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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江苏省连云港市城市中长期总体规划(2008-2030).精品文档.江苏省连云港市城市中长期总体规划(2008-2030)第一章 总 则第1条 为适应国家沿海和中西部地区发展的宏观形势,以及江苏省域开发重点从沿江向沿海的战略转变,进一步发挥城市规划的统筹、协调与引导作用,促进连云港城市及周边区域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编制本规划。第2条 规划指导思想1以问题为导向,实现城市产业结构与空间体系的战略性调整;2以目标为导向,解放思想、抢抓机遇,走跨越发展之路;3以城乡统筹为导向,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空间资源优化配置,走和谐发展之路;
2、4以资源环境为导向,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走科学发展之路;5以公共政策为导向,推动规划的更好实施。第3条 规划基本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4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5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6连云港市人民政府连云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7连云港市人民政府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8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连云港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苏政复200777号)9交通部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连云港港总体规划的批复(交规划发2008101
3、号)以及国家、江苏省、连云港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第4条 城市规划区本规划确定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包括中心城区在内的连云港市区行政辖区(含2007年底行政区划调整后纳入市区的浦南镇和岗埠农场),以及灌云县善后河以北地区、白塔埠机场控制区和市区东部近海部分浅滩海域。总面积约为1500平方公里。第5条 规划范围与层次规划范围分为市域、都市发展区、中心城区三个层次。市域:即连云港地市行政辖区,包括新浦区、海州区、连云区(含开发区),以及赣榆县、东海县、灌云县和灌南县,总面积7500(部分海域面积未计入)平方公里。都市发展区:主要由连云港市区(含新浦、海州、连云以及南翼地区)和赣榆、灌云、灌南三县东部
4、滨海区域(含赣榆县城、海头、柘汪、燕尾港、堆沟港等地区)组成,总面积约为1992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包括新浦、海州、连云、南翼等,即规划连云港市区城市建设用地(建成区)范围。第6条 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08-2030。其中,近期为2008-2012年,远期为2013-2030年,远景展望2030 年以后。第7条 文本条文中黑体字内容为依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确定的强制性条文,所有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第8条 本规划是连云港城市发展与建设的基本依据,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一切规划建设及土地利用活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执行本规划。第9条 本规划由文本、图纸和附件(含说明书、现状
5、分析报告等)三部分组成。文本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10条 本规划由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11条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同时废止。第二章 城市性质、规模与发展策略第一节 城市性质与发展目标第12条 城市性质我国沿海中部沟通东西、连接南北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国际性的港口工业城市和现代化的滨海旅游城市。第13条 城市职能1沟通东西、连接南北的重要节点与区域中心城市。2我国中部沿海的国际性干线大港。3江苏省乃至国家级临港产业基地。4山海相拥、环境优美的现代化海滨旅游城市。5开放创新、和谐发展的生态宜居城市。第14条 城市发展总目标
6、着力提升城市功能与综合竞争力,充分发挥对我国中部沿海地区及陇海兰新经济带的辐射带动作用,有效推动区域经济振兴,努力建设成为国际性的海滨城市、现代化的港口工业城市和山海相拥的知名旅游城市。第15条 城市发展分目标1经济发展目标努力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2030年全市GDP总量达到5500亿元左右,人均GDP达到87700元(12250美元)左右,达到当时中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收入水平。实现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2030年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356411。2社会发展目标着力改善民生,积极构建和谐社会。规划期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2030年城市化率达到752左右。规划期末高中阶层教育毛入学率达9
7、0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5.7万和2万元以上,城镇居民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覆盖率基本实现全覆盖。3生态环境建设目标加快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两个根本性转变,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逐步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2030 年全市万元GDP能耗下降至0.7吨标准煤/万元以下。2030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到90分,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城市发展指标体系详见附表1。第二节 城市规模第16条 城市规模调控目标1以目标为导向并立足于城市资源环境容量,建立适应城市跨越发展目标与可持续发展需求的规模调控与管理模式。2有计划、分阶段地
8、供应土地,逐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3积极、稳妥推进城市化,鼓励和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市区集中。合理安排居住人口和就业人口,逐步优化人口结构。第17条 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2012年连云港中心城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70平方公里以内。2030年连云港中心城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40平方公里以内,平均每年约增加5.87平方公里3。第18条 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2012年连云港中心城区规划人口总规模控制在130万人以内,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131平方米/人以内。2030年连云港中心城区规划人口总规模控制在200万人以内,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120平方米/人以内4。第
9、三节 城市发展策略第19条 城乡协调策略1顺应国家及江苏省沿海开发的宏观形势,重点打造沿海城镇发展带,完善提升沿东陇海城镇发展带,重构并建立合理有序的结构体系,促进全市城镇协调发展。2以县域经济为重要突破口,努力振兴四县经济,促进全市及区域的协调发展。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并通过财政、土地等政策促进乡村与城市共同发展。第20条 区域统筹策略1积极建立区域协商统筹机构和机制,妥善处理港口、产业、环保等问题的区域竞争与合作,促进连云港与周边城市统筹协调发展。2立足区域层面整合优势资源,搭建连云港都市发展区的空间框架,为城市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第21条 生态优先策略1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有机结合,避免
10、城市建设对区域生态和资源环境的破坏。2以生态绿化廊道保育和城市公园建设为重点,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构筑生态屏障。3明确“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划定城市增长边界,防止城市建设的无序蔓延。第22条 产业驱动战略1以产业“重型化”和“新型化”为重点,迅速提升产业竞争力,打造城市发展的动力源。2在国家和省的政策支持下,大力引入临港产业,将滨海地区打造成为江苏省乃至国家级的临港产业基地。3改善提升传统劳动密集型优势产业,加快培育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4积极探索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打造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走投入少、产出高、消耗低的“新型工业化”道路。第23条 中心引领策略1积极稳妥地拉开中心
11、城市框架,“东进向海”,为科学跨越发展提供空间平台。2以“海滨新区”的建设为契机,重塑城市公共服务中心体系,大幅提升城市综合服务水平,发挥区域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3努力培育、重点打造“南翼新城”,引领和带动区域沿海产业带及城镇发展。第24条 基础保障策略1适度超前建设交通和市政等基础设施,为城市跨越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奠定基础。2构筑以海港、空港、铁路、公路为枢纽,水路、轨道等多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与区域中心城市相匹配的现代化综合交通系统。3理顺港城快速联系通道、优化港口集疏运输体系,促进港口与城市的协调发展。4以水资源瓶颈突破为重点,通过区域调配为城市发展提供保障。第25条 特色彰显策略依
12、托与彰显“山海融汇”的自然特色,延续与弘扬“神韵古都”的城市特质,塑造与提升“活力新城”的现代形象。第三章 区域协调与城乡统筹规划第一节 区域协调规划第26条 区域产业发展协调1沿东陇海线产业带与徐州加强合作,充分发挥两市产业的比较优势,建立协调会商机制,重点在医药、化工、电力、农副产品、硅资源深加工和港口贸易、旅游业、物流产业等领域展开错位竞争,强化联动发展、实现互补双赢。2沿海产业带与盐城共建江苏的“黄金口岸”,协商制定沿灌河口临港产业空间整体布局,防止灌河口两岸化工产业、能源电力产业等分散布局。与大丰港进行临港产业区的联合招商。与日照市跨省合作,加强产业布局规划对接,加快区域市场一体化建
13、设步伐。第27条 区域港口建设协调按照深水深用、浅水浅用和最优投资的原则,加强连云港和日照港之间的分工协作和资源共享,构筑功能互补的港口发展格局,形成服务鲁南、苏北、中西部地区,拓展日韩市场的整体合力。与滨海港、大丰港、洋口港、吕四港等进行统筹协调,共建苏北港口群。突出港口建设、码头营运方面的相互协作。第28条 区域交通建设协调1铁路加快推动连云港一淮安、连云港一盐城一上海的铁路通道建设,开通连云港徐州郑州的城际列车,促进铁路“公交化”。2水运加快通榆运河建设步伐,推进徐连运河的论证及建设工作。3空运加快推进苏北大型机场的选址与建设工作。开辟同国内各大城市以及日韩等国外重要大城市之间的航线。第
14、29条 区域旅游发展协调联合南通、盐城加强“江苏旅游新干线”的宣传;与徐州、淮安加速形成区域旅游合作新三角。充分发挥连云港及周边地区丰富的旅游资源优势,联合组织一批旅游专线,拓展海内外旅游市场。1“新亚欧大陆桥旅游快车” 利用连云港新亚欧大陆桥东桥头堡区位优势,开展与周边省份及陇海沿线区域合作;加快连云港区域性旅游服务中心建设,积极争取开通“新亚欧大陆桥旅游快车”,打造陆桥强势旅游品牌,将其建设成为陇海兰新地区和江苏省重要的旅游目的地。2“东部滨海旅游快车” 联合山东青岛、日照,加大滨海资源整合力度,发掘海洋特色旅游,积极开展区域合作。打造东部滨海强势旅游品牌,积极争取开通“东部滨海旅游快车”
15、,将其建设成为我国中部沿海地区的重要旅游目的地。第30条 区域生态环保协调1与日照等周边城市建立区域水环境保护合作机制明确上游各市在跨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职责,建立跨区域饮用水源地保护补偿的合理机制。共同编制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尽快制定跨行政区域河流水质保护的协作条例,协调解决河流水质问题及入海口污染。与山东协作切实解决上游地区小造纸、小化工的水污染问题,保证邳苍分洪道及其支流、石梁河水库上游的水质不低于类水标准进入江苏境内;与山东临沂市合作进行沭河-沂河-祊河水系治理项目。2建立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合作机制与徐州、临沂、盐城等周边城市共同探讨制定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区域防治政策,采取措施削减二氧化
16、硫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逐步降低区域内酸雨频率、降水酸度和灰霾天数。3建立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机制与日照、盐城合作建设沿海水利设施和防护林,制定海域生态保护区划,建立海洋生态保护区,加强海岸侵蚀防护,保护地下淡水资源。与徐州、临沂联合制定陆地生态保护区划共同推进重要生态功能区、重点资源开发区、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管理。与盐城制定统一的制造业环境准入政策,保护灌河口地区的湿地。第31条 区域市政基础设施协调1水资源与宿迁、盐城、徐州等周边城市加强“南水北调”工程的区域协作工作。加强南水北调水源及沿线的生态保护,制定严格的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并在南水北调沿线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控制污染物排
17、放。促进南水北调中线上下游利益相关的地方政府建立区域生态协调的专门机构,加强连云港、宿迁、淮安之间的清水通道的协调,为连云港发展提供充足的水资源。2电力除满足自身消费需求外,还应承担全省电源基地的任务。在江苏省域平衡电力资源的供需协调发展。3垃圾处理与相邻城市共建废弃物处理设施。结合连云港南翼产业区建设固体废物处理和加工利用产业园,在作为全市垃圾处理中心的同时,服务范围面向整个苏北地区。第二节 市域城镇体系结构规划第32条 市域城镇空间布局规划本规划确定连云港市域城镇空间结构为“两轴一心”。其中,“两轴”为沿海城镇发展轴和沿东陇海城镇发展轴,“一心”为连云港中心城区。1沿海城镇发展轴:北起柘汪
18、镇,依托同三高速公路和规划沿海铁路等构成的沿海交通走廊,经连云港中心城区向南延伸至燕尾港-堆沟港镇、杨集镇等地区,是汇集连云港滨海港口、土地、交通、景观等优势资源、以临港产业为重点的市域南北向新兴发展轴线。2沿东陇海城镇发展轴:东起连云港中心城区,西沿陇海铁路和连徐高速公路经白塔镇、东海县城,向新沂、徐州方向延伸的市域东西向传统发展轴线。3沿海城镇发展轴和沿东陇海城镇发展轴的交汇点即连云港中心城区。由新海城区、连云城区、海滨新区及南翼新城组成,承担市级行政、商业、文化、旅游等功能,体现高品质、现代化城市形象。第33条 市域总人口与城市化率预测本规划预测:连云港市域总人口2012年达到480万,
19、2030年达到620万人;城市化率2012年达到52%,2030年达到75%;市域城镇人口2012年达到250万,2030年达到465万。第34条 市域城镇规模等级规划市域城镇形成“一级城市-二级城市重点镇-一般镇”4个规模等级:1一级城市1个:即连云港中心城区;2二级城市4个:包括赣榆县城、东海县城、灌云县城和灌南县城。3重点镇7个:包括赣榆县的海头镇、柘汪镇,东海县的白塔镇、温泉镇,灌云县的杨集镇,灌南县的汤沟镇,以及灌云和灌南联合发展的燕尾港镇-堆沟港镇5。4一般镇41个。市域城镇规模等级结构详见附表2、附表3。第35条 市域镇职能分工规划发挥市域各城镇的特色优势,2030年形成“一级城
20、市-二级城市重点镇-一般镇”的职能分工体系。市域城镇职能分工详见附表4。第36条 市域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重点打造临港工业,改善提升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快培育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形成“蓝色”产业带与“绿色”产业带相交的“T”型布局结构。1蓝色(沿海)产业带:以发展沿海临港产业为主,培育壮大石化、重型装备制造、能源和物流四大产业集群,打造石化、冶金、机电、能源、海洋产品加工等五大临港产业基地。2绿色(沿东陇海)产业带:以发展资源加工和劳动-技术密集型产业为主,培育壮大医药、新材料、纺织服装、电子信息及机械加工五大产业集群,建设一批都市型特色产业园区。3区域服务中心(海滨新区核心区):蓝色产业带
21、和绿色产业带的交汇处重点发展金融保险、商务咨询、会议展示、信息处理、广告传播等现代服务业。同时,积极发展商业服务、餐饮娱乐、文体休闲等消费性服务业。第三节 市域空间管制规划第37条 市域空间管制区划本规划确定市域空间管制区域主要包括生态敏感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区、矿产开发控制区以及核电安全防护区。第38条 生态敏感保护区划定及管制措施生态敏感保护区包括水域生态敏感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山地丘陵区。1水域生态敏感区包括蔷薇河、通榆运河岸线以外2000米范围,新沂河、新沭河的泄洪通道及两侧各100米范围,灌河、盐河、善后河、青口河和龙王河等区域性河流岸线两侧以外不小于1000米的范围内,石梁
22、河水库等11座大中型水库岸线以外2000米范围。此外,潮间带、海岸资源保护区、区域性河流入海口湿地区、平均高潮位线向陆100-300米的缓冲区、以及岛屿均列为水域生态敏感区。水域生态敏感区内禁止进行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林、护岸林、湿地等的活动;鼓励在水源地保护区植树种草,美化环境,涵养水源。对海滩海岸海岛的保护和旅游开发等利用应制定相应的规划,并按照规划严格执行。2自然保护区为国家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自然保护区法定范围。包括现有的云台山森林保护区、花果山地质公园两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前三岛鸟类保护区、赣榆砂质海岸保护区两个县级自然保护区。严禁在自然保护区内滥砍滥伐、放牧、开矿、
23、采石、挖沙等活动,强化涉及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的管理,不得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经国家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确因自然条件限制,需要通过或占用自然保护区的,必须履行有关论证、报批的程序。3风景名胜区为各级政府批准的风景名胜区法定范围。主要为云台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大伊山省级风景名胜区和抗日山风景名胜区。风景区的开发利用必须按照已批准的风景区总体规划进行,旅游服务设施与景观建筑,其风格、形式、色彩等应与自然景观相协调。严格保护风景区内的树木植被,严禁滥砍古树名木。4山地丘陵区主要包括除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外各县的山地丘陵。包括赣榆县大小吴山、马山、抗日山等山地,以及地形
24、高程在50米以上、坡度25以上的丘陵;东海磨山、马陵山、安峰山、房山等山体,以及地形高程在70米以上的李埝林场等林地、坡度25以上的丘陵;以及灌云、灌南的伊芦山。规划采取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和生态移民等综合措施。区内严禁乱砍滥伐森林和过度利用矿产资源,对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等防护林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坡耕地必须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鼓励逐渐退耕、还林、还草,防止水土流失。加强对采矿、取土、挖沙、采石等生产活动的管理,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禁止取土、挖砂和采石等活动。第39条 文物古迹保护区划定及管制措施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法定的保护区域和其它规划需要保护的
25、具历史风貌的文化街区。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7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2处。遵守相关的文物保护法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它建设工程。如有特殊需要,必须经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同意。文物保护单位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内修建新建筑和构筑物,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第40条 矿产开发控制区划定及管制措施主要包括已划定的矿产限采区、禁采区、特殊保护区和矿山地质危险区。禁采区内禁止采石、采矿、采土和地下水等,并对已经破坏的风貌进行修整或自然恢复。特殊保护区应加强综合开发利用技术攻关,待条件成熟时开发。对高度地质危险区,列为突变型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26、。对中高度地质危险区,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整治工程。加强对地质危险区周围环境的保护和自然植被的恢复。详见附表5。第41条 核电安全防护区及管制措施1非居住区以反应堆为中心0.5公里范围内。区内严禁有常住居民,由核电厂的营运单位对这一区域行使有效控制的管辖权,包括任何个人和财产从该区域撤离;公路、铁路、水路可以穿过该区域,但不得干扰核电厂的正常运行;在事故情况下,可以作出适当的有效的安排,控制交通,以保证工作人员和居民的安全。在非居住区内,与核电厂运行无关的活动,只要不产生影响核电厂正常运行和危及居民健康与安全,在适当的限制下是允许的。不要求非居住区是圆形,可以根据厂址的地形、地貌、气象、交通等具体
27、条件确定。2规划限制区以反应堆为中心5公里半径范围内。区内限制人口的机械增长,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迁入常住人口或者进入暂住外来工作人员,但是不得超过限制区发展规划所确定的总控制人数。禁止在规划限制区内建设易燃、易爆、易腐物品的生产和贮存设施、爆炸方法作业的采石场等对核电厂安全存在威胁的项目。在该区域内不得兴建、扩建大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生活居住区、大的医院和疗养院、大型的旅游、娱乐设施、飞机场和监狱等。3烟羽应急计划区以反应堆为中心为8公里范围内。区内限制人口的机械增长,并不得超过应急物质供应能力。第四节 城乡统筹与新农村建设规划第42条 市域城乡统筹策略1加强城市支持乡村
28、发展的力度加强城市对乡村的资金、物质、技术、产业等各方面的支持。加强城市对周边乡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实现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2循序渐进促进工业反哺农业加强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第二产业的发展,发展特色经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地区经济快速发展。3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与市域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相适应,实施以连云港中心城区、县城、重点镇为重心的城市化战略,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流动,逐步形成分工合理、高效有序的城乡空间结构。4保护生态环境禁止污染企业在无污染处理设施和管网的广大农村地区建设。第43条 市域小城镇建设策略1逐步扩大小城镇规模,优先发展重
29、点镇。制定分类指导的规划和政策,形成重点镇带动一般镇、小城镇带动农村地区的发展格局。2合理确定和强化小城镇的产业依托,发挥比较优势,与国家级、省市级开发区形成分工合理的产业梯次结构。小城镇产业发展应以解决农民就业为主要目标,发展符合大城市郊区特点的劳动密集型、都市型工业和第三产业。3统筹协调小城镇的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加快小城镇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城乡一体的公共交通体系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和人居环境,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事业发展水平的差距。第44条 市域新农村建设策略1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区域划分,体现分区差异化政策导向和发展目标,并制定相应的发展策略
30、和规划建设引导标准。2、建立全市新农村建设标准,重点保障基本的教育、医疗和文体服务设施供应。3以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和农民生活方式为重点,本着因地制宜、集中布局、共建共享、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强给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4有序推进镇村撤并工作,实现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第45条 市域新农村分区建设指引1城市发展区域新农村建设主要为城市边缘由乡村直接向城市过渡的区域。该区域新农村以融入城市生活为目的,转变居住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执行城市用地建设的标准,并在规划中明确原有农村居民安置区。2工业发展主导区域新农村建设该区域以城市化为目标,集
31、约土地利用,完善农村产业链;确定工业区位置和具体边界范围;确定迁村并点的村;控制河口湿地等生态保护用地。村镇建设应重点完善各项设施,加强绿化景观,提升居住品质,积极向城镇靠拢。有条件的村庄可以进行农村户口向城市户口转变的试点。3丘陵生态保育区域新农村建设主要为市域西部的丘陵山林区域,以生态保育为发展目标。该区域需要确定生态控制区域,划分生态控制的等级。4休闲产业区域新农村示范区主要为自然环境优越的区域,发展旅游等休闲产业,由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自发行为相结合。5配套生活服务区域新农村建设主要为临近工业区且自然环境较好的区域。该区域新农村建设为附近的工业区提供生活配套建设,是城市化发展的后备区域。
32、6平原农业种植区域新农村建设主要为农业种植为主的区域。该区域内应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并植树造林、发展特色农业。大力建设农村各项基础设施,积极向各中心村集中。第五节 连云港都市发展区建设指引第46条 都市区发展区功能定位依托连云港东部沿海港口群,整合连云港中心城区、南翼新城、赣榆县城以及海头、柘汪、燕尾港堆沟港等城镇为连云港都市发展区,重点发展临港工业、现代服务业及高新技术产业,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国际化滨海大都市区,成为全市及区域发展的核心与龙头。第47条 都市发展区空间结构规划形成“一体两翼、一心三极”的连云港都市区发展区空间结构。1“一体两翼”:“一体”即连云港中心城区,是全市的行政、文化、商贸
33、及流通中心,“两翼”即连云港中心城区南、北两侧的产业发展及综合配套区。南翼沿海发展带:主要依托徐圩港区和灌河港区,承接区域产业转移,大力发展钢铁、石化、能源、机械、物流等临港重型产业,适度超前建设与临港产业配套的货运码头、铁路、高速公路、快速路等疏港工程,打造成为江苏省乃至国际级临港产业基地。北翼沿海发展带:主要依托赣榆港区,以柘汪和海头为支点大力发展石化、机电等重型工业及海洋产业,并以赣榆县城为支点拓展商贸等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形成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具有较高水准的复合型城市组团。 “一体”与“两翼”建设用地之间控制一定宽度的生态绿带,并通过平行于东部海岸线的快速路建立便捷的交通联系,促进沿线
34、产业区与城镇的拓展。2“一心三极”:“一心”即滨海新城,“三极”分别为新海城区、南翼新城和赣榆城区。通过“一心三极”的打造,引领“一体两翼”及市域发展。滨海新城:由海滨新区和连云城区两大组团构成,为本规划重点培育的区域性综合服务中心区。主要承担市级行政办公、商业贸易、商务流通、文化娱乐、旅游接待等综合服务职能,是高标准建设的现代化特色滨海社区。新海城区:规划待远期市级行政功能适时东迁至海滨新区后,新海城区主要承担市级高等教育,以及区级行政办公、商贸服务、文化体育、生活居住等职能,成为配套比较完善、生态环境优美、历史文化淳厚、尺度宜人的城区。南翼新城:规划主要培育为都市发展区南翼港区及临港产业园
35、区综合配套服务的职能。远景进一步拓展成为产业实力雄厚、配套设施完善的大型临港新城,成为我国中部沿海产业带的重要龙头。赣榆城区:承担都市发展区北翼的服务中心职能,重点发展区级行政办公、商贸服务、文化体育、生活居住等功能,形成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具有较高水准的复合型城区。第四章 中心城区空间布局规划第一节 规划区四区划定第48条 四区划定目标与原则为保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综合工程地质、生态适宜性、资源保护等方面因素,结合规划区土地利用的实际状况,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并提出不同的控制管理要求,用于指导规划区内的开发建设行为。第49条 禁建区范围及管制要求 将规划区内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
36、、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历史遗址保护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大型市政通廊控制带、核电站半径0.5公里防护区、城市排洪区、河湖湿地、高程大于100米或者坡度大于25%的区域、中心城区绿线控制范围、河流、道路等划定为禁建区。禁建区总面积866.60平方公里,占规划区总面积的58。禁建区范围内原则上禁止任何城市建设行为。对位于禁建区的现状村落进行控制防止建设的蔓延,并鼓励向城区、镇区及中心村集中;对已经建设的工业等项目,应实施逐步搬迁并做好生态修复工作。第50条 限建区范围及管制要求将规划区内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一般农田、蓄滞洪区、山区泥石流易发区、工程地质条件较差的三类用地
37、、核电站半径5公里限制区、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的非核心区、山前生态保护区、矿产资源分布区、绿化隔离地区、填海地区以及本规划确定的远景发展备用地等划定为限建区。限建区总面积310.96平方公里,占规划区总面积的21。限建区范围内应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为前提,制定相应的分级建设标准,严格控制建设时序、建设规模和开发强度。第51条 适建区范围及管制要求禁建区、限建区以外的未建设地区为适建区,一般不需或只需稍加改造即可作城市建设的区域。适建区总面积247.16平方公里,占规划区总面积的17。适建区的城市建设应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进行,优先满足基础设施用地和社会公益性设施用地需求。第52条 已
38、建区范围及管制要求已建区为现状已有城镇建设的地区。对于禁建区、限建区内的现状已建区,应根据具体的建设限制条件,采取逐步清退、生态补偿、生态修复等措施,达到相应的空间管制要求。第二节 城市空间结构规划第53条 城市空间发展策略1、东进向海、拓展框架顺应江苏省沿海开发战略,东进向海,城市空间发展重点向滨海地区转移。以自然山体、水系、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为基础构建四大城市组团,初步奠定连云港未来社会、经济、环境发展的总体空间结构。2、战略预控、统筹发展提前预留区位重要、具有重要战略价值的节点地区的土地并进行严格控制,作为未来发展区域性服务功能和战略性产业的重要空间储备。协调近期发展需求和远景发展目标,
39、部分产业园区应对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规划预留发展空间与弹性,为远景功能升级奠定基础。3、交通引导、轴向推进坚持交通与土地利用一体化统筹发展,以交通引导城市空间布局和城市发展方向。以大运量交通、快捷交通设施为轴线,引导城市空间的组团推进;保持就业与居住空间布局的相对均衡,坚持公交优先,以轨道交通、公交走廊引导土地利用集约式发展。4、有机更新、持续提升遵循城市阶段特征与发展规律,选择区位重要、现状矛盾突出的片区优先推进城市更新和环境整治,提高土地利用效能,增强城市特色,逐步提升城市服务功能、空间环境质量和文化品质。第54条 城市空间结构在连云港都市发展区的空间框架下,中心城区以海滨新区为核心,以花果
40、山大道、大港路和产业大道为基本骨架,形成“四组团三轴线”的空间结构。第55条 城市组团与片区将中心城区划分为海滨新区、新海城区、连云城区及南翼新城4大组团。组团由片区组成,中心城区共有12个片区。1海滨新区包括滨海新城核心片区和国际产业园片区。功能定位为全市的行政、文化、金融、商贸中心及高新技术产业基地。2新海城区包括新浦片区、海州片区、猴嘴-大浦片区和花果山片区。功能定位为以商业、文化、科技及先进制造为主的综合性城区。3连云城区包括墟沟老城片区、连云新城片区和中云台片区。功能定位为以港口流通、先进制造和生产服务共同发展的综合性城区。4南翼新城包括板桥片区、徐圩北片区和徐圩南片区。功能定位为依
41、托南翼港区发展的临港产业基地与循环经济示范区。第56条 城市发展轴线1综合发展轴是连云港中心城区发展的核心地带,以花果山大道为主要轴线,延续和逐步拓展产业、居住、科研教育、铁路客运服务等职能,成为全市最重要的公共服务、商贸办公和科教文化的发展地带。2滨海发展轴以城市功能“东进向海”战略为引导,主要依托大港路从墟沟老城经北崮山、临洪河北延至赣榆形成连云港滨海居住、产业支持中心和休闲娱乐的重要发展带,也是展现滨海城市特征的重要景观面。3产业发展轴以产业功能“东进向海”战略为引导,以产业大道(226省道、242省道)为主要通道,串连南翼港口和临港新城、中云台产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国际产
42、业园区及赣榆产业园区,形成滨海产业发展走廊。第57条 城市中心体系建立三级城市中心体系,包括1个城市中心、3个组团中心,8个片区中心。1城市中心即海滨新区中心。积极承接区域性高端服务业的转移,构筑区域性高端服务业集聚区。主要发展市级行政、文化、商业、商务等核心职能。2组团中心(城市副中心)即新海城区中心、连云城区中心及南翼新城中心。主要发展部分区域或城市组团范围内的综合服务职能。如地区性行政办公、商业文化等公共服务职能,带动组团整体发展。3片区中心包括海州片区中心、猴嘴-大浦片区中心、花果山片区中心、墟沟老城片区中心、中云台片区中心、板桥片区中心、徐圩南片区中心和国际产业园片区中心。为片区内的
43、综合服务中心。第三节 土地利用布局规划第58条 土地综合利用目标1转变土地利用模式合理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有效遏止建设用地边界粗放外延扩张;加强存量建设用地的优化管理,积极挖掘存量空间潜力,促进土地资源的循环高效利用。2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制定土地利用特别是工业用地开发建设的准入门槛,并通过区域协作、有效替代、循环利用等多种途径,全面提升土地利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3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保持工矿用地的合理比例,逐步降低城市居住用地比例,重点提高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及城市绿地比例,完善和提升城市功能。第59条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原则1统筹规划区内土地利用,优先保障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的用地供应,优化生态用地结构和布局。2充分保障主导产业用地需求,为港口物流和临港工业提供用地支持,大力推进低效产业用地升级改造,逐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益。3严格执行国家耕地保护的基本国策,充分利用盐田、滩涂等用地。确保规划期内耕地保有量不减少,基本农田不被侵占。第60条规划区土地综合利用规划对规划区6内的土地资源分7类用途进行管理控制。1居住、公共设施、工业、仓储、道路广场、绿地、对外交通、市政设施和特殊用地等城市建设用地控制为240.31平方公里,占规划区土地总面积的16.1%。2水域102.77平方公里,占规划区土地总面积的6.9。3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