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