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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广东2015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合同.精品文档.(工程名称)施 工 合 同 合同编号: 发包人:承包人:一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投标人全称) (以下简称“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及(工程名称)建设的有关文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对于招标的工作范围,发包人根据需要有权进行调整。造成
2、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增减,承包人无条件服从,承包人不得因此提出任何索赔或补偿。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1.承包范围:按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录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 、招标文件、承包人投标文件以及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所包含的内容。2.发包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会对承包人的承包工作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因此提出任何索赔或补偿。3.承包方式:本工程以综合单价及综合合价的包干形式,由承包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验收,承包人的综合单价及综合合价不因施工期间人工、机械及材料价格变化、施工条件的变化和政府造价管理部门等调整各项收费而调整,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发包
3、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会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不得因此提出任何索赔或补偿。三、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发包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合同工程工期(包括节点工期和完工日期)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完工日期,不得延误。如不能按批准的计划完成任务,发包人有权将未完工程量从本合同中分割,交由第三方完成,由此发生的费用在合同价中支付,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发包人损失。四、质量标准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确保
4、工程无安全事故五、合同价款本合同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货币,除非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另有约定。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中标价)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暂列金额: 元(其中计日工金额 元)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元本工程的暂定合同价款为(大写): 整;¥: 元整(中标价)。六、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姓名: ;职称: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各文件存在冲突之处,以如下先后排列次序为优先:(1)合同协议书
5、;(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控制价);(9)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10)其他:图纸与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间有矛盾或者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或修正文件亦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其解释顺序视其内容与其他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八、本合同合同通用条款约定的内容与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相冲突时,以合同专用条款所约定的内容为准。本合同合同通用条款和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与双方共同签署的本合同补充或修正文件所约定的内容相冲突时,以双方共同签署
6、的本合同补充或修正文件所约定的内容为准。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十、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管理和配合服务、完工 、移交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承包人在工程工期延误、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工程转包分包等方面及人员、机械设备、材料投入不到位方面、工程建设人员(包括农民工)的管理方面违反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而应承担的“严重违约责任”方式以上的违约(含暂停施工、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等),承包人无条件接受发包人上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列入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市场诚信行为“黑名单”并停止承
7、包人叁年内再参与广州市增城区各级财政投资的所有建设项目的招标活动,并上报省、市主管部门建议取消其参加广州地区省、市重大项目的投标资格,并由发包人予以公告。如属恶意煽动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发包人将提请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十一、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按合同规定支付的其他款项。十二、本工程的质量监督单位是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十三、验收规程执行设计施工规范规定。工程建设档案资料整理执行广州市市政基础设施(水务工程部分)工程档案编制指南。十四、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 十五、本合同一式八份。其中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8、副本六份,发包人执四份,承包人执二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递交履约保函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保修期届满且完工结算满60日并同时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发包人: (盖章) 承包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 号: 合同附件一: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格式)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地址:发包人: 承包人: 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
9、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一、双方的责任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发包人责任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
10、下规定: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三、承包人责任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
11、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违约责任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
12、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五、责任书有效期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六、责任书份数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合同附件二:工程质量保修书(格式)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
13、(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即承包人施工的工程范围)。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 、装修工程为 2 年; 3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4、
14、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5、防水工程为5年;6 、其他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原则上按 2 年进行保修。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以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工程
15、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5,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5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 / (大写)。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 零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无息)。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质量保修事项:发包人扣留工程结算价的5作为保修期的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再支付给承包人(无息)。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盖章) (盖章)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委 托 代 理 人: 委 托 代 理 人:年 月 日合同附件
16、三: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格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第一条 为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书。本协议书所涉及的工程范围 (即承包人施工的工程范围) 。第二条 甲乙双方均应当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广东省、广州市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规定。第三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1、对乙方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指导、监督,督促施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文明施工管
17、理职责,并作好现场记录。2、督促乙方对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反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进行整改,及时协调解决各工地之间、工地与周边群众之间的矛盾。3、负责组织建设、监理、施工三方责任主体每月末按标准对乙方进行考核。4、每星期召开一次有乙方项目负责人、安全专职人员参加的安全文明施工会议,通报情况,交流经验,及时纠正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5、甲方发现安全隐患或违反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直至排除安全隐患。第四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1、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2、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安全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文明施
18、工专职人员。3、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遇险情,及时启动。4、保证对具备安全文明施工条件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并对因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5、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乙方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6、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应当做到“六个100%”,即:施工现场100%围蔽,工地砂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7、施工现场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设置相关设施:(1)在醒
19、目位置设置施工铭牌,并张贴有关许可证件。施工铭牌应当明确项目名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姓名,监督机构名称,开工、计划竣工日期和监督投诉电话等。(2)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应当分开设置,具有足够的安全距离,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施工的,不得设置办公场地、宿舍等非必要区域和设施。(3)施工现场四周应当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档。管线工程、非全封闭的城市道路等工程应当使用路拦式围档。(4)工地内车辆出入口应当设置洗车场地和沉淀池,配备高压冲洗水枪;不具备设置洗车设施的管线工程、非全封闭的城市道路等工程,施工单位应当采用移动式冲水设备冲洗工地车辆,并安排工人保洁。(5)工地外立
20、面脚手架使用钢管搭设,禁止使用竹子搭设或者钢竹混搭,脚手架杆件应当涂装规定颜色的警示漆,不应有明显锈迹,立面统一采用绿色密目式安全网围蔽。(6)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和设备设施,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存放整齐,并设置标签,不得堆放在现场围蔽以外。(7)施工现场道路应当畅通,并设置通畅的排水设施和应急设施。8、对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9、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乙方要主动接受检查,并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10、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安全文明施工会议,自查自纠安全隐患及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因素,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21、。第五条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取和管理本工程合同中标价 万元(大写:),其中应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为 万元,该费用为专项费用,全部投入到施工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按计量支付,总额控制,超过部分不另外支付。同时,在财务管理中应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收入和支出清单备查。第六条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实行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1、甲方不定时组织人员按照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JGJ59-2011)和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对乙方落实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进行检查评分,每个月评分一次,评分等级为不合格(综合分数低于60分)的在履约保证金扣罚5万/次;乙方隐瞒安全风险的,按评
22、定不合格处理。2、履行承包合同期间,发生一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扣罚施工承包人履约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一个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内发生两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从第二起事故起,每起扣罚施工承包人履约保证金20万元;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每起扣罚施工承包人履约保证金50万元。3、甲方每季度对施工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录入市水务局诚信系统。第七条 发生一般(或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对本工程施工承包人纳入广州市水务工程不诚信行为记录,记录有效期2年(不诚信行为记录自安监部门等相关单位的书面调查报告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发布的时间之日开始计算)第八条
23、 安全风险因素辨识和评估及安全交底1、开工前,乙方应提交工程项目安全风险因素辨识和评估报告作为申请开工令的材料,该报告应根据具体项目以列表形式详细列出本项目可能的安全风险因素,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控措施;2、乙方应该在项目安全风险因素辨识和评估报告的基础上,编制项目安全文明费的投入计划;3、在开工前由甲方组织召开工程安全交底会议,参加人员包括甲方代表、甲方工程安全管理人员,乙方项目管理机构全体成员,乙方安全员、乙方施工班组长和作业人员、监理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安全监理工程师等;第九条 安全预报和安全约谈1、在施工过程中,甲方现场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应该根据工程的进度,及时进行动态跟踪,并根据
24、现场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安全预报,在每次的工程例会上,乙方现场安全负责人必须就具体工点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和预报并形成会议纪要送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备案;2、除了开工前的安全交底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在认为必要时,有权约集乙方及监理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约谈,范围包括并不限于乙方本部安全责任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安全员、施工班组长及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等。乙方在接到约谈通知后,应根据甲方要求安排有关人员至指定的地点参加。第十条 事故处理1、发生重伤或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乙方施工项目部负责人应立即按规定向事故所在地安监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广州市规定的相关政府部门报告,并同时统计上报甲
25、方代表。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乙方由于没有尽到自身安全责任,被认定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应承担违约责任。4、对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应由乙方和事故责任者自己承担罚款及一切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5、由于乙方原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主管部门对甲方进行经济处罚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全部经济损失。第十一条 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安全管理网络体系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安全管理网络图;2、人员配备情况;
26、3、安全员名单;4、安全管理制度5、项目安全风险因素列表6、甲方要求的其他资料。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本协议为主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同等效力,违反本协议的,按违反主合同的约定执行。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附表:文明施工检查评分标准表甲 方: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乙 方: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合同附件四:工程变更报审表(格式)工程变更报审表工程名称: 编号: 致:(监理单位全称)由于原因,现提出工程变更(内容见附件),请予以审批。附件:.提出变更原因(必要时附图);.工程量增减计算书;.工程变更价款报价单。承包人(章)
27、承包代表人日期复核意见:设计单位(章)建筑师结构师日期复核意见:监理单位(章)监理工程师日期复核意见:造价咨询单位(章)造价工程师日期审批意见:发包人(章)发包人代表日期审批意见:主管部门(章)日期说明:本表一式六份,由承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发包人按合同规定程序填制,并按照规定报主管部门各存一份。合同附件五:履约担保(格式)履约担保(格式) (发包人名称):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的投标文件。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 担
28、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元)。2. 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之日止。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行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无条件地在天内予以支付。4. 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 保 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 年 月 日注: 委托代理人应附授权委托书。合同附件六:预付款担保(格式)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 (发包人名称):根据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
29、“承包人”)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合同协议书,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发包人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发包人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提供担保。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元)。2. 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发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说明预付款已完全扣清止。3.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无条件地在天内予以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中已扣回
30、的金额。4. 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放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担 保 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 址: 邮政编码: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注: 委托代理人应附授权委托书。二、合同专用条款1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 发包人: (填入发包人的名称) 。 1.1.2.3 承包人: (签约后填入承包人的名称) 。1.1.2.6 监理人: (填入监理人名称) 。1.1.2.8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派驻施工场地(现场)的全权代表。姓 名: (签约时填入) 。职 称: (签约时填入) 。联系电话:
31、 (签约时填入) 。电子信箱: (签约时填入) 。通信地址: (签约时填入) 。1.1.2.9 专业分包人:指根据合同条款第15.8.1项的约定,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的分包人。1.1.2.10 专项供应商:指根据合同条款第15.8.1项的约定,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的供应商。1.1.2.11独立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直接订立工程承包合同,负责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的当事人。1.1.3工程和设备1.1.3.2永久工程: (签约时填入) 。1.1.3.3临时工程: (签约时填入) 。1.1.3.4单位工程:指具有相对独立的设计文件,能够独立组织施工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的组
32、成部分。1.1.3.10永久占地: (签约时填入) 。1.1.3.11临时占地: (签约时填入) 。1.1.4日期1.1.4.5缺陷责任期期限: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 、装修工程为 2 年;3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4、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5、防水工程为5年;6 、其他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原则上按 2 年进行保修。1.1.4.8保修期:是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在合同条
33、款第19.7款中约定的由承包人负责对合同约定的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期限。1.1.6其他1.1.6.2材料:指构成或将构成永久工程组成部分的各类物品(工程设备除外),包括合同中可能约定的承包人仅负责供应的材料。1.1.6.3争议评审组: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聘请的人员组成的独立、公正的第三方临时性组织,一般由一名或者三名合同管理和(或)工程管理专家组成。争议评审组负责对发包人和(或)承包人提请进行评审的本合同项下的争议进行评审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给出评审意见,合同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均未对评审意见提出异议时,评审意见对合同双方有最终约束力。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
34、分别与接受聘请的争议评审专家签订聘用协议,就评审的争议范围、评审意见效力等必要事项做出约定。1.1.6.4除另有特别指明外,专用合同条款中使用的措辞“合同条款”指通用合同条款和(或)专用合同条款。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施工设计图纸;(8)招标文件(包括补充、修改、澄清文件、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及总说明等);(9)投标文件。(10)其他: 合同协议书中约定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各项工程量对合同双方不具合同约束力
35、。图纸与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间有矛盾或者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亦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其解释顺序视其内容与其他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1.5合同协议书合同生效的条件: 承包人要按要求提供银行履约保函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1)发包人按照合同条款本项的约定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在监理人批准合同条款第10.1款约定的合同进度计划或者合同条款10.2款约定的合同进度计划修改后7天内,承包人应当根据合同进度计划和本项约定的图纸提供期限和数量,编制或者修改图纸供
36、应计划并报送监理人,其中应当载明承包人对各区段最新版本图纸(包括合同条款第1.6.3项约定的图纸修改图)的最迟需求时间,监理人应当在收到图纸供应计划后7天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图纸供应计划视为得到批准。经监理人批准的最新的图纸供应计划对合同双方有合同约束力,作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主要依据。发包人或者监理人不按照图纸供应计划提供图纸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承包人未按照本目约定的时间向监理人提交图纸供应计划,致使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相应图纸或者承包人未按照图纸供应计划组织施工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37、(3)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签合同后3天内 。(4)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4份 。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1)除专用合同条款第4.1.10(1)目约定的由承包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外,本项约定的其他应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必要的加工图和大样图,均不是合同计量与支付的依据文件。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范围: / 。(2)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 / 。(3)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数量: / 。(4)监理人批复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 / 。 (5)其他约定: / 。 1.6.3图纸的修改监理人应当按照合同条款第1.6.1(2)目约定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供应计划,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1.7联络1.7.2联
38、络来往函件的送达和接收(1)联络来往信函的送达期限:合同约定了发出期限的,送达期限为合同约定的发出期限后的24小时内;合同约定了通知、提供或者报送期限的,通知、提供或者报送期限即为送达期限。(2)发包人指定的接收地点: (签约时填入) 。(3)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签约时填入) 。(4)监理人指定的接收地点: (签约时填入) 。(5)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签约时填入) 。(6)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承包人项目经理本人或者项目经理的授权代表。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按照合同条款第4.5.4项的约定,将授权代表其接收来往信函的项目经理的授权代表姓名和授权范围通知监理
39、人。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施工场地管理机构的办公地点即为承包人指定的接收地点。(7)发包人(包括监理人)和承包人中任何一方指定的接收人或者接收地点发生变动,应当在实际变动前提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发包人(包括监理人)和承包人应当确保其各自指定的接收人在法定的和(或)符合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始终工作在指定的接收地点,指定接收人离开工作岗位而无法及时签收来往信函构成拒不签收。(8)发包人(包括监理人)和承包人中任何一方均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其指定接收地点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送达信函的一方可以采用挂号或者公证方式送达,由此所造成的直接的和间接的费用增加(包括被迫采用特殊送达方式所发生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拒绝签收一方承担。2. 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为:在本招标文件图纸中明确,提供的用地期限至本标段工程完工验收后42天。施工场地应当在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前3天基本具备施工条件,发包人最迟应当在合同预定的开工日期向承包人移交部分施工场地,并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视情况分期移交剩余施工场地给承包人,以便承包人能按进度计划进行施工,承包人应据此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因推迟移交场地并经双方共同认定耽误施工时间的,应根据实际情况相应推迟完工日期;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裁定。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