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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施工合同索赔案例.精品文档.施工合同索赔案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工程索赔案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工程索赔案例 试题:(20分) 某城市地下工程,业主与施工单位参照FIDIC合同条件签订了施工合同,除税金外的合同总价为8600万元,其中:现场管理费率15,企业管理费率8,利润率5,合同工期730天。为保证施工安全,合同中规定施工单位应安装满足最小排水能力15tmin的排水设施,并安装15tmin的备用排水设施,两套设施合计15900元。合同中还规定,施工中如遇业主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窝工,业主对施工单位自有机械按台班单价的60给予补偿,对
2、施工单位租赁机械按租赁费给予补偿(不包括运转费用)。 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三项事件; 事件1:施工过程中业主通知施工单位某分项工程(非关键工作)需进行设计变更,由此造成施工单位的机械设备窝工12天。 事件2:施工过程中遇到了非季节性大暴雨天气,由于地下断层相互贯通及地下水位不断上升等不利条件,原有排水设施满足不了排水要求,施工工区涌水量逐渐增加,使施工单位被迫停工,并造成施工设备被淹没。 为保证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业主指令施工单位紧急增加购买额外排水设施,尽快恢复施工,施工单位按业主要求购买并安装了两套15tmin的排水设施,恢复了施工。 事件3:施工中发现地下文物,处理地下文物工作造成工
3、期拖延40天。 就以上三项事件,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的索赔程序向业主提出索赔: 事件1由于业主修改工程设计12天,造成施工单位机械设备窝工费企业管理费:(40920+6138)元* 8=376464元 利润:(40920+6138+376464)元*5=254113元 合计:5336377元 事件2由于非季节性大暴雨天气费用索赔: (1)备用排水设施及额外增加排水设施费:(159002* 3)元=23850元 (2)被地下涌水淹没的机械设备损失费16000元 (3)额外排水工作的劳务费8650元 合计:48500元事件3由于处理地下文物,工期、费用索赔: 延长工期40天 索赔现场管理费增加额:
4、现场管理费:8600万元*15=1290万元 相当于每天:(1290*10000730)元天=1767123元天 40天合计:(1767123*40)元=70684920元 问题: 1指出事件1中施工单位的咽6些索赔要求不合理,为什么?造价工程师审核施工单位机械设备窝工费用索赔时,核定施工单位提供的机械台班单价属实,并核定机械台班单价中运转费用分别为:9m3空压机为93元台班,25t履带吊车为300元台班,塔吊为190元台班,混凝土泵车为140元台班,造价工程师应核定的索赔费用应是多少? 2事件2中施工单位可获得哪几项费用的索赔?核定的索赔费用应是多少? 3事件3中造价工程师是否应同意40天的
5、工期延长?为什么?补偿的现场管理费如何计算,应补偿多少元?: 答案:(20分) 1(1)事件1 1)自有机械索赔要求不合理。因合同规定业主应按自有机械使用费的60%补偿。 2)租赁机械索赔要求不合理。因合同规定租赁机械业主按租赁费补偿。 3)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索赔要求不合理,因分项工程窝工没有造成全工地的停工。 4)利润索赔要求不合理,因机械窝工并未造成利润的减少。 (2)造价工程师核定的索赔费用为: 3720元*60=2232元 (18000300*12)元=14400元 12000元*60=7200元 (7200140*12)元=5520元 2232元+14400元+7200元+552
6、0元=29352元 2(1)事件2: 1)可索赔额外增加的排水设施费。 2)可索赔额外增加的排水工作劳务费。 (2)核定的索赔费用应为:15900元+8650元=24550元 3(1)事件3: 应同意40天工期延长,因地下文物处理是有经验的承包商不可预见的(或:地下文物处理是业主应承担的风险)。 (2)现场管理费应补偿额为: 1)现场管理费:8600000000(115*1.08*1.05)*O15元=989187946元 2)每天的现场管理费:989187946元730=13550.52元: 3)应补偿的现场管理费:1355052元*40=54202080元或:合同价中的8600万元减去5的
7、利润为: 86000000元*005105=4095238.10元 86000000元-409523810=8190476190元 减去8的企业管理费: 8190476190元*008108=60670194元 8190476190元60670194元=7583774250元 现场管理费为:7583774250元*015115=989187946元 每天的现场管理费为:989187946元730=1355052元 应补偿的现场管理费为:1355052元*40=54202080元 评析: 本题主要考核以下知识点: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与主要条款。 (2)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 (3)建
8、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4)工程索赔的内容与分类。 (5)工程索赔成立的条件与证据。 (6)工程索赔的计算与审核。 案例 一、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招标选择了一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施工招标 代理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并在监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5天,与该监理单位签订了委 托监理合同。之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监理酬金比监理中标价降低10%的协议。 在施工公开招标中,有A、B、C、D、E、F、C、H等施工单位报名投标,经监理单 位资格预审均符合要求,但建设单位以A施工单位是外地企业为由不同意其参加投标, 而监理单位坚持认为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 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当地建设行政管理
9、部门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1人、 建设单位代表1人、政府提供的专家库中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3人。 评标时发现,B施工单位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单位报价且未能合理说明理由; D施工单位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小于小写金额;F施工单位投标文件提供的检验标准和方法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H施工单位投标文件中某分项工程的报价有个别漏项;其他施工 单位的投标文件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建设单位最终确定G施工单位中标,并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该 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 工程按期进入安装调试阶段后,由于雷电引发了一场火灾。火灾结束后48小时内, G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通报了火灾损失情况:工程本身损失1
10、50万元;总价值100万 元的待安装设备彻底报废;G施工单位人员烧伤所需医疗费及补偿费预计15万元,租赁的施工设备损坏赔偿10万元;其他单位临时停放在现场的一辆价值25万元的汽车被烧 毁。另外,大火扑灭后G施工单位停工5天,造成其它施工机械闲置损失2万元以及必要的管理保卫人员费用支出1万元,并预计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200万元。损失情况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属实。 问题:1.指出建设单位在监理招标和委托监理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在施工招标资格预审中,监理单位认为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3.指出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并写出正确作法。
11、 4.判别B、D、F、H四家施工单位的投标是否为有效标?说明理由。 5.安装调试阶段发生的这场火灾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指出建设单位和G施工单位应各自承担哪些损失或费用(不考虑保险因素)? 一、答案(共20分) 1.在监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5天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不妥,依照招投标法,应于30天内签订合同。 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监理酬金比监理中标价降低10的协 议不妥。依照招投标法,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监理单位认为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是正确的。以所处地区作为确定投标资 格的依据是一种歧视性的依据;这是招投标法明确禁止的; 3.评标委员会
12、组成不妥,不应包括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正确组成应为: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 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4.B、F两家施工单位的投标不是有效标。B单位的情况可以认定为低于成本,F单位的 情况可以认定为是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属重大偏差。D、H两家单位的投标是有效标,他们的情况不属于重大偏差。 5.安装调试阶段发生的火灾属于不可抗力。建设单位应承担的费用包括工程本身损失150万元,其他单位临时停放在现场的汽车损失25万元,待安装的设
13、备的损失100万元,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200万元。施工单位应承担的费用包括C施工单位人员烧伤所需医疗费及补偿费预计15万元,租赁的施工设备损坏赔偿10万元,大火扑灭后C施工单位停工5天,造成其他施工机械闲置损失2万元以及必要的管理保卫人员费用支出1万元。 案例:某房地产公司计划在北京开发某住宅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有A、B、C、D、E、F六家施工单位领取了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2004年10月20 E1下午l7:30为投标文件接收终止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保证金20万元。 在2004年10月20日,A、B、C、D、F五家投标单位在下午17:30前将投标文
14、件送达,E单位在次日上午8:00送达。各单位均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在10月20日上午10:25时,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了一份投标价格下降5的书面说明。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了 A、B、C、D、F五家承包商的名称、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 在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发现C单位的标袋密封处仅有投标单位公章,没有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 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有4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经济专家l人,技术专家l人。 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经过综合评定,评标委员会确定A单位为中标单位。 问题 1.在招标投标过
15、程中有何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2.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是否有效? 3.在开标后,招标人应对C单位的投标书作何处理,为什么? 4.投标书在哪些情况下可作为废标处理? 5.招标人对E单位的投标书作废标处理是否正确,理由是什么? 答案: 1.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和理由如下: (1)不妥之处: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2)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确定。 理由:一般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该项目属一般招标项目。 (3)不妥之处:评标委员
16、会的组成不妥。 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2.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有效。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篇二:施工合同变更与索赔经典案例 例题1 某建设工程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订立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150天。在合同中规定: (1)工期每提前1天,奖励3000元,拖后1天罚款5000元。 (2)分项工程发生工程变更后的工程实际数量超过(或少
17、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数量的25%时, 该分项工程单价予以调整,调整系数为0.9(1.1)。 (3)人工费为160元/工日,窝工人工费补偿标准为25元/工日,机械台班为500 元/台班,台班折旧费为50元/台班,综合费率为30%。 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提交了施工进度计划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注意: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批准,不等于监理工程师要承担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案不当,进度控制失控造成的损失!计划工期为150天。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了如下几项事件: 事件1:因业主提供的场地未能准备好,使工作A和工作B的作业时间分别延长了20天和10天,由此造成人工窝工80个工日,机械闲置30个台班。TF , 事件2:
18、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单位将工作C原设计尺寸扩大,使其作业时间增加了12天,并由此造成增加人工80个工日,材料费5万元,机械台班增加20个。 事件3:因设计变更,工作E的工程量由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3000 3m 增加到4000 3m ,使其作业时间延长 10 天。该工作原综合单价为 55 元/ m3m 因为这里是一个综合单价,所以不另加综合费。 TFe =30 事件4:F 为一个基础工程,基坑开挖后,发现局部有原勘察报告中没有说明的较深的软土层,施工方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配合进行地质复查,配合用工50个工日,地质复查后,由设计单位对原基础设计方案进行了修改,施工方按批准的方案进行施工,由此增加直接
19、费8万元,因对F进行地质复查和处理,使其作业时间延长10天,人员窝工60个工日,机械闲置15个台班。 事件5:由于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出现了从未出现过的机械故障,使工作 D的作业时间延长了15天,由此造成人员窝工30个工日,机械闲置15个台班。 D TF 事件6:鉴于该工程工期较紧,施工单位在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后采取了加快施工措施,使I 工作的作业时间缩短了12天,由于加快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费为3万元。最终工程完工,实际工期为183天。施工单位按规定程序提出了索赔要求。 问题 1.上述事件中,各项事件能得到的工期补偿各为多少?为什么?总工期补偿多少? 2.经工期补偿后的合同工期为多少?由于实际工
20、期的变化,施工单位得到的奖励(或罚款)为多 少? 3.施工方可得到的索赔费用总额为多少? 解 1.事件1: 工作A 可以索赔工期 20天,因为 A 为关键工作且属业主原因;工作 B不可以得到工期补偿,因为B为非关键工作且 大于作业时间延长值;费用索赔:8025+3050 事件2: 工作C不可以工期索赔,因为C为施工单位自身原因; 事件3: 可以提出补偿要求,由于设计变更使作业时间增加10天,因为 ,工期不延长。按原单价结算的工程量为:3000(1+25%)=3750 3m 按调整后单价结算的工程量为:4000-3750=250 3m 该项结算价增加额为: 375055+250550.9-300
21、055=53625元 工作E 的作业时间增加为(4000/3000)30-30=10,不可以提出工期补偿,因为E 虽为非关键工作但此时有总时差 -10=20大于其作业时间延长值; 事件4:可以索赔,因为是地质条件的变化且F为关键工作,工期索赔10天,费用索赔:50 160+80000130%+6025+1550 事件5:不能得到工期补偿,因为施工机械故障属于施工方自身原因; 事件6:不能得到工期补偿,因为通过施工措施使工期提前,可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奖罚办法处理。 所以,总工期补偿20+10=30天。 2. 经工期补偿后的合同工期为 150(原合同工期)+30(总工期补偿)=180 天。所以,由于
22、实际工期的变化,对施工单位的罚款为(183-180)5000=35000=15000元。3. 施工方可得到的索赔款有: 事件1:8025+3050=3500元 事件3:按原单价结算的工程量为:3000(1+25%)=3750 3m 按调整后单价结算的工程量为:4000-3750=250 3m 该项结算价增加额为375055+250550.9-300055=53625元 事件4: (50160+80000)(1+30%)+6025+1550=116650元 施工方可得到的费用补偿为 3500+53625+116650=173775元 施工方可得到的实际费用补偿为 3500+53625+11665
23、0-15000=158775元篇三:典型工程合同索赔案例剖析 重 庆 交 通 大 学 工程硕士课程论文 指导老师:王学军 课程名称:合同管理 论文题目:典型工程合同索赔案例剖析 学生姓名:向 杰 工作单位: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班级:河海学院水利水电工程专业09级工程硕士班 典型工程合同索赔案例剖析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水利水电工程专业09级工程硕士班向杰 【摘 要】通过实际索赔案例的分析,本文介绍了索赔的定义、原则和程序,签订单价包干合同时,要注意风险的分配,风险转移要考虑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施工单位自己要有成本风险控制意识。施工单位索赔时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 合同 管理 索赔
24、工程 案例 一、案例资料 工程项目在珠江新城,东面为30米华穗路,北面为20米华利路,西面为20米规划路,南面为10米规划路,商住楼为1栋12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9950.业主已提供三通一平,资金已到位,施工许可证已领取,基本具备开工条件。本工程采用直接与xx股份公司议标,采用单价包干合同, 按880元/平方米单价包干。工程于2004年1月开工,开工后工程基本顺利,2004年5月结构封顶,6月份上旬完成砌体工程。在6月底停工,停工原因是合同单价过低,在施工期间钢筋等主要材料价格上涨过快。由于xx股份公司为外地首次来广州施工企业,不了解广州当地价格水平,同时也未考虑材料涨价风险,合同价格定得过低
25、,建议业主按实际钢筋价格上涨水平调整合同单价。由于xx股份公司的要求与业主差别较大,最终xx股份公司选择退场,业主重新选定xx建安公司进场施工,xx股份公司施最终诉诸于法律。 二、案例基本情况分析 合同索赔是指合同一方由于自身原因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其义务和责任,由合同另一方根据合同的规定、法律法规及惯例提出向对方要求赔偿损失的行为。 索赔的特征在于:其一,索赔是双向的合同一方都可向对方索赔;其次,只有真实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再次,索赔是一种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行为,其对对方尚未形成约束力,这种索赔要求能否得到最终实现,必须要通过确认(如双方协商、调解、仲裁或
26、诉讼)后才能定夺。 索赔成立的必要条件: 1、 真实发生了可索赔事件,己方利益受到损害; 2、 责任是对方的; 3、 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程序递交了相关资料; 4、 证据材料充分; 5、 索赔合理。 在本案例中施工单位因钢材价格上涨要求索赔,调整合同价格,经查在土建合同第六章工程价款与支付中有以下结算规定: 1、本工程计费面积9950平方米,按880元/平方米单价包干,本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875.6 万元。 2、乙方已清楚并考虑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现场地质条件、周围地下管网、现场条件、承包范围、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并已考虑施工技术措施、安全维护、工期内赶工等因素。乙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
27、的工作所需施工组织中的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不再另外计取。 3、按国家规定应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负责缴纳。 4、在合同确定的施工图纸设计基础上,变更修改分部分项工程带来的费用变化在2%范围内时,结算时不予考虑。超过2%时及增加工程(签证工程、图纸外、超出附件一范围的工程)按以下取费标准: (1)土建工程套用2001年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按穗建价(2002)363号文和本合同附件所确定的标准计费;安装工程按2002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及广州地区安装工程常用项目补充综合定额。土建及安装均按广州市三类工程总价下浮3%计取。材料调差按施工期当季度市场材差。
28、 从以上资料可以得出: 条款未对材价格上涨等合同价格影响因素作出明确规定,但考虑到本合同为单价包干合同,建筑面积按实际计算。价格上涨属于xx股份公司的风险,应在议标时考虑在包干单价中,且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也无异议。故业主不应该同意xx股份公司的索赔要求。 xx股份公司按实际完成工程量重新编制预算价为800.569万元,编制预算标准参考合同规定的变更修改分部分项工程带来的费用变化取费标准。材料价格按XX市场信息价调整。业主不同意此预算,原因是预算编制依据不合理,理由充分,在议标中xx股份公司是考虑自己的实力向业主作出了优惠,不能简单参照增加工程结算办法,只能按合同单价水平。 在合同第十三章其它约定
29、中3.4规定: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据以上条款,由于约定为诉讼,因此不能提起仲裁。甲乙双方协商不成,最终乙方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XX市人民法院审理最终判决如下: 甲乙双方终止合同。乙方可以按增加工程结算办法编制预算,但要考虑优惠比例,即考虑预算价与合同价的比值,同时按甲乙双方及监理确认的工程量计算,最终确认完成工程价款为600.2316万元。 最后,甲方重新引入xx建安公司,议标完成后,签订了剩余工程补充协议价3480000元,加上xx股份公司的工程价款为948.2316万元,比原合同价要高,且在
30、诉讼期间,浪费了时间,影响工程工期。 三、经验总结及教训 (1)索赔应按以下原则: 有无合同条款依据、索赔理由是否充分、程序是否恰当 即是说,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总工期延误;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索赔事件初发时承包商是否采取了控制措施 按国际惯例,凡遇偶然事故发生影响工程施工时,承包商有责任采取力所能及的一切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尽力挽回损失。如确有事实证明承包商在当时未采取任何措施,业主可拒绝其补偿损失的要求。 认真核定索赔工期、款额,肯定其合理的索赔要求,反驳、修正
31、其不合理的要求。如确定工期索赔,要看被延误的工作是否处于施工进度计划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内容,只有位于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内容的滞后,才会影响到总工期。在审核停工损失中,不应以日工费计算,通常采取人工单价乘以折算系数计算;停驶的机械费补偿,应按机械折旧费或设备租赁费计算,不应包括运转操作费用。再如施工期间遭遇不可抗力,对承包方的人员伤亡、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应由承包人自己承担,但延误的工期可相应顺延。 费用索赔以补偿实际损失为原则,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应遵循下述两个原则:所有赔偿金额都应该是施工单位为旅行合同所必须支出的费用;按此金额赔偿后,应是施工单位恢复到未发生事件前的财务状况。即施工单位不致因赔偿事件而遭受任何损失,但也不得因赔偿事件而获得额外收益。 在本案例中,施工单位要索赔,但要遵循索赔的原则和程序,不能漫天要价,不考虑事件发生的实际情况,且在索赔期间自动撤场,未采取积极措施,造成工程停工,不能连续施工。业主需要投入更多的财力、人力、物力才能重新进入正常施工状态。索赔计算要有依据,不能凭空想象。要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签订的合同、双方协商文件、签证、会议纪要等为依据。 四、结束语 工程索赔广泛存在于工程管理中,项目管理者应从项目整体角度出发,处理索赔要利于项目目标实现,进而达到成本、质量、工期三者的平衡。同时应注意风险的分配及转移,减少不利于项目成功的因素。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