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doc
《德国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德国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doc(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德国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精品文档.德国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2011-12-5 中小企业是德国重要的经济支柱,在德国工业产值创造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由于中小企业经济实力相对较弱,很难承担巨大的研发成本,因此在创新方面处于劣势。德国政府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鼓励企业积极进行研发和创新活动,并采取一系列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创新方面的竞争力。德政府计划在本届政府执政期间,将中小企业创新促进资金由2005年的3.75亿欧元提高到6.3亿欧元。促进创新措施主要目的是鼓励企业间或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改善企业科研项目融资条件、鼓励企业接受专业
2、创新咨询服务等。一、中小企业创新核心项目1. ZIM项目是德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创新最主要的措施,覆盖范围最广。该项目由以往多个促进项目整合而来,旨在鼓励中小企业进行科研活动,并与其他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展合作。通过合作,中小企业可以增强企业科研实力,也有利于科技知识和研究成果更快向生产领域传递,转化为产品推向市场。ZIM项目为企业间和企业与科研机构间合作开展的科研创新项目提供资助,科研内容不受技术领域限制。除合作形式外,首次进行科研活动的企业以及科研活动停止5年后再次启动的企业也可获得资助。资助金额方面,企业可获得自身对该科研项目投入的35%至50%,而科研机构最高可获得出资额的100%。一般来说,
3、雇员少于50人的小企业、新联邦州企业和科研机构以及有国外合作伙伴参与的项目可获得相对较高的补贴比例。单个项目最高补贴额为35万欧元,大型项目(至少4家企业和2家科研机构参与)补贴额上限为200万欧元。另外,科研活动的前期准备,如市场调研,合作伙伴调查等还可获得额外促进资金。除ZIM外,德国还制定了一些针对性较强的中小企业创新促进措施。2. INNO-WATT项目针对德国新联邦州(含柏林)经济实力弱,科技企业较少的问题,德国专门制定了促进新联邦州中小企业创新的措施和优惠政策,即INNO-WATT项目。该项目由EuroNorm公司负责实施,主要任务是为新联邦州工商业领域的中小企业提供科研补贴。补贴
4、额最高为企业科研投入的45%,上限为37.5万欧元。德国每年约有350项研发项目获得INNO-WATT补贴,很多刚刚起步的企业由此发展成了当地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3. ERP项目中小企业由于经济实力差,在一般条件下融资相对困难,而且办理抵押贷款的要求较大企业更严格。为减轻企业在进行创新融资时的抵押担保负担,同时也减少商业银行的投资风险,德政府委托德国复兴信贷银行为企业的创新计划提供长期低息贷款。ERP贷款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普通商业贷款,需要担保,但前两年可暂缓支付利息;另一部分是免担保贷款,前7年可暂缓支付利息。企业可由此获得更加充裕的资金,提高资金流动性和增加自有资本率。同时,德政府也鼓
5、励其他银行和投资商在为科技企业融资时,充分考虑其非物质资本,并且努力发展完善非物质资本评估体系。德政府鼓励中小企业接受外部创新咨询服务。通过专业咨询服务,企业能够更好地适应日益复杂的经济环境和不断加快的技术更新速度,从而避免在竞争中被淘汰。促进创新管理项目是帮助新联邦州工商业和手工业的小企业接受创新咨询的促进措施。小企业标准是员工不足50人,且年营业额不超过1000万欧元。德政府指定了20余家咨询机构为该项目的授权机构。符合条件的小企业与这些机构签订咨询合同,机构即可向政府申请补贴,补贴额为合同额的45%至55%。咨询内容包括:评估企业发展潜力、提出下一步发展建议、为企业具体问题设计解决方案、
6、为企业介绍技术提供方、对企业进行外部项目管理、为企业创新项目进行总结。通过这些咨询服务,小企业既可以明确发展方向,又降低了创新可能带来的风险。据统计,德国每年约有430个咨询合同成功申请补贴,每年政府为此提供约为250万欧元补贴。此外,很多全国范围内促进企业接受咨询的项目中也有对中小企业的优惠措施,如促进企业节约原料和提高能效项目、各种企业培训班和企业经验交流项目(TOP)等。由于促进项目名目众多,为方便企业进行查询并找到合适的项目,经济部与其他联邦机构共同设立了联邦促进咨询系统和数据库,为中小企业就联邦、州和欧盟各个层面的科研创新项目信息提供咨询服务。二、德国促进工业研发国际合作的措施德国政
7、府认为,在科学技术领域保持领先地位是国家竞争力和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关键,为了应对21世纪的各种挑战和科技研发全球化趋势,德不仅应充分发掘本国企业的研发潜力,而且还必须与世界其他研发力量较强的国家合作,设定共同目标,实现双赢。德国的国际工业研发促进政策属于欧盟“第七次研发促进框架”和德“高科技战略”的一部分,没有制定专门的促进措施。根据欧盟共同工业政策,禁止成员国对大型企业的一般研发进行资助,德国的企业促进政策(包括国际合作)以高科技产业和中小企业为重点,促进研究机构和经济界的联系、加快成果转换;促进注册地在德国的高科技中小企业的创建、研发和投产,兼顾大型企业专项高科技研发(例如可再生能源的研发)
8、和企业间的合作研发(包括国际合作研发);促进中小企业参加国外知名专业展会,寻找合作伙伴;完善国内创业和研发环境。德国“高科技战略”于2006年出台,2006年至2009年是第一阶段,联邦政府将投入100亿欧元,在能源、交通、航空、航天、信息通信、海洋经济、生物、环保、健康医药、纳米、光学、微观科学、植物、安全、服务、原材料和生产工艺等17个重点行业促进企业开展研发,采取联邦、州和企业分别投入三分之一的方式,实行政府引导、促进机构为平台、企业为主的高科技研发促进体系。2005年德国研发总投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5%,2009年该比重有可能升至3%。三、在德国“高科技战略”中涉及促进工业研发国际合
9、作的内容有:1积极参加与构建欧盟内企业研发促进计划,加强欧盟内合作德国积极倡导和建立欧盟研发促进体系,加大德国的实际投入。根据欧盟条约第169条以及“研发促进框架”,本世纪初以来,欧盟整合了原有的促进机构,相继成立了一些促进平台,比较知名的是“尤里卡(EUREKA)协调行动计划”,除保加利亚以外的所有欧盟国家以及俄罗斯、挪威、瑞士、土耳其、以色列等38个国家加入了该计划,最高机构是尤里卡委员会,每个国家的代表每年轮流担任委员会主席。尤里卡委员会对参与企业来自两个国家以上的项目进行咨询、指导,帮助其申请欧盟和成员国的高科技发展基金、以及申请优惠研发贷款等。在此行动项下,2008年还成立了主要面向
10、中小企业国际研发合作的促进计划“欧洲之星”。该计划期限6年,预算为4亿欧元,分别来自各个成员国和欧委会,其中德国为3000万欧元。企业申请“欧洲之星”研发资金的前提是:-至少两个注册地在上述38个成员国的中小企业;-申请项目投资额占最少企业总投资额的10%或从事研发工作的人员最少占员工总数的10%;-民用、以实际运用为目标的高新技术项目-企业能够自筹总投资额50%的资金-项目研发时间最长3年-研发成果至多在项目结束两年内推向市场(生物医药除外)-不是被成员国拒绝促进的项目合作研发的企业随时可向位于布鲁塞尔的尤里卡委员会秘书处递交申请“欧洲之星”研发资金的申请表。申请审核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德国 支持 中小企业 科技 创新 政策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