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及责任追究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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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及责任追究制度河北宏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及责任追究制度文件编号HY-SOP-AQ-02版本号00执行日期2013年3月8日目录:一、目的-2二、适用范围-2三、职责-2四、内容-2五、相关文件记录表格-10六、历史修订记录和原因-10七、附录-11部门职位签名日期起草人安全环保部副主任审核人安全环保部主任批准人主管领导副总经理颁发部门安全环保部颁发日期分发号接受部门及分发号:生产技术部(01)、综合办公室(02)、安全环保部(03)、财务产权部(04)、锅炉车间(05)、汽机车间(06)、电仪车间(07)【目的】
2、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安全责任追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定义】生产安全事故: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本制度中生产安全事故以下均简称为事故。【职责】1安环部职责:1.1负责安全事故的及时上报。1.2组织、督促责任部门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2生产技术部职责:2.1负责参与公司
3、生产过程中所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2.2负责事故发生后的生产调度及恢复生产工作。2.3负责参与公司内部由于机械伤害造成伤亡事故的调查工作。2.4负责外协施工事故的调查、处理及事故现场的恢复。3 综合办公室:3.1负责组织厂外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分析及原因调查提出处理建议。3.2负责受伤害职工安抚工作。 3.3负责参与调查事故原因分析,按照责任主体提出考核意见并落实。3.4负责及时为事故受害者上报工伤保险相关手续。3.5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培训效果进行验证。4 事故发生部门职责:4.1负责事故报警、紧急救护、参与事故调查。【内容】1 事故的类型及等级划分根据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不同
4、将事故分为:伤亡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等。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将事故划分为不同的等级。1.1 伤亡事故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为伤亡事故。具体是指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以及企业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本企业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亡(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急性中毒:指劳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有毒物质在短期内通过皮肤、呼吸道或消化道侵入人体,使人体突然发生病变,导致职工中断工作,处于危险状态,并需进行急救的或致使死亡的中毒事件。1.1.1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轻伤: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器官
5、功能性或器质性程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计算损失工作日(参见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1995)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但够不上重伤者。1.1.2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发生重伤(包括拌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重伤: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损失工作日(参见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1995)等于和超过105日,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失能伤害。1.1.3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造成人员死亡(包括伴有重伤、轻伤)的事故。死亡是指事故发生后当即死亡(含急性中毒死亡
6、)或负伤后在30天以内死亡,以及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中负伤后在7天以内死亡(排除医疗事故或自然死亡)。国家对伤亡程度认定另有规定的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划分。1.2 火灾事故火灾,就是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因火灾造成生命财产损失或虽未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但性质严重的为火灾事故。1.3 爆炸事故发生化学或物理性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或虽未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但性质严重的为爆炸事故。1.4 职业病因职业卫生条件达不到要求,造成职业病的,参照伤亡事故处理。1.5 等级划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5.1一级事故:具有
7、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级事故(1)死亡2人以上;(2)重伤5人以上;(3)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5.2二级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二级事故(1)死亡2人以下;(2)重伤3人以上5人以下;(3)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1.5.3三级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三级事故(1)重伤3人以下;(2)轻伤3人以上;(3)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1.5.4四级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四级事故(1)轻伤3人以下;(2)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1.5.5五级事故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的事故为五级事故事故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
8、数。1.6 以上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86,含公司代缴的意外险、工伤险等保险赔付。其统计范围包括: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丧葬及抚恤费用、补助及救济费用、歇工工资;善后处理费用: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财产损失价值: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流动资产损失价值。1.7 事故发生后,虽然未造成严重后果,没有相当的经济损失,但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经公司研究决定事故等级及处理意见。2 安全事故管理2.l 各类事故管理,在总经理统一领导下,具体由有关的副总经理负责,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分工
9、管理的事故负责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2.2 发生事故单位24小时内,按照要求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附件1)和事故、事件、不符合等级台帐(附件2)。同时将事故照片、记录、证据等与事故有关的材料纳入事故档案封存。3 事故报告3.1 凡发生事故,负伤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或最先发现者应在5分钟之内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然后根据实际情况逐级上报企业负责人。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3.2 凡发生影响生产进度的事故,事故岗位大组长或带班长必须立即向车间汇报,并向公司生产调度部门汇报。3.3发生二级事故、一
10、级事故的,事故单位总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在10分钟内报告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安全主管领导、集团工会、集团纪委的同时,及时报告企业所在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在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时,应及时补报。3.4 发生三级事故的,发生事故的部门应在5分钟内电话报告本公司安全(消防)部门及本公司总经理,由本公司安全部门或主管领导10分钟内报告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安全主管领导、集团工会、集团纪委,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及时报告企业所在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事故发生单位要于事故发生之日七日内完成事故初步调查报告,十日内完成事故调查报告,并均要以书面材料报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11、特殊情况下,经集团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延长。审核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3.5发生四级事故、五级事故事故的,事故发生点的部门领导负责在事故发生的30分钟内通知该类事故的分管部门及安全部门,并在12小时内报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公司分管部门必须及时组织事故分析会,于七日内填好事故报告,报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案。3.6上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事故报告。(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四级事故,县级人民政府委托企业负责组织调查的,企业应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调查,按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4 事故应急处理与救护4.1 事故应急处理4.1.1 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点及附近岗位职工应立即针对不同的
12、事故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同时根据事故的类别采取最有效、迅速的方式向相关部门报警。报警时应讲明车间、岗位、地点,当前的安全状况,有无人员受伤等内容,简明扼要易懂。4.1.1.1发生火灾事故时,除立即使用消防器材灭火外,应对火源附近的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含有溶媒的设备进行隔离保护,如:将易燃易爆物品移走、关闭溶媒管道阀门、设备、溶媒储罐进行降温等措施,避免引发更大的事故。4.1.1.2 危险化学品泄漏时,应查找泄漏点,根据物料性质进行相应止漏措施,如:关闭阀门、泄压、堵塞漏点等,泄漏岗位人员无能力处理时,应立即通知安全、消防部门进行抢险。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物料泄漏,处理人员应采取相
13、应的防护措施,避免造成火灾、中毒、化学烧伤等人身损害,现场周围必须设立警戒线。4.1.1.3 发生人身伤害时,应按伤害最小的原则,使其迅速脱离危险源,并通知医务部门迅速进行救治,严重者送往省市急救中心、医院进行救治。4.1.1.4进行事故应急处理、抢救时,应注意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避免自身受到严重伤害及二次事故发生。4.2 发生事故,各级领导必须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4.3 发生事故,公司应迅速成立事故处理小组,主管领导应直接指挥组织抢救,保护现场,伤员抢救及生产恢复工作。4.4 发生事故后,安全、消防、设备、生产等相关部门应及时通知并协助财务部门进行保险索赔工作。4.5各车间根据实际
14、情况制定车间、岗位、物料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明确应急处理人员、处理程序、报警、自救等内容,并组织培训、预演,使职工掌握事故应急处理方法,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5 事故调查5.1 凡事故发生后必须按“四不放过”(不查明事故原因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没有受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杜绝类似事故发生。5.2 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除立即安排有关人员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外,还必须安排专人保护事故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和取走现场物件,因抢救受伤人员和国家财产,防止事故扩大而需移动某些物件时,必须做好标志和记录
15、。事故管理部门应立即安排专人进行现场证据收集工作,应在当日完成对事故有关人员进行初步调查,做好询问笔录。5.3发生一级事故事故,由集团主管执行总裁组织集团相关部门领导、公司相关领导及专家组成立事故调查组,配合政府事故调查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5.4发生二级事故,由公司总经理组织相关部门领导及专家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组必需包括集团安全管理部门、集团工会、集团纪委人员,来协同上级有关部门迅速进行调查和事故处理。5.5发生三级事故,由公司主管副总组织相关部门领导及专家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组必需包括集团安全管理部门、集团工会、集团纪委人员,迅速进行调查,查清事故经过、原因,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
16、预防措施,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报公司总经理。5.6发生四级事故、五级事故事故,由公司主管副总亲自或授权专业主管部门领导组织相关部门领导及专家组成事故调查组,迅速进行调查,查清事故经过、原因,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预防措施,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报公司总经理。5.7发生企业外交通事故,由地方交通事故管理部门处理结案后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案。5.8事故调查小组应当查明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2-86),其工作包括:5.8.1 现场处理5.8.1.1查看事故现场的设备、作业环境;5.8.1.2拍摄、录像或绘制示意图;5.8.1.3搜集与
17、事故有关的物证。5.8.2搜取有关资料5.8.2.向有关人员调查事故经过和原因,并笔录证人证言;5.8.2.2搜集规章制度、工艺技术等有关资料;5.8.2.3索取伤害程度的医疗诊断证明;5.8.2.4根据情况组织技术鉴定。5.8.3 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确定直接原因、间接原因。5.8.4确定事故责任者,明确直接责任、领导责任。5.8.5确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计算标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86。5.8.6形成事故调查报告。5.9 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5.9.1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5.9.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5
18、.9.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5.9.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10事故处理报告除包括以上内容外,还包括:5.10.1事故类别及事故性质认定(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5.10.2事故发生直接、间接原因分析;5.10.3确定事故责任者,并提出处理意见;5.10.4事故预防措施及改进措施。6 事故处理6.1 安全责任划分依据国家和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及公司相关制度,以及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2-86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参照下述标准执行:6.1.1安全设施等硬件存在较大缺陷、安全资金投入较大不足、安全生产责任制存在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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